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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仙侠修真 > 摘仙令 > 摘仙令 第117节
  “那些人大都不是修士,”乌恩奇匍匐在地,“属下偷着在他们的必经之地上藏过,是他们早就招募的,身体非常强壮的武林人士。”
  什么?
  季离等人的面色齐齐一变。
  在这二十万里寒漠,修士不能动用灵力,也算凡人。
  随庆拿下元嗔的三百多人后,说不得,还会打他们的主意。
  一旦让他跟前面的大部队联系上,来个前后夹击……
  “通知,所有队伍往左偏移,”
  紫衫迅速发令后,朝某人咬着牙,“乌恩奇……,我问你,按随庆他们现在的速度,有没有可能追上我们?”
  好在,他们为了追修士的大部队,为了亡羊补牢,也一直没停下赶路,与修士的前队和后来的随庆一样,人与骆驼,轮换休息。
  “……算时间,随庆的队伍与我们相差三到四天,他们的速度快,我们这边的速度也不慢,想要追上我们,除非我们的速度下降。”
  乌恩奇算着两家的速度,老老实实地道:“这就跟我们追修士的前队一样,他们的速度不降,我们一时就是无法追上。”
  “……”
  虽然松了一口气,可是这笨人说的话,实在让人不喜。
  紫衫若不是考虑到变异沙蜥只听他一人的令,早喝令左右,让他为元嗔陪葬了。
  “是吗?”
  他压着满腔的郁闷,扔出一枚玉简,“你现在就带我手令,回草原交给必勒格和萨仁,然后,把他们的回复,再以最快的速度报来。”
  “是!”
  逃出生天,乌恩奇连忙骑上沙蜥,投进茫茫沙原。
  他的身后,西狄人的队伍,已经往左快速偏移。
  ……
  当!
  前方传来开饭的信号,蒋思惠连忙先给老父摸出一个热气腾腾的肉夹馍来。
  他们赶路赶得急,虽然吃辟谷丹也行,可辟谷丹只能让人不饿,却不能给身体提供多少热量。
  有条件的,都会在开饭信号传来的时候,给自己来那么两口。
  陆懔苦命地喝了两天药汁子,今天终于被老父开恩,不仅能吃肉夹馍,还能再喝一碗热热的羊汤。
  哎呀!
  真爽!
  他呼噜呼噜连汤带肉地吃尽,感觉从嘴巴到胃里,全都舒服了。
  “丢不丢人?”
  陆永芳压低了嗓音,一脸嫌弃,“老子和思惠虐待你了?”
  “啊?怎么会?”
  陆懔哪敢说那样的话?
  “嘿嘿,爹啊,我这不是馋肉了吗?我两天都没吃着肉了。”
  除了喝苦药汁子,还被戒了肉,天天赶路,跑得跟狗一样,是个人,陆懔感觉都会馋肉的。
  “噗!”蒋思惠在旁忍不住一边笑着一边给他摸了一个大鸡腿,“快点吃吧!”
  这破地方,要是不快点吃,马上就能凉了。
  陆懔在老父挡住风口的时候,连忙弯着腰,缩着头,把那个大鸡腿啃了,“真好吃,爹,要不您也啃一个。”
  “老子没馋肉。”
  陆永芳真是太嫌弃他了,“想吃肉,回头骑到骆驼,你背风吃个饱吧!”
  也幸好,他们东西带得足,要不然,他严重怀疑,人家要以为他儿子是被人从饿牢里放出来的。
  “嗳!”
  让采薇侧目的是,某人那响亮的一声嗳。
  真是……
  她的紫米糕吃着感觉都没味了,肉就那么好吃?
  又没多少灵气。
  不过……
  采薇小小地叹了一口气,可怜她的紫米糕,在这绝灵之地,也尝不出来灵气,没了灵气支撑,口感……
  她吸吸鼻子,好像还能闻到鸡腿的香味。
  真是的。
  采薇默默把紫米糕收回储物袋,摸了一大把暴熊肉干慢慢嚼着。
  嗯!
