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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我在民国搞潜伏[穿书] > 我在民国搞潜伏[穿书] 第55节
  洗了个热水澡,白辛夷换上了干净的睡衣。她第一次来过这里之后,傅靖之就让张妈按照她的身材买了睡衣和外面穿的衣服, 以作不时之需。
  白辛夷躺在了客房松软的大床上,原本麻木的伤口,也开始作痛。即便是又累又困,也疼得没了睡意,便习惯性地为这次行动做总结。
  翻.墙时留下的指纹不好提取, 尤其是眼下的技术更是难上加难, 所以砖墙上的指纹可以忽略。阳台的门是她用匕首划开的,没有留下指纹。卧室门是她用脚踢开的, 也没有留下指纹。
  打死唐炳坤后,她从大门离开, 打开别墅门和院子门时,她用布包着手,也没留下指纹。至于脚印,她穿的是布鞋,这种鞋子非常常见, 根本不好查。
  刚才,她将行刺时穿的那套衣服鞋子和礼帽都浇上酒精烧了, 这次行动的痕迹算是都抹去了。
  当然,除了傅靖之这个意外。
  将事情的经过捋了一遍, 白辛夷紧绷的神经放松了下来, 疲意也越来越浓,连伤口的疼痛都感觉不到了, 很快便沉沉地睡去。
  而睡在二楼主卧的傅靖之, 却久久不能入眠。
  唐炳坤死了, 他在白家人面前高喊的那句“大帅说不留一个活口”,一下子成了死无对证的悬案。即便是他问了父亲,父亲否认自己是幕后主使,可辛夷会相信吗?
  看来,他只能找到当年和唐炳坤一起残害白家的凶手,了解当年白家灭门惨案的真相了。
  除了这些,他还要应对唐炳坤之死带来的震动。身为警察局督察处处长和副局长的热门人选,自己明天面临的压力可想而知。
  唐炳坤是日本人养的一条狗,是日本人想要控制华界警察系统的打手,就连高桥幸子都不能随意动他。如今,唐炳坤突然被杀,打了日本人一个措手不及,再选个像唐炳坤这样有影响力又死心塌地当汉奸的人,也不是这么容易的。
  盛怒之下,宪兵队、特高课、76号,恐怕要悉数出动了。
  高桥幸子本就对他有所怀疑,说不定还会怀疑他是枪杀唐炳坤的幕后主使。
  “这个辛夷。”傅靖之在黑夜里发出了一声低低的笑声,她用一己之力搅动了上海滩的风云,让宪兵队、特高课和76号一起头疼。
  她能查到唐炳坤的秘密住宅,还能查到他和情妇在这里幽会,想必没少做功课。还有这翻墙入室的本事,也不是一般姑娘能做到的。
  傅靖之躺在床上辗转难眠,带着对白辛夷的担忧和对明日未知风险的迷惘,迷迷糊糊地睡去。
  白辛夷醒来时,天已经大亮了。过了一夜,伤口没那么疼了。
  她每天坚持锻炼,家里伙食也不错,加上这具身体的底子好,她昨晚睡觉前又吃了两粒消炎药,身体没有出现发烧的迹象。
  洗漱好,白辛夷打开了衣橱,被里面一件件精致的衣服吸引住了。
  里面有四套当季衣裙,其中两件倒大袖的a字旗袍,剩下两件是长袖连衣裙。
  她拿起一件藕色倒大袖a字旗袍看了看,胸前的刺绣非常雅致。
  看来傅靖之的审美和她差不多,还是这种宽松的a字旗袍好看。她不喜欢那种开叉太高、又极为收身的旗袍,穿上去显得胸大屁股大,就跟没穿衣服似的,让她很不自在。
  最后,她选了一件灰色立领胸口带蕾丝花边的长袖连衣裙。袖口带纽扣的款式,可以遮盖住她胳膊上的伤口。
  “张妈,靖之上班去了吗?”白辛夷来到餐厅,发现傅靖之不在,随口问道。
  才七点多就去上班了,真够积极的。
  “少爷还没起床呢。”张妈笑的见牙不见眼。
  白小姐虽然没和少爷住一间屋,可她刚刚叫少爷靖之,那是不是说明,白小姐对少爷的感情不一样了?
  “哦。”白辛夷有些诧异,傅靖之一向自律,早上从不超过七点起床,今天是怎么了?
