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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锦衣玉令 > 锦衣玉令 第864节
  赵胤道:“盗墓贼盗出的空墓和将军凯甲,还有那句‘天机开,荼人来。瑞凤起,大晏灭’的流言,让朝廷极为重视。那年,老诚国公元祐——也就是元疾行的祖父,奉先帝之命前往通宁宣抚司,祭拜广武侯陈景、暗查荼人四十八寨与将军坟的传言。为增历练,先帝令我同赵焕、晏靳新三人,随同前往。”
  时雍静默地看他。
  赵胤低头,目光落在她变幻的脸上。
  “阿拾是不是记起什么了?”
  时雍道:“那一年,荼人四十八寨被朝廷剿灭,并入通宁宣抚司。”
  赵胤淡淡看了她半晌,一言不发地掐了掐她的脸。
  “我去传水洗漱。”
  他披衣起身,背后传来时雍的哽咽。
  “我是不是一直记错了人?”
  ……
  ……
  上辈子的事情,时雍近来已然很少想起。
  因为那并不是一件很美妙的记忆。
  从那个灯红酒绿火箭上天飞机航行互联网发达的现代化都市来到异世,睁开眼睛的那一刻,她以为自己在做噩梦。
  那是个什么鬼地方?
  那时的时雍,有一种穿越原始社会的错觉。
  她被人关一个潮湿的笼子里,地上铺着的干草混杂着古怪的臭味,小小的女孩儿,约莫七八岁的年纪,瘦瘦小小,如一条干柴。
  但那时的她顾不得自己,眼前的一切,太令人震惊了。
  一群古怪的人类聚集在一个山腰的空地上,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围着一个插满火把的石垒高台。中间一个人手拿羽毛挥臂起舞,又用舌头舔舔羽毛,举臂向天吼叫,其余人等欢呼不止,看着那人将羽毛插在束高的发髻上。
  那是荼人独有的祭祀。时雍很久以后才知道的。
  “分肉!”
  “噢呜,分肉!”
  “分肉!分肉!”
  “纳莫达巴!纳莫达巴!”
  一堆堆大小不等的猎物被拎到中间,山鸡、岩羊、野兔、麂子。满脸胡须的汉子拿着一把大砍刀,分割食物,再由每家派人去领。
  “尔尚家,十五口。”
  尔尚,也就是时雍的祖母。
  她双手合十,跪地叩拜:“荼神赐我食,大酋赐我衣。纳莫达巴!”
  “纳莫达巴!”
  荼人兄弟不分家,十五口不是部族里面人数最多的家庭,但尔尚上前领肉的时候,遭到了族人的反对。
  “大祭司,我有异。”
  一把大刀插在鲜血淋漓的羊头上,将落未落的羊眼珠掉下来,顺着刀边滚到时雍的笼子边上,鲜血裹着泥巴。一个几近赤裸的小孩儿悄悄过去,捡起来塞到怀里,又若无其事地走开了。
  这是一个怎样荒诞的世界?
  第861章 时雍和赵胤的前尘往事
  时雍震惊得像是做梦。
  那个插刀的健壮女子,恶狠狠地瞪着角落里像只小花猫一样瘦小的时雍。
  “尔尚家有晏人吃白饭,怎可与荼人同分肉食?”
  晏人吃白饭,指的是时雍。
  她是尔尚从狼山上捡回来的,长得白皙纤弱,与粗犷彪悍的荼人迥异,在这个寨子里从来没有一天被人承认过。
  她一直没有名字,尔尚和家里人每次叫她,都是用“啊”来代替。
  他们说尔尚家是晏人的走狗,要把尔尚家赶出荼山。说族人都吃不饱,为什么要养晏狗,还要分肉给他们。
  时雍记得,那天的最后,在震天的吼天里,尔尚最后将一块肥美的大肉留下,拎回了小小的一块,还有她。
  尔尚为了她妥协,但并不防碍尔尚将怒火发泄在她的身上。尔尚是个孔武有力的女人,打人的时候,气恨得像是喘不过气来。时雍记得,她其实是个结巴。除了祭祀的唱文和谢词,其他的话,她都说不太利索。
  藤条入肉,结结实实。那时候瘦小的刚穿越而来的时雍几乎没有还手之力,她那胳膊细得仿佛一折就断。
  那天,她没有哭,尔尚很生气,一遍遍问她为什么不哭。
  时雍不是不哭,是真的没有从这噩梦般的穿越事故里回过神来。
  女主剧本,也不是这么拿的吧?
