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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灵异玄幻 > 公子别秀 > 公子别秀 第59节
  虽说暗中已经有人在保护,但那终究是别人施舍的,只有自己拥有实力,他才能真正的安心。
  现在不是冬天,灵音也不在身边,单纯靠消耗元力修行,意义不大,雷霆之力的修行,倒是不用假借他人,可也得碰到合适的天气,目前对他而言,最简单的方法还是获取元晶。
  绕了一圈,又回到了银子的问题。
  关于怎么赚钱,林秀心里有不少想法,包括开一家兽医院,或是做生意,但无论是哪一种,都需要不小的前期投入,收回资金也要很长时间,他还是倾向于简单直接来钱快的方法。
  院子里传来一阵脚步声,林秀走到门口,看到了几道熟悉的身影。
  来的都是清吏司的同事,他们从柳清风口中得知了林秀受伤,下衙之后,便带着礼物来林府探望。
  如今的林秀,在清吏司人缘极好,和各处的关系都很融洽,几人见他没有大碍,放下礼物,没待多久,就告辞回去了。
  清吏司的关系,还是需要维持的,第二天林秀没什么事情,早早的就出门,在街边吃了点早餐,慢悠悠的向清吏司走去,孙大力和大黄也一左一右的跟在他的身边。
  来到清吏司之后,林秀发现今天衙门内有些冷清,捕快们一个都没有见着,门口连值守的人都没有。
  他走到案牍库门口,问道:“徐文书,衙门里今天怎么没人?”
  徐文书正在整理卷宗,听到声音,抬头看到林秀,站起身问道:“林大人刚刚受了伤,怎么不在家多休息几日?”
  林秀笑了笑,说道:“我的伤太医已经治好了,闲着也是闲着,就来衙门看看。”
  徐文书问候了他两句,这才道:“今天有个富商来报案,说是儿子丢了,让我们帮忙寻找,若是能找到,愿意出一千两银子的报酬,那些家伙听到有这么多银子赚,一个个都跑出去找人了……”
  林秀眼前微微一亮:“一千两?”
  一千两可不是小数目,够清吏司普通的文书赚十年,而那些小捕快,可能一辈子也就赚那么多,难怪他们这么积极。
  而对全身上下只有几十两银子的林秀而言,一千两,可以买十颗二阶异兽的元晶,就只是找个人而已,简单的不要太简单。
  林秀问道:“报案的是哪个富商?”
  徐文书笑了笑,说道:“难道林大人对此案也有兴趣,那富商寻人的告示,就在衙门外面贴着,林大人可以自己去看。”
  林秀刚才没有注意,重新走出清吏司衙门,果然在墙上看到了一张告示。
  这是一张寻人启事,上面是一个孩童的画像,以及他走失之时所穿的衣物特征,告示上说,但凡有提供有用线索者,最高可以得到一百两银子的酬谢,而能找到孩子,并将其送回府中的,更是可以得到整整一千两的酬劳。
  告示的最下方,写着那富商府邸的位置。
  林秀拍了拍大黄的脑袋,说道:“走吧,来活了……”
  陈员外府。
  陈员外是西城有名的富商,家里主营珠宝生意,生意做的很大,在王都拥有十几家店铺,是真正的家财万贯。
  说起这陈员外,他白手起家,能积攒到今日的家财,也算是个厉害人物,但婚后无子,家中香火无人继承,一直是他的一块心病,后来直到他五十岁,娶到第六房小妾时,才好不容易生了个儿子,自然是大喜过望,平日里对这独子极尽宠爱,当真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口里怕化了……
  但昨天,他唯一的儿子,丢了。
  这下可急坏了陈员外,昨天让人找了一夜,今天一大早就派人到各大衙门报案,同时贴出了巨额悬赏的告示,希望有知情人能够提供线索,不管谁找到他的儿子,都能得到一千两银子的酬金。
  林秀到陈府的时候,发现柳清风也在,他正在和一名满脸急色的老者了解情况。
  看到林秀时,他目中闪过一次异色,问道:“林大人对此案也有兴趣?”
