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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每天上班都在穿越 > 每天上班都在穿越 第66节
  孟夏正在试一个prada的包包,两个店员在旁边满脸笑容地陪着,时年想起自己以前曾经大着胆子进来过两次,当时店员们都是爱答不理的高冷状态,不由感慨这个世界真是太现实了!
  晶莹剔透的门店内,各种款式的名牌包包放在玻璃柜子里,像一个个包裹在水晶球里的美梦。容貌妩媚的女人依次拎起来,站在镜子前转身欣赏。
  眼前的纸醉金迷太诱人,时年一直沉默看着,终于在孟夏换了三家店、选完第四个包时深吸口气,豁然起身!
  “好!买包是吧!我也要买!”
  孟夏一喜,“太好了,你终于想明白了!”
  然而下一秒,时年却拿出手机,点开了淘宝!
  孟夏、苏更:“……”
  时年:“干嘛?代购便宜很多的,能省的钱千万要省!”
  没错,这段时间她虽然没空出去购物,但21世纪的青春美少女本来也不喜欢现场买东西,我们的真爱是——马云爸爸!
  时年早就在信任的代购那里选好了想要的东西,此刻拿着手机,不停勾选购物车。啊,这个chanel的包包她垂涎好久了,一直嫌贵,还有这双jimmy choo的高跟鞋,这件max mara的风衣,这条burberry的围巾,全都好想要!她要通通拿下!
  哗啦啦选定一大堆之后,她痛痛快快点下结算,在支付的瞬间只觉一股肾上腺素直冲上来,连这段时间一直积压心中的抑郁都消散不少!
  她买完抬起头,发现孟夏一改刚才的惊讶,有点好笑地看着她。
  时年耸耸肩,“没办法,我只要一想到这是我的卖命钱,就无论如何也潇洒不起来了。就算要花,也必须精打细算地花!”
  孟夏把她拉起来,“好,精打细算的部分结束了,愿意看看店里了吗?”
  见时年还犹豫,又补充,“你代购的包包得一两个月才能拿到呢,你难道不想现在立刻拥有一个吗?”
  她这边说着,那边苏更拿下一个包包过来,“我觉得这个很适合你,试试看。”
  那是一个gucci的小方包,正红色,金色搭扣,看起来古典又优雅。时年把它拿在手里,只觉皮质细腻柔软,那红色耀眼又纯粹,在灯光的映照下看得她移不开眼睛。
  她把包包背到一边肩上,侧身看向镜子。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居然觉得镜子里的女孩看起来靓丽又时尚,连身上那条198块的优衣库小裙子都身价倍增了!
  这就是名牌包包的魔力吗?时年之前只买过mk和三宅一生,这还是第一次挑选万元以上的包包,想到自己只要愿意,立刻就能拥有它,连心跳都加速了。
  她不由感慨,在店里亲自摸到实物和在网上买果然还是不一样。
  现在这样,才有瞬间占有的快感和幸福感!
  店员适时道:“这位小姐皮肤白,红色很衬你。这一款我们店里也只剩最后一个了,回头要是被别人买走了,再后悔就来不及了哦。”
  明知道是销售策略,时年还是被弄得紧迫了。孟夏笑嗔店员一眼,说:“好了,别挣扎啦。不用你花钱。我和苏更一起买来送你,就当是欢迎你来7处的礼物吧。我们还没送过你欢迎礼物呢。”
  时年一愣。
  孟夏摸摸她的脸,像一个怜爱小妹妹的大姐姐,“只要你别再整天愁眉苦脸的,早日恢复精神,我们俩也就放心了。”
  女人宝石般明亮的眼睛里,有着仿佛看透一切的理解。旁边苏更也目光温和地看着她。
  原来她们都知道,也清楚她这阵子在低落些什么,还想出这样的办法哄她开心。
  时年心中感动,片刻后却摇了摇头,“说了是我的‘挥金如土之旅’,怎么能让你们付账?我自己的包包,当然要自己买了!”
  她说完,直接把包交给店员,又走过去抓起另一个经典款的链条圆饼包,刚才孟夏试时她就看中了!
  女生豪气干云道:“就这两个,我买了!”
  银行卡划下去,发出滴滴的声音。时年在肉痛的同时,也感觉到一种发泄般的快感,整个人瞬间神奇气爽。
  购物万岁!花钱万岁!
