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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狂笑长安 > 狂笑长安_分卷阅读_9
  “我知道了!”
  李慎被他吓一跳,困惑问:“你知道什么了?”
  “根据我的观察和判断,风是不可能将发带吹出屋外的,这个距离和风力都达不到要求。而且发带没有长脚,不可能自己跑出去,如今我们在屋里找不到它,只能说明是有某种外力将它带出了房间……”
  李慎走到窗台旁,探头出去,目光扫到外面窗棱上别着的某物,伸出手将其摘下。这厢副官还在专注推理:“发带失踪这段时间,您就在房间里,所以不可能有活物进来,也就是说,这股外力肯定是某种神秘而不可知的存在,譬如说……您梦游了。”
  李慎手上拿着支桂花,花枝上穿着张折叠起的纸片,闻言他默默将桂花插到副官脑袋上,然后展开纸页,上面用相当潦草的字迹写着短短一行话——
  【折君花一朵,倚月楼上归。】
  副官摸着脑袋上的花枝,歪着脑袋凑过来看。
  “……采花贼?”
  “采你妹。”李慎没好气丢开纸,抬眼看向窗外阳光灿烂的世界。
  “这分明是神经病蹦回人间了。”
  第7章 浪子封河
  从上方俯窥,长安城像一个四四方方的大盒子。东南西北四条大道贯穿四大主城区,在这盒子里又划出许许多多的小盒子。在这当中东城却是个例外,它是个圆。
  整个东城是一圈绕一圈,最外围是东阳集,往内是皇家大歌剧院和一溜的酒店群,再往内,则是名扬天下的长安酒栈。作为世上最古老的职业之一,长安酒栈区的历史比这座城还要更为悠久。
  到如今,这些酒栈依然保留了旧时风貌,亭台楼阁,翩翩水榭,占据了偌大一片地盘,为这长安城别添一处旖旎风景。白日里,游客至此,可以赏景饮酒听曲看舞,可这里真正的风景,却要到夜里才能一窥究竟。
  李慎开车穿过东阳集,将车停进酒栈区外的专用停车场,徒步走进被高檐竹栅围住的入口。碧翠的竹林遮蔽了视线,隐隐从远处传来丝竹雅乐之声,叫人忍不住想要加快脚步,前去一窥究竟。穿过竹林,入目是小桥流水,亭台楼阁,美人起舞,宛如天宫。
  这一里一外便就是两个世界了。
  脚下踏着蜿蜒曲折的青石小路,李慎在风格各异但都美轮美奂的大小楼阁中穿行,没有哪一家楼馆会在自家门口立桩拉客,平白降低了格调。只是当客人偶然一抬头,总会在楼上露出的窗台或围栏旁,捕捉到一两条一闪即逝的倩影。
  这手段到了李慎这,却行不通。
  他在古意盎然的青石路上走着,路两旁的阁楼上,不时有脑袋好奇的探出来,向外张望。有偶然瞧见了他的,那眼睛顿时就不会转了,傻傻的望着他打楼下走过,被人拽也不肯收回头去。
  一颗颗脑袋探出来。
  有人抚掌大笑,从楼上掷下白玉杯,李慎停步接住酒杯,循声望去。
  他看见一条红巾顺窗而落,嫩藕似的脚踝从阁楼的栏杆里探出来,轻轻磕在窗沿上,眉眼慵懒的半裸美人伏在一个结实强健的胸膛上,被人搂着半倾出窗台。搂着她那人有一张懒洋洋的英俊面孔,半倚在窗旁,冲李慎招了招手,用很是欠揍的腔调笑道。
  “美人儿,来,上来陪哥哥喝酒。”
  如果说有什么人是敢这么叫李慎而不必担心被糊到墙上的,楼上这位正是其中之一。
  因为他是封河,浪子封河。
  ………………
  封河比李慎大两岁,今年三十整。
  二十岁的封河,哄女人靠一张嘴,哄的人心花怒放被卖了还倒找钱。三十岁的封河,已经不再靠嘴哄女人,任何女人,下至八岁萝莉上至八十岁老太太,只需要他笑着一眼望过去,就能勾的对方神不守舍,魂牵梦绕。
  李慎捏着酒杯被人引上二楼,进了包厢,就见封河怀里搂着一个,脚边趴着一个,床上还睡着一个,简直是糜烂的不堪入目。
  他侧过眼,看向放在桌上那支桂花,用明黄色的发带扎着,斜斜插在喝空的酒壶里。
  李慎皱一皱眉。
  “方才见你睡得正香,不忍打扰,就借过来用用。”封河拍了拍怀中美人裸背,让后者带着人都出去,抬眼打量李慎,“怎么,见到我不高兴?”