  当着尔尚和一家子的面,时雍咬牙切齿地告诉他们,将来要赚很多很多的钱,让他们过上好日子,天天顿顿都有肉吃,不让他们再受族人的欺负。
  尔尚停止了打骂。
  一家子都怔怔地看着她,像在看怪物。
  因为他们不知道,钱是什么。
  荼山一切物资都是分发的,交易是以物易物……
  后来时雍做到了一半。
  她赚了很多很多的银钱。
  但尔尚一家,都死在了荼山。
  ……
  将军坟的传言发生那会儿,时雍已经来到异世第三个年头。
  荼人部族四十八寨。一山连着一山,一寨连着一寨,坐落在原始山林中,形成了很好的战略防守。也是靠山吃山,荼人才能和朝廷从前朝到新朝斗上二百多年。
  这个部族、等级森严,尤其排斥外族。
  那五年里,时雍这个捡回山寨的有着明显晏人特征的孩子,没少吃苦头。
  尔尚没有再打过她,但族人为了少分猎物给他们家,没少拿她关笼子威胁尔尚。
  荼人世世代代在山间打猎为生,生活方式蛮荒到近乎原始,比黄泉谷底的狄人更为野蛮几分。他们保持着自己的习俗,不愿意与山外人接触,对朝廷更是敌视……
  那几年,兵燹不止,天灾频繁。时雍甚至记得,时常有易子而食的事情发生。
  通宁宣慰司招降不成,无数次派兵到四十八寨谈判、剿杀。荼人却凭借天险,避朝廷锋芒,苟且生存。
  尔尚不是个好人,也不是个坏人。尔尚会骂她,打她,但也一直养着她,哪怕成日被族人指着鼻子骂,为此少分粮盐巴和肉食,也从来没有想过拿她出去……被人分食掉。
  时雍刚到荼山那两年,并不知道这个世界究竟是怎样的。尔尚也说不清楚,荼山外面的世界是繁华还是原始,更不知道山外面有的人,每天有肉食,从不饿肚子,有糖、有盐还有衣。
  她以为自己当真穿越到了原始社会,一门心思想的是怎么在原始社会里走上人间巅峰。
  可惜,她太过弱小。
  越是原始的地方,越是弱肉强食,力量才是话语权,有武力才能生存。没有文明的存在,再多的后世知识都只能化为空谈。
  她曾经偷跑过一次。
  没有马,没有交通工具,凭着幼小而稚嫩的双脚,她根本就走不出大山。
  她被部族里的人追了回来,牲口一般捆绑在笼子里,差点被人凌辱——
  是尔尚赶来救了她。
  尔尚用柴刀砸死了那个男人,砍开了笼子,时雍至今记得,尔尚从眉骨到侧脸那一条狰狞的刀疤,还有尔尚临死前的话。
  “要滚你就滚远点,不要被人找到……翅膀没长硬……就是找死!”
  时雍便是从那时候体会到武力的重要性。
  也是从尔尚死的那天,决定忍辱负重,等待长大。
  她每天勤于练功,然后绞尽脑汁地盘算着,怎么才能摆脱这万恶的比奴隶社会还要恐怖的地方,会吃人的地方。然后,领着尔尚的家人逃出去。
  三年时光,时雍渐渐长大,有了体格和力量,武艺也愈发精进,只不过,天生的基因让她看上去又白又嫩,不过十二三岁的光景,已出落得天仙一样。
  时雍不知道那个身子的具体年纪,却知道漂亮的女人在原始蛮荒的野人社会里,意味着什么样的凶险。
  那是雌性争夺的对象,一般下场都会很惨。
  她刻意涂黑了脸,整天将自己捯饬得像个脏鬼一样。
  但到底是个文明社会来的姑娘,家里不方便洗漱,她总会趁着没人的时候,到后山的山涧里洗澡,即便是大冬天,也不会缺席。
  ……
  将军坟被发现那年,大雪封山,天气极寒。
  时雍内心从未熄灭的逃离之火,蠢蠢跃动,那团烧得她一刻也不想停。
  她所处的地方是十二寨,背后有一片原始的苍天密林,峡谷里树木茂密,阴晦潮湿,有一处极为陡峭的山崖。山崖下方,有一个经年累月山泉和积水涌入形成的寒潭,从时雍发现它开始,便成了她天然的洗澡地。
  正因为陡峭和险峻,此处几乎无人踏处,是时雍一直看好的,唯一一个可以逃离这鬼地方的峡谷。
  那天夜里,她趁着下雪前去探路,被一阵厮杀声吸引。
  拨开积雪的树木望出去那一天,几乎为她打开了一个新的世界。
  来异世三年,她每天看到的便是原始丛林,山连着山,衣不遮体的“野人们”,是那个男人的出现,让她看到了文明之光,希望之光,为她逃离那个世界产生了无比的勇气。
  原来,这并不是一个未开化的世界。
  如她所盼望的一样,有人棉衣绸服手握宝剑,脚穿长靴,一看便是吃得饱穿得暖的文明人模样。
  只可惜,那个“希望之光”正饱受痛苦。
  两个黑衣人将他的双腿压在结冰的寒潭里,他的膝盖上插着一把匕首。
  地上,满是尸体,满地的鲜血,那个人就快要死了。
  时雍悄悄摸上去,从地上捡起一把长剑,冲上去剑尖直抵一人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