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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我和男知青有个娃[七零] > 我和男知青有个娃[七零] 第44节
  不出一会儿,十多个调皮鬼齐刷刷跑了过来。
  “汤圆羞羞脸,这么大还让哥哥姐姐抱抱!”
  “略略略!”
  一群孩子大的顶多十岁出头,小的和圆圆差不多。
  拿耙子的拿耙子,拎水桶的拎水桶,撒欢地往海边跑去,边跑边扮鬼脸笑话小伙伴。
  可别小看孩子的自尊心。
  小团子被羞羞脸,怔了怔,立刻扭着身体,蹬着小腿儿要从郗孟嘉怀里下来:“爸爸,我自己走。”
  “圆圆!”
  听到米秀秀严肃的声音,圆圆蹬腿的动作顿了顿,小手赶紧捂住嘴巴,亮晶晶的眼睛眨巴眨巴。
  米秀秀微微摇头,表情无奈。
  说了很多次了,小家伙乖乖巧巧,每次都答应得好好的,一到了外头经常管不住嘴。
  “放心,没人听见。”郗孟嘉把小孩放下,揉了揉毛茸茸的小脑袋,轻声道:“慢点跑,别摔了。”
  小团子脚尖刚落地还没站稳,迫不及待扭啊扭挣脱郗孟嘉的手追小伙伴去了。
  郗孟嘉同米秀秀相视而笑:“去看看。”
  米秀秀嗯了一声,两人边走边聊,说的大都是家里和学习上的事,看上去都挺坦荡大方。
  只偶尔抬眸转眼间会瞧对方一下,短暂对视后又默契移开目光,会心笑笑,在外人看来气氛着实有那么点说不出的微妙。
  “秀丫头啥时候跟知青那么熟了,不会是谈对象吧?”
  “就挨一块走哪至于了,又没钻林子。”
  “……诶,说说,你年轻时是不是跟你家老赵钻林子了,了解得挺多呀。”
  “哎哟,你没结婚前不也给你男人洗裤衩了吗。”
  “……”
  已婚妇女私下说话向来荤素不忌,两口子关起门那些事都能拿出来埋汰对方,一通嬉笑怒骂又好得跟没事人似的,谁脸皮薄谁就输了。
  幸好米秀秀离得远没听见,否则定要被臊死了。
  几人咕哝了一会儿,望着渐渐走远的两人,越瞅越觉得登对。
  胡玉芬对米秀秀是存了想法的,打从米赵两家婚约作罢,她就琢磨着给自家小儿子说一说。
  都是一个大队嘛,知根知底的。
  虽说秀丫头如今退婚的名声不好听,但明眼人也知道责任不在她,她到底没犯什么错;再者,人家本身条件不差,家里人也讲道理,绝对不会闹出动不动吸婆家血贴补娘家的事。
  胡玉芬真是怕死了家里再娶个吸血鬼回来。
  一想到二媳妇跟小老鼠一样,屋里头但凡有好东西就想方设法搬回娘家,她就火冒三丈。
  摸着良心讲,米老三家这样省事的亲家谁不想要啊?
  再回头看两个年轻人熟络的样儿,胡玉芬心里打鼓。
  如果她跟人处上了……
  嗐!
  真就抓心挠肝了。
  胡玉芬连忙寻了个借口,转身回广场找周宗兰打探消息去了。
  周宗兰诧异,一开始没闹明白胡玉芬怎么突然找她拉家常了,两人不熟啊。
  面不改色陪着东拉西扯了一会,听她言不由衷夸小郗热心助人,帮着秀儿带孩子玩,这才咂摸出点点意味儿。
  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不免失笑。
  看对方没说破,她也装作没听明白,只是将闺女跟小郗处对象的事说了。
  胡玉芬傻了几秒,脑子打结成麻花了。
  哎呀妈呀,真处上了吗?
  “啥时候处上的啊?”
  “你没意见?”
  周宗兰点头,没回答前一个问题,而是笑笑道:“瞧你这话说得,小郗又不差,我能有什么意见。”
  闻言,胡玉芬又愣了愣。
  拧着眉说:“……你老实说,是不是觉得他长得好才同意的?”
  周宗兰乐了。
  谁能想到小郗也能被夸长得好。
  “嗐,你是不知道小郗刚来时的样子,瘦得吓人咧,脸上骨头蹿这么高,跟以前逃难的人差不多,哪里算得上好看。这两个月嘛多多少少养了点肉,其实就跟大伙差不多,看女婿哪能只看相貌,对不对?归根到底还是人品好。”
  胡玉芬听懂了。
  人家两口子对郗知青满意得很呢。
  暗暗庆幸自己憋了会儿没直接说出口,否则自己这脸还不知道往哪搁。
  念想落空,她心里实在遗憾,暗忖这秀丫头移情别恋的速度够快呀,又想米老三两口子心大,前脚没了个赵文斌,立马接受了郗孟嘉。
  别的想法倒是没有,想开了后还能站在周宗兰角度想呢。
  “你别说我乌鸦嘴啊,这知青嘛看着光鲜,经不起扒皮瞧。你们家已经有一个姑娘嫁知青了,咋秀儿也走她姐的老路子啊?”