  果然,人生没有什么是买包解决不了的。
  如果不行,那一定是买的包还不够多!
  第65章 升学  难不成7处除了搞时空偷渡,还有……
  gucci这里开了头。三人又先后奔赴多家店。买完包包买衣服,买完衣服买化妆品,等她们终于拎着大包小包出来。已经快晚上了。
  三人就近找了家甜品店休息。因为消耗太多体力,都瘫在椅子上。好一会儿才缓过来。
  店内的冷气很舒服,时年吃着杨枝甘露,看着窗外来来往往的行人。感觉自己已经很久没有享受过这种和闺蜜逛街购物的悠闲时光了。
  还是当一个现代人幸福啊!
  孟夏说:“对了。你买了裙子的吧?正好,下个月小路谢师宴。你就穿它吧。”
  路知遥已经在上周结束高考,最近正忙着撒野狂欢。连总部都不常回来。作为过来人,大家都理解他现在的心情。宽容地没有打扰。不过谢师宴他早就邀请他们了。到时候7处全体都得去。
  时年说:“小孩子的谢师宴而已。需要穿这么正式吗?我那可是香奈儿!”
  “一般小孩子的谢师宴当然不用啦。但小路……你还不知道他爸爸是谁吧?”
  “谁啊?”
  孟夏想了想,“其实我也不知道,他跟我说过一次名字,我没记住。反正,你只需要知道他爸爸是一家非常、非常、非常厉害的跨国公司的大中华区老总就够了。”
  没想到路知遥还是个富二代啊,难怪那么嚣张!
  她忍不住感慨:“你说小路这人也挺有意思的。一未成年富二代不好好享受青春、纵情享乐,跟这儿出生入死。他图什么啊?”
  虽然说什么这是他们无法拒绝的使命,但时年才不信真想拒绝会拒绝不了呢。她是因为没钱所以屈服,路知遥呢?
  “就是因为未成年,才正是精力充沛、喜欢冒险的时候。”孟夏戏谑,“中二期嘛,都爱装酷,有什么比去异时空拯救世界更酷的吗?”
  这倒也是。
  时年托腮,“咱们这个工作总结下来就三个特点——高薪、高危、高压,简称‘三高’。如果说还有什么员工福利的话,就是可以去到各个朝代,见到不同的历史人物了。可惜我是个历史渣,没有崇拜古人的习惯,对我真是没多少吸引力。要换了我以前那个室友周小茴一定超兴奋,她可是卫青的脑残粉!你们呢,你们有特别喜欢的历史人物吗?”
  孟夏摊手,“你觉得我像是会崇拜古人的那种人吗?进7处之前我连清朝有多少个皇帝都不知道。”
  时年立刻感同身受地和她握了手,两人一起把目光投向苏更。
  和她们不同,苏更可是堂堂b大历史系博士啊!
  苏更正吃着她的芒果白雪黑糯米,闻言顿了顿才说:“我有一个。”
  “谁?”
  “项羽。我很喜欢项羽。”
  时年现在的历史常识已经有了很大进步,但即使是从前身为历史渣的她,也知道大名鼎鼎的西楚霸王。没想到苏更喜欢的是这种乱世枭雄,她还以为她会喜欢什么唐代诗人、宋朝词人之类的呢!
  “那你见过项羽吗?”
  “没有。”
  时年有些失望,又憧憬地说:“如果以后你能见到项羽就好了,这种跨时空追星的机会可不是谁都能有的哦。”
  苏更却摇摇头,“我倒不希望见到他。”
  “为什么?”
  “我们如果去到某个时代,一定是那个时代出了乱子,项羽作为当时的统治者之一,那么那个乱子十有八九是和他相关的。我到时候是去帮他的也就罢了,如果我不得不与他为敌……”
  后面的话没有说出来,但时年和孟夏都明白。
  世人皆知项羽的结局,兵困垓下、自刎乌江,一代雄主、霸业成空。他们是不能改变历史的,所以苏更就算见到了他,也只能眼睁睁看着他走向既定的结局。
  她又想起华丽的寝殿内,锦袍男子唇齿间还有梅花酒的清冽香气,她拥着他,亲手抹去了他的记忆。
  深吸口气,时年微笑着说:“吃好了吗?我们回去吧。”
  接下来的日子,时年又回到密云基地,开始了高强度的训练。她现在已经非常自觉主动了,每天不需要mike催促就准时起床、准点上课,偶尔还自己给自己加练,引得mike对她交口称赞。
  不过,时年觉得那些夸奖自己受起来一点不心虚,才几个月时间,她和刚进7处时已经有了脱胎换骨的改变。身体素质大大提高,再不是从前多爬几层楼就脸红喘气的都市亚健康人群,也学会了一些简单有效的格斗技巧,多的不指望,在mike手下走个十来招再全身而退是没问题的,就连她本来最头痛的骑马居然也克服了!
  mike震惊地说:“你是背地里还找了个师父给你开小灶吗?”
