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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综合其他 > 共轭替身(3p) > 第四十六章致敬
  《脱逃》这部戏的拍摄即将进入尾声。
  时锦对于演戏的态度也渐渐发生了变化。
  她不再认为这只是一份迫不得已去打的工,而是慢慢感受到了表演的魅力。
  从秦秦这样热爱演艺事业的配角身上,从苏昴和宗弋这样对作品一丝不苟的导演身上。
  还有,从那些直白而热烈地表大对她的角色的喜爱的观众身上。
  “时姐,你看,你又上热搜啦!”
  时锦手一抖,手里的保温杯差点没掉下去,上次上热搜她可没少被人骂,叫她下意识觉得上热搜不是什么好事。
  “小蔡,你怎么这么兴奋?”
  蔡助理把手机递过去,时锦接过去一看才明白,原来不是她上了热搜,是她的角色上了热搜。
  #千年一遇小狐狸#。
  点进去一看,是一条精心剪辑配乐的cp视频,狐狸精X小道士。
  《相思诀》昨天全部播完,观众一看里面的cp线,最好磕的不是女主男一男二的大三角,而是这对矢志不渝、绝美比e的小情侣。
  【哇!这是什么大恶人性傻白甜设定!果然小男人唧唧歪歪,感情用事,别人都要杀你了,还磨磨叽叽的,真有事还得大女人上!】
  【支持小道士回家做小糯夫!凭什么男人不能打扮得美美哒!凭什么男人就得出去打妖怪!凭什么男人不能好好在家等人宠爱?凭什么?凭什么?】
  【这个姐是真的好米好米,别说剧里的造型了,sj还有好多穿丑衣服的模特照,要不是这张脸谁能扛得住啊?粉粉黑黑的有什么意思?既然来了,就一起来关注大美女即将上映的小众悬疑剧《脱逃》叭~】
  当然,也不是没人记得她和陆深传绯闻的事,可评论区大多数还是在聊角色,而不是时锦本身。
  “这条评论,风格好奇怪啊。”
  其实,时锦只是大概懂了网友是在夸她角色演得不错,比较好磕,但那条说她“好米好米”的,她是真没看懂。
  蔡助理点开演员时锦的微博主页,笑眯眯地对时锦说:“时姐,那是你的粉丝控评呀!你看看,你现在已经有200万粉丝啦!”
  虽然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公司给她买的,可与之前的十来万粉相比,时锦的粉丝基础还是上了一个台阶。
  时锦默默刷着评论区,心里产生了某种微妙的情绪变化。
  怪不得那么多人想当明星。
  还有什么行业,能像明星一样,可以理所当然地得到这么多人直白而热烈的喜爱?
  尽管这爱很难长久,尽管这只是几秒钟就能打出的文字,尽管它如烟花般绚烂易逝。
  然而,在那个瞬间,这份爱绝对真实。
  今天的戏拍完了。
  时锦向陆嘉笙的病房走去,在走廊外碰到了神色慌张的小雷,她手里还拿着什么东西,一见到时锦就匆匆把手背到了身后。
  “小雷,怎么了这是?慌慌张张的?”
  雷雅妮本着死道友不死贫道的原则,把手里攥着的烧伤膏推到时小姐手里。
  “时小姐,您还是管管陆先生吧!我都说了他这个身体状况不适合做饭,但他非要借我们厨房用,我实在是犟不过他……”
  自从陆深来了之后,陆嘉笙就从小陆先生变成了陆先生。
  时锦安抚小雷,说:“我去看看他,你别担心,不会怪你的。”
  雷雅妮点头离开,时锦推门而入。
  正好瞧见陆嘉笙坐在轮椅上,笨拙地向前弓着身体,打开水龙头,用流水冲洗自己的胳膊。
  “小雷,真是麻烦你了。这件事,还请你别告诉别人,尤其是时小姐,我怕她担心……”
  陆嘉笙闭上了嘴巴。
  因为他一抬头,就从镜子里看到了一脸不虞的时小姐。
  时锦没说话,只是取来干净柔软的毛巾,覆在他灼伤的皮肤上,把上面的水珠轻轻吸g,再用棉签为他抹上药。
  “阿锦,你别不说话呀。”
  陆嘉笙心虚地低着头,连跟她对视都不敢,像是个犯了错的小孩子。
  “我,我知道错了。”
  不自量力。
  时锦没理他,等两只胳膊的创面都涂好了药,她才问:“就算是吃腻了小雷做的口味,至少还能点外卖吧?实在不行,再招几个新的厨师,干嘛非要亲自下厨呢?”
  不能做这个,不能做那个。
  自从残疾以后,陆嘉笙发现,原来从前很多轻而易举就能做到的事已经成为奢望。
  “不,那怎么能一样呢?”
  陆嘉笙语气中有怀念,有不好意思,还有一点说不出的骄傲。
  “你说过,你最喜欢吃我做的菜的。”
  所以,他还想为她再做一次。
  时锦的心软了下去。
  “你还记得呀……”
  那时候,时锦和尼古拉斯赌气,饭不好好吃,觉不好好睡,每天睁眼第一件事就是去工作室g活,忙到半夜才回公寓。
  陆嘉笙心疼她,替她料理好穿衣吃饭一系列生活琐事。
  可是,时锦还是很少吃饭,最后累得脸上都没几两肉。
  “阿锦,你太瘦了,一天就吃那么点,怎么行呢?”
  时锦苦着脸,说:“可是真的很难吃啊!”
  陆嘉笙愣住,从此之后开始琢磨菜谱,逛菜市场,为她备好一日三餐。
  直到后来,中国留学生的小圈子背后都管他叫陆妈妈,说他一点出息都没有,整天就知道围着女朋友打转。
  对此,陆嘉笙并不在意。
  “阿锦,你不是说过吗?你想成为官金斯伯格那样的人。”
  在时锦问起他的时候,陆嘉笙是这么回答的。
  “我啊,我想成为金斯伯格丈夫那样的人,一直相信她、支持她、爱护她,为她扫清事业上的所有障碍,在她获得荣誉与掌声的时候,永远坚定地站在她的身后。”
  他不是没有雄心壮志。
  只是,他明白,时锦才是那个更有天赋、更有才华、更可能在建筑行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的人。
  玫瑰开出的第一朵花就是玫瑰。
  他要做的,是让这朵玫瑰绽放在世人面前,而不是让它腐烂于家庭琐事之中。
  “我怎么会忘呢?”
  黄色的药膏味道有些刺鼻,时锦闻了,鼻头发酸。
  他没忘,她当然也没有。
  毕竟,时锦回国之后开的设计所就叫做“Jin’s比urg”,Jin是她的名字,比ur勾在德语中是城镇的意思,两个词合在一起,同时也是在向金斯伯格致敬。
  “阿锦,要加油呀。”
  她抱着他,久久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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