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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重生后我开挂了 > 重生后我开挂了 第69节
  要说起来玉可欣绝对算得上是个美人,四十岁的人了保养得像二十几岁的小姑娘,要是不认识绝对看不出来她已经生过孩子了。这样的女人的确很吸引人。
  但是前提是陈志超是个商人,还是个精明的商人,玉可欣作为省委书记的妻子绝对有利用价值,但是如果没有省委书记那她只能是玉可欣,显然陈志超清楚这一点,也不会做出蠢事。他只能对玉可欣表现出同学之间的亲切,以便于能得到好处,这个尺度他拿捏的很好。
  贪污受贿案爆发出来的时间大约还有五六年的时间,谁也不确定这个定时炸弹什么时候会爆炸,到底是有心人的策划还是偶然?
  在官场上哪有什么偶然呢?
  现在基本已经确定了情况。谷香是她最好的朋友。作为朋友她是一定要尽自己的能力来维护她的安全。但是要如何去做就很难了。
  古玉波能做到省委书记这一职位自然不是和蔼可亲的邻家伯伯,政客的心思谁都摸不透,没准他前脚答应得好好的,后脚就把你调查的底朝天。
  她不怕调查,但是她怕麻烦。如果能有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就好了。
  可是前世只是小市民的何清越实在想不出什么切实有效的办法,多说她就是个小商人,再精明的商人也别想在政客手里讨个好果子。更何况她还是个半吊子。
  越想越头痛,在床上来了一个鲤鱼打挺。索性不想了,先睡觉,有什么明天再说!没什么事情是解决不了的,既然想不通那就先睡一觉再说。
  断骨重接
  秦商的身体经过这些日子的调理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天何清越和秦商约好时间就上门了。
  秦商的体内有寒毒,第一步就是要把这寒毒给逼出来,要不然即便是骨头重新接好,他也没办法重新再站起来。
  需要的用具准备好,张少恒和一位保姆立在一旁等待指示。
  何清越的动作干净利落,几乎是用不上别人的,自己一个人就完全可以搞定。
  她从药箱里拿出一只瓷瓶,从中倒出一粒赤红色的药丸,递到秦商的手边。“吃下去。”
  秦商也没犹豫,直接吞咽下去。张少恒因为多年的顽疾被治愈,对何清越推崇备至,毫不担心,新来的保姆倒是面有忧色,这么大的孩子来治病这不是扯淡吗!
  吞下药丸秦商立刻就感觉到了不同,他常年如坠冰窟的身体竟好似灼烧起来,他的脸瞬间就红了起来,额头上竟然也出现了一层薄汗,是热的。
  惊诧之余不由心惊。
  保姆上前为他擦汗,面带忧色。“先生,怎么样?”
  秦商摆了摆手,“没事。”
  保姆看了眼何清越,何清越笑了笑,上前一步,将掌心贴在秦商的腹部,以内力化解药力,很快药效发挥作用。
  褪去衣衫,隐约可见肌理之下有异物游走,秦商发出痛苦的闷哼,他此时只觉得体内有冰与火在战斗,他一会儿如同在冰窟中苟延残喘,一会儿又觉得在烈火中挣扎。
  冰与火的战斗,最难过的无疑是他这个承托着的‘战场’。
  “哎呀,这是。”保姆心下骇然,人的身体里怎么会有东西在动,莫不是什么虫子?
  “禁声!”何清越说道,眼睛时刻不离那异物涌动处。
  保姆立刻捂住嘴,看向何清越的目光里都带着恐惧,却也再不敢出声。
  看准时机,何清越毫不犹豫出手,手里的银针飞快下针,转瞬之间手里的十三根银针尽数刺在秦商的各大穴位里,不过几秒钟就见银针嗡嗡颤动,何清越不管,捻针的手指飞快拨弄。
  靠近此针的异物如同碰到天敌一般飞快褪去。
  一刻钟后异物被尽数逼到秦商小腿,何清越执起手术刀,飞快在小腿处划出一道口子,口里说道:“盆。”捻针的手丝毫不放松,等张少恒准备好盆,她立刻将内力顺着银针向异物袭去。
  只听‘噗噗’两声,两股黑红色还冒着寒气的污血落在盆中。何清越拿出一个小罐,从中挖出一坨药泥,敷在秦商的伤口处,微微一笑,“三天后我们治腿。”
  而此时张少恒和保姆两人已经惊呆了,任谁经历这么玄幻的事情都要怀疑一下人生。张少恒本以为这位医术了得,可没想到何止了得,这是神医啊!保姆更是嘴巴张大,话都说不出来了,这一天她经历的太多了,想静静。
  何清越上前两步,接过铜盆,此时里面的污血已经成为了冰坨,隐隐散发着寒气。
  刚刚经历过寒热交替,刚从痛苦中爬出来的秦商也稍稍缓过来了,看着铜盆眉头拧起,“这就是寒毒?”