  林秀道:“看到告示,就过来看看,柳大人继续吧,我不打扰你问案。”
  柳清风点了点头,继续对那老者道:“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令公子极有可能不是走失,而是被人掳走了,而且本官初步猜测,掳走他的,应该就是陈府的人,我需要你将府上所有人召集起来,我会一一问案……”
  林秀没有理会柳清风这边,而是走到一个妇人身边,问道:“你是……”
  那妇人立刻道:“回大人,民妇是少爷的奶娘。”
  林秀打了个响指,说道:“那正好,你去给我找一件你们家少爷平日里穿的衣服,最好是贴身穿的,没洗过的,我有用处。”
  那妇人虽然不知道林秀的用意,但还是转身进了一处房间,出来时,将一件衣物交给林秀,说道:“这是少爷昨天下午换下来的,还没来得及洗……”
  林秀手里是一件小孩子穿的肚兜,其上有一种奇特的奶香,是小孩子身上的香味。
  拿到这件肚兜之后,林秀就走出了陈府。
  柳清风其实一直在关注林秀这边的情况,直到现在,他还没有想通上次他是怎么破案的,但他不得不承认,在查案上,林秀的确是有些本事的,他走到奶娘身边,问道:“他刚才和你说什么了?”
  奶娘如实的将刚才发生的事情说了出来。
  柳清风眉头蹙起,喃喃道:“他要衣服干什么……”
  很快的,他便摇了摇头,将这件想不通的事情暂且抛之脑后,陈员外已经召集了府上的所有下人,他还要对这些人一一问话,办案多年的直觉告诉他,此案是内鬼所为,而内鬼,就在这些人之中……
  林秀走出陈府,将陈家少爷的贴身肚兜在大黄的鼻子上晃了晃,说道:“记住这个味道,一条街一条街的找,只要闻到这个味道出现过的地方,立马回来告诉我。”
  找人林秀不在行,但大黄在行。
  狗的嗅觉是人类的一千多倍,任何细小的气味,都逃不过它们的鼻子。
  大黄抬起头,为难的看着林秀,说道:“主人,这座城太大,街道太多,我一个人……不,我一条狗闻不过来……”
  林秀想了想,问道:“你以前在外面混的时候,还没有别的朋友?”
  大黄摇了摇狗头,说道:“没有,我们都是单独行动,有时候为了地盘和吃的还会打架,就算我去找他们,它们也一定不会帮我。”
  林秀略一思忖,说道:“你告诉它们,谁能找到我要的人,我管它们一个月的饭,一天三顿,保证顿顿有肉……”
  王都。
  北城区。
  一片堆满垃圾和杂物巨大空地上,不时传来此起彼伏的狗叫声。
  这里是王都百姓堆放生活垃圾的地方,此地远离百姓生活区域,臭气熏天,没有人愿意接近,但却是流浪狗的天堂。
  它们平日里就在这里寻找食物,勉强不被饿死。
  垃圾堆的食物是有限的,根本不够所有狗分,每天都会有因为食物打架的事情出现,不过今天,几十只流浪狗却没有时间打架,而是围着一只黄色土狗,口水直流。
  “你说的是真的?”
  “找到了那个人,就管一个月的饭,每天三顿,还顿顿都有肉?”
  “你要是敢骗我们,我们咬死你!”
  ……
  大黄面对嘈杂的狗群,稳稳的蹲在地上,狗脸满是骄傲的表情,问道:“你们看看我,和以前有什么不一样?”
  众狗看了看大黄,然后纷纷惊呼出声。
  “好像更壮了!”
  “毛色也更亮了。”
  “比以前胖了很多!”
  “你这段时间,是不是吃了很多好的?”
