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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漂亮知青返城后[穿书](七零年代小厂花) > 漂亮知青返城后[穿书](七零年代小厂花) 第1节
  《漂亮知青返城后[穿书]/七零年代小富婆/七零年代小厂花》
  作者:雪耶
  【文案】
  阳城的一条小巷子里,唐婉从头裹到脚,拎着篮子问:“同志,要水果和鸡蛋吗?”
  林君泽听到声音回头,“这里是虎哥的地盘,你不用裹的这么严。”
  虎哥?据传市场老大林中虎,豹头环眼,身材魁梧,是一个手眼通天的人物。
  唐婉看到林君泽,正想说话,突然有人大喊:“起风了……”
  唐婉二话不说,拉着林君泽一路飞奔,喘着气说道:“那个什么虎哥也太不靠谱了,诶,上回你救我一次,现在我救你一次,扯平了。”
  “虎哥,新来了一个不懂事的,您放心,我们已经处理好了。”一个小弟弓着腰,小心说道。
  林君泽看着唐婉离开的方向,抛了抛她送的苹果,嘴角微微一杨,咔嚓一口,“知道了,你们处理吧,我得扫厕所去了。”
  内容标签: 穿书 爽文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唐婉 ┃ 配角:年纪轻轻的,我成了寡妇,求收藏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在七零年代当厂花的日子
  立意:女人当自强
  作品简评:
  前世的大龄单身女青年,一觉醒来成了知青,还是一个被炮灰了的知青,她努力干活,想办法回城,当工人,参加高考,唐婉奋发图强,努力成为独立自主的新时代新女性。在这过程中,她认识了志趣相投的林君泽,从朋友到爱人,他们平凡却不平淡。
  本文行文经快流畅,风格轻松语言生动,人物的成长和变化自然又流畅。故事情节新颖不落俗套,后半段又融入创业奋斗和慈善活动元素,在甜蜜轻松中实现了主题的升华。
  第1章 穿书
  三月初春,天气渐渐回暖,唐婉才换上春天的衣服,结果当晚就发烧了。
  难受的翻了个身,唐婉只觉得全身酸痛,皮肉都痛的那种,看来退烧药没效果,还不退烧就只能去医院。
  缓了半天,唐婉强撑起身子,打算拿温度计测一□□温,睁开眼就被面前的蚊帐吓一跳。
  蚊帐?
  唐婉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跟外婆用过的蚊帐一样,是麻做的,自从外婆去世后,她就再也没见过这种蚊帐,怎么会出现在她家里?
  不对,唐婉环顾四周,虽然是租的房子,可她租的是楼房,而她现在看到的:四面土墙,泥地,两两相对摆放的木床,根本不是一个屋。
  唐婉摸着自己有些烫的额头,一定是烧的出现幻觉了,对,都是幻觉。
  “唐婉,你总算醒了,刚熬好的粥,快趁热喝了吧。”来人端着一碗粥,或者说米汤更恰当,小心翼翼的递给她。
  “粥?”其实唐婉想问你是谁,可仅存的理智告诉她,最好什么都不要问。
  见唐婉发楞,李梦琴理解的说道:“你这是烧迷糊了,还好张爱国有退烧药,不然你这次真的凶多吉少,估计你现在身子没力气,我喂你吧。”
  “不用,不用,我自己来。”
  唐婉就这么迷迷糊糊的喝了一碗没多少米的粥,在李梦琴满是关切的眼神中躺回被窝,不知道该说什么,干脆闭眼装睡,李梦琴也没多想,嘱咐唐婉好好休息,端着碗离开了。
  脚步声渐渐远去,唐婉睁开眼,怔怔的盯着床顶,真的是幻觉吗?也太真实了,可如果是真的,那房子怎么回事?她怎么会出现在这?
