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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金丝雀[重生] > 金丝雀[重生]_分卷阅读_48
  陆郁怔了怔,他才开始还没想明白,直到裴向雀又怯怯懦懦地添了一句,乌黑的眼瞳里满是希冀的光,近乎于讨好了。
  “上一次,陆叔叔说过……”
  他说过,因为阿裴很乖,所以很喜欢。
  陆郁几乎能在心里补足他未说完的话。
  他想说,我很乖的,所以多喜欢我一点吧。
  陆郁的心里一片柔软,或许裴向雀自己还不明白什么是喜欢,但他已经开始渴求别人的喜欢了。
  这可真是一个好兆头。
  作者有话要说:  裴裴:陆叔叔,的孩子,肯定长得好看,又聪明,又能干,什么都会……
  陆叔叔:你帮我生一个?
  裴裴:????我听到了啥???听错了吧????就是听错了!!!
  第36章 回家
  从山上下来以后,陆郁的生意都很顺利。他明目张胆地教训了罗家,杀鸡儆猴,宁津大部分有心思的都不敢再乱动。而淮城那边,也不知道陆成国是不是真的听了陆郁的威胁,自行把陆辉处理了,扔到了国外,暂时没有其他的小动作。
  陆郁非常满意,目前他并不是很想为陆家的事情费心,如果陆家这些人能一直安安分分到陆成国离世,那就再好不过了。
  此时离下山已经有段时间了,裴向雀也会在今天考完试,这些天他一直对着书本苦大仇深,连临睡前的歌声都不太活泼了。陆郁颇有闲情逸致地挑选了一个旅游的地方,打算带着裴向雀去游玩一番。唯一需要费心的地方就是编一个圆的过去的谎话,把傻乎乎地裴向雀带过去放松心情,顺便培养感情。
  陆郁已经提前将一切都打算好了,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当天晚上回家之后,他顺口将出去旅游的计划告诉裴向雀,裴向雀却没有如他所料地高兴起来,而是怯生生地提出了另一件事,他要在暑假回家一趟。
  他讲这件事的时候,难得苦着脸,眉头皱得很紧,“对,对不起,陆叔叔,你去找别人一起去吧。我,我要回家。”
  陆郁怔了怔,关于裴向雀的家庭,他了解得不算多,也不太少。前世的时候,裴向雀在陆郁的家里被禁锢一般地待了六年,从没有提过他的家人,也从没有人来找过他,裴向雀似乎认为这是一件很稀松平常的事。他没有家人,对血缘上的亲人什么指望也没有,他只有陆郁。
  而现在的裴向雀与十八岁的则不同,也不知道他这之后的两年会发生什么,现在的小麻雀还太过天真,只是个孩子,行事想法满是孩子气,招人疼爱。
  陆郁并不觉得那位远在他方,让十六岁的裴向雀辍学,打工,以后数年不曾联系的裴定会是个好父亲。可是现在,裴向雀显然没打算和他那位父亲断绝关系。陆郁打算借此机会了解一下裴定,如果他对裴向雀稍好一些,陆郁也会对他不错。如果不是这样,裴定太过分,陆郁会亲手替裴向雀斩断这段关系。
  因为前世今生想了许多事情,陆郁沉默了良久,裴向雀误以为他生了气,更缩成一团了,用力地掐着指甲,眼巴巴地看着陆郁,紧张地连话都说不好了,“陆,陆叔叔,你,你……别生气。”
  陆郁的目光垂了下来,落在裴向雀的身上,看似很低落地讲:“我没有生气。就是有点难过,不是说好了陆叔叔最重要?”
  裴向雀真的着急了起来,揪着陆郁的衣角解释,“陆叔叔是最重要的!可是,暂时有别的事情……等到下一回,或者暑假等我回来。”
  他顿了顿,“陆叔叔,你不要难过啊。”他想自己可真是个坏蛋,竟然让这么好的陆叔叔都难过了。
  陆郁笑了笑,摸着他柔软的细发,“唔,是有点难过,可是你这么一讲就好多了。那你早点回来,早点陪着我好不好?”
