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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明月席地而坐(重生) > 分卷(117)
  实际上,安丕才眼见着常锦煜和常灯的徒弟关系亲近,心中既是喜悦又是担忧,喜悦的是他们虽然无法和解,后继者却有得转圜,担忧的是如果他们知晓真相,又会发生什么。
  当初在霞雁城的时候,岐生和他说,自己在路上的时候偶遇了一位刀客,无论是脾性,还是谈吐,无论是刀法,还是观念,虽然不尽相同,却叫他只能用合适这个词来形容。
  安丕才听完,有些好奇,因为方岐生以前从来没有这么形容过一个人。
  他问:既然你如此满意,为何不将他纳入魔教?
  方岐生答:我正有此意,师叔,你正好就在霞雁城,不如和我去见见他?
  安丕才向来照顾方岐生,自从常锦煜失踪后,他担忧方岐生年纪太小,一个人无法处理好魔教的种种繁琐的事务,就经常和他书信来往,暗中替他清扫余孽,好叫他高枕无忧。
  所以,这见一见,安丕才是抱着考验的念头去的。
  只不过,他没料到事情会来得这么突然。
  那日,安丕才与黄盛、方岐生在客栈大堂的角落处闲聊该商量的大事早就商量完了,剩下的便是久别重逢后的寒暄然后他看见方岐生抬起了头,眼神微动,唤了声聂秋。
  正准备往外走的白衣侠客就停了脚步,回过身,系在腰间的长刀也跟着转了过来,露出暗红色的刀鞘,细长的刀柄,还有浅色的穗子,轻轻地一晃,并未发出太大声响。
  落在安丕才的耳中,却犹如洪钟作响,绵延悠长,余音不绝。
  即使过了多年,他仍然记得常灯将两柄刀拿出来时说的那句话。
  刀锋如极地结霜,名为含霜;刀光如烈火灼心,名为饮火。
  那柄刀是含霜。
  这个念头逐渐清晰起来,在安丕才的耳蜗中回响,愈演愈烈,惊起波澜万丈。
  他怔了一瞬,很快便意识到这个人就是方岐生之前和他说过的刀客。
  为什么,偏偏是常灯的弟子呢?他想,难道这也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吗?又或是报应?
  方岐生站起身,手掌轻轻按在安丕才的肩膀上,他恍然觉得沉甸甸的,似有千斤重。
  他的师侄心情很好,拎上剑匣,声音带着点愉快,说:师叔,那我先过去找他了。
  好。
  安丕才强行压抑住汹涌的心绪,淡淡地瞥了聂秋一眼,就转过头去,神色如常地和黄盛继续说话,实际上,只有他自己清楚,他压根就不知道到底说了什么出来。
  直到方岐生和聂秋离开后,安丕才顶着昏沉的脑子,找了个借口便和黄盛道别了。
  霞雁城的天气一直很好,阳光温暖,照在他身上却如同月光般寒冷。
  街旁种满了柳树,风一吹,千丝万缕,张牙舞爪,遮蔽了天际,映出一道道的暗影。
  安丕才从侧门走出去,避开了方岐生和聂秋,站在一棵柳树下,植物特有的腥气涌入鼻腔,让他觉得不适,他却没有转身离开,而是在树下久久地伫立,整个身子都笼罩在婆娑的树影中,看不明晰,沉默了许久之后,才如大梦初醒般的,闷闷地笑了一声。
  他早就见过聂秋的,怎么会忘记呢?
  常灯的徒弟,他怎么会忘记呢?
  常锦煜啊常锦煜,他边笑边想,如果你知道了,又会是什么反应?
  张双璧以为常锦煜这么多年都不曾见过常灯,其实不然。
  早在几年前,常锦煜和安丕才就去过沉云阁了。
  沉云阁的竹林阵法,对于安丕才这个精通阵法的人来说,不费吹灰之力便能破解,身处其中,犹如闲庭信步,丝毫不用担心会迷失方向。
  常锦煜落后一步,面色如常,好像他要见的不是已经与他决裂的弟弟。
  这阵法,也不过如此。幽静的竹林中,常锦煜突然低语一句,常灯真以为躲进这山中桃源便能与世隔绝,不染凡俗吗?