  “是也不是。”何清越微微一笑,交代张少恒,“高温焚烧掉。”
  秦商不懂她似是而非的说法,也没多问。感受到体内暖洋洋的很舒服,信心大增。“我体内的寒毒已经去除?”
  “还要喝三天中药巩固一下。”何清越提笔落字,将药方递给秦商。“这三天该吃吃该睡睡。”
  秦商应下。
  很快三天过去,秦商身体状况很好。
  这日张少恒和保姆都不在,家里只有他一个人。
  早在何清越说可以治好他的腿时他就知道早晚会有这一天,可是等这一天真的来临时他又说不清自己现在应该是什么心理。
  既期待又惊慌,还有些无措。
  为了不让他这狼狈的表现被更多人看到,他没让任何人过来帮忙。他以为这种情绪会持续到这次治疗结束,没想到一看到何清越,他的心情也跟着平静下来。
  如果秦朝活着,大概也会像眼前的女孩一样,骄傲自信的。
  也许是因为康复的曙光就在眼前,他回忆往昔的次数也多了起来。
  “我曾经有一个妹妹。”秦商突然说道。
  何清越手下顿了一下,抬头看向他。秦商扯了扯嘴角,“我有些紧张,想和你说说话。”
  “嗯。”何清越应了一声,手上不停。如果可以缓解病人紧张的情绪她不介意做一个倾听者。
  秦商声音低低的响起,平静无波。
  那是一个冬天,天冷的人从心里感到发寒,秦商和秦朝从魔都跨越了大半个国家被绑到了滨城。
  绑匪索要了三百万的赎金,否则就撕票。
  秦商的父母是联姻,双方并没有太多的感情。母亲在生下秦朝后不久就过世了。
  不到一年秦建荣就另娶了。
  那时候秦商的父亲秦建荣刚新婚半年,他的妻子也刚怀孕三个月。一面是从小疏于管教,不甚亲近的一双儿女,一面是新婚妻子和期待已久的腹中胎儿。
  好在秦建荣虽然对一双儿女没有太多感情,也没有轻易放弃。他并不缺钱,他准备好了赎金来到滨城,可是中间不知道哪个环节出了错误,绑匪并没有按期收到赎金。
  秦建荣走后,他的新婚妻子佟莉报了警,绑匪恼恨之下毫无顾忌的虐杀了秦朝,秦商侥幸活了下来,只不过他的腿已经被生生打断了,身上也有多处损伤。等到警方找到兄妹二人时,距离交赎金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天。
  而那时,他的一双腿因为失血过多又在冰天雪地里度过了三天导致了残疾!
  警察到来的时候秦商怀抱着尸体已经僵硬了的秦朝,他浑身上下都是血,眼睛空洞无神,看向秦建荣时里面是满满的厌恶憎恨,像极了从地狱出来的修罗。
  如果佟莉不报警打草惊蛇,绑匪也不会恼羞成怒虐杀了秦朝,他们永远不会知道那几天他可爱的妹妹经历了怎样惨绝人寰的对待。
  就这样失去了她宝贵的生命,还没来得及享受她的青春就永远和这个世界天人永别。
  也就是从那次突发事件开始,他再也没有站起来过,一直在滨城守护着他的妹妹。
  ‘咯’的一声骨碎声让秦商的脸顿时苍白可见,额头上顿时布满了细密的汗珠,一双眼睛通红。也不知是因为往事心痛还是因为腿疼的。
  何清越看了他一眼,低下头专心给他接骨。
  从头到尾秦商再没吭过一声。他的腿已经多年没有反应了,这点疼痛跟他常年坐轮椅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呢!跟秦朝鲜活的生命比起来又算什么呢!
  骨头断裂又重新接上这一过程很快,也就是三秒钟,可就是这三秒钟却花费了何清越大半的心力。
  骨头是最不好弄的,因为它没办法用肉眼直面,只能凭感觉,看不见只能用手摸,考校的就是手上功夫了。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用手摸得出来的,这需要手的敏感度,对人体骨骼的了解,以及日复一日从不间歇的练习,只有一些上了年岁的老中医凭借着丰富的经验才能做到这般。
  而这也是中医日渐没落的原因,他不是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的来,更多的是时间,耐心,细心大胆堆砌出来的经验。而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快节奏的生活已经很少有人愿意花费时间来学习中医了。
  何清越因为神秘的仙草有了更多的时间和行医经验来更好的学习中医。
  刘老说她是百年不遇的天才,天才是什么?不过是花费在这上面的时间更多了一些罢了。
  敷好药膏缠好绷带,温声道:“感觉怎么样?”
