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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七十年代之悍妻不好当 > 七十年代之悍妻不好当 第466节
  “不过还好,后来还是将任务圆满完成了。只是对不起我孩子。”
  老太太脸上有义薄云天的大仁大义,可更多的是后悔和愧疚。
  在国家大义面前,小家只能被牺牲。
  “大姐,您了不起。后来您出国,是因为你在敌军内部呆过一段时间吗?”
  “差不多。”
  “虽如此,您还对祖国一腔热血,我李之鸣在你面前,着实狭隘了一些。”
  “之鸣弟弟,还是那句话,正义可能会晚到,但肯定不会缺席。”
  秦瑜暗暗赞叹,心底都是对这老人家的佩服和崇敬。
  听完他们的话,她也基本缕清事情原委。
  当年她娘被遗弃,与其说是故意为之,还不如说是逼不得已。
  外婆那会所所处情势那般危险,将她娘放路边,让别人捡走,也是为了她的安全。
  毕竟一个刚生产的女人带着孩子送情报,本就是危险之极。
  第695章 给的爱简单又粗暴
  屋子里沈红梅也深深震惊中。
  哪怕院子外头老太太解释说,当年是逼不得已才将她遗弃,她依然没觉得自己能原谅。
  可当听到这里,她发现自己真一点都恨不起来了。
  秦瑜爹是革命战士,嫁给他的时候,她就知道,人活着,一种精神叫大义,为国为民族为人民。
  她娘并不是抛弃她,只是为了完成自己任务逼不得已。
  她是做过母亲的人,知道骨血之情,更知骨肉分离之痛。
  刚生完孩子的女人,身体那般虚弱,可为了自己的使命,她马不停蹄,不敢停留片刻。
  本以为她被遗弃是因为她不喜欢女孩,其实并不是,她错了。
  沈红梅昂了昂头,她想将自己觉得委屈的泪水统统憋回去,可泪水还是一个劲儿落下来。
  有感慨,有释怀。
  吃饭后,她给她的精致荷包袋静静躺在床上。
  她并不知道这里头装的是什么,甚至不想看,可此刻,她却迫不及待想打开。
  荷包袋再次放自己手心,她发现,荷包袋口上,绣着一个日期,这日期刚好是她生日。
  里头东西更让她惊讶不已,不是别的,一个黄金手镯,一个黄金耳环,一个黄金项链,再加黄金条……
  沈红梅看着这一堆黄金饰品,又哭又笑,她娘这,给人礼物还真的很简单又粗暴。
  出手这么阔气。
  要知道,这些年,公社里妇人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就一个银手镯,黄金什么的,几乎都没有。
  她这……沈红梅完全不知如何处理,赶紧收起来,塞自己柜子底下,她得等秦振斌回来,看如何处理。
  这一个上午加半个下午,都没见着秦振斌,也不知道他哪去了。
  “对,正义不会缺席,老天不会一直不睁眼睛。我们失去的,都会回来。你家大闺女,一定会是找到的。”外头聊天依然继续,李之鸣宽慰他家关大姐。
  秦瑜清了一声嗓子,道,“李老先生,不用继续安慰了。”
  “?”李之鸣。
  “对,小李子,不用安慰了。你关大姐大闺女,找到了。”罗红叶道。
  “嗯?”
  “你这老小子,一见你关大姐,就一脸迷糊了?你关大姐从国外回来,呆京都,为啥会来我们灵溪公社?这事,你为啥不想想?”
  “……”李之鸣顿觉自己好似是被重逢喜悦冲昏头脑,这些逻辑关系,他都忽略了。
  “对,找到了。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孩子在屋里休息。这次来灵溪公社,很值得。”老太太回答。
  “红梅那孩子?秦瑜她娘?”李之鸣这次总算反应过来,难以置信的问。
  “回答正确了。”罗红梅点头,道,“只是那孩子,需要点时间缓缓,一时半会没反应过过来,也没做好接受的心里准备。”
  “这说了一圈,还真都是自家人。兜兜转转,都找到了。好事,好事啊。”李之鸣万分感慨。
  “大姐,在公社多呆一段时间。”李之鸣热情挽留。
  “如果可以,肯定要多呆一段时间。看到你,真高兴。”老太太答,目光却有意无意往屋子里看,想知道沈红梅在做什么,想知道她对她态度有没有一丝丝改变。
  第696章 依稀感觉是他们
  沈红梅本是心软的人,此刻哪里还有什么记恨?