  他近乎傲慢的希冀,叫我感到可悲。
  声音很低,咬字很轻,不是说给安丕才听的,也不是说给常灯听的。
  他说给自己,说给竹林,说给一切没能说出也不能说出的隐秘。
  走吧。常锦煜就这么改了主意,说道,回去,我不见他了。
  安丕才劝道:从魔教到沉云阁,可算不上近。途中千里,高山低原,黄沙泥沼,师弟,你应该是深思熟虑过后,才决定千里迢迢前来此处,不该因为一时冲动而前功尽弃。
  常锦煜沉思片刻,可能是想起了之前的种种经历,没有再提要回去的话了。
  走了一阵,安丕才突然抬手止住了常锦煜的动作,轻声说道:有人。
  于是常锦煜走上前来与他并肩,神色冷淡地隔着一层竹林看了看,说道:不过一介孩童罢了,根骨也差,还拦不住我们二人,直接解决掉他吧。
  其实距离并不远,但是竹林之外的人却丝毫没有察觉到他们的目光。
  说实话,加上这沉云阁上下所有门众,能拦住这对师兄弟的,也只有常灯和汶云水。
  不过,这么多年来都龟缩在一隅角落,沉溺现状,只求安稳太平,常锦煜以一种旁观者的角度想,甚至不用安丕才出面,常灯和汶云水怕是连他一个人都拦不住吧。
  安丕才闻言,转过头来,很是无语地看了常锦煜一眼。
  哦,常锦煜记起来,上回他们二人决裂就是因为他滥杀无辜,草菅人命。
  若是他硬生生闯进常灯安身之处,动了手,见了血,常灯怕是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他。
  他深吸一口气,抬手摸了摸后脑勺翘起的乱发,心想,那没办法了,只能在这里等着。
  月光清浅,身处山间,这月光似乎变得更加寒冷起来,直往人的骨头里钻。
  安丕才站了一会儿,明显感觉到常锦煜逐渐不耐烦,他心里暗道一声不妙,抬手拉住了他这个师弟的手臂,嘴唇微动,发出的声音甚至没有打破寂静的月夜。
  你可要想好了,别在这个节骨眼上犯错。
  我知道。常锦煜拨开安丕才的手,又忍不住调侃道,师兄,你不会还以为自己身处正道,所以将落雁门的习惯给带到魔教来了?魔教恐怕也只有我能听进去你这番教导了。
  安丕才却不想和他谈论这个话题:我早已折剑,往事罢了,无须再提。
  稍一走神,再抬眼去看的时候,那男童已经转过了身,望向小路的另一头。两人皆是实力不俗,很快就听见了脚步声,下盘稳重,是块习武的好料子,在青石板铺就的小路上踏过,带着一丝一缕的犹疑,好像是在警惕什么,又或是在烦恼什么。
  树叶摩擦的声音轻轻地响起,十五六岁的少年将灌木拨到一旁,眉目清朗。
  他的右手还搭在刀柄上,很是戒备,却在看见男童相貌的一瞬间,像是松了口气似的,舒展眉头,将露出一寸的长刀收回了鞘中,走过去唤他的名字:寒山?
  一身素白的男童卷起宽大的袖摆,恭恭敬敬地喊道:师兄。
  安丕才很快就发现常锦煜突然之间的沉默,带着股不同寻常的意味,让他不得不提起精神,顺着常锦煜复杂晦涩的目光看过去。
  然后,他便瞧见那位身着蓝底云纹衣裳的少年,衣袂处纹着个裂字。
  好似一道闪电劈开万丈云层,撕裂天际,裂成细细密密的豁口,透出半点不甚明亮的天光,隐约几声雷鸣,似是嬉笑怒骂,殷殷劝诱,抬手就要将人往回忆的泥沼里带。
  裂云刀,常灯。
  是常灯的弟子?安丕才不由得放轻了声音。
  也对,年纪都不小了,该收徒的都收徒了,该成亲的也成亲了,就剩他一个,从落雁门叛逃到青龙门之后,便万念俱灰,无所企求,只能静静地在一旁瞧着热闹的景象。
  十五六岁啊,年纪和岐生差不多,真要说起来,或许岐生还要更小一些。
  安丕才这么想着,为了缓解凝重的气氛,也这么说出了口。
  常锦煜平日里看起来是近乎无害的,笑的时候会弯起眼睛,丝毫没有魔教教主的架子,又喜欢和下属开玩笑,似乎没有什么事情能叫他生气,也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不能原谅的。
  然而,他此时此刻,双手抱胸,脸上的笑意敛去后,浑身上下的气度便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仿佛终于觉得无趣了,就干脆将那些虚情假意都撕破,底下藏着的不是骨血,是如同蛇一样冷的温度,是如同狮子一样尖利的齿爪,是如同鹰一样轻蔑肆意的神态。
  他用审视的目光将少年上下打量了几遍,说道:然而,仅仅是块未显锋芒的剑坯。
  他还没有亲手沾过血,只是个靠着天赋勉强习得半点技艺的学徒罢了,长期以往,恐怕难成大器,白白浪费了好底子师兄,你知道吗?方岐生十三岁那年就见了血,取了人命,他连一滴眼泪都没掉,甚至没有害怕,当夜回去照样睡得安稳,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常锦煜不是真的要听安丕才的答案。
  因为他生于泥泞,在闹市,在暗巷,在牢狱,在一切肮脏阴暗的地方谋求生路,所见所闻,皆不是常人所能体会。所以他从不畏惧这些,能够凌驾于生死之上。
  连血都不敢碰的人,连人命都不敢取的人,能握住什么?能保护什么?
