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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抗日之煞神传奇 > 七十一 技惊四座
  “我们的作用是在战场上杀敌,而不是让首长检阅,虽然光荣,但是这并不属于我。”李斯皱着眉头说道,其实他也很想去,起码能够见见那些老帅们,这个时代的人,高尚得让后世人无法想像,但这并不足以让李斯加入其中。
  “可是战士们……”刘师长为难的说道。
  “等等,我想,我们应该去。”李斯眯着眼睛说道,最终下定了决心,带着特战队去中央延安接受首长的检阅,共党这个时代绝对是一个先进的组织,但是,一想到几十年后的一场场风暴,连李斯都觉得后背发凉,那才是真正的杀人见血,若是特战队能够得到毛主席的青睐,无疑会让他们以后的路好走许多,死在自己人的手上,并不是一件多么光荣的事情。
  一听到将要到革命圣地延安去接受毛主席还有将帅们的检阅,特战队一个个激动得手脚都没有地方放了,这得是多么大的荣光啊。
  “静一静。”李斯等他们激动了一会后压了压手说道,在魔鬼教官的淫威之下,哪怕是再激动,也要老老实实的坐在凉板凳上等着训话。
  “此次前去,我有一个最重要的要求,每个人,都准备一个小本子,把你们的名字写在本子最显眼的地方,到了延安,见到毛主席,无论如何,要让毛主席给你们题个字,最好是某某是个好同志之类夸奖的话,这是人项任务,谁完不成,我就将他踢出特战队,让着,我是认真的。”李斯一脸严肃的说道。
  虽然不知道李斯为什么会下达这么一个奇怪的任务,但是身为军人,只要服从命令就行了,再说,若是身上能带着毛主席的题字,也是一种荣光啊。
  李斯的想法很正确,身上带着毛主席的题字,若是能活到解放后,哪怕是在风暴当中,以毛老人家绝对的权威,题字一亮,只怕就算是杀人放火也能逍遥法外,在那个年月,毛主席最大,绝对凌架于人情法律之上。
  李斯的做法太对了,存活下来的特战兵们在那场风暴中,凭着保存下来的毛老人家的题字,无论是军队还是地方,都是横着走的,那东西一亮,比什么证件都管用,没有任何一个人在风暴中受损,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红四十八师的一支警卫队,再加上特战队,一行五百多号人上路了,现在四十八师有钱了,连行军都是半机械半骡马化,机械就是十辆吉普车,后头跟着缴获的东洋战马,偶尔碰到兄弟部队,一个个羡慕的眼睛都发红。
  看看人家,骑着高头大马,前头还有车,身上更是穿着新军装,清一色崭新的三八大盖,还有一支衣着奇怪的小部队,背的枪更是模样怪异,这年头,中国大地上见得最多的是德式或是日式武器,美械的半自动武器还算少见。
  由于是向后方运动,并没有碰到日军等敌对武装力量,指挥权交到了锤子的手上,哪怕是在后方全速行军,锤子也不敢大意,放出先头尖兵先探路,四面都放有尖兵,通讯器不时的响起安全的声音,部队快速推进,倒是第一个到达延安。
  中央部门早就已经安排好了住处营地等,特战队一头扎进给自己安排的营地以后,闭门不出,静等着检阅那天的来临。
  “主席,刘师长带着特战队已经到了,我们要不要去看看?”周笑着对毛说道。
  “不要了,同志们赶路也很辛苦,我们就不必去给他们增加额外的压力,后天就可以检阅这些士兵,一起看了嘛。”毛摆了摆手笑着说道,眉角间闪动着兴奋的神色,现在的毛还很年青,正值壮年,精力旺盛,心怀天下,意气风发。
  几天的恢复性训练之后,一名卫兵向他们下达了通知,衣服洗了个干净,枪,手雷等擦得铮亮,所有的一切都在头一天晚上准备停当。
  “一会都他妈的给我站直喽,谁要是敢给老子整出岔子来,回去自己背着全连队装备来个二百公里的越野。”戴着美式头盔,身穿一身崭新迷彩服的李斯头也不回的小声说道,李斯的话很快从头传到尾,每一个听到这话的士兵都不由打了个冷颤,全连的装备加一块几百公斤,还要二百公里,累成人干都跑不完。
  “教官,是主席啊,主席在看着咱们呢。”与李斯并排站在最前头的苏红梅小心的说道,因为激动,脸已经变得红扑扑的,脸上厚厚的迷彩都挡不住那激动的红脸,看起来像是一个处于青红之间的大苹果,一双手悄悄的伸出来整理了一下腰侧的勃朗宁手枪。