  突然,大脑一阵抽痛,唐婉陷入昏迷中,她做了一个很长的梦,在梦里,她也叫唐婉,1954年出生在一个工人家庭,家里两个哥哥,就她一个女儿,又是老幺,父母和两个哥哥都很宠她,十六岁考上高中,十七岁下乡插队,现在十八岁。
  再次睁开眼,唐婉已经知道前因后果,她昨晚吃了退烧药,整个人昏昏沉沉,去厕所的时候摔了一跤,后脑勺着地,现在看来肯定是凉了,然后穿到这个和她同名同姓的人身上。
  她们不仅同名同姓,长相,身高还有父母的名字长相都一样,唐婉怀疑这是平行时空的她,只是她们出生在不同年代,另外年龄也不一样,她自己二十八岁,比原身大了整整十岁,这么算算,她还赚了十岁。
  要说原身也是倒霉,她还在读书,没有报名的情况下,根本不用她下乡,可她就是出现在了下乡的名单中,当时整个唐家都炸了,后来才知道是大伯家的堂姐不想下乡,撺掇爷爷用她顶替,原身的爷爷唐汉生一直偏心大伯一家,于是托了关系,把堂姐的名字换成唐婉。
  知道小闺女是被亲爷爷害的,唐建军和李新梅气的一天没吃饭,唐建军能忍,李新梅可忍不了,唐汉生不是托关系吗,她也托,搭人情,送钱财,最后把唐婉的堂姐-唐嫆,也写入下乡知青的名单中,而且堂姐的运气不好,分配到了西疆,听说那里喝个水都要走十里地。
  原身的运气还算不错,分到了南方的乡下,别的不说,水是不用愁的,而且因为她的年龄比较小,这边的支书和大队长对她比较照顾,分的活也比较轻,加上家里时常补贴,在这边的日子倒也没想象中的难过。
  前天上山打猪草淋了雨,昨天晚上发起高烧,后半夜才被同床的李梦琴发现,也就是刚刚端粥给她喝的女知青,已经吃过药,现在身体没那么烫了,只是醒来的不是原来的唐婉,而是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灵魂。
  不知道她会不会穿到自己身上,如果是就好了,她也是家中唯一的女儿和老幺,爸妈接到她去世的消息,得多难过啊!
  想到父母,唐婉鼻头一酸,眼泪在眼眶中打转,还好有哥哥嫂子和小外甥陪着,相信他们很快就能走出来。
  不管怎么说,拥有第二次生命,绝对是叨天之幸,唐婉不会蠢得认为自杀就能回去,再说她也没这个勇气,她会好好活下去,只是……现在好像是七十年代,缺吃少用,买什么东西都要票,她一个麦子和韭菜都分不清的九零后,能活下去吗?
  不是唐婉灭自己威风,她虽然出生农村,可她出生那会,家家户户的日子都过得不错了,根本没下过地,何况她爸妈和哥哥都宠着她,碗都没洗过几次,现在让她扛锄头,真是要了老命了。
  趁着大家没回来,唐婉赶紧梳理记忆,免得见到人叫不上名字。
  她现在所在的星球叫蓝星,国家叫华国,省份名字也不一样,但是地图板块一样,发生的各种事件和她原世界也差不多,由此可见,未来走势应该也差不到哪去。
  这对她是个好消息,无论是恢复高考,还是以后做生意,都比别人少走很多弯路。
  那些还很遥远,先理顺目前的情况,首先,她来自隔壁省的安阳市,在四都乡上塘村插队,村里一共有十七个知青,十男七女,不过有好几个都和本地的村民结婚,已经搬出知青点,现在住在知青点的有九个人,五男四女,女生这边两人一屋,李梦琴就是她的舍友。
  另外两个女知青分别叫林秀萍和叶佳颖,其中叶佳颖也是安阳市人,和原身是老乡,比她早两年下乡,对原身很照顾,原身也一直将她当姐姐看待。
  回忆到这,唐婉觉得越来越不对劲,1972年?知青?安阳市?上塘村?李梦琴、林秀萍、唐婉,最重要的是叶佳颖这个名字,无论是地名还是人名,都和她前两天看过的书一模一样。
  一两个地名一样或是一两个人名重合还能说是巧合,全都一样,这还是巧合吗?
