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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宛卿上一世拿上柴刀,主要是怕林中遇到什么野兽,可以用来防身。
她也不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勇气,真遇上野兽,就算给她十把柴刀,她也防不了身。
不过进了山之后,就发现山里其实很安全,一路都没遇到上什么危险,柴刀派上的用场是拿来开路。
那条小路荒芜太久,早就生满树木杂草,幸好是冬天,草树凋败枯萎,一砍便倒。
上一世她沿着若隐若现的小径走了足足三个时辰,这一次熟门熟路,不到两个时辰便走出了那道山坳。
大片农田映入视野,田里皆是稻谷收割后留下的矮茬,零星的房屋散落在田间,因是午饭时候,家家户户的房顶上都袅袅地冒起炊烟。
姜宛卿扯了扯身上臃肿的棉袄,再将头巾在颔下系得严实些,脸上再蹭了点土,让自己看上去更像一个乡下人,然后才往村子里走去。
这个村子其实不小,这里是村子的边缘,再往里走房屋便会越来越密集。
姜宛卿上一世来的时候,正遇见有一户人家杀了猪,架在自己家门口卖。
但这一次她来得比上一世要早得多,并没有遇上卖猪肉的。
“请问方嫂家在哪里?”她问一个在门口晒太阳的老婆婆。
老婆婆道:“这里是方家村,家家户户都姓方,个个都叫方嫂,你找哪个?”
“就是脾气最大、骂人最凶、最会打架的那个。”姜宛卿道,“她男人是在城里给人赶马车的。”
“哦哟,那是方辣子,就在前头拐弯第三家。”
老婆婆说完,又把姜宛卿叫住,“你是哪里来的,要去找她?那可不是好惹的,遇上她吃些亏就吃些亏吧,再找她只会更倒霉。”
姜宛卿微微笑:“我是她家亲戚。”
上一世姜宛卿过来正遇着有人卖猪肉,来得晚了,案板上只剩一条猪舌,一颗猪心。
她当即全包了。
方嫂就是那个时候来的。
方嫂不到三十,包着蓝布包头,非要说这两样东西是她早就定下的,要让姜宛卿让给她。
姜宛卿走了近三个时辰才买着这两坨,那是打死也不可能放手。
方嫂更是从来没吃过亏的狠人,两人争执不下,从骂架到打架,狠狠干了一场。
最后是姜宛卿仗着有柴刀在手,险胜。
“他娘的,弄点肉也这要这么久,你是想饿死老子是吧?”一个男人骂骂咧咧走来,“还杵在这儿干嘛?还不快滚回去烧饭?!”
方嫂骂道:“要不是你这灌多了黄汤的要点下酒菜,老娘至于折腾到现在?还不都是为了你!”
姜宛卿当时还沉浸在激动里,握柴刀的手都是打颤的,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像市井泼妇那样吵架,甚至还揪着头发和对方打了起来。
那个时候她还不知道自己赢的是方圆一百里内最著名的泼妇,不然还会更加激动一点。
但方嫂最后那句话触动了她。原来她跟她一样,这么拼命都是想添饱自己喜欢的人的肚子。
“这个给你吧。”姜宛卿拿起那条猪舌扔了过去。
方嫂一把接住,动作是麻利得很,人却是怔住。
骂输了或是打输了的人把东西掏出来,那是天经地义司空见惯,但赢的人还掏东西,方嫂却是头一回见。
愣了愣之后方嫂才道:“哎!钱没给你——”
她男人重重拍了她一把:“人都走了喊什么喊?”
“不用了。”姜宛卿站住回头,“送你了。”
姜宛卿说完便走了,身后的争执声渐渐抛下,方嫂好像和她男人吵了起来。
后来姜宛卿再来村子里是到了端午时节,想买粽子。
粽子家家户户都会包,很少有人会买,见她要买,不少人都表示自家的可以卖,十文钱一只。
姜宛卿那时候也不知道十文钱一只的粽子是便宜还是贵,她只是想着,过年的时候殿下没有吃上饺子,元宵的时候殿下没有吃上汤圆,既然她发现了这个村子,那么端午就很想让殿下吃上粽子。
她掏出了一只珠钗。
食指不沾阳春水的姜家小姐并不知道这只珠钗值多少钱,但此刻能换十来只粽子便好。
村里的人从没见过这么大颗的珠子,且不说珠子的好坏,单是那根金簪子就值不老少。
大家的眼睛都直了,纷纷兜售自己家的粽子。
“想买粽子,到我家来呀,我家粽子包得最好!”方嫂一把分开人群,不由分说,劈手夺过那支珠钗,“走,带你拿粽子去。”
方家村没有一个女人敢和方嫂抢生意,方嫂就那么把姜宛卿带到家里。
方嫂的家不大,但干净整洁,两个小女孩在喂鸡,一个八九岁,一个五六岁,此时见到生人进来,都停下望过来,两双眼睛生得一模一样,俱是圆滚滚的。
再一看,方嫂的眼睛其实也很圆,只不过眉头皱得杀看腾腾,眼睛越圆便越是显得凶,像是随时都在瞪着别人。
她的眼角有点发青,不知是蹭着的还是摔着的,看起来更凶了。
方嫂从檐下拿了只竹篮,去厨房装了一篮子粽子,足有二十几只:“够么?”
