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啊,真的从来没经历过家长们的小心机,整整二十五年来,馥汀兰也一直是不屑于的,可是她突然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母爱上了头的女人着实可怕,我就这样一步步的走进了馥汀兰设的圈套。
这酒味与啤酒比起来甚是不同,入口时有些爆裂,再一细品竟有些香甜,一口复一口,不多时,我便饮了不少。
我记忆里馥汀兰当时并未打算阻拦,当我去了洗手间后,很快感觉酒意散开来,有些迷迷噔噔。感觉自己飘飘欲仙,摇摇晃晃的向沙发走来,只觉天旋地转。
隐约里,我似做了个十分有趣的梦。
我费力的睁大眼睛,迷迷蒙蒙,眼底氤氲着雾气,我摆正姿势大大咧咧的说道,“馥汀兰,我真的没想到,咱们俩也能做朋友,可是我真的……”我打了个酒嗝,接过她递给我的矿泉水喝了一大口,顿时降下不少火气,继续道,“我……我是真的不想让你做我妈,现在这样挺好。”
馥汀兰大概憋了两日,忍得实在辛苦,她也压下一口酒后,前言不搭后语突然问道,“说说你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十夜那样子的。”我想都没想,脱口而出。
她眼中透出明显的寒意,迫不及待地轻声关心着,“你倆睡了?”
我似乎看到了第二个八卦的庄晗晗,松松垮垮的超着杯子与馥汀兰的碰杯,自己率先喝下一口,笑嘻嘻的甩了甩头,“我不行的。”说话间,我懒散的抬下眼,声音慵懒而随性继续道,“还挺想睡的,只是还差那么一点点。”
“小混蛋,在哪学的这些乱七八糟的……”馥汀兰本想发作,一口气噎在嗓子眼,又软弱下来,咬着牙舒了口气,“你离开他!就当为了我。”
我不走心的笑笑,赶紧贴上去安抚,一本正经地碎碎念,“亲爱的姐姐,老妈,未来的妹妹,你就是我的一切,我爱他,但更爱你的,放心吧,我不会丢下你的。”
第三十四章 功败垂成的猎人
话说,于此同时最不好过的一个人是守护在馥家大宅的陈思源。
硕大的宅院里,他强自淡定翻出一张老唱片,放进机器里。
那些老式唱腔咿咿呀呀飘满了整个房间,嗓音很浓很沙哑,和着已经开始有些燥热的空气。
陈思源两条浓眉促成一团,闭着眼睛斜在躺椅上,就像电影里配乐的故事片段,没有对白,他脑补的镜头一个个地切过去,然后又倒回最前段,反复纠错。他整个心正被馥汀兰的疯狂举动扰乱着,他第一次感觉,对这个女人,他如此无力,他们各自生活在不同的星球一般,让他的整个人慢慢涌入深谷之中,他从不曾了解她,或者真正得到她。
他抬起头望着馥家大宅每一盏亮起的灯,像科幻电影里发光的星球,越来越大,将他彻底孤立在一个狭缝空间。他孤单极了,独自寂寞的活在一个天地里,而那里没有馥汀兰,他很想强势的将她拥抱在怀里,因为只有这个人能让他整个人温暖起来,而他却只能不远不近的仰望着,也许世界上只有他这个男人能如此耐心,尽管对馥汀兰诸多包容,但只有他自己清楚,他早就疯了。
思源托起下巴,眼皮一眨不眨地盯着手机屏幕发呆,上面正闪动着两颗小红点,他表情怪异的坐起身,“她们去了会所!”