  所以,她不是穿到平行时空,而是穿书?
  仔细搜索原身的记忆,上塘村的老支书姓吴,对上了,李梦琴会嫁给桂花婶的小儿子吴红军,也对上了,村里有个喜欢原身的男人叫陈志刚,再次对上。
  唐婉深吸一口气,没跑了,就是前些天看过的那本年代文。
  半个月前,闺蜜推荐了一本小说给她,说是里面一个女配和她同名同姓,主要是书很好看,正巧书荒,唐婉就点开了,是时下较火的年代文,女主是知青,不过她在乡下的戏份并不多,没几章就回城了,主要讲述的是女主回城后的故事,而唐婉,就是回城前的重要炮灰,主要作用就是助攻女主回城。
  因为同名同姓,唐婉印象特别深刻。
  小说开篇是李梦琴结婚,第二章就是唐婉和陈志刚在小树林幽会被撞破,然后被人举报,本来他们俩要挂破鞋游街,是女主站出来,说原身和陈志刚已经订婚,这才救了她一命。
  就此,唐婉和陈志刚结婚,没多久,家里来信说大哥在厂里立了功,给她换了一个工作岗位,可唐婉已经结婚,陈志刚跪地上求她别回城,原身一时心软,就把这个机会给了救了她一命的女主,也就是叶佳颖。
  临别时,叶佳颖说会想办法让原身也回安阳市,只是唐婉看到最后,只在番外看到了原身的结局,开始陈志刚对原身很不错,只是连着三胎都是女儿后,陈志刚也开始对原身有意见,不顾她身体不好,逼着生四胎,总算生了个儿子,可孩子身体羸弱,没多久就夭折了,原身自己也在半年后去世,留下的三个女儿虽然没交代后续,可在这种家庭,又没了妈,什么日子可想而知。
  想到原身的结局,唐婉面色泛白,还好穿过来的时间点不错,还有挽救机会。
  说到这,唐婉不禁奇怪,陈志刚喜欢原身,她已经从原身的记忆中知道,可原身根本不喜欢陈志刚,而且明确拒绝了,在外边见到他都是绕道走,怎么可能会和陈志刚在小树林幽会?
  更巧合的是,刚好有人撞破,又刚好有人举报,是不是太刚好了?
  思来想去,唐婉觉得陈志刚有很大的问题,极可能是自导自演,不对,从记忆中可以知道,陈志刚没这个本事,主导一切的应该另有其人。
  唐婉不禁用最大的恶意猜想,会不会是叶佳颖?她先举报,再救下原身,然后就成了原身的救命恩人。
  可是为什么呀?这么做有什么意义?她又不知道唐婉的哥哥同功劳给妹妹换了一个工作岗位。
  不对,她要是知道呢?
  唐婉坐起身子,仔细回想原著的情节,首先可以肯定,叶佳颖不是重生者,那就是通过别的途径知道了。
  唐家一般两个月寄一次东西和信,知青院里的人都知道,可要是有紧急的情况或是好事呢?看来得想个法子去镇上的邮政局问问,到时候自然就真相大白了。
  这是一点,最重要的还是要小心陈志刚,归根究底,原身一切的不幸都是由他造成。
  算算时间,再有半个月就是李梦琴结婚的日子,之后就是原身出事,可惜原著中没有写出明确的时间,总之,这段时间能不一个人就不一个人,最好找到元凶,将计就计,也算是替原身报仇。
  第2章 金手指
  毕竟死过一回,又耗费心力想了那么久,唐婉实在撑不住,倒头昏睡,再醒来天都快黑了。
  “唐婉,你好些了吗?”林秀萍下工回来,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舒了口气,“没那么烫了,你昨晚差点吓死我们了,知道吗?你昨晚有一会连呼吸都没了,我们还以为……还好张爱国那有退烧药,回头你可得好好感谢人家。”
  呼吸都没了?竟然出现过这种情况,那他们不会怀疑吧?
