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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二小姐进京了 > 二小姐进京了 第55节
  她一边爬到床上去,还热情地邀请着夏侯瑾,“你也快上床来,一起啊。”
  然后片刻后夫妻二人各自坐在一旁的小桌子面前,处理自己手上的事务。
  夏侯瑾时不时地抬头朝窗外看过去,心里忍不住想,别人家的王妃,也是邀请王爷上床一起办理公务么?
  看了看手里炭笔,认命地叹着气。
  沈羡之闻声朝他转头看过来,“哪里不舒服么?”刚问完,她自己又一脸恍然,“给忘记了,你是装病的,下次不必理我。”不过好奇,夏侯瑾为什么叹气,蛮人交涉不是很顺利么?
  不过也没顾得上多问,毕竟她自己手头上事情还这么多。
  而钱袋子和言巽的院子里,如今忽然多了这么一个不速之客,两人还是觉得不自在。
  毕竟他俩是能穿一条裤子的结拜兄弟,几乎可以说不分你我,所以这鹿修澜的到来,让两人都十分不喜。
  只是不到半个时辰,就折服在鹿修澜一套剑法之下,两人都一脸激动地拉着鹿修澜,“鹿大哥,这整个王府那么多人,却唯独咱们三分在了这座小院里,咱们又是来自天南和地北,这不是天定的缘份是什么?”
  所以不如结拜吧?
  当晚结拜,钱袋子位置不变,还是老三。因为高大的身材和略显成熟的面庞,再一次让鹿修澜对他十三岁的年纪产生疑惑。
  而言巽则多了一个大哥,还一脸热情地邀请鹿修澜明日同他去养鸡场见世面。
  沈羡之是第二天听钱袋子说自己多了个大哥,晓得是鹿修澜后,忍不住发出自己心中的疑惑,“你们怎么那么喜欢结拜?”
  钱袋子嘿嘿一笑,“出门在外,大家都是兄弟,倘若你不是王妃,我们也要拉你一起结拜的。”
  沈羡之心说,可言巽是皇子啊。
  想到这里,不免也想到了鹿修澜的仇家,他若是知晓了言巽的真实身份,那……
  一时间也是担心不已,自己让鹿修澜和言巽住一个院子,这不是把言巽羊入虎口么?于是连忙问道:“你们可是坦诚相见了?”
  “那是自然。”从前洗澡的时候只能自己给言巽搓完后背,他才能给自己搓背。
  但是现在多了一个鹿大哥,就完全不一样了,大家可以围成一个圈,同时搓背。
  沈羡之听到钱袋子这信誓旦旦的话,还以为鹿修澜已经知道言巽的身份了,竟然还和他结拜,那倒是很符合鹿修澜这不大聪明的脑子。
  指不定想着丁是丁,卯是卯,老子的仇也不要儿子来偿还。
  却不晓得他俩的坦诚相见根本就不在一个频道上。
  作者有话说:
  第68章
  然而误会就这样造成了,沈羡之也没再多想,反而对这鹿修澜颇有几分佩服,居然能将言巽从仇人目露里摘出来。
  一面只同钱袋子说道:“负责房屋修葺的各个管事,你回头得了空,引他们到瑾王跟前去,此后这个项目来负责。”
  钱袋子一听,忙问道:“瑾王不去蛮人部落了?”
  蛮人部落夏侯瑾几乎都已经去个遍了,现在正让清澜答部落给他们运送蔬菜,虽然没有明码标价,但是蛮人那边也回应了不少皮毛和熏肉作为回礼。
  阿布那边已经来了信,近期就会将蛮人们送的熏肉和皮毛运送到城中。正好现在城里大部份老百姓地里的蔬菜都吃不完,但是他们听说送给蛮人,有的还是不大乐意,所以沈羡之准备好好利用一下这些蛮人送的东西。
  其实这些蔬菜也不是白白送出去,蛮人回以他们山上有的物品,在她看来算得上是最原始的交易了。
  便同钱袋子说道:“年前不去了,不过你也别闲着,回头我有事情交代你。”
  钱袋子这里应了,心里却想这夏侯瑾不出去了,言巽就没机会,也省得自己提心吊胆,真担心他为了王妃做出什么傻事来。
  比如暗害夏侯瑾……大哥武功那么高,趁着瑾王在外的时候,万一他想不通雇大哥去刺杀瑾王。
  那肯定会成功的,但是既然瑾王不出去,应该没事了吧?
  沈羡之见他忽然一脸沉思,“怎么了?有什么问题么?”
