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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穿到六零致富发家 > 穿到六零致富发家 第38节
  留下来的那些肉,在秋收之前,上庄大队又来了一次大聚餐。
  江景瑜这回去带着郑乐英一起去凑了个热闹。
  上庄大队有五个支队,按照地理位置区分,上工的时候一般是在本支队的土地上劳作,分布比较均匀,但集体事,一直都是不分哪个大队的。
  像这回,就是整个上庄大队的盛事。
  用当初大锅饭时留下来的锅具,用野鸡做汤底,放入山菇、豆子、青菜焖炖,香气扑鼻。
  家家户户出一个人,拿着大碗排队。
  白三婶拿着一个有两个缺口的大瓷碗过来叫人:“景瑜,是你去端回来吗?走吧,到我们支队了。”
  一口气同时上是不可能的,分时段过去。
  郑乐英拿着个同样有些缺口的大碗出来:“这就来了。”
  顺着人流走到大队的广场,来到这里,香味十分浓郁,周围围了一圈小孩子,江景翔就在这里。
  有些人家已经把自家的份端回去了,但到现在还在这里守着。
  郑乐英看着大家手中拿着碗,个个喜笑颜开,自己也笑了:“表姐,好多人啊。”
  江景瑜:“嗯。”
  是很多人。
  排队到他们了,大锅里上方浮了一层淡黄色的鸡油,大铁勺从锅底往上撩,撩到什么算什么。
  一勺满满的,可以看到有一块鸡爪,几条鸡肉丝,其余的看上去都是配菜,沾了肉香,比平时吸引人多了。
  郑乐英小心端稳了。
  这个拿回去够吃一顿了。
  白三婶脸上的笑容没停过,这配菜不稀奇,但是沾了鸡汤的鲜香,跟平时就不在一个档次。
  她运气好一些,她的碗里有两块大一些的鸡肉,还有两节鸡脖子。
  “大苗就爱啃鸡脖子,看到了肯定高兴。”
  江景瑜知道她这么高兴,还有白三叔分到了一只野鸡、半只兔子腿,江景腾分到了半只兔子,一副鹿肝。
  两个人都平安,江景腾除了左手手臂上有道擦伤,脸上还有被树枝刮蹭的痕迹,没有其他受伤的地方。
  白三叔摔了一跤,扭到了手腕,注意着不重力使用,过几天就好了。
  在他们回去的时候,还发生了个小插曲。
  有小孩迫不及待想吃妈妈手上的肉,一个不注意,打翻了,肉和菜立刻被捡了起来,打算回去热水烫一下继续吃,但是那些汤水就没办法了,这里全是精华,结果全喂了土地,为此那小孩被打的啪啪作响,一点没留手,哭声震天。
  但哭的不是被打,而是没得吃了。
  郑乐英:……(o o o)
  虽然我不懂,但我大受震撼。
  这小孩这么皮实的吗!
  而那一头江元同收到了大外孙的来信,这封信很长,详细的交代了郑乐英下乡的原因,说起来就是因为她和后妈、继姐不和,从她们进门开始就没有好过。
  以前那个带进门的继姐一直让大家以为是郑乐英在欺负她,实际上被欺负诬陷的却是郑乐英,以前她还装着,但是等到后妈生了一个女儿,今年又生了个儿子,对方的气焰就跟以往不一样了。
  以前是绵里藏针,暗地里做些让人恶心的手段,现在却是嚣张起来。
  在他们闹起来的时候,郑父总是家和万事兴,不管是对方挑衅在先,都各打五十大板,让她们不许再吵再闹。
  他不想打破现在家里这个平静的氛围,就委屈了郑乐英,不过自从郑乐英气得把自己的名字报上去,这和平表象就岌岌可危。
  郑乐海也闹了一场,让那个便宜妹妹也下乡去,不过她后妈不答应,现在已经相看好了人家,到了日子就出嫁了。
  那男方不是个好的。
  最后说麻烦外公照顾一段时间,他会找机会给妹妹寻找工作,让她回去。
  江元同叹了口气。
  找工作?
  不容易啊。
  收到了郑乐海的信之后,过了一天江元同又收到了二女儿发来的电报,江明仪同意了,她会让她的大儿子下乡当知青,带着她的小儿子一起去,到时候麻烦江元同帮忙安排,她那边也会做好准备。
  这封信看得江元同提不起精神,在屋子里呆坐了良久。
  这个女儿一贯以来心高气傲,不是没有更好的办法,她不会低下头来。
  外孙已经十六了,在海城找个工作也可以,年纪毕竟不小了,也有这么大就接了班的。
  但他提了这个建议之后,二女儿却还是让她的儿子过来了,宁愿他下地干活,也要离开海城。
  江元同的心情沉重。
  这件事情他先跟江景瑜说了,江景瑜:“这样子也好,或许在那边她已经不太妙了,才会促使她下这样的决定。”
  江元同明白:“你觉得你二姑姑还能有别的办法吗?”