姜宛卿连忙接过:“够,够的。多谢。”
她说着便要走,想早点赶回去。
“哎,”方嫂唤住她,两只圆圆的眼睛将她上下打量,冷哼一声,“上回瞧你还挺厉害,没想到是个傻的。”
她“啪”地一下把珠钗塞回姜宛卿手里,“这根钗子拿到城里去,少说也能当个几十两银子,拿来买粽子,买到撑死你也吃不完。”
姜宛卿一手提着粽子,一手拿着珠钗,一时有点傻了,“你不要钱吗?”
“就当回你上次那条猪舌头。”方嫂没好气,“你上回买猪肉不会也是这么买的吧?”
姜宛卿点点头:“我给了他一只金耳环。”
方嫂一脸要晕过去的表情:“你有这些首饰,不知道去当点钱?脑子被猪啃了吗?!”
“当钱?”姜宛卿接触到了人生中的新境界,“……怎么当?”
“你要信得过我,我给你当。”方嫂道,“能当多少不好说,反正比你直接换东西强。”
姜宛卿直接就把珠钗交了过去,外加一只金耳环——上回买肉剩下的。
她这么干脆,方嫂倒是愣了一下:“你这人真是不带脑子,我要骗你你可怎么办?”
“你不会。”姜宛卿微笑,“你要骗我,就不会把钗子还给我了。”
方嫂看着她,也笑了,然后道:“真是个傻的。”
两人约定了过来取钱的日子,方嫂照旧拿出一只竹篮。
姜宛卿接过来只觉手上一沉,差点没端住。
篮子里上面铺着满满一篮子铜钱,底下则是清一色的碎银子。
方嫂还拎出一只麻袋,看着像是装了小半袋米,实际上拉开一看,里面是白花花的银锭。
姜宛卿喃喃:“……好多钱啊。”
无论是出嫁前还是出嫁后,姜宛卿手上都很少过银钱,月例银子也是交给嬷嬷掌管,平时只是拿来打赏下人,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银子放在面前。
“你也知道多啊,”方嫂道,“我进了当铺,给人掌柜比了一个巴掌,意思是要五十两,结果人给我拿了五百两银票,啧啧,老娘娘差点儿吓尿了。”
姜宛卿看看手里银子,“银票?”
“我瞧你像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却偷偷摸摸混在我们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要银票怕是也没用,难不成下回用五百两银票跟人换猪心?”
方嫂道,“所以我做主给你换成这些。下次记住了,来村子里买什么,铜钱足够了。要是进城里,再带上点碎银子。”
方嫂说着将一样东西交给姜宛卿:“这是当票。当的是活契。回头等你熬过这个难关了,拿着五百两银子还能把东西赎回来。”
这是姜宛卿第一次知道世上还有当票这种东西。
姜宛卿没有把银子全带回去。
原因只有一个——实在太沉了。
那回她只拎了一只竹篮,方嫂在上面铺了一层青菜,看上去她就像是一个才采了菜回家的农妇。
后面分了好几批,她才把银子运完。
最后一批留了四只银锭给金宝和银宝。
金宝是姐姐,银宝是妹妹,姜宛卿来这么多回,早就和两姐妹相熟了。
方嫂对外称姜宛卿是她的远房表妹,金宝和银宝便称姜宛卿为“小姨”。
两姐妹毕生所见最大的额数是一块二两重的碎银,那是有一年爹爹给老爷驾车,老爷喝醉了,随手给爹爹的打赏。
她们不知道这叫银元宝,还以为是什么新鲜的玩具,玩腻了就丢在鸡窝里。
据说被方嫂发现时,银锭上已经沾满了鸡屎。
后来姜宛卿再次上门,被方嫂指着鼻子痛骂了一顿。
姜宛卿一面挨骂一面吃着方嫂做的蒸糕,学到了许多骂人的新词。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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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你怎么这么好骗?
“笃笃。”
姜宛卿叩响一扇院门。
“吱呀”一声, 里头探出一个小小的脑袋,圆滚滚的眼睛扑闪扑闪,童声稚嫩, “你找谁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