没错,正如你们想的那样,他正在定位我和馥汀兰,并早已经派人跟了过去。
陈思源若有所思了好一会儿,有些疲惫的捏着高挺的鼻梁。这家会所是馥汀兰的秘密基地,以她的布置,可以随时开启极端安保系统,或关闭全部可被外界借用或复制的监控系统,目前从未打算暴露,是商讨重大事件时才会启用的。馥汀兰向来戴着面纱,将自己包裹的很严,而今日与我这般大张旗鼓的出入,定然她是做好了不留后路的准备,而这不留后路的后果会是什么,不知道为什么,他不觉有了不好的预感。陈思源心中的念头一闪而逝,终于从躺椅上起身,顺手勾起一件外套搭在家居服外面,匆匆忙忙向外走去。
走廊里一扇玻璃墙隔着外界与幕帐,透出内部淡紫色的灯光,能看见一个身影靠在玻璃上,陈思源一眼便能看得出那是馥汀兰,他隔着一步之遥沉静的看她,直到里面的声音彻底安静了,他才准备走进去。
在走廊深处,另有人也一直盯着馥汀兰和我的身影不放,那是井楚然,看见陈思源出现后,他挥了挥手,带着身后的几个人隐入黑暗中。
陈思源带着呛人的烟草味出现在我与馥汀兰面前,此时我整个人已栽倒在沙发上。馥汀兰从未照顾过人,更没照顾过醉酒的人,而她自己明明亦是喝醉了,却钉在那里一动不动,满面愁色的看着我,“你这个小混蛋……”
陈思源扫见台子上的两瓶酒已经空空荡荡,他将外衣披在了我身上,我像个猫一样向衣服里蜷了蜷,将这个脸埋了进去,他唤来人,将我送回家。
“我在交女儿,何时轮到你指手画脚!”馥汀兰此前应是哭了,脸上并没有泪痕,但是眼睛很红,虽然语气冷硬,却带着无奈,还有的就是恨。
这才是真实的馥汀兰吗?百余年之久,他竟不懂得,哪个才是真实的她。陈思源站在馥汀兰身侧,试探的问,“馥先生……还能听懂我说什么吗?”
馥汀兰轻轻摇头,满脸愁怨的看着他,冷声道,“嗯。”
他见到酗酒的馥汀兰,多少有些手忙脚乱,她那轻哼的声音给他带去了一丝欢愉,陈思源上前一步,绅士的将她扶到沙发处坐下。
他又唤人倒了杯温水,慢慢给她送服下去,用低软轻柔的声音试探的问,“为什么要来这里?”
馥汀兰听不清楚,也不好奇,紧绷的身体慢慢放松下来,用手勾住他的身体,绝美的侧脸靠在他厚实的胸肌上,她的脸看上去更白了。
喝醉酒的她,与平时不太一样,少了那些孤冷,多了些让人忍不住想哄的可爱。
陈思源轻声唤着,目光里透着浓烈的情感,“阿兰,你还好吗?”
陈思源只穿了一件睡衣,馥汀兰微微仰着头,脱掉手套,用食指尖轻轻扣开他的衣领,宽阔的肩膀下面是紧实的小腹,隐隐约约暴露了出来,她用唇轻轻摩挲着他的下颚。
“告诉我,你到底对我做了什么?为什么要让我承受这一切,嗯?”馥汀兰的理智和酒意掺合,似乎在努力控制着情感和恨意,“告诉我,你是谁?无论你是谁……”
帐内气氛徒然有些暧昧,他更紧的贴向她,不觉他身体已有了冲动,微微向后撤了撤,有些颤抖的声音在馥汀兰耳边低声道,“阿兰,你会不会介意我用别人的身体碰你……”
陈思源的心跳是真实的,那触感也是真实的,可是他却露出僵硬的神色,这一切让他害怕的不自觉地微弱发抖,可是一切已经无法用理智压抑了。
馥汀兰似乎慢悠悠的醒转,目光深沉的看着陈思源,那样子就像被仙气缭绕的仙女,又美又撩,“安之,是你吗?”