  “可能是烧的太严重,呼吸太微弱,所以你们没发现,或许是假性休克,总之谢谢你们,还有张爱国同志,等我好了,我请你们吃饭。”借尸还魂这件事绝对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否则她只有死路一条。
  听了她的解释,林秀萍认可的点点头,其实呼吸停止没多久,或者说他们发现后没一会又恢复呼吸了,可能跟唐婉自己说的那样,呼吸太微弱,他们没探到,不管怎么着,人没事就好,否则院子里死了人,晚上都不敢出门上厕所。
  “吃饭就算了,下回你上山打猪草,给我们带点刺萢就行。”田边也有,可村里的小孩子们早都摸走了,哪轮到着他们,唐婉不一样,她上山打猪草,一些地方兴许还有。
  唐婉通过记忆知道她说的刺萢是野果子,小时候她也摘过,他们那叫野草莓,原身知道几处有野草莓的地方,唐婉很痛快的答应下来。
  又聊了几句,唐婉想去厕所,婉拒林秀萍要扶她去的好意,套上鞋子慢悠悠走过去,见到厕所,唐婉松了口气,是有木架子,可以坐的那种,而且知青们比较注重隐私,不但分了男厕女厕,还弄了竹帘子。
  回到房间,就见李梦琴在那叠衣服,其中有两件还是她的。
  “你帮我洗了?那下回我去洗。”唐婉不好意思的说道。
  “不就两件衣服,顺带手的事,你饿了吧?我给你留了吃的,你等会,我去给你端过来。”
  唐婉正想说不用,她已经开门走了,还真是一个风风火火的女子。
  虽然李梦琴和林秀萍都让她感谢张爱国,但是唐婉心里清楚,这回能活下来,靠的全是李秀琴,她是最早发现原身发烧,也是她去找张爱国求的药,后来照顾原身一宿的还是她,这个恩唐婉记下了,以后有机会一定报答。
  没一会,李秀琴端着碗过来,还是白米粥,不过是稠稠的一碗,上面还加了红糖。
  如果是在二十一世纪,这碗红糖配粥很平常,可现在是72年,大米每家还能存一点,红糖就难得了,有钱都买不到的好东西。
  “米和红糖是谁的?就当是我借的,回头等我家寄东西过来,我再还给他。”知道这些东西金贵,唐婉当然不好意思白吃。
  “你不用操心这个,只管好好养病。”李梦琴要喂,被唐婉拒绝了。
  这么说,那这大米和红糖肯定就是她自己的。对了,桂花婶来下聘的时候,好像有一包红糖,肯定是了,否则李梦琴上哪弄红糖去。
  扒拉记忆,原身还有几张工业票,都是她家里寄过来的,直接给李梦琴肯定不要,恰巧她快要结婚,那就了买东西,当做结婚礼物送给她。
  喝完一碗热腾腾的红糖粥,身子总算有了些力气,和李梦琴道了声谢谢,再次迷迷糊糊的睡着,知道她大病初愈,需要养精蓄锐,林秀萍跟李梦琴小声的说了声走了,李梦琴稍微收拾也熄灯休息。
  第二天天蒙蒙亮,唐婉听到动静睁开眼,就见李梦琴已经穿戴整齐。
  刚想说这么早起床,马上反应过来,这可不是二十一世纪,现在是72年的农村,除了小孩子,所有人都是这个点起床,男人挑水劈柴,女人洗衣服做饭,因为白天是要上工挣工分,否则全家都得饿肚子。
  “梦琴姐,你等会,我跟你一块去洗衣服。”唐婉坐起身子,握了握拳头,身体还有些虚,可她不好意思一直麻烦李梦琴。
  李梦琴一边叠被子,一边说道:“不用,你病刚好,等你病好了以后,有你干活的时候,到时候我可不会客气。”
  这具身体确实很虚,唐婉厚着脸皮应了,等身体好些,再多干些活补回来就是。
  上完厕所回来,床头摆着一碗热腾腾的红糖鸡蛋,不用问,肯定是李梦琴专门给她做的,得,这情是越欠越大了,不过唐婉不怕,以后一定有机会还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