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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七零之辣妈当家 > 七零之辣妈当家 第57节
  林苏叶:“我们的香椿饼子也要加鸡蛋,还要用猪油。”
  薛老婆子嘟嘴,“上个学就飘,还挑嘴了呢。”
  原本想就给她们吃香椿饼子,只给大孙子吃鸡蛋饼,这下子鸡蛋又要破费。哎,看来还得偷摸去老妯娌们家买点鸡蛋过来,就自己家三只母鸡也喂不够他们的嘴啊。
  她朝林苏叶伸手,“管家婆儿,给两块钱,家里盐不多了,火柴、肥皂也要没了。”
  盐价格很稳定,一毛五一斤,细盐用来炒菜,还有更便宜的大颗粒粗盐,买回来腌咸菜或者上碾子碾碎,一般人家吃这种。
  火柴是2分一盒,家里一般用一张票买一大包有十盒。
  肥皂不大,一条三毛,不耐用,去污力也不强,家里一般都用碱面洗,可薛明翊给的票不用又浪费。
  林苏叶给她一块钱,又把肥皂票、火柴票给她,“这些买完,还剩两毛多呢,给你零花。”
  薛老婆子翻白眼,抠门,以前她给的可大方,至少给儿媳妇三毛零花呢。现在只有两毛,也就给大孙子买几块糖甜甜嘴儿。算了,还是先去偷摸买几个鸡蛋回来,晚上做鸡蛋饼吧。
  下午林苏叶要做衣服,还要完善自己的信,就不去陪读。
  莎莎睡午觉,林苏叶不踩缝纫机就把学校给的水粉颜料拿出来琢磨一下怎么用。
  她按照说明书先拿个陶碗装上水把毛刷子泡泡,没有调色盘就找块木板子对付。学校给的纸很厚实,她瞧着像本色棉布的纹理,试了试却是纸,这么高档她可舍不得用,就把自己练字的本子拿出来,在反面画画。
  画个什么呢?
  她抬头,视线透过玻璃窗看到南边墙外一棵高大的梧桐树,满树淡紫色的繁花在蔚蓝的天空下特别清新好看。
  她就试着勾勒一下。
  这毛刷子不顺手,用拿毛笔的手法不行,像铅笔那样也不行,最后索性就跟拿烧火棍儿写字似的。
  画了几笔,她觉得不对劲,这刷子不能像笔那样勾勒呀,那得怎么用?
  直接刷墙似的涂抹?
  涂涂抹抹一会儿,她蹙眉,怎么看怎么觉得丑。
  看来自己真的不会,白糟蹋好东西了。
  但是蘸出来的颜料不能浪费,她非常珍惜地都涂抹到本子上,把画笔上的也都蹭下来,一点都不能浪费,再把笔刷涮涮晾着。
  她收拾干净,把那个本子放在窗台上晾着,然后去院子里掐香椿芽,晚上烙饼吃。
  莎莎午睡醒了,一骨碌爬起来,因为梦见爸爸她立刻扭头四处去找那个高大的身影,没看到,便爬到窗台上往外瞅,“爸爸,爸爸!”
  林苏叶忙洗手进屋,“乖宝醒啦,妈妈给你穿衣服。”
  莎莎噘着小嘴巴,“爸爸。”
  爸爸回来了,又走了,不见了。
  她摇摇头,表示不要穿衣服。
  林苏叶以为她难过,就唱歌哄她。
  莎莎却自己拿出小棉裤,摆弄一下,努力地把两条小肉腿往里塞。
  爸爸不在家,莎莎要长大,自己穿衣服,不再累妈妈。
  林苏叶看得很惊讶,惊喜道:“莎莎,自己穿衣服呢?真是了不起。”
  莎莎朝她笑笑,自信地爬起来,吧唧又摔倒在被子上,原来两条腿塞进同一条裤筒里啦。
  林苏叶被逗得直笑,赶紧把她的小棉裤重新扒下来,“还要自己穿吗?”
  莎莎:“嗯嗯。”
  最后她自己把棉裤穿上,让林苏叶帮忙系上背带。
  林苏叶亲亲她,“真是妈妈的小棉袄,爸爸也夸你好宝宝。”
  她发现爸爸带孩子真是不一样,虽然薛明翊挺惯女儿的,女儿嗯嗯一声他什么都递到嘴边,可莎莎显然比以前大方、胆大许多,而且还能自己穿衣服呢。
  以前女儿娇柔得很,又害羞腼腆,胆子还小,有点动静就吓得躲在她身后。
  现在跟着薛明翊出去两次,胆子一下子变大很多,人也开朗舒展起来。
  林苏叶就特别欣慰,以后只要薛明翊回来,就让他带孩子。
  莎莎不但自己穿棉裤,还试图自己穿棉袄,可惜穿倒了,最后也没成功。
  林苏叶怕她把娇嫩的小胳膊崴着,就先帮她穿上,等有时间再慢慢地练习。
  她看莎莎在炕上玩儿,就先去把香椿芽清洗一下。
  穿好衣服,莎莎先把爸妈的结婚证掏出来,分别对着爸爸妈妈亲一口,再放回去。
  她一转身,就看到窗台上的画,已经晾干了,紫的、白的、绿色、蓝的……一下子吸引了莎莎的视线。她把画拿出来,高兴地左看右看,还拿小手指头虚虚地描,然后把本子靠在玻璃窗上,自己下地跑到院子里踮着脚看。
  玻璃窗上有一棵树哎!
  林苏叶把香椿芽放在大盆里,舀水清洗一下。
  莎莎过来拉着林苏叶去看窗户上的树。
  隔着一段距离,林苏叶看过去,惊讶道:“哟,哪里来的画,怪鲜亮的。”随即发现是自己之前涂抹的那副,很是惊讶,这画远着看怪好看的呢。她走近一点,又觉得乱糟糟这是什么呀?