  “你看你那侄女婿,干活干活不行,女人家都能赚七八个工分,他就六个,养活他自己都困难。要是脾气好也就算了,前几天地里头遇见了,人家眼睛还长天上咧,见到咱们头一昂,眼一斜,嚯,就不是踏踏实实过日子的样子。”
  周宗兰笑而不语。
  妯娌家的女婿,再没出息也轮不到自己跟外人说闲话。
  她替郗孟嘉辩了几句:“小郗挺好的,合我们家眼缘,两个孩子能处得来就处呗。”
  胡玉芬左瞧右瞧没从周宗兰脸上看出个所以然来,将信将疑道:“那后生真不错?”
  别是打肿脸充胖子吧。
  周宗兰看了丈夫背影一眼,眉飞色舞道:“咱们家老三那脾气你们是知道的,护崽呢。小郗如果不行,别说我不同意,他肯定第一个不答应。”
  “别的知青什么样不清楚,我们也没多接触,不过小郗这人吧确实靠得住。”
  说着又把上次出海的事说了。
  胡玉芬撇撇嘴,还是不太信。
  但她不是那种看不懂眼色的憨货,没扯住这点不放,而是说:“啊呀,秀儿如果被选上了,这大学是念还是不念啊?”
  十七八岁的姑娘,到定亲嫁人的岁数了。
  前面已经被赵家耽搁,现在处了新对象还不马不停蹄结婚办酒?
  结了婚当然得赶紧要孩子呀,有了孩子还折腾什么,书念不念全都不重要。
  “……你看啊,咱从没听说哪个女人到外地读书,男人无怨无悔呆乡下照顾爹妈的事啊,这哪行?”
  胡玉芬大字不识两个,思维传统得不能再传统。
  在她的观念里,读书识字无非是为了说亲时提点身价。现下秀儿既然已经找着对象了,周宗兰两口子又没棒打鸳鸯的想法,那提身价这一步完全可以省略掉。
  读不读书都不影响米秀秀嫁人过日子。
  反倒因为读书,很可能把这个对象搞飞了,最后蹉跎成老姑娘。
  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
  归根究底,还是因为“读书人”在这个年代只花钱不进账。
  在这个家家户户余粮少,吃饭全看老天爷心情的年代,很少有人考虑填饱肚子以外的事。
  加之近些年风气也有些奇怪。
  全国各地都嚷嚷着要打倒臭老九,可千百年来对文化人的崇拜已经深深根植在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的人的心间,这就形成了一种很奇怪的现象——所有人被新旧观念裹挟撕扯,十分割裂。
  一方面认为读书多的人脑瓜子灵光,说出去家里人面上有光;
  另一方面呢,又觉得读书无用,换不来吃换不来喝,哪怕念到高中也没几个端得上铁饭碗,最后还是扛锄头的命。有上学的功夫,还不如早早下地赚工分减轻一大家子的负担。
  这不,前脚跟羡慕周宗兰生了个会读书的女儿,后脚就劝结婚生孩子,拉拉杂杂说了一大串。
  听得周宗兰无语连连,脑壳发昏。
  偏巧她晓得的,胡玉芬这个人没什么坏心眼子,说的全是肺腑之言。
  哪怕不认同也用不着给人家摆脸色。
  只能憋着气,淡淡说了一句:“以前没有,往后就有了。”
  “嘿,万一——”
  “万一等不住,那就一拍两散嘛。两条腿的□□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还能少?到时候我家秀儿就是大学生,什么对象找不着啊,你说是吧?”
  “这么说也对,那你跟老三咋能直接就承认她俩的事呢。万一,我是说万一那郗知青是个死心眼的,非得跟你家秀儿在一块,你们还真打算让她跟穷知青在一块过苦日子呀。”
  胡玉芬越说越顺溜,推心置腹道:“你大侄儿媳妇家里不是镇上的干部吗,他们认识的人肯定很多呀,你让侄媳妇娘家牵个线,给秀儿谈个干部家庭比什么都强。”
  这下呀,她不仅觉得郗孟嘉配不上米秀秀,连自家儿子都开始嫌弃了。
  周宗兰哭笑不得。
  道:“嗐,操那么多心干嘛,她想过什么样的日子想跟谁过,全凭自己决定。真要过不下去了回家就是了,我跟她爸少不了她一口吃的,米饭也不可能不管她姐。”
  胡玉芬:……
  第29章
  傍晚,夕阳渐渐没入海面,海天相接处红彤彤一片,霞色旎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