  大黄居高临下的俯视众狗,说道:“肃静,肃静,我现在和你们不一样,我是有主人的狗,我在这里向你们保证,只要你们找到这件衣服的主人,接下来的一个月,你们每一顿都能吃肉,再也不会饿肚子。”
  众狗的狗眼中流露出渴望,但都没有行动,而是用畏惧的目光看着最前方的一只黑狗。
  此狗的体型,比其他狗大了整整一圈,是这里众狗的头领,平日里有吃的,也是头领先享受,它不点头,没有狗敢行动。
  那只黑狗一边围绕着大黄转圈,一边说道:“你已经不属于这里了,离开这里,不要再回来,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作为狗群的首领,它感受到,大黄的出现,已经威胁到了它的统治。
  曾经的大黄,也需要对头领卑躬屈膝,就算找到了吃的,也要先献给它,但今时不同往日,三日不见,当刮目看狗,更何况是一个多月。
  此刻的它,早已非当日阿黄。
  他的身体比这只黑狗更壮,一个跃起,就将它扑到在地,那黑狗想要反抗,但一只捡垃圾吃的流浪狗,又怎么会是天天吃肉的大黄的对手,发现无论如何,都无法从大黄爪下挣脱时,它就发出了几声哀鸣,谦卑的低下了狗头,以示臣服。
  大黄将这黑狗压下身下,俯视众狗,大声道:“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们的首领,谁赞同,谁反对?”
  一声犬吠,众狗低头。
  不多时,王都的各大街道,各条小巷,都出现了流浪狗的影子,他们用鼻子贴着地面,不停的嗅着什么,让看到这一幕的百姓极为惊奇……
  梨花苑。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
  林秀在听彩衣唱歌,这次,她没有再让彩衣唱戏腔了,《十年》这首歌曲,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从彩衣口中唱出来,让林秀产生了一种时空交错的感觉。
  如果她身上穿的不是古风的罗裙,而是旗袍或是t恤热裤,一定会更有感觉。
  等到日后,林秀一定亲自设计几套现代服装,让她换着穿,彩衣这身段,不穿旗袍真是浪费了,到时候她穿着旗袍,唱着江南小调……
  嗯,是初恋的感觉。
  彩衣发现,林公子每次让她唱的曲目,虽然韵律都极好听,但却越来越偏门,通过一段时间的了解,他自然知道林公子是不懂音律的,她实在好奇,他教她的这些曲目,都是从哪里来的?
  唱完一曲之后,她为林秀添上了一杯茶水,然后问道:“那些小丫头从来没有学过规矩,没有惹你们生气吧?”
  林秀笑道:“没有,小丫头们很活泼,我娘很喜欢她们。”
  彩衣打趣道:“其实我挺羡慕她们的,哪怕是在公子府上做下人,也比在戏楼好得多,若是可以的话,我也想像她们一样,哪怕只是在公子身边端茶倒水……”
  林秀果断的摇了摇头,说道:“不行不行,这绝对不行。”
  彩衣目中的光彩一暗,脸上却依旧保持着笑容,说道:“公子不要当真,我就是开个玩笑。”
  林秀看着她,说道:“彩衣姑娘这么好的女子,端茶倒水我可舍不得,等我以后有钱了,我就请你到家里,让你天天给我一个人唱……”
  彩衣失落的心情瞬间又明媚起来,这一切林秀看在眼里,心中不由升起几分心疼和爱怜,不是不想给彩衣承诺,而是婚约的事情没有解决,所有的承诺都是没有意义的。
  很快的,彩衣下楼登台了,林秀在她的房间休息,忽而听到外面传来几声狗叫。
  林秀下楼走到门外,看到大黄和一只灰狗站在门口,大黄兴奋的看着他,说道:“主人,我们找到了!”
  林秀问道:“在哪里?”
  那灰狗到现在还不相信,居然有人类能听懂它们狗话,但和这些相比,它更想吃肉,于是它摇着尾巴,激动道:“跟我来!”
  王都,北城区。
  大夏王都并非只有权贵,事实上,整个王都百分之九十九以上,都是贫苦的老百姓,王都的富庶与繁荣,与他们其实没有什么关系。
  这里绝大多数的人,都要为填饱肚子而辛苦生活。
  和东城聚集着王都大多数权贵不同,北城区十分破落,居住的也都是穷苦百姓,这里的民房相对低矮,街上也不见禁卫巡逻,是整个王都治安最差的地方,也是最容易藏污纳垢的地方。
  林秀和孙大力,大黄,小灰站在一处民房前,他看了看小灰,问道:“就在这里吗?”
  大黄此刻连连点头,说道:“主人,我也闻到了,味道就在这个院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