  莎莎却很喜欢,噘着小嘴巴呜呜着,“我要画画,我要爸爸。”
  画个妈妈、爸爸还有莎莎上去。
  林苏叶就拿铅笔给她,颜料太珍贵,她不舍的给孩子祸祸。
  莎莎也不嫌弃,就在林苏叶的画上画一个大歪瓜鞋拔子头,画上两只大牛眼,一条大鼻子,一个小嘴巴,这是爸爸。
  爸爸太大,妈妈和莎莎没地方画了,就跑去够小岭藏着的胭脂,又一通摁。
  胭脂要用油脂混合过才会附着力强,直接这样摁很快就会糊掉,她不懂,只管摁手印,一个是妈妈,一个是莎莎,在手印上拿铅笔戳俩豆豆眼。
  嘿嘿,真俊!
  她拿给林苏叶看,让林苏叶寄给爸爸。
  林苏叶笑道:“爸爸肯定夸莎莎画得好。”
  莎莎高兴得笑出小奶牙。
  说到寄信,林苏叶就想到自己寄给林婉晴的匿名信,也不知道她收到没,有没有触动想还钱的意思?
  某军区驻地。
  薛明翊和秦建民他们刚参加了胡成鑫的葬礼,组织为其举办一场追悼会,算是给他生平的肯定和嘉奖。
  薛明翊还要回自己团部,就想跟家属告辞。
  他大步走到林婉晴跟前,脱帽鞠躬,“节哀顺变。”
  林婉晴头上戴着白孝帽,旁边跟着一双儿女,她眼睛红肿,面色黯然。她示意俩孩子跟她一起给薛明翊鞠躬还礼。
  秦建民也过来,他要和薛明翊一起回去。
  林婉晴:“明翊,成鑫有封信要给你。”
  她示意薛明翊稍等,转身拿了一封信出来,双手递给薛明翊。
  她无声啜泣,“你们是一起入伍的老战友,一起去过战场出生入死的兄弟,他……临终前想见你一面,没有等到。这是他……强撑着身体给你写的信,说等他走后给你。”
  薛明翊伸手接过来,跟林婉晴告辞。
  秦建民也跟着告辞。
  薛明翊开吉普车来的,秦建民跳上副驾驶。
  上了车,秦建民叹了口气,“哎,真是世事无常呀,当年入伍咱们几个一起的,老胡那身体素质比我可好多了。”
  虽然战友去世很难过,可毕竟病了许久,感情上也不会太难接受。
  薛明翊没说话,悲伤盘旋在眉宇间,却不会说出口。
  秦建民看了一眼那封信,“老薛,老胡还给你一封信呢?”
  薛明翊:“没给你?”
  秦建民:“我们做最后告别了,不用信。我估摸着……”他犹豫一下,对薛明翊道:“给你写信和我们说的差不多,希望咱们老战友帮忙照顾一下家属,其实主要是俩孩子。毕竟林婉晴还年轻,那肯定会再婚的对吧。这亲妈一改嫁,再有别的孩子,之前的孩子就难说……”
  薛明翊还沉浸在和胡成鑫、秦建民他们当初参加任务的情形,有一次遇到危险,他们差点没回来。
  要是他死了,那林苏叶会再婚改嫁?
  想到这里,他眉头紧紧蹙起。
  秦建民立刻觉察他的变化,发现自己一说再婚改嫁啥的,薛明翊脸色都变了。
  他是知道林婉晴当初和薛明翊相亲最后却选胡成鑫的事儿,他还劝薛明翊大度些,没成就是缘分不到,自然会有更好的。
  虽然薛明翊说没关系,可秦建民觉得不是自己多心,反正他和胡成鑫的关系似乎比以前疏远不少,有隔阂、客气很多。
  有一次酒后吐真言,秦建民听胡成鑫的意思,是担心薛明翊介意当初他娶了林婉晴,觉得夺人所爱,害怕影响兄弟感情。
  他还劝胡成鑫不必担心,老薛不是那样人。
  这会儿瞧着,老薛对林婉晴……肯定没那个意思!老胡就是瞎担心罢了。
  他试探道:“老薛,你和嫂子感情挺好啊。”
  薛明翊:那还用你说?当然好。
  秦建民:“老薛,你给嫂子买的缝纫机,嫂子满意不?之前你不是说嫂子没手表?我能弄到券,你给嫂子买一块儿。”
  薛明翊抬眸从后视镜看了他一眼,你干嘛总提我媳妇儿?你什么意思?一口一个嫂子……他顿时觉得不爽。
  他对秦建民道:“认真算起来,你比我大几天。”
  秦建民没跟上他的思路,“嗯?怎么的,你嫌我叫你老薛太老?行啊,老弟!”
  薛明翊:“……不是我,你该叫我媳妇儿弟妹,不是嫂子。”
  嫂子什么的,总是有点暧昧。
  乡下一家子住在一起,小叔子和嫂子那是随意说笑,关系很轻松的,公婆并不会太管,但是大伯兄和弟媳妇之间就会很避嫌、拘谨,透着疏离。
  秦建民可不知道薛明翊这思路,搓搓手笑道:“对,叫弟妹好,亲切。等以后弟妹来了,我可得给她一份丰厚的见面礼。听说弟妹做饭好吃,那我可有口福了。”
  薛明翊:“……”
  山路颠簸得厉害,秦建民抓着扶手,“老薛,我听军部的意思,特别大队是要固定编制,要不咱俩去争取一下,你当队长,我当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