  常锦煜说到此处的时候停顿了片刻,难得有一瞬间的愣神,不知道是否记起了什么。
  不甚明晰的轻语声从竹枝间传了进来,涌入偷听者的耳中。
  被称作寒山的那个弟子有点害羞,支支吾吾地说道:我迷路了。
  蓝衣的少年忽地轻笑一声,抬手将小孩儿的手握住,用掌心的温度去捂热,声音轻柔,下一刻又融于沉沉的晚风中,化作一缕云雾。
  他说:我带你回掌门的住处。
  一大一小的背影逐渐远去。
  安丕才侧过头,正要唤常锦煜一起走的时候,抬眼却发现他已经转身离去,
  从安丕才的角度,只能看见月影从他的额上倾泻而下,悬在下颚处,最终淌进衣襟。
  常锦煜并没有解释他为何会在此时离开,他甚至没有开口说一个字,嘴唇抿起,眉头微皱,面上没有任何表情,迈开了步子,没有半分犹豫,沿着原路走了回去。
  月色如水,照彻寒夜,却映不出常锦煜的深沉如渊的心绪。
  第155章 、云海
  然后呢?
  常锦煜离开沉云阁之后, 又发生了什么?
  安丕才心想,这秘密应该埋在他心中,腐烂成泥, 被他带进阴暗潮湿的坟墓中。
  上一辈之间的纠葛,那些无法转圜的恨意,都不该是后继者应该知晓的。
  他以前从不信什么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在见到聂秋和方岐生的命运纠缠在一起之后,却总是忍不住感叹一句,无论是好是坏, 他都不得不承认, 或许一切都在常锦煜对常灯说你过来, 我带你走时;在常灯动手拧断生父的脖颈时;在他们久别重逢后又分道扬镳时
  还有,在常灯死在常锦煜面前时。
  一切的一切,或许早已定下了结局。
  常锦煜是个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人,他当时毅然决然地离开沉云阁, 到底是想起了什么,又或者是意识到了什么, 安丕才无从知晓。
  离开了沉云阁之后,他们去了镇峨, 与张双璧大醉一场。
  张双璧原先是个脾气不好的人, 冲动又莽撞,被他父亲抓回镇峨之后, 又赶鸭子上架,硬逼着进了军营, 犯了不少的错,欠下了不少的人命,后来他就收敛了脾气, 成为了世人口中那个始终淡然冷静的镇峨王这其中还有张家那三兄妹的功劳。
  唯有和他们二人在一起的时候,他才卸下了面具一般,又成为了当年的那个镇青娥。
  安丕才问他,觉不觉得累。
  张双璧当时拎着酒壶,半分倦意,半分醉意,静静地听完,晃了晃手中的酒壶,余下的酒水叮叮当当作响,盖过了傍晚时的虫鸣,然后他说,我背后是整个镇峨城。
  他的回答不言而喻了。
  无论是否疲惫,镇峨城就矗立在那里。
  所以,他不能后退半步。
  而常锦煜只顾在旁边喝闷酒,一坛接一坛,醉了便笑着叫那个体弱多病的张漆尝一尝酒,要么就去逗安静内敛的张妁,又或是将窜上窜下的张蕊给拎到树梢间去。
  张双璧清醒的时候尚能皱着眉头阻拦他,喝醉了便分不清南北,眯着眼睛假寐。
  这种时候,张漆就会伸手将酒杯打翻,咳嗽两声,像是染上了风寒,脸色苍白,声音虚弱地请安丕才将张蕊抱下来,让张蕊推着他的轮椅,让张妁去帮他熬药。
  他总有借口离场,还能不动声色地将其他两位妹妹也带走。
  也幸好常锦煜并不是会计较这种小事的人,虽然被扫了兴致,却也没有阻拦过。
  每当旁人纷纷离场,凉亭中只剩他们三人的时候,就难免聊到往日的事情。
  安丕才向来是不沾酒水的,被逼无奈,最多也只是小酌几口。
  所以,到最后总是他在一席夜色之中照顾这两个醉醺醺的酒鬼。
  张双璧说,我当年一式回马枪,万军之中取下敌将首级,叫敌军驻营倒退百里。
  常锦煜就笑,当初在对上刀剑宗的弟子时,差点被揍得屁滚尿流的是谁啊。
  张双璧吐出一口酒气,头晕乎乎的,声音也有了点颤,很放肆,不似他往日展现出的任何一副模样,搁下酒壶,半倚在柱梁旁,说道:那时候明明我快要赢了,若不是
  话到这里就戛然而止了,张双璧没有说下去,常锦煜也没有接话。
  但是他们三个人都知道他要说什么。
  若不是常锦煜惹了一身祸,安丕才要去给他收拾烂摊子,所以就吩咐常灯去帮抽不开身的张双璧去买更换的枪头,常灯人生地不熟的,又对长枪一类的武器不了解,谨慎地去了张双璧常去的铁匠铺,买了安丕才说的那种,结果汶云水偏要说买错了,给换掉了。
  临到要上场的时候才发现这一茬,张双璧又气又无奈,但是又没办法做什么。
  于是,他只好拿着用不惯的枪,硬着头皮上了擂台,不出意料地输了。
  若非如此,他的溯水枪应该无往不胜。安丕才垂下眼睛,小巧的铜质酒杯在他掌心中旋转,里面的酒水也跟着一齐搅动,映照出半空中的繁星,下一刻又涤荡成浮动的流光,融入溅起的水花中。
  他知晓,面前这两个人每次快要说起常灯和汶云水的时候,都会不自觉地停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