  肉的味道确实更好些。
  ……
  陆灵蹊也觉得,肉的味道更好些。
  此时的她背着风,倒骑在骆驼上,啃完一个鸡翅膀后,很是意犹未尽。
  “别看了,一只鸡,你吃了大半。”
  她狠狠瞪了一眼东皋,“我可告诉你,想要再吃我的鸡,没有十块灵石,我们免谈。”
  这家伙能打劫到那么多灵石,怎么可能没弄到西狄的肉干?
  “那……我们换点吃行吗?”
  东皋现在真没多少灵石,“我有不少牛羊肉干。”
  “嘁!当我没有吗?”
  陆灵蹊才不想吃西狄人的东西。
  她被那些二脚部的人吓怕了,生怕某些肉干里,夹杂了要命的东西。
  “西狄人的东西,你可看着点吃。”
  那隐晦的意思,让东皋脸上一黑。
  他也是害怕,才不怎么敢吃的好不好?
  “林蹊,你又在欺负我家东皋了?”
  安诚可怜小师弟,“西狄除了二脚部,没人吃人肉。”
  二脚部的人,大都是狠人,他可不相信小师弟能把便宜捡到人家头上。
  “安师兄,您说反了吧?”
  陆灵蹊撞天屈,“我的一只鸡,他吃了大半呢。”
  欺负她没有师兄吗?
  她望向师父,可惜师父离得有些远。
  “呵呵,不就吃你半个鸡吗?”
  东皋连忙把腰上的储物袋递给师兄,“师兄,你来的正好,我的这个储物袋里,都是当时好多人不要的肉干。你帮我看看,这里面……这里面……”
  二脚部人,他们动不了,可不代表别人也动不了。
  安诚理解了,果然接过他的储物袋帮忙检查。
  “放心,这里的肉都是正常的。”
  他给两人普及知识,“二脚部人喜欢大块的人肉,为了满足心里的某一特别嗜好,那种肉都会留下明显特征。”
  东皋接回储物袋,心情大好,“他们为什么会那样?”
  “为了让别人怕,也为了表示,他们生来是高人一等的吧!”
  安诚一辈子都在海边转,没到过草原,还真不是很清楚,“这里面,好像还有什么什么神的传说,我也不太记得了。”
  “他们真恶心。”
  想到那块埋在沙世界的东西,陆灵蹊打了个抖,“什么样的神会吃人肉?”
  如果吃了,肯定也是个恶神。
  “世间万物平等!”
  随庆其实关注着徒弟这一边,闻言,放慢了骆驼的脚步,“在人的眼中,世间万物俱可收为己用。但在万物和自然法则中,‘人’也并不高级多少。
  百禁山是妖族的地界,我们修士,可以用妖兽的皮骨、内丹炼器炼丹,妖族也认为,修士的金丹和元婴是好东西。
  甚至修士的血肉,也因为灵气的冲刷,而鲜美甜嫩。
  二脚部崇尚的是妖神魔牛,他们自认为有魔牛的血统,吃人,最正常不过。”
  “……但世间万物怎么可有平等呢?”
  想到跟她签下大德之契的青主儿,陆灵蹊问师父,“我们的衣食住行,好像都取自万物。”她看了看正骑着的骆驼,“就好像在它眼里,我们就是主人。”
  “那是因为它无智。”
  随庆叹了一口气,“人因有智,才成万物主宰!”
  可惜啊!天生万物以养人,世人却犹怨天不仁!
  “相比于万物,人是天道的宠儿不假,但也偶有被天道更为眷顾的妖族、灵族,他们化形时,会自动选择更加契合天道的人形,才给了世人错觉,觉得人族高高在上。”
  有些东西,需要徒弟长大后,慢慢的体悟。
  “在妖族,无智的同类亦是可杀的,世间法则,其实真正说起来,就是从林法则,弱肉强食的法则。但有些东西,比如灵族,却生来平和,没遇到则罢,遇到了……”
  随庆顿了顿,“林蹊,为师希望,你能以平等心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