  两人正说着话,白辛夷听到了楼梯上的脚步声。
  她抬起头,就看到了身穿白衬衣、深灰色西装裤的傅靖之正款款下楼。和眼下男人流行的中分和背头不同,傅靖之梳的是她最喜欢的板寸,配上他英挺俊朗的容貌,看起来又man又时髦。
  一下子对上了傅靖之漆黑的眸子,相对数秒,白辛夷的眼神立刻移向了别处,有种偷窥美男被抓包的尴尬。
  “辛夷,胳膊还疼吗?”傅靖之像是没看见她的尴尬,镇定地问。
  白辛夷暗暗松了一口气,淡定地回答:“谢谢,已经不疼了。”
  “过来吃早饭吧,吃完饭我送你回家,再去上班。”傅靖之先给白辛夷拉开椅子,自己又拉开一把椅子坐下来。
  张妈已经给两人盛好了粥,早饭还是和以往一样丰盛。
  白辛夷这是第四次在这里留宿,张妈已经摸透了她的喜好,准备的都是她爱吃的早点和小菜。
  昨天一晚上过的惊心动魄,加上又受了伤,休息了一晚上过后,白辛夷现在是饥肠辘辘。
  面对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精美早餐,白辛夷食指大动,足足吃了一笼小笼,一笼虾饺,两只春卷,又喝了一碗紫米粥。虽然很饿,但她的吃相还是很优雅。
  傅靖之以前还疑惑于她的良好修养和优雅举止来源于何处,知道她是来自杭州白家之后,一切就解释得通了。
  和他的父亲草莽出身不同,白家从前朝开始就是富绅,家里极重规矩,女孩从小就要接受严格的教养,举手投足,言谈举止,一颦一笑都要有度。
  难怪他会觉得,她比一些名媛千金还要容止端丽。
  白辛夷不知道自己吃个饭,傅靖之都能脑补出这么多东西。要是知道了,一定会呵呵他一脸。还是饿的轻,要是饿个四五天,就是王子公主都会狼吞虎咽。
  吃过早饭,白辛夷将昨天自己装工具的布袋子和手.枪都装进手提袋里,和张妈说了声再见,便和傅靖之一起出了门。
  上了车,傅靖之看了一眼坐在副驾上的白辛夷,轻声问:“胳膊上的伤要紧吗?要不要休息几天?”
  “伤口已经不疼了,也没出现感染的情况,我要是这时候请假,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
  “那你注意点,伤口不要沾水。”
  傅靖之发动了车子,车子很快驶出了别墅的院门,朝着白家的方向驶去。
  汽车行驶了五六分钟,在白家房子后门的不远处停了下来。
  “你最近恐怕要忙得不可开交,晚上就不用来接我了。”白辛夷说完,便打开车门下了车,和傅靖之挥了挥手。
  看着傅靖之开车离开,白辛夷拿出钥匙打开门,进来后轻手轻脚地往里走,快要走到自己住的后厢时,猛地听到一道气鼓鼓的声音:“你给我进来。”
  杨爱娣一张脸黑沉沉的,上前一把抓住白辛夷的手臂。可她刚一抓上去,就听到“嘶”的一声。
  “辛夷,你怎么了?”杨爱娣看着疼得脸色都发白了的女儿,立刻慌得不知所措。
  “妈,进来说。”白辛夷忍着胳膊上的疼痛,打开了自己的房门,将愣怔的杨爱娣拉了进来。
  “妈,你先保证别激动,我给你看。”
  杨爱娣已经感觉到了问题的严重,紧张地点头:“好,你说。”
  白辛夷解开左袖口上的纽扣,将衣袖拉了上去,露出了包着纱布的左手臂,纱布上还隐隐渗着血迹。
  “辛夷,你这是怎么了?”杨爱娣的眼圈一下子就红了,“你一晚上没回家,到底出了什么事?”
  “我把唐炳坤杀了。”白辛夷压低了声音说。
  她本不想告诉父母这些,可如果不说清楚,父母就会揪住她这一晚上不归家的事不放,而且自己受伤的事情也解释不清。父母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经历过灭门那样的巨大变故,承受能力比想象中要强。
  “辛夷,你?”半晌,杨爱娣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
  她轻轻地拉着白辛夷的胳膊,心疼得直掉眼泪:“你说你怎么就这么拗,你要是出了事,我怎么对得起大少奶奶。”
  “妈,您别这么说,您对得起所有人,您是世上最好的妈妈。”白辛夷解释:“是唐炳坤认出了我,他派人杀我,我不能坐以待毙。”
  “辛夷,你这几年是不是隐约想起以前的事了,故意瞒着不说,自己偷偷练武,还学会了打枪?”杨爱娣忽然有些难过,孩子暗地里做了这么多事,她做母亲的居然一点都不知道。你好,旧时光
  不然,怎么解释女儿从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变得这么有本事了?