陈思源默默的看着她,那脸上浮现的神情分明是另外一个人,他不再掩饰,哪怕片刻也好,他也想紧紧的拥住馥汀兰,但他终于忍住了,没有脱口而出。
迟了一会儿,他压抑着喘息声,几乎以读秒的时间将馥汀兰抱进了会所里面的包间,将她放在洗手台上。
那洗手台很凉,让两个人的身体不觉拘了一瞬,馥汀兰神智不清的将双手挣脱出来,支在台案上,二人都有些衣装不整。
陈思源在后面用手臂环着馥汀兰的腰,唇轻轻吻在她的颈后,他小心翼翼的用手触碰她柔软细腻的身体,并向下滑动,却不敢用这张脸正视馥汀兰,直到馥汀兰一字一顿的吐出他的名字,“沈安之,我们一起选择痛快地死去吧。”
馥汀兰将他一把拽了过去,强硬的别过他的头,嘲弄而失魂的眼神紧紧瞪着陈思源。他并不在意她的冷漠,用手捧着他的脸颊,咬向她的唇,并同时用另一只手将她抬起,粗鲁的除开过程中的障碍,将她轻轻放在床上。
“阿兰,最爱你的人,始终都是我。”
一个巴掌落在陈思源的脸上。
在此时馥汀兰的计划里,已经完成了全部,她神态严肃,带着虐天的冷气,幽深的眼睛不再空洞。
他缓缓松开了手,愣在了那处,随后不由得笑了起来,刚要说着什么,他再次发觉,他低估了面前的女人,那笑容也随之渐渐凝固。
“思源,又抽烟了?”馥汀兰用手掌捂着鼻子,“我这是在哪儿……送我回去吧,头好痛。”
馥汀兰又重回到之前活色生香的模样,气息中透着馨甜,双瞳不受控制的紧缩,头发散下来,埋进了陈思源的肩膀,接着睡了过去。
很难想象,陈思源风轻云淡的轻轻唤着,“馥先生……”
两个人纵不愿承认,可与他们而言,都已暴露了彼此的心思。
第三十五章 我要找馥先生
人们最擅长的事,是将一个个有提示性的事件,过滤成自己认为有用的线索,然后那些细节拼凑起来后,默认为事实。而在这件事情中,最伤脑筋的是,无论陈思源,还是馥汀兰,他们都在躲避一件自己不愿意面对的事,而选择性相信那一切的发生仅仅只是不理智情况的后续,即便是前尘往事接踵而来,谁也不愿打破目前墨守成规的生活,下意识让自己绕过真相本身,在感情的牵绊中回到最初最舒适的状态,大家亦会自动疏导自己忘了该忘的。
所以,这一瞬须臾怎么能抵得过那百余年的爱恨恩仇,不过是一场演技罢了。
自那天后,这座城市下了整整一个星期的雨,缠缠绵绵,悲悲切切,像冲走了什么,又好像真的忘记了什么。
这一整周我基本都在忙碌着新节目录制的准备工作,十夜在忙着他新戏的收关,我们也一直没有机会再见面,每天他都会给我发来暖人的讯息,夜里会与我通电话哄到我熟睡。因为雨的缘故,我这一个星期都是坐公交车出行,这一天是周五,一直过了傍晚,我方才向家中返去。
蜷缩着身体在十夜送我的雨衣里,手中还打着一把透明的雨伞,那伞上凝结了一层白色的雾气,时间已经稍晚一些了,我方走进家门口的狭长胡同里,大概刚刚过了七点钟,因为天色阴沉,浓浓的迷雾笼罩着那里。
我清楚的记得,空中低悬着令人抑郁的黑云,而昏暗的路灯照着满是泥浆的基石,淡淡的黄色灯光从两旁的古玩店铺的玻璃中折射出来,盈盈微光穿透了雾气。大抵怪诞的事迹都好像是在这样的时间和环境发生,不觉我的精神开始紧张起来,我开始后悔拒绝了陈思源的护送,于是我加快了脚步,几乎到了跑的程度。
我刚刚走近家门外的第二根门柱前面,一个身材短小的男孩子穿着黑色衣服,一动不动的坐在我家大门前的木阶上,雨水像与他无关一样,肆意妄为的穿透他的身体,他见我走来,突然抬过脸,那面色是惨白的。