  “回去以后,五十公斤装备,十公里越野。”李斯挺胸抬头,只动着嘴皮子淡淡的说道,苏红梅一下子就变得面无人色,兴奋之下忘了教官是个变态了,也只有他才能在这么多大人物面前保持冷静,倒霉的是自己跟他处于领队的头排,只有自己的脸色他才能看到。
  谁说李斯不激动,毛爷爷,周爷爷,哪一个拿出来都能让李斯激动得几天吃不下饭去,虽然他出生的时候除了邓爷爷之外,其余的大部分都过世了,但是这并不影响他对这些人的敬仰,放在现在,只是敬仰而已,李斯还没有头脑一热,彻底加入这支传奇部队的想法,自己的价值并不体现在大部队做战上,论战术指挥,自己也比不过那些光芒闪耀的一位位将星。
  前头的一支部队已经迈着整齐的步子出发了,下一个就轮到这支小小的特战连队上场了,迈着齐刷刷的步伐跟了上去,这一支小小的部队虽然还处于后方,但是却将台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来。
  他们一身迷彩服,美式头盔,身后背着涂成迷彩色的软牛皮背包,身上挂着手雷,每个人腰侧都是一支勃朗宁手枪,清一色的汤姆森冲锋枪挂在胸前,手上握着的是挂着刺刀的半自动的m1步枪,一伸腿,锃亮的军靴,脸上还涂着浓浓的彩色油泥,一举一动都透着一股血腥气,虽然每支部队都是从血火里打出来的,但是论血腥气,仍然没有哪支部队能与他们相比。
  这个时代国内的阅兵只限于士兵列队从主席台前走过,甚至连队伍列得都不整齐,成天在打仗,谁有功夫练列队,但是李斯这支队伍不一样,从一开始就从最基本的队列开始,如果连队列都列不齐,打个屁仗,当然,这只是李斯的想法而已,正是李斯的这种变态训练,使得他这支部队整齐如一,其它的几支部队相形失色。
  走近主席台了,李斯向苏红梅打了个暗号,苏红梅扯着嗓子喊了起来,“一、二……”吼声当中,再跨两步,刷,一百只右臂齐齐的举到了眉侧,与帽沿正好两厘米左右,标准无比,不标准不行,谁不标准变态教官的铁拳就砸上去了。
  本来劈枪是最能显出威猛的,但是特战队的队列虽然齐,但是比起后世的阅兵队伍仍然有所差距,劈枪的危险性太大了,一个不小心,刺刀就容易捅进前排的脖子里,所以李斯最后只好选择了敬军礼。
  一手把枪,一手敬礼,正步轰隆隆的踢了起来,一百只皮靴踢起一阵阵的灰尘来,这一百人的队伍一下子把所有的部队都震住了,惊得前方列队里甚至不时的有人回头观望。
  这支一百五十人的队伍经过之后,后面本应该跟上来的骑兵竟然停在了原地,马匹不时的发出焦躁的喷鼻声,好半天才算是静了下来,然后骑兵开始经过,只是经过李斯这支特种战队的阅兵之后,后面的部队走起来怎么看怎么别扭。
  不过就算是这样,李斯仍然很不满意,比起九九大阅兵时的列队差得远去了,让李斯很想把这些不争气的家伙挨个拎出来狠揍。
  “噢……天呐,我们美国也没有这么精锐的部队。”做为军事观察员的查尔斯惊叫了起来。
  “但是我们中国有。”林首长微微的笑着说道,虽然他的心中也震惊。
  所有的人都感到吃惊,嗡嗡的交头结耳,就连毛都与周悄悄的说着些什么。
  “步子走得齐能代表战斗力吗?”另一位将军有些酸酸的说道,都是血火里打出来的,现在的红军还没到整齐军事素质的时候,不过论起打仗来,仍然是一等一的强悍。
  “把阅兵走完,这些事,容后再说。”毛淡淡的说道,不过眼睛,却亮了起来,遥遥的观望着那支大步远去的小部队。
  阅兵后,特种战队仍然像从前一样低调封闭,营地不允许任何人进入,当然,前来观察的将军们例外,来了一拔又一拔,可是特种战队现在正处于休整阶段,每天除了列队还是列队,毛都没有看到一根,李斯因为个人原因,根本就不下任何表演性的命令,多大的官来了都不见,李斯认为,他训练的这支特战队所有的技能都是用来打仗杀人的,而不是表演的,这样一来,引起的非议可想而知。
  唯一看到的表演,就是苏红梅背着五十公斤的装备绕场跑圈,整整跑十公里,这是李斯对她的惩罚,一个女兵做到这一步,差点让来观察的将军们把眼珠子瞪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