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逍知道瞒不过,干脆大方地承认,“什么叫’又’?而这个不一样好不好!”他的桃花眼微微眯起,脸上洋溢出一副幸福的小表情。
“嗤。”任今朝看他一脸发春的样子,鄙视地说:“你每次都这么说。”
“这个是真的不一样!这个小美人特别懂我。”吴逍陶醉地说,俨然一副娇羞的小媳妇样儿,“今天我们第一次见面,他只用了10秒钟,就准确无误地说出了我的性格、爱好。你说,这不是命中注定的一见钟情是什么?”
任今朝又翻了一页报表,面无表情地说:“普通大众都跟这个叫’算命’,或者换个称呼叫’相面’。”
吴逍:“……”我是个天使,我不和人打架。
而此时那道门里:
“怎么样?怎么样?”莫问满怀期待地问。他已经看着童砚这儿摸摸,那儿看看地折腾了好几个小时了。
童砚叹了口气,“不行,时间隔得太久,原主留下的气息已经太弱了。而且……”
“而且什么?”
“而且我只有在喝醉的时候,灵力比较强。刚刚试探你的灵魂时,已经用掉一部分了……”
“我靠!还带这么玩儿的啊!那我再给你拿点儿酒去。”莫问说着就要起身。
童砚拦住他,“算了,拿来了也不见得有用。而且我今天来的太匆忙了,什么辅助灵器都带,我明天再来一趟吧。”
辅助灵器?莫问脑海里蹦出了童砚穿着电视里老道的衣服,站在一张点满蜡烛的桌子前,一边摇头晃脑,一边摇铃铛的样子——不行,这个样子太雷了!他赶紧晃晃脑袋将这个画面从脑海中赶出去。
童砚见他摇头,以为是明天不方便,问:“你明天有事?”
莫问赶紧否认,“不不不,我明天没事。那今天……”
他本来想说那今天这么晚了,要不你就住这儿?可一来这不是自己的房子,二来童颜下午刚说过喜欢自己,万一留下来,菊花又被爆了怎么办?虽说上次被任今朝做的还挺爽的,但后遗症和副作用太大了。而且他毕竟是个男人,心理上还是接受不了的……
童砚见他一脸便秘的样子,就先开口了,“那我今天先回去了。”
莫问暗暗松了一口气,“好啊,我送你出门。”
童颜:演技太差!
他们一下楼,吴逍就从沙发上窜起来,“童宝贝你要走了啊?我送送你吧。”
童砚皱眉,“不用,我自己走。”想要的得不到,不想要非要贴上来。
“都这么晚了,这里根本打不到车。就让我送你吧。”吴逍说完抓起车钥匙,托着童砚风风火火地就出去了。一点拒绝的余地都不给他留。
偌大的客厅里就只剩下莫问和任今朝大眼瞪小眼。
莫问一想起那天晚上的事就觉得菊花痛,他暂时不想面对这个男人,“额,那个。我先回房去了。”
任今朝冷静地看着莫问逃走的背影,有些奇怪:以前不是只要自己在家,他不就一定会黏过来的吗?这是做完了之后害羞了?
他在性事方面不会约束自己,反正也不可能得到何夕,那跟谁都一样,索性放得很开。但从来都只是各取所需,对方需要他的钱,而他需要对方的慰藉。莫问是他一直不愿意碰的,这个人长得太像何夕——水中月是碰不得的,一旦去打捞,梦就会碎裂;他宁愿那月亮永远印在水中,至少这样偶尔还能骗骗自己。
那天看莫问情绪不稳定,他承诺说会负责,但他知道自己永远也不可能爱上莫问,也只能在物质上面给点补偿。反正也把他养在身边两年多了,他不在乎再多养几年……
第二天下午,童砚又一次来到这个高档社区,按响了那间豪华别墅的门铃。
莫问开门看到童砚穿着以前最常穿的格子衬衫和牛仔裤,先是微微一愣,请他进来后,就跟在人家身后打量。
童砚很享受这种像小狗迎接主人回家一样的欢迎方式,说话也难得的轻声细语,“你找什么呢?”
“那个……你的铃铛呢?”
童砚有些不明所以,“什么铃铛?”
“招魂的时候不用摇那种一连串的铃铛吗?”
童砚:“……”这家伙是不是电视剧看多了?就知道不能对他温柔!
事实证明,莫问就是脑补多了。
童砚既没摇铃铛,也没穿道士服,只是掏出一块挂在脖子上的月牙形状玉石,边走边在屋子里的各个角落试探。
走了一圈儿,没什么收获,咕咚咕咚地灌了两瓶啤酒,又开始第二圈的巡逻。
等逛到第三圈儿的时候,任今朝和吴逍从外面进来了。
童砚条件反射的把玉藏在身后。
莫问怕他藏不住,又一个箭步上去把童砚挡在身后。
童砚额头上划过三道黑线——本来他的动作很自然,着两个人不一定会发现;但这个二百五一冲过来,反倒引来那两个人的好奇。他忍不住在心里暗骂:这个呆子,一个多月不见,一点儿长进都没有……
任今朝看莫问这一副母鸡护食的态度,饶有兴趣地挑了挑剑眉,一副插手看好戏的状态。
吴逍则是装作一脸关心的样子,“小童宝贝你又喝酒了?昨天不是跟你说老喝酒对身体不好……”边说话,边默默的把两人隔开。
童砚感觉到手里的玉石发热了。吴逍过来之后,温度没有再变化,他又往任今朝的方向挪了挪,玉石的温度果然又上升了!
童砚高兴极了,拉着莫问上楼,想快点儿和他分享消息。
身后的吴逍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喊道:“童砚!小问和今朝好不容易才在一起的!你不能拆散他们两个!”
童砚关上莫问卧室的门,低声说道:“任今朝今天有和那个人接触过。”
“谁?”莫问一时没有反映过来。
“你身体原来的主人。”童砚拉了把椅子坐下,“确切的说,是你身体原来主人的灵魂跟在某个人身边,而任今朝今天和那个被跟的人接触过。”
莫问想了想,提出疑问:“我听他们说,我身体以前的主人喜欢了任今朝两年,就算要跟,也应该是跟在任今朝身边才对吧?你有没有可能会弄错?”
童砚摇摇头,“不会弄错的,这两种情况的磁场不一样,我能闻得出来。”
“磁场……不是应该用看的吗?”莫问伸出手在童砚眼前晃了晃,“你确定你没有因为喝醉而判断错误吗?”他还是想不明白以前的莫问为什么不在自己朝思暮想了两年的任今朝身边,而是去跟着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