倘若给一个相同时机遇见相同的境遇,我相信你们一定没有我的冒险精神和超强的毅力,我自从知道了自己超于常人的能力后,便努力让自己接受这个事实,馥汀兰此前已向我讲述了我将经历的所有可能,当然不包括待开发状况,可是在这样的情境下,我依旧吓得不轻,最糟糕的是他在同我打招呼。
我恍惚后愣在那里,雨伞不自觉脱离我的手,落在了地上,我能清楚的听见雨滴敲打在我的雨衣上的“哒哒”声,有风从耳边刮过,有些老窗棂咯吱作响。一道极强的闪电后,一声响彻云霄的闷雷, 我顽强的立在那里,下意识的张开嘴,想要喊出来,却控制住了,我对着大腿狠狠的掐了一下,恐惧夹杂着宿命,让我不得不决定面对这一次。在这里我一定要刻意的补充一句,那仅仅只是个影子,在强烈的闪电下,男孩的身体仿佛完全融入空气中,忽隐忽现,直到闪电过后,影子又显现在黑暗中,我目瞪口呆将他望着。
“姐姐……”
我这才发现,是上次将我吓怂那男孩,他竟然又找到了这里,我颤抖着牙齿,向后撤了两步,能清楚的听见自己踩进水坑,那水下的泥泞发出的“咕咕”声。
他很怕我跑掉一样,用不安的神情,不断高声的重复着,“我想找馥先生,姐姐,求你了,帮我求求馥先生,我愿意做任何事,……”
可那声音即便很努力,却也还是奶奶弱弱的,我的意识开始清晰起来。
那无神的眼泪汪汪的眼睛正望着我,无比期待我的回答。
“姐姐,我想回家,可是我什么也想不起来了,我想让馥先生帮我找妈妈……”
雾气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消失了,路灯将我们照得更亮了些。我听了他间断而不确定的叙述,原来他是个可怜的孩子,只是想见馥汀兰才寻到这里,可是最糟糕的是馥汀兰明知有这回事,却将他狠心的扔在了这里。
“这……太不像话了!”我的老天,我差点就忘记了馥汀兰本就是个凉薄的人,在对我态度改变的同时,我却还能期待她对于别人的改变,这怎么可能呢!
“你怎么不进去找她?”
男孩摇摇头,“我怕……这里有一面墙壁的……”
我用手指碰了一下他身后的位置,这才发现,我家门外有一个透明的水帐,不过一个可怜的男孩子而已,她竟大费周章的布了一个阵局,我真不知馥汀兰还有这等本事,难怪这孩子只能蹲在门口的地上。
他哭得更加厉害,任泪水奔流,却无法打湿衣襟,正常的人类再无法看见他的模样,他竟对自己的状况一无所知,忽地想起了小时候的自己,我的心更加柔软了下了。
“别哭了,我帮你找妈妈好吗?”
此言一出,小男孩十分放心的点着头,我随着他注视的地方看去,他面前的地上有一支圆形的金属器具,几乎快要消失在泥水中,他想要捡起来,却怎么也做不到。
“这是妈妈的……馥先生刚刚不想要我找她,就给扔出来了,可是我突然捡不起来了,姐姐,我是怎么了?”
很显然一切玄奥的事情都会在这物件上,对于这段时间发现和紧跟着发生的事情,我完全束手无策,全身有点发起冷来。我强迫自己神色略定后,蹲下身体捡起那东西。
那是个再普通不过的银手镯,污浊的带着陈年银锈,捡起来的一瞬间,我害怕的睁大了眼睛,生怕自己的思维意识被什么吸走一般,没有人能了解我这一次内心的斗争和强自的压抑,我不想变成馥汀兰那样的怪物,即使曾故作轻松的夸赞这样的超能力好酷。
我不知道陈思源是什么时候走过来的,他远远看见我正对着门柱说话,这样的情况他再熟悉不过,眼神中闪过深邃,有些压抑的打断我,“奶糖,你怎么不进屋!”
