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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综合其他 > 捡漏 > 2514 何其幸运
  另外两只手镯同样也是满绿,只是一个是苹果绿,一个是阳绿。价格虽然不菲,但比起那对麻花镯还是差了老大一截。
  其他的胸针戒指耳钉都是宋夫人百年寿诞上所佩戴的原物,色泽质地都是精中之精。
  而且,这些都是老坑种翡翠,价值更要高一分。
  老坑种的翡翠最大的特点那就是不会变种,就算受到了磨损随便轻轻打磨下又能亮泽如新。
  种嫩的翡翠因为质地结构的关系在佩戴的过程中会发生变种。因此很多翡翠收藏家宁可玩一些高糯化的老种翡翠,也不会去玩那些新厂口出来的色料。
  这一套传奇翡翠摆在眼前,犹如一个传奇的再现,让看过了太多重宝的金锋也微微的出神和感慨。
  翡翠进入神州的历史不过几百年,但在两个女人的推动下却是成为了风靡全球的奢侈品。
  眼前的这一套翡翠就是其中一个女人最爱的首饰。
  那些黄金凭证、刀郎债券和其他股权股票金锋完全不在乎,更不稀罕。
  他在乎的是有历史价值的东西,稀罕的是有历史意义的珍宝。
  这套翡翠的价值完全比不上那七十亿软妹纸的黄金,更比不上那十三亿刀郎的债券和其他昂贵的股权股票。
  但在金锋心中,这套首饰无价!
  跟金锋抱着同样的想法的人,肯定大有人在。
  钱就是单位,但这套首饰无法用单位的来衡量!
  何其庆幸,这套首饰能保存下来。
  何其庆幸,自己又能得到他。
  金锋不知道这套首饰的原主人会处于什么样的心理将她们保存下来而没带进棺材里永久的陪护自己。
  可能,她实在是太爱她们了。爱得舍不得让她们明珠蒙尘。
  十七件翡翠之后,张思龙手里拿的一件东西引起了金锋的注意。
  那是一件碧绿色的翡翠降魔杵。
  这东西起初金锋并没有看见,刚刚抬眼一瞅,金锋当即探手过去从张思龙手里抢了过来,对着张思龙就是一通劈头盖脸的爆骂,
  “你的手套呢?”
  “我他妈叫你脱手套了?”
  “规矩都不要了?”
  “要是有毒,你他妈早死了。”
  “东西哪儿来的?”
  张思龙慌不迭的戴上特制手套,冲着旁边的梳妆台指着:“里面装的。”
  “还有一把光头枪!”
  金锋瞥瞥金戈手上的那把象牙柄手枪,轻声说了句拿好,低头看捏了捏手里的降魔杵,又给了张思龙一个爆栗:“二逼!”
  “慈禧最爱的降魔杵你都敢拿来玩。”
  “呲了一点,我扒你的皮!”
  一听这话,张思龙两只小眼睛收缩到针眼大小,战战兢兢结结巴巴:“这就是慈禧的降魔杵!?”
  “比碧玺西瓜还珍贵的降魔杵?”
  金锋拿着这块长度接近一尺、最宽处超过五分的碧绿降魔杵凑到张思龙眼前沉声说道:“没看见这上面有双龙福寿款吗?”
