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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综合其他 > 异世界恶徒不会都喜欢我吧 > 异世界恶徒不会都喜欢我吧 第3节
  文一一气喘吁吁的拄着一根木棍,艰辛的走在林中的小路上,耳边全是法尔的魔音灌脑。
  “不会吧,你这样就走不动了?说你是半个狗头人真是太高看你了,你的实力只有四分之一狗头人啊。”
  你懂什么!社畜只需要从楼下走到地铁站而已!
  “你这样的体质怎么做仆人?不会还要我们照顾你吧?”
  那真是对不起了!谁能想到你们竟然是靠腿旅行的呢!落后的异界人!
  “喂,你脸色看上去好差啊,你不会要晕倒了吧!”
  文一一喘着气,一点都不想搭理法尔,甚至已经没力气生气了。
  昨天凭着意志力走了一整天,今天大清早又被叫醒,啃着硬邦邦的饼子,吃完还没消化几分钟就开始继续赶路……她真的不行了。
  没错,她的本意确实是想要改变恶棍四人组的悲剧命运,可是如果有人告诉她,改变别人命运需要每天徒步行走10小时以上,她当场就会放弃。
  什么旅行青蛙的剧本啊,明明别人拯救男配的剧本都不是这样子的啊!
  想到自己看过的拯救悲惨男主男配的小说,文一一泪吨吨吨的流。
  如果不是穿越,她现在还躺在床上吃零食玩手机,怎么会遇到这样的苦,她不要拯救这么讨人厌的男配了,让他们都去死吧,她要回家呜呜呜……
  内心哭哭啼啼吐槽时,文一一感觉自己手中的拐杖被人抽走了。
  ——难道这群人还要看自己没有拐杖跌跌撞撞的走路吗?!这也太坏了吧?!不可能这样子吧?!
  ……不,等等,如果是他们的话似乎也不是不可能。
  文一一越想越觉得真实,不由悲从中来。
  结果还没悲两秒,就身体一轻,被人背了起来。
  “哎?”文一一惊讶的看着眼前金色的发丝,还有发丝间若隐若现的皮肤。
  这是斯梅德利。
  他就是《为送信》这本小说的起因。
  在整个故事的开端,他作为一名流浪剑士,为了救男主角罗伊死去,而罗伊为了将他最后的遗言与信送给远在王都的朋友,跋山涉水来到王都,在茫茫人海中寻找自己根本不认识人。
  因为死的很早,所以描写他的笔墨也寥寥无几。
  【孤狼一样的剑士,手中的长剑破破烂烂,就像是被人遗弃多时。
  可这样的剑,却挡住了魔族看似无可匹敌的一击。】
  “很累了吧,好好休息一会。”斯梅德利说道。
  “没关系,我还能走!”文一一手忙脚乱的想从斯梅德利的背上下去,奴役比自己小的男孩子让她的良心都痛了,“你也一直在走,也很累吧?”
  可是四分之一狗头人自然是没能力挣脱秒杀狗头人的剑士的。
  斯梅德利笑着说:“没关系,你还没有我的剑重。”
  文一一低头看向了斯梅德利腰间的佩剑。
  和其他三个人的佩剑不同,斯梅德利的佩剑并没有金色的花纹,刀鞘而是非常简单朴实的棕色,刀柄是简简单单的黑色,看上去就如同武器店每一把最低等级的‘单手剑’一样。
  事实上,这把剑本身的价值就足够买下任意一个武器店了。
  使用了稀有而可重新塑性的奥雷合金,每隔一年就会实际测试,根据斯梅德利本人的情况重新调整外形和重量。
  这个习惯一直持续到了他亲自手刃自己的友人。
  虽然刚才还在心里怒骂傻逼,但是被斯梅德利背起来之后,文一一的内心一下子又软了。
  斯梅德利!呜呜呜斯梅德利不愧是恶棍组的良心!
  哪怕是看在斯梅德利的份上,她也要改变这几个人的命运!
  充满了斗志的文一一开始拼命回忆剧情,想要找到破局的解法。
  在《为送信》开头,其实恶棍组的四个人已经由于各种原因分道扬镳。
  那个用红色刘海盖住了半张脸,名叫飞岚的少年与《为送信》男主角一样,是人族与魔族的混血,由于他的身份,他从小被家人冷暴力,被周围人霸凌。
  即使成为王国大贵族法尔的朋友,也有数不清的闲言碎语传入耳中。
  由于本人的长相关系,飞岚对女人和爱情没有任何期待,好不容易有一个清纯小白花接近,用真善美触动了飞岚的心。
  在飞岚想求婚的前夕,他才知道小白花是为了接近大贵族法尔才勾引他的。
  ……然后飞岚就喜闻乐见的黑化了,黑化之后当场叛变人类阵营,靠着黑化强十倍的设定在魔族阵营一路向上爬,对人类大杀特杀。
  结果在剧情开始之前,被法尔和斯梅德利杀了。
  以生命为代价救了男主角罗伊的是斯梅德利,他是剑圣的传人,是四人组中良心最高的一个,杀了朋友之后再也无法使用手中的剑,孤身一人离开了王都。
  直到看到了和朋友飞岚一样同为人魔混血的男主角罗伊,这才重新拔出了手中的剑,救了男主角的同时自己也心满意足打出gg。
  而恶棍组剩下的两个人也在之后发生了分歧,彻底反目成仇,一番交手之后,恶棍组从此就剩法尔一个人了。
  在看《为送信》这本小说的时候,文一一最喜欢的就是恶棍组里的法尔。
  有钱有权长得帅,虽然有些自我中心,但是从一开始就帮助人魔混血的主角罗伊,给了他证明自己的机会。
  最大的优点是还是单身,根本懒得理女角色,总是不给女角色面子……结果这个最大的优点,真正接触时不说没有展示,甚至开始反向刷好感。
  理解了啊,虽然有钱有权长得帅,但是这张嘴真的是讨人厌!