陈思源像是看破了什么,伸手接过了那手镯,用胳膊亲切的搂住我的肩膀,将我的脸按在了身侧,亲自为我打开了大门。
第三十六章 没错,我就是鬼怪
我与母亲一段时间里,交往方式发生了改变,这些诸位都是可以想象到的,有幸我是她的女儿,垂怜于她所剩唯一的爱,但不幸的是她过于理智,将一切看得过于透彻,甚至可以牺牲掉一切旁枝末节,很多事情都能体现她的卓越才智,但是这件事发生后,我发现依旧改变不了任何思维意识,我们当时产生了巨大的分歧和史无前例的争吵,这一架,吵得十分惨烈。
我在整理她的旧物时,不仅仔细阅读过她的日记,同时也对于屋内的物件均作以记载,哪怕一个极小的细节,从不遗漏。这些事情,便花了我整整三个月的时间,不仅让我缓解失去她的伤痛,也消磨了平日的时光,我在这个狭小而保守的空间里,慢慢自我解释了过去我所有被误导的以及疑问的。期间,我发现了一件物品,便是上文提到的这件银手镯,它被母亲仔细收藏在一个酸枝木的小盒子里,并用记号笔在上面标注了编码。一个人哪怕走完一生,也总是有破译不出的事件,或是想不通的什么,母亲会为这样的事情标注特殊的记号,这便是其中一件。我也比过去更清楚地意识到这件陈旧故事的特殊性和未公开性,我努力还原着当时发生的时间,希望以下的叙述能够尽量的完整,因为它的发生本身就是耐人寻味的。为了不在称谓上产生混淆,下文我依旧以馥汀兰作为描述。
有关这个男孩子的出现,我反复在前文中提及,不仅仅是因为想要烘托整个故事的猎奇性,以及他曾经令我毛骨悚然,更重要的是黑天是黑富贵的独子。
就如大家所知,黑家只是普通的农户,平日并无仇人,也没有什么恶习,他们只是被张献忠家书牵扯进来的无辜村民。在馥汀兰得知他们手中有一封家书后,在过去寻的路上,黑家便已得到了一笔可观的财富,有人花高价提前买走了那家书,由于黑家人有贪婪的本性,提前收过陈思源的定金,期间便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本来事情已经告于段落,却不想黑天天性善良,且记忆力超群,当着馥汀兰的面默出了家书的全部内容,并且偷偷拍下了神秘买家的交易过程,节外生枝的令有的人心生恐惧,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
那时还值春季,乡间倒春寒,黑富贵去了远房亲戚家,黑母莲秀独自为黑天的起居室生好了火,因为烟囱有些年久失修,屋内时不时透出浓烟,于是她将窗子敞开了一寸,黑天就在屋里画画。夜里九点左右,莲秀准备进房里照顾儿子上床睡觉,却发现房门被从内锁了起来,经过几番呼喊,仍没有动静,于是莲秀撞开了门,只见黑天口吐白沫躺在桌边,翻着白眼,整个眼球已经变成了乌白色,模样甚是可怕。另外,他手边放了一张奇怪的图画纸,上面的图案是黑天的手绘,是一个模糊的人影,戴着墨镜,瘦高的个子,莲秀看见后,惊呼一声,“我的孩子……还我的孩子……”,立刻晕倒在地,在倒下时打翻了火盆,整个黑家葬身火海,黑富贵自此竟也离奇的失踪了,更令人诧异,半月后,有人发现了他不慎跌入山谷的尸首。
这一切馥汀兰一直怀疑是陈思源做的,并在日记中着重记载了一些她的推测,却直到今日也无法得到证实。我想馥汀兰郑重其事的将这手镯封存,在心底当时也存在着对这黑家人的歉意,毕竟如果不是因为她去寻张献忠的旧物,也不会引得如此下场。
人类天生对于可怜及弱小有着过分主观的保护,而馥汀兰的那种冷静、自持的,一向不喜欢以任何形式解释的性格,会令我这样肤浅认识的人无端过分揣测,尽管自己也清楚,争吵永远都是荒谬的解决办法,那表象并不是全部,却也无法控制的令自己所谓的同情心蠢蠢欲动。
馥汀兰此时正靠在摇椅上,悠闲的翻着一本书,手腕上垂着一块玉牌,一支精致的标记笔捏在指尖,书页里整齐的插着几枚十分古老的树叶书签。这是她的习惯,很喜欢看书,且会随时做一些批注,哪怕是看过数次的书,也还是会有新的批注出现在纸张上,聚精会神,一坐便是几个时辰。
如果没有看错的话,她已经进入了沉思。我一阵吓人的脚步声径直到了她面前,自然引得她的注意,她却并没有马上抬过脸面对我两眼的激愤,毫无反应的依然对着那本已看了大半的书。
我熟悉她的做法,哪怕她脸上多少带着一点同情,我也不会如此震怒。
陈思源紧跟在我身后,并很快站在了一侧。
我满言质问强行打断她的思路,“黑天在外面!”
“呵……”她低沉的笑了一下,极致优雅的将书页合好,单手搭在了摇椅的一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