  她不是不懂道理的人,自然能明白她亲娘所作所为。
  只是,她之前一直都别扭着,这会突然跑出去叫娘,嘴.巴实在喊不出来。
  秦振斌若在就好,公社里头各种莫名其妙、各种棘手、尴尬的事,他都经历过,他在,就一定会给她一个好办法,一个自然有不造作的办法。
  此刻秦振斌确实离公社这边有些远,他和顾瑾,跟着李振宇带着黑哈在灵溪山脉上。
  三个人在山上已经走了大半天,除了李振宇还生龙活虎,秦振斌和顾瑾已经累得不行。
  秦振斌累是因为他去年腰背受伤,虽休养大半年,可年纪放这,年纪越大,恢复起来越慢,爬山,陡坡,荆棘路,野草,偶尔还有蛇冒出来,身体和精神高度紧张,他瘫坐在一块光洁石头上,道,“不行了,不行了,老了,走不动了。”
  “坐,坐,小顾你也坐,你这脸色怎么这么惨白?”秦振斌发现顾瑾异样。
  顾瑾用手擦了擦脸上的汗,低沉声音有些气虚的道,“我没事。可能太长时间没运动了。”
  他手术的事,公社里除了他,就只有岑伦、李之鸣这几个知道。
  秦瑜没告诉他们,他也没说过。
  若不进行激烈运动,他每天身体都看不出异样。
  “年轻人,还要多运动。我年轻时候,在这山里找吃的,找个两天两夜完全没问题。爬山,下山,一座翻过一座,什么问题都没有。你也一样,我记得你去年刚来的时候,那体力也是杠杠的。”秦振斌打开水壶,喝了一口水道。
  顾瑾笑了笑,道,“现在也还好吧。”
  “没比我好。”秦振斌耿直道,不过很快他就改口了,“但你毕竟是年轻人,年轻人体力恢复得快。”
  顾瑾抚.摸黑哈后颈脖子,没回答,而是问,“体力最佳的应该是你,表现不错!”
  “顾瑾哥哥,我体力比黑哈还好。”这一夸,李振宇不干了。
  “……”顾瑾笑起来,认真道,“没错,你和黑哈一样厉害。”
  被夸后的李振宇骄傲极了。
  秦振斌也笑了起来,孩子毕竟只有这么大,听不出话里的意思,这样,也挺好,又喝了一口水,转头正色问顾瑾,“小顾,我们这灵溪山脉,长几千年了,这森山老林,平时荒无人烟,真有人将主意打这?”
  “李振宇和黑哈在这山里走的时候,遇到过,那就肯定。”顾瑾肯定回答。
  “对,大队长,我真看到了。前两天,我一早进山里来遛狗,看到有人打着手电筒走,说,这里够隐秘。我觉得,肯定有人要干坏事。他若要做的不是坏事,怎么会晚上鬼鬼祟祟的来,还说隐秘!”李振宇用他那侦探一般的小脑袋拍判断道。
  “那你看到那人是谁吗?”秦振斌问道。
  “天还完全亮,我看不太清,但依稀感觉那两个人,好像是公社新来的书记和大队长。”李振宇皱小眉头道。
  第697章 他们又干啥坏事?
  秦振斌眼眸冷锁,心中大抵有了答案。
  公社并不富裕,全段时间,谁家出嫁有手电筒都格外瞩目,能用得起手电筒的人,家里不是有钱,就是有点地位。
  整个公社有手电筒的人不多,即便有,不到重要时候也不会用,因为换电池要钱。
  公社大队部有一个手电筒,是镇上配发,给干部工作用的。
  李振宇素来不说谎,且这小子眼睛好得很,只要认识的人,几乎没认错过。
  就是他们了。
  他们来公社之后,白天极少出来,出来时候眼睛挂个大眼袋,和个熊猫一样,他本以为他们晚上在玩牌什么的,没想到是来山上了。
  “李振宇同学,这件事,就我们三个人知道。不要告诉其他人知道吗?”秦振斌叮嘱李振宇。
  李振宇点头,道,“保证保守秘密。”
  “小顾,你觉得他们上山做什么?”秦振斌询问顾瑾。
  顾瑾眸光落在的透过厚厚松树针叶洒落地面上的日头上,他们能干什么?
  “有人在山顶,有人在深渊。有人身披阳光,有人一生绣。他们,做的肯定是见不的光的事。”
  “……”秦振斌觉得顾瑾这话说得极有水平,太对了,“难道是想偷树?想猎杀野物?”
  “可不对,树这么大,搬运起来,动静大,他们是公社干部,怎么敢?难道他们是想走公社账,然后入私囊?”
  这是秦振斌想到,他们最有可能干的坏事了。
  顾瑾笑了笑,道,“谁知道?公社的账,我们现在也看不到。”
  他不想和秦振斌说那些更阴暗的东西。
  “这个不用担心。若真要查,没什么查不到。这事交给我。”秦振斌一想自己才离开公社干部班子,公社就被他们搞乌烟瘴气,格外生气。
  “好。那我等秦叔消息。”顾瑾没拒绝。
  三人从山上直接下养猪场,养猪场李之鸣不在。
  顾瑾回自己院子,秦瑜也不在。
  太阳西沉,这个点,他们都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