  只这么一句话,就足够让裴向雀方才还像一朵皱巴巴的,濒临枯萎的花,忽然间吸足了水分,又鲜活了起来。
  裴向雀的皮肤很白,害羞起来便红的格外明显,从脸颊到耳垂,仿佛都烧了火。他的语调很轻,似乎还带着些细微的颤音,又可怜又可爱,“我也想长长久久地陪伴着陆叔叔,为你唱歌。”
  这是裴向雀能想到的最好的事情。
  陆郁的心都被他讲软了,他怎么能这样可爱,讲得每一句话都叫人难以克制。他想,如果裴向雀的年纪足够大,足够到了谈恋爱和承受性爱的岁数,陆郁会把裴向雀摁在自己的身下,脱光他的衣服,仔仔细细地亲吻他那光洁饱满的额头,秀致的眉眼,红润润的嘴唇,他全身上下每一寸的皮肤,最后再进入他柔软的身体,裴向雀再哭泣流泪,陆郁也不会停下来,而是会让这个小傻子明白乱讲情话的厉害。
  这都是想象的场景,到了最后,陆郁扯开领结,只能克制又压抑地“嗯”了一声,将这件事记在账上,等到以后再慢慢一笔一笔的清算。
  可是裴向雀心里还有另一个想法,如果以后不能陪伴,那么他可以一直为了陆郁唱歌,如果陆叔叔能够长长久久地记着自己,那也足够让他欢喜了。
  因为这次回家,实在是前路未知。他是天真了一些,可又不是傻子。裴定是他的父亲,两人虽然不亲密,但相处了这么些年,裴定的性格他还是清楚一点的,或许裴定不会同意他的诉求,这件事并不能有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可裴向雀还是想要去争取,他想要为了自己的将来争取。
  他从来没有为自己争取过什么,可是这次却不一样。
  火车票早就买好了,是明天一大早的。可等陆郁开车送到了车站,裴向雀终于发现有些不对劲了。
  陆郁拿了他的身份证正在取票,裴向雀酝酿了小半天,犹豫要不要指出陆叔叔的错误,“这个,和我订的车票是一个车站吗?”
  陆郁接过出票口打印出来的票,漫不经心地说:“就是这里,我替你重买了高铁票,直达你们县城的那趟,知不知道?”
  裴向雀咋舌,“可,可是,高铁票很贵的……”
  陆郁只好板起脸教育他,“贵一点怎么了,有你的安全重要吗?要是我的小麻雀丢在半路可怎么办?”
  从宁津到裴向雀的故乡,火车要十多个小时的苦熬,陆郁怎么舍得。
  “怎么会?我,我认识路的!”裴向雀细细碎碎的讲述起自己十五岁出门的时候是怎么拎着行李包裹,带着纸笔,一路走一路问人,最后找到工地的,还对自己的这个事迹颇为自豪。
  陆郁忍住没敲他的脑袋。
  裴向雀最后也没能犟得过陆郁,因为这张票很贵,陆郁说已经取出来就不能退票了,如果不坐就是浪费。
  陆郁想要忽悠裴向雀,真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因为即使已经被骗过好几次,天真的小麻雀对于陆叔叔还是有一种天然的信任感。
  为了不浪费,裴向雀最终还是坐上了这一趟高铁。
  临走前,陆郁叮嘱他,“到了座位,下了车,都要发短信通知我,遇到什么事不要慌,打电话给我。要是我的电话打不通,就找李助理,知不知道?”
  其实照理来说裴向雀是不可能丢的,他在那个新手机里装了定位器。陆郁就是关心则乱,放心不下。
  可这又有什么办法?喜欢一个人,不过如此。
  因为坐的是高铁的商务座,这一段路程过得快且舒适,火车硬座的体验和这个完全没有办法相比,就是裴向雀很心疼陆叔叔的钱。
  他作为一个简单朴实,从偏远农村里走出来,在黑工地里打了半年工的人,没见识到认为工程队领队就是最有钱的人,并不知道自己的陆叔叔到底多有钱,也不知道陆叔叔的有钱是个什么概念。
  裴向雀的家乡南镇,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不过也因为靠山的缘故,交通非常不方便,所以整个镇和外界的交流很少,在整个县算得上是很贫穷的镇子了。
  下了高铁,裴向雀给陆郁发了条短信报平安,又坐公交车到了南镇的站上,剩下了的路只有他自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