  钱袋子猛地回过头来,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没事,我这就马上就去。”
  沈羡之只觉得这孩子有些神神叨叨的,心想莫不是自己给他的担子太重了?不过夏侯瑾既然留了下来,能将城中大部份事务都分担过去,想来过一阵子也能让钱袋子清闲一些。
  这里安排好,与阿萝姐妹俩约好晚上去天仙阁,晚饭也安排在那边了。丁香从沈芸之她们那边过来,给她带来了不少刚出炉的糕点。
  沈羡之看到却高兴不起来,因为她才昨晚才从夏侯瑾那边打听得来,那杜司风就喜欢吃各种糕点……所以大姐这样频繁地做糕点,为的什么?不瞎的人都能看出来,就是想要逃那杜司风的欢心。
  她就觉得有点奇怪,那杜司风纵然是优秀,但是沈家的女儿也不差,何必如此卑躬屈膝地讨好呢?所以看着那糕点也没半点喜欢,“她今日不去店里么?”
  “说是杜先生要与他师父一起去西山,所以大小姐就自告奋勇给他们准备点心。”丁香一面小心翼翼地说着,一面偷偷地朝沈羡之打探,瞧见她脸色不好看,便低声问道:“王妃,您不喜欢杜先生么?”
  沈羡之心说这不是喜欢不喜欢的问题,她是不喜欢自己的姐姐为了一个男人如此而已。更何况沈芸之在商业上的确是继承了沈夫人的一些天赋,实在不应该为了一个老男人围着锅台转。
  不过姐姐也不是自己,可能那才是她想要的生活呢!不由得叹了口气,颇有一种儿大不由娘的感觉。
  “不管了,她也是活了二十载的人,想要什么生活,自己最是清楚。”看了看糕点,吃了些许,还是觉得没什么胃口,“拿些过去给桑葚夫人尝尝吧。”
  丁香听了,也趁机转过话题道:“瑾王也在那边,说是给铁猫儿取名呢。”
  沈羡之知晓此事,还晓得他晚上约了韩先生,也是在天仙阁,所以倘若不出意外的话,他们是一起出门。“是该取个正经名字。”前阵子听人说铁猫,好像又与那铁公鸡同一个意思。
  丁香送了糕点过去,沈羡之一个人在屋子里闲坐了片刻,想来想去还是起身去找大姐。
  只是这话题终究是没能铺展开,尤其是她看到沈芸之带着茴香一脸满怀期待地把点心装进食盒里,就晓得自己说什么都没意义。
  到了傍晚些,便回来邀了阿萝姐妹俩,一起去了天仙阁,也没等夏侯瑾。
  转眼过了几日,天气越来越凉,伐木工们基本都开始休息了,有他们加入修葺房屋的队伍,逐渐有了一些成效。
  也不知道夏侯瑾是如何跟温先生说的,他再见到自己的时候,笑容没那么假了。回头沈羡之忍不住朝他问,“他怎么不冲我假笑了?”
  夏侯瑾听到她的话,想起自己回来后第二天见到温先生,他一脸义愤填膺地给自己数落着沈羡之想方设法从他手里套银子的事情。
  又想温先生那样暴躁的性子,见到沈羡之还能挤出假笑实属难得了,便道:“你不知道,他从前有个绰号叫作金蟾。”
  沈羡之听到这话,一下就想到了金蟾只进不出,于是忍不住看朝夏侯瑾,“这个绰号的由来,是我以为的只进不出而得来的?”
  没想到夏侯瑾还真点了头,“所以啊,他能对你笑脸相迎,还算不错了。”说到这里,忽然有些好奇地看着沈羡之,“韩先生那里说是同意了,天宝号那边只怕暂时是拿不出余钱来周转,你是打算年后就动工这书院的事宜,还是缓一缓?”
  琐事太多,他不提沈羡之都快忘记了,“这钱不要咱们自己出,我已经有主意了,回头和大姐和各商家说一说,让他们出资,咱们给冠名。”
  夏侯瑾想了想,片刻才明白她说的冠名是什么意思,“韩先生要是知道你这样拿他的名声出去卖?你觉得他是什么心情?”
  “话怎么能这样说呢?商家愿意因为韩先生的名声,给书院捐钱,那是大家的好心意。”沈羡之打着哈哈笑着解释道:“那他可有择址?”
  “还不曾,倒是准备将书院命名为日月书院。”夏侯瑾说到这里,忍不住问道:“你不会把韩先生也拉入你的神教里了吧?”
  沈羡之倒是想,但是这可能么?人家好好的一个读书人,信仰都在书本里,怎么可能参加他这种江湖草根班子?