  活该他单身!单身一辈子吧!
  想到那个叫自己大婶的臭小子,文一一内心不由产生了一丝阴暗的想法——让他那么惨似乎也不错?
  ……不行啊文一一,你不能因为自己讨厌被叫大婶,就丢弃自己的良心啊!这可不是简简单单的小说,而是活生生的一条生命,努力一点啊!
  趴在斯梅德利背上的文一一努力思考恶棍组拯救计划起来。
  首先就是阻止飞岚的黑化,飞岚黑化是因为那个假装傻白甜的小白花,只要不让小白花接近飞岚,或者揭穿小白花的真面目,应该就没问题了吧?
  文一一脑补着自己的计划,忍不住困的迷迷糊糊的,忍不住睡了过去。
  她就睡一下下,只一下下而已。
  ……
  法尔凑近了熟睡的文一一,拔出腰侧的佩剑直接戳到了她额头前,发现对方是真的毫无反应,顿时震惊:“不是吧?真的睡着了啊?开玩笑吧?你可是把要害完全暴露了啊!再怎么能伪装也该有点动作吧?”
  “也许她真的只是有难言之隐的普通人。”斯梅德利将法尔的佩剑推开,“别总是怀疑别人意图不轨,法尔。”
  “不可能,她肯定是有目的的,她的眼神一看就是认识我们!”法尔一口咬定。
  斯梅德利叹气:“知道她有目的,为什么还要答应让她跟着我们?”
  “与其让她在背后做小动作,不如放在身边,”布雷迪笑了一下看向法尔,“我猜你要说的是这个,对吧?”
  “不光如此。”飞岚补充,“我们也真的很需要一个仆人,再这样下去,我们就要没有换洗衣服了……所有的衣服都被法尔洗坏了。”
  “我怎么知道衣服怎么洗!”法尔嚷嚷着抗议,“从小到大,还没人让我洗过衣服!我明明都抗议过了,为什么学院的实践考核不能带仆人和自己的钱!明明有钱有权是我的优势!”
  “因为学院的实践考核需要一定的公平性。”布雷迪温和的说,“你需要锻炼一下动手能力了,大少爷。”
  “???”法尔一脸问号,“你好意思说我吗?你自己不也是把学院配发的食物全部烤焦了?”
  布雷迪笑容一顿:“啊……”
  “还有你!”法尔瞪斯梅德利,“斯梅德利,要不是你相信了骗子的话,我们不至于连学院给的启动资金都没了,只能靠着打狗头人挣路费!”
  斯梅德利露出歉意的表情:“抱歉,但是那位小姐看起来太可怜了。”
  “再追究责任已经没有意义了。”飞岚打断了朋友之间的互相揭底,“我明白法尔的意思了,不管这个人到底是什么目的,总之,她能洗衣服会做饭就行。”
  “没错,今天你背着她走,等到休息的时候,就让仆人大婶来做饭吧。”法尔双手合十,“我真的不想啃面饼了,我想吃点正常的食物。”
  “那我去打猎,找点兔子之类的猎物。”斯梅德利迅速接上,“不管怎么说,她应该会烤肉吧?”
  “……我的要求很低,只要能吃就可以。”
  对视之间,四人达成了一致。
  是的,比起可能会发生的偷袭,不知深浅的阴谋,果然还是吃饭的事情更重要。
  只要能让人吃一顿正常的饭,把行李里面两套换洗衣服洗干净,无论是什么阴谋他们都能打败!
  第4章
  文一一醒来的时候,对上了一双无比期待的金色眼睛。
  看到这双眼睛的主人,文一一瞬间清醒,整个人法尔ptsd发作:“怎么了?”
  “锵锵!”法尔一个夸张的动作,摊开手让文一一看旁边的画面。
  文一一扭头看去,就看到了一头巨大的野猪和一堆小山一样的衣服。
  “到你发挥作用的时候了!”法尔兴冲冲的说,“我饿了,我要吃饭!”
  文一一:……
  啊这。
  讲道理,她作为一个社畜,当然具备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
  比如说点外卖,用微波炉,煮泡面,拧洗衣机按钮这些技能她都掌握的炉火纯青。
  可是到底要怎么在野外用一头完整的大野猪做饭……这个她真的做不到啊!
  “你这个表情,不会是做不到吧?”法尔冷不丁的问,“做不到的话你也没什么价值了。”
  “……我会!”文一一立刻回答,“不就是一头猪嘛!小意思!”
  “那就快点做饭,我好饿啊!”
  在法尔的催促之下,文一一硬着头皮来到了大野猪旁边,一边走一边想该怎么办。
  野猪应该和正常的大白猪没什么区别吧?
  正常猪肉的吃法……
  文一一想起了红烧肉回锅肉五花肉香肠猪肉脯梅菜扣肉粉蒸肉炸猪排京酱肉丝叉烧烤里脊……
  不行了,口水都快要流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