  白辛夷一怔,很快便反应过来,顺着杨爱娣的话说:“我刚上高中的时候,隐约有点印象,自己小时候好像在一个大院子里见过满地的死人,他们死得很惨,当时自己好像很难过。从那时起,我就有个很强烈的念头,想要为他们报仇。于是,我就跟一个同学偷偷学习武术。因为自己的本领还不够高,我就一直瞒着你们。直到咱们家接二连三地被人欺负,我的武功也越来越进步,才忍不住出手。为了让自己更加强大,我还跟小杜爷学会了打枪。沈老师的到来,让我混沌的记忆忽然变得清晰起来,所以才会问你们,确定了是唐炳坤杀害了咱们白家几十口人。”
  杨爱娣的自行脑补,倒是省了白辛夷的力气,省得她还要费力解释自己为什么忽然变得这么厉害了。
  中午白良杰回来吃饭,杨爱娣将白辛夷杀了唐炳坤,胳膊受伤的事告诉了他。
  白良杰又惊又怕,反复询问女儿,确定女儿只是受了轻伤,很快就能好,这才稍稍放了心。
  和杨爱娣不同,他早就觉得女儿变了。有一次晚上起夜,他发现女儿穿着青帮小混混穿的衣服偷偷摸摸出门,他就知道,女儿背着他们干了大事。
  怕妻子担心,他一直瞒着妻子没说。但他相信女儿做的事一定不是什么坏事,他除了替女儿瞒着,剩下的就是尽一个父亲的所能,暗中给女儿打掩护。
  女儿受伤,可把杨爱娣和白良杰心疼坏了,杨爱娣又是猪肝又是大骨头的,给她补身子,白良杰说什么都不让她去上班。还是白辛夷说,她现在请假,容易让人怀疑,白良杰这才作罢。
  白辛夷休息了一会儿,拎着手提袋去上班。
  因为她知道,还有一场硬战在等着她。
  第68章 后怕
  白辛夷到了舞厅, 和往常一样和一楼大堂的侍应生打了声招呼,拎着手提袋上了二楼,直奔自己的化妆室。
  两个新人刘静雅和林茹茹已经到了, 林茹茹一见白辛夷就问道:“牡丹姐,你路上有没有遇到宪兵队的人啊?”
  “没有啊,怎么了?”白辛夷狐疑地问。
  “我也不知道,好像是出了什么事,我来上班的路上经过安和寺路, 看到了好多宪兵队的人。”
  “我来的路上没遇到, 静雅呢?”白辛夷问一旁的刘静雅。
  “我也没遇到,应该是安和寺路出事了, 和别的地方没关系。”
  “应该是的。”白辛夷说完,去了更衣间。
  她反锁上门, 从自己的一排演出服里选了一件长袖旗袍,可以盖住小手臂上的伤口。窄袖的设计,也不用担心衣袖滑落下来。
  为了以防万一,换好衣服后,她又往身上喷了点香水, 这才打开门出去。
  这时候,黄玫瑰也到了, 见白辛夷穿着一身收腰的长袖旗袍出来,眼睛一亮:“牡丹, 你早该这样穿了, 这样多好看啊,胸是胸, 腰是腰, 屁股是屁股的, 身材一点也不比那几个红舞女差。”
  “被你这么一说,我都不好意思穿了。”白辛夷别扭地往下拉了拉旗袍。
  她平时穿的演出服,不是倒大袖的a型旗袍裙,就是大裙摆的纱裙羽毛裙,根本看不出身材。猛地这么一穿,还有点不习惯。
  “牡丹姐这样穿挺好看的。”林茹茹和刘静雅也跟着附和。
  黄玫瑰去更衣室换衣服了,白辛夷也开始不紧不慢地化妆。
  她还有十个月就合约期满,目前也没有表示出要续约的意思,高经理便有意无意地减少了她的工作量,给新人让路。
  为了防止刚把人培养出来就要离开,舞厅现在签的都是五年长约,高经理现在重点培养林茹茹和刘静雅两个新人。
  刘静雅和林茹茹化好妆出去了,黄玫瑰也换好衣服出来。
  见两个新人不在,黄玫瑰为白辛夷不平:“高经理真是的,这不是过河拆桥吗,让你带着林茹茹,你把人带出来了,就把你的工作量给了她。”
  “算了,高经理也是为了舞厅的收益着想。我还有十个月合约就到期了,她们两个还有四五年,换了我是高经理,也想把机会给她们。再说,选择权在客人手里。”白辛夷不以为意,反倒劝黄玫瑰。
  她对自己有一个很清醒的认知,现在甜美柔腻的声音当道,不管是金嗓子还是银嗓子,又或者是几大歌后,都是清一色的甜美歌喉。她空灵清澈的嗓音或许有人特别喜欢,但实在是太小众了。
  眼下有更符合市场的声音,又能为舞厅多赚几年钱,高经理作为舞厅的管理者,这么选择是无可厚非的。
  被白辛夷这么一劝,黄玫瑰也觉得自己冲动了。化好妆以后,和白辛夷结伴去了大厅的候场区候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