  所以摇着头,“没有。”不过韩先生这书院名字叫做日月书院就比较耐人寻味了,他这是什么意思,不免是起了心思,要不自己去招揽招揽,给他做个名誉长老也是可以的。
  这样的话,自己的日月神教有武有文,将来必然是能成为这中原第一大帮派。
  说干就干,等着下午些钱袋子来给她回话,“杜先生在老家没娶妻生子,不过得了一些小道消息,不是他不愿意,而是早年的时候跟一个表妹情投意合,但是家中不同意,嫌弃那位表小姐与他们杜家门不当户不对。”
  所以那位杜先生就一直跟在韩先生身边,没在回家了,而那位表小姐,也嫁了人。
  沈羡之一听什么表哥表妹的,就觉得这种人万万嫁不得的,指不定那位嫁了人的表小姐就是杜司风的白月光呢!那姐姐做得再怎么好,也终究不过是他人的替代品罢了。
  于是风风火火地就去找沈梨之,将钱袋子打听来的这些小道消息告诉她。末了又道:“她若是甘之如饴,可是这人生不过短短几十载罢了,何必拿去捂石头呢?运气好捂个几十年的,焐热了,可是生命都到尽头了,那有什么意义?”
  沈梨之叹气,“那二姐姐有什么好法子,反正依照我的经验,你若是越要去阻止,只怕大姐姐就越要去争取。”
  沈羡之摇头,“我倒不可能去拦她,我打算找几个年轻的小兄弟,过几日和大姐偶遇。”等她见多了,就不会觉得杜司风有多好了。
  沈梨之有些担心,生怕这样做会出事,劝着她三思而后行。却不晓得沈羡之其实也就是口嗨而已,她上哪里找人?
  她认识的人,沈芸之也都几乎认得。但心里还是为这件事情发愁,自是叫近来在府上的夏侯瑾察觉了,“你这几日,可是遇到了什么不顺心的事情?”好像莫家的生意上,自己让人盯着的,并没有什么大问题,城中各处生产线也都正常,城里也没什么细作,地里的蔬菜长得也水灵。
  所以她愁什么?
  他不问还好,这一问,沈羡之就长长叹了口气,“我在想,我都成亲快小半年了,可是大姐还没着落,总不能让她一辈子孤身一人吧?”她说着,一面偷偷朝夏侯瑾探了过去。
  没想到夏侯瑾竟然给她介绍起杜司风,“韩兄的首席弟子你觉得如何?”
  “为何提起他?”沈羡之微微蹙眉。
  她明显对这杜司风不喜,这就让夏侯瑾很纳闷了:“我看挺合适的。”早前韩兄还和自己提,打算做这媒人。
  “哪里合适?他已经而立之年了,家中如何,你可是知晓?”沈羡之一想到钱袋子带来的消息,就越发觉得这杜司风万般的不好。
  “自然,我最开始便先认识司风。”洁身自爱,又有一手出神入化的丹青,而且还是韩先生的首席弟子,他自己也有不少学生,都十分优秀。
  重点是他还有个怪病,不能同别的女人太过靠近,不然浑身起疹子,病发起来的时候,好似那犯了哮喘的病人一样,指不定就让人一命呜呼了。
  如今和大姐沈芸之也没出现这样的过敏症状,这不就是天注定的么?
  一时又想起当初寄住在杜家的那位表小姐,夜里不知怎地,偷偷爬上杜司风的床,险些把杜司风害死,听说当时他浑身都满是疹子,整个人看起来都看不行了,只见气儿进不见气儿出。
  作者有话说:
  第69章
  想起这事儿,便道:“你与他也见过面的,可是发现他与旁的弟子有何不同?”
  “有,年纪长一些。”别的暂时没发现。
  夏侯瑾听罢,有些哭笑不得,“我是说旁的,难道就一点都没发现么?”
  沈羡之这才仔细想了想,别的没想到,倒是想起在自己跟前的时候,恨不得离三尺远的距离,早前就让她很怀疑,自己有那么吓人么?不过现在想起他在天仙阁,似乎对里面的女子们也是退避三舍。
  于是忍不住问:“他是不是有什么毛病啊?每次见到我就躲得远远的,在天仙阁也是。”
  夏侯瑾点头,“对,但是他这病说来你必然不信。”毕竟这各种书籍上,还没记载着他这样的怪病。
  一面与沈羡之说起自己当时和他认识,正是因为他在街上被一个碰瓷的女人给撞了,那女人看他穿得华贵,所以紧拽着他不放,一定要给一百两银子。
  一百两银子对于杜家来说,不算什么,可问题是杜司风不能与女人多接触,以至于当时杜司风全身上下瞬间就长满了红疹子,浑身抽搐,气也喘不上来。
  那女人就给吓着了,哪里还顾得上讹他?扔下人就跑。
  围观的重任也怕惹祸上身,没人管,夏侯瑾这才上去他送到医馆里去,扎了十几针方慢慢恢复。
  没想到沈羡之听到这里,竟然问道:“所以他不能与外面的女人多接触,就打算娶他那表妹?”
  “谁告诉你的?”夏侯瑾忽然意识到,沈羡之对杜司风这样不喜,莫不是这其中有什么误会?
  一面连忙将他险些被这表妹害死的事情告诉沈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