  “唔……有点凉还有点热,胀胀的。”秦商咬着牙颤声说道。
  何清越应了一声,“一开始是这样的,过几天会有一些变化,可能会有些不舒服,但这都是正常的。等一下我给你写张方子,早中晚喝三次,会促进骨骼愈合。这期间你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随时给我打电话,我也会经常过来给你检查复诊。不出意外的话一个月左右你就可以做复健了。”
  “一个月?”秦商叹息道:“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到你这直接缩短到一个月了。”话中的惊讶感慨表漏无疑。
  何清越笑道:“不用惊讶,刘老也可以做到。”
  这些年因为寒毒的影响秦商还是亏损了身体,虽然现在寒毒尽出,但对于身体的影响还在,只能一点点的调理。
  假以时日,想必也能与常人无异。
  接下来秦商的护理阶段有专人接手,还是老相识,刘国栋。
  他一心记挂着秦商的病情,这么多年也算得上一个心病了,乍然听闻真的被何清越治好,心里不可谓不激动,自然也想着来看看成果,马上毛遂自荐的过来接手。
  按理说以刘国栋现在的地位没必要放下身段做这些基础的小事了。下面也有徒弟煎药,他只管做好调整,监测秦商的恢复程度就可以。
  加上他跟何清越熟悉的很,一老一少都快成了忘年交,两人之间也有点默契,说上句就明白下句是什么了,沟通没困难,自然是很好的。
  今天秦商治腿,给保姆放了半天假,也没让张少恒过来,刘国栋一行更是明天才会过来,弊端就出来了。没人煎药。
  何清越也没什么事,索性直接留下给他煎一回药。
  给家里打了个电话,没一会儿门外面就传来狗吠声以及迫不及待的挠门声。一开门,果然是大毛同志,身后跟着王财。
  自从知道两人是邻居后,大毛有事没事就要到何清越家转转,顺便把何清越拉去自家帮帮主人的忙,时间长了,两人一狗倒是熟悉起来。
  那时秦商依旧是不爱说话,为人还有些沉默。两人相识这么长时间以来也从未见过秦商的家人,只有一个保姆照顾他的饮食。白天在这里收拾收拾家,做做饭,到了时间就回去,次日再过来,周而复始。
  自从见识过何清越为秦商治疗之后保姆阿姨对她那叫一个亲切,每一次去都能受到她的热烈欢迎。
  秦商跟她讲过旧事,加上她的治疗,对她也不同起来,也恰恰是这些日子两人的互动才多起来,时间是最好的催化剂,可以让人忘记疼痛。
  大毛是个很讨人喜欢的狗,是一只黑背,平时要多高冷有多高冷,一到主人身边就会变成一只大暖男。他来何清越家串门的次数多了,到是收获了不少喜爱。
  只是这狗防范意识不是一般的强,除了秦商给的吃的别人给的一律不吃。后来何清越串门的次数多了,熟悉起来,他才和何清越愈加亲近起来,何清越的投喂他也欣然受之,有的时候还没皮没脸的讨要,往往弄得人哭笑不得。
  今天因为要给秦商治腿,就临时把大毛放在了家里。
  “嘿,这狗成精了,你一打电话,耳朵一下就竖起来了。没等我穿衣服,就开始到门口等着了。”王财艳羡地说道。他们家原来也有一条狗,养了十多年的狼狗,跟黑背长得有点相似,被偷狗的偷走都知道自己跑回来的主,后来老死了。
  秦商揉了揉大毛的狗头,态度亲昵自然,像对待家人一样。“我朋友那边刚得了几个狗崽,正愁没精力养呢。老爷子要是喜欢,我给你抱来一个。”
  “啥狗啊?也是狼狗啊?”王财颇感兴趣的问道。虽然家里养了一只布布,小猫也很可爱,但总觉得没有狗带劲。
  秦商点了点头。“嗯,跟大毛是一样的品种。”
  “哦。”王财对着大毛开玩笑。“大毛,是不是你儿子啊?”
  大毛冲着王财叫了两声,也不知道王财脑补成什么了,笑得格外开心。“要是大毛的儿子就给我来一只呗,像大毛就更好了,通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