  张思龙调整视距见到了那熟悉的双龙寿字款识,当即哈哈嘿嘿的扣着脑袋不好意思的笑了。
  双龙福寿字款识,那是慈禧六十大寿时候专门为她设计的。
  比如那一年天粤省铸币厂就发行了一批双龙福寿款的光绪元宝的一两银币。
  正面是蝙蝠,背面是寿字,象征着福寿双全。
  那种银币现存的就两枚,属于无价之宝。
  当听说这就是传说中慈禧最爱的金刚降魔杵的时候,张思龙傻乎乎的傻笑着,眼睛却是一秒都不离开那柄降魔杵。
  降魔杵最先是天竺阿三们的武器,后来逐渐演变为雪域高原佛教的专属法器。
  他的下部是尖尖的金刚杵,上半截则是三棱杵。
  三棱杵的手柄处加上了佛教的佛头形象。一个是大笑的,一个是怒目金刚,还有一个是怒骂的形象。
  无论是翡翠还是和田玉,上了一尺的,那都是大件货色。
  一尺长的果绿翡翠金刚杵,无论是放在满清还是现代,也都是极为震撼的珍宝。
  更何况这件珍宝还是曾经晚清四大名臣的张之洞所献的宝物。
  张之洞的长相据说是尖嘴猴腮很难看,但却是能跻身晚清四大支柱,他的本事自不用说。
  汉阳铁厂、汉阳兵工厂还有现在的天楚大学,这些都是他在任期间创办的。
  汉阳造则撑起了神州半个多世纪的一片天。
  这件罕见巨型的降魔棒是张之洞寻得献给慈禧的。那一年慈禧刚好六十大寿,举国欢庆,无数官员变着法的用尽一切手段讨好老佛爷。
  而张之洞则另辟蹊径,从慈禧晚上失眠爱做噩梦入手。
  本身慈禧就信佛,金刚降魔杵又来自雪域高原佛门,加上张之洞的嘴皮子着实了得,慈禧在把降魔杵放在枕头下试用了一晚之后,立刻爱上了这个辟邪驱魔的圣器。
  直到死,慈禧都舍不得,也把他带进了棺材。
  在慈禧六十大寿那年,张之洞献了金刚降魔杵,而袁世凯则献了一个檀香木的马桶。
  那只马桶有多奢侈?现在就在故宫里边搁着。只是没对外展出。
  孙殿英猖了慈禧墓,这件翡翠做的金刚降魔杵也下落不明。清宫档案和爱月轩笔记里中也没有关于降魔杵的介绍。
  一直以来,人们对这件降魔杵有过无数猜测,但却是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证据。
  现在,总算是见着了实物。
  也解开了好几个的谜团。
  当金锋将这个翡翠金刚杵跟宋夫人的十七件套翡翠摆在一块的时候,神州历史上最爱翡翠的人也在这一刻奇迹般的聚在了一起。
  这一切在冥冥之中,似乎早有了注定。
  只是,这些都是曾经在神州故土的东西,现在却是在万里之遥的异国他乡的地下堡垒中。
  多少唏嘘多少感慨,尽化云烟。
  接过那把象牙柄的手枪看了看上面刻着的两个字,金锋嘴角翘起将枪收了起来。
  这把枪有点名堂,东瀛狗投降的胜利之枪。同样意义非凡。
  一一将这些东西收好,结束了这一场同样是胜利的寻宝之旅。
  这当口,张思龙似乎发现了新大陆,从床底下拖出了个上世纪八十年代爱马仕的皮箱。
  里面装着一本圣经和几根金条。
  圣经跟张思龙不对付,看也不看直接扔到一边,金子那是张思龙的最爱,貌似那爱马仕的皮箱也不错,现在都是古董皮箱都属于超级限量版的。
  也就在这时候,金锋偏过头看了看那圣经,抄起来看了看又要把她丢掉。
  但随后,金锋将这本圣经随手揣进包里。
  大清扫结束,再没发现其他东西,张思龙抱着一大包的貂皮大衣、帽子、围巾献宝似的呈送给林乔乔。
  这小子对林乔乔一见倾心,这几天魂不守舍,一颗心全在林乔乔身上。
  地库里的大衣帽子围巾那都是上世纪的奢饰品。放在现在也毫不过时,一件就是好几十万软妹纸,妥妥的撩妹神器。
  可林乔乔却是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淡淡说了一句:“我不穿别人穿过的东西。”
  冰冷无情的一句话就将张思龙打得独自在凄风苦雪中独自唱着一剪梅。
  然而这还算最打击人的。
  金锋最后收尾出来,将一条金黄色的紫貂围脖扔给林乔乔。林乔乔顿时眼睛放光,抱着金锋就亲了一口,嘴里甜甜的叫着谢谢哥。
  丝毫不在乎任何忌讳就把围脖围上,激动的在原地跳着。
  张思龙歪着脑地低低说道:“乔乔,你不是说你不穿别人穿过的东西吗?”
  戴上围脖的林乔乔更显绝佳的容貌,配着发蓝的墨镜,稚嫩晰白的脸蛋,如腊梅一般气质高贵得一塌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