  李慎扬手将酒杯丢过去,被人笑着接了,他走过去在桌旁坐下,口中没好气道:“正经敲门不会,非得搞个花样,好玩吗?”
  封河一脚踩在椅上,闻言懒懒一笑。
  “要不是敲门没人应,我又何必翻墙?”他伸手将桂花自酒壶取出,指尖微微一转,那条发带便轻飘飘飞到空中,打着旋儿落回李慎面前。
  李慎拿起发带,随意三两下缠到脑后。
  “昨天是你们庚军庆典。”封河磕磕烟枪,往里头填上烟叶,眯眼点着火,语气里透着点不易察觉的关切:“我没去,黄沙回来跟我讲了。你要是在庚军待着不痛快,哥这边随时给你敞着门……”
  李慎一愣。
  “我勒个去。”他醒过神来,嗤笑道:“现在大漠还没轮到你当家呢,就想着怎么挖人了?别逗了,爷可是庚军的元老级人物,转投去你大漠,那得有多掉份啊。”
  封河端着烟杆的手一顿,抬头拿眼皮夹李慎,严肃道:“没大没小了是吧?叫哥。”
  李慎呵呵。
  俩人是典型的不打不相识,后来经杨火星调解,结拜做了义兄弟。杨火星老大,封河老二,李慎最小,排在最后。三人结交于微末,各自有各自的际遇,李慎跟了庚衍,这些年随着庚军水涨船高,成了长安城响当当的人物。封河同样不弱,被大漠的老当家赏识,一路做到二把手,现任大漠当家黄沙更是明言过,等他退了,下一任当家就是封河。
  唯独大哥杨火星,怀抱着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想,在这长安城里跌跌撞撞,拼死拼活,支撑着一个看不出丝毫前途的火星团。
  在这长安城里,李慎能说说知心话的人,恐怕也就只有这两位相交于微末的义兄弟了。
  “庚衍那个人,我反正是看不透。”封河叼着烟枪,撑着头打量着窗外,语气是一贯懒洋洋的,“早当初就跟你说了,你不信,叫人糊弄的五迷三道,还天天跑回来跟我们讲他有多好多好,现在知道了吧……人是长安城百年出一回的枭雄,什么叫枭雄?无情者谓为枭雄,你跟人家讲情义,人家同你讲兔死狗烹,鸟尽弓藏……”
  “你这道理怎么一串一串的?”李慎打断他,很有点不耐烦,“有完没完了,你搁我这充什么大头蒜啊,还成语来成语去的。”
  封河叫他噎的一口烟卡在喉咙眼,险些呛着。正所谓好话不同赖货讲,对李慎这种听不进去好话的浑人,只要他脑子里那根弦还弯不过来,那旁人说多少话都是白搭。封河掂了掂烟枪,真想给人敲醒了,妈蛋这要不是他认下看着走到现在的兄弟,你看他说不多说半个字。
  简直心累,但封河还是没办法不说。
  “总之,你自个长点心。”他嫌弃道,末了语气又软下来,“要是受了委屈,记得来找哥。”
  可惜李慎不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