  江景瑜:“既然避免不了的话,不如用二姑姑他们也主动下乡,这样子还有一定的机会可以自己选择去的地方。”
  江元同:“你说的对!”
  “事不宜迟,你现在先帮我发一封电话给她。”
  那一头江明仪收到了电报之后,心中也有了决断。
  想到自己年纪还小的两个儿子,她深吸了一口气,行动起来。
  江明智听到二姐的两个儿子要来,问:“两个外甥来了,怎么住?”
  他们家现在房间已经满了。
  江元同:“和景腾他们一起住,再多打一张床。”房间还能放得下。
  江景瑜不赞成:“不如再多建一间房,我们这厨房不是有半边延出去放柴火吗?之前这里也是有一间房的,既然是这样不如再半搭起一间房,以后表弟他们回去了,也可以留着做杂物间。”
  江景瑜知道他们会在这里待十年,不可能一直合住。
  江元同思考了一下:“也行。”
  张流云:“要建也要等人来了,家里确实住不下了,再提出改建房子。”
  江元同:“是这个理。”
  已经商量好了,江明智也行动了起来,准备材料,家具什么的也要提前做,不然到时候就没得用,就像现在外甥女这样。
  江元同现在年纪大了,没多少力气,但也能打下手,江景腾也是,正青少年,他做家具的手艺比不上江明智老成,也是过得去的。
  三个人一起,每天利用闲暇的时间做一点,不等家具成型,代表秋收的哨声响起了,家具的事只能放到一边。
  割水稻是个苦力活,拿着镰刀,弯着腰,机械的挥动着手中的镰刀。
  在这个时候,就是平时最爱偷懒的人都不敢过分,不仅仅是计分员在这个时候格外严格,还有就是收成不好,他们这么长时间的辛苦也白费了。
  在这个时候有很多人很积极,有一些是出了名的拼命三郎,在几年前张流云也是这样的拼命三郎,还拿过劳动标兵,抱着那股豁出去不要命、一直干活的精神往死里干活。
  这几年她年纪上来了,才松散了一些,留了点余地。
  郑乐英被分去的是抱稻苗的活,就是把他们割好的稻子抱运到打谷机那边。
  那边的人会把稻穗上的稻谷打下来。
  这个活没什么技术含量,只要小心些,不要被稻芒割到手,一趟趟的跑,在烈日下,汗如雨下。
  江景瑜她现在还不用去,但是要忙的脱不开手了,也是要去尽一份力的。
  江景翔这样大的就拿着个小篮子跟在田头,帮忙捡掉落在地上散落的稻子。
  江景瑜之前存的那些熏制的肉在这个时候拿出来恰到好处,每天干饭绿豆汤熏肉炒菜的上,一家人也很快瘦了下来。
  因为新稻子下来了,江景瑜又去了黑市一趟,买到了一些大米。
  在这个时候,黑市上的稻子是最便宜的。
  眼看着今年的稻子丰收,去年的稻子就肯拿出来卖掉,价格相较也会便宜一些。
  今年有个好天气。
  累归累,大家还是高兴的,去年秋收下雨了,要冒着雨收割,收割来的湿稻谷也要特意的在厨房烘干,耗费人力物力,而且在这样要是下的雨大了,那些成熟的稻子被打落顺着水流飘走,就白白损失了,费人力物力都捡不回来。
  江元同毕竟上了年纪,身体底子不是很健康,他被分去的是在晒谷场看稻子,到了这个时候,那些烦人的鸟雀是不容忽视的。
  种地真的是辛苦。
  累的可以在田地里一坐下来倒头就睡着。
  等秋收告一段落,家里的人平均掉了两斤,肤色也黑了几度,郑乐英还晒伤了。
  到了后期江景瑜也下地了,她也黑了一个度。
  等到秋收结束,她有两件喜事,第一件事就是她发送给杨编辑的稿子通过了,写信来让她接着继续画下去。
  第二件事情就是她的游戏终于要升级了。
  听到了代表着升级的那一声“叮——”江景瑜立刻看向薄雾。
  果然那一层雾气消失了,江景瑜犹豫了一下,慢慢的将手伸过去。
  畅通无阻。
  那一层无形的墙壁消失了。
  她试探性的迈过了一只腿,也能过去了。
  对方家门口种的东西也出现在她眼前,对方种的有三种,分别是茄子,冬瓜,胡萝卜。
  对方不仅种了三种作物,还每一种都跟她的不重复。
  这是什么原理?
  搞不懂。
  只不过就算是不懂,她看的也有些眼馋。
  她看了一下对方,没有人。
  也没有作物显示可收获,她就先收回了视线,打开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