  时年懒得解释,她在现代是只训练了三个月不到,但三次任务加一起,在古代的时间可都有大半年了。时年这个人有个优点,不做则已,但如果真的下定决心要做某件事,就会尽全力做好,所以除开还没适应节奏的汉朝之旅,后面两趟她只要有空,就会督促自己训练,每天一小时有氧是基础,还曾拖着路知遥和布里斯陪自己练习过对打。至于骑马,自从马嵬兵变那一夜她被迫独自带着杨广逃命后,就克服了对马匹的畏惧,现在已经能在上面坐上大半天也毫无障碍了,就是屁股会有些遭罪……
  果然,什么都会背叛你,只有自己付出的努力不会背叛你。
  名人名言也不全是骗人的啊!
  就这样到了7月,路知遥的谢师宴也到了。
  说到这个时年还觉得震撼,路知遥的成绩居然这么好!6月底分数出来时她吓了一跳,男生得意洋洋道:“我想过了,我的分数国内哪所大学不是随便挑,不如就去b大和小更姐作伴吧!小更姐,欢迎你的新学弟吗?”
  时年想到自己的二流大学三流专业,只觉心情悲怆,真不枉路知遥在古代都惦记着复习啊,看来自己注定是单位学历垫底了。
  好在孟夏及时安慰了她,“别担心,我大学都没念完呢。严格来说,我只有高中文凭,我才是垫底。”
  时年好奇,“怎么会没念完?”
  孟夏耸肩,“喜欢我的男生们为了我打群架重伤,集体进了医院,出来后我们就一起被开除了。”
  时年:“……”
  算了,美女的世界她不懂!
  谢师宴当天,时年穿上她重金购买的chanel小裙子,背上gucci的包包,又认真化了个妆,和大家一起奔赴晚宴现场。
  路知遥不愧富二代之名,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包下了一整个厅,一走进去就看到里面衣香鬓影,来往的人非富即贵,估计都是路家的世交还有生意上的朋友吧。
  路知遥亲自过来接待他们,然后带着他们到了大厅一侧,那边立着几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路知遥对当中那个说:“爸爸,队长到了。还有这些,都是我朋友。”
  男人应声回头。他大概四十来岁,长相和路知遥六分相似,保养得很好,看起来风度翩翩,有路知遥没有的成熟和稳重。
  这就是路知遥的爸爸啊,那个张牙舞爪的熊孩子老了后会变成这样吗?时年想象了一下,觉得有点好笑。
  路总跟周围的人说了几句,他们点头离开,他这才笑着迎上来,和聂城握手,“聂老弟你来啦?自从伦敦一别,咱们可有半年没见了,你看起来风姿依旧啊。”
  “路总才是风采更胜往昔,就不要来取笑我了。”
  “我不行,老喽老喽,和你们年轻人可比不了。你看连我儿子都不乐意跟我玩,喜欢粘着你。”
  聂城笑而不语,路总说:“不过你来得正好,咱们正好谈谈上次那个合作。我想约你好久了,偏你贵人事忙,愣抽不出空……”
  他半真半假地抱怨,聂城只好笑着告饶。
  他们一来一往,时年却听得疑惑了。
  怎么回事,他们难道不都是以路知遥好友的身份来赴宴的吗?为什么听路总的口气好像和聂城很熟的样子?两人似乎真有什么生意上的往来,难不成7处除了搞时空偷渡,还有别的业务?
  她偷偷问路知遥:“你为什么当着爸爸也管聂城叫队长啊,你爸知道我们的事吗?”
  “当然不知道。”路知遥说,“但我跟我爸说,我们是一个真人c.s战队的,所以叫他队长。”
  似乎知道时年心中疑惑,他补充:“不过咱们7处对外是真有一个公司的,公司也真的有业务,队长跟我爸之前还一起做过生意呢,我爸也是因为这个才放心我和他往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