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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云猎户的小夫郎 > 云猎户的小夫郎_分卷阅读_13
  想到东坡肉的味道,顾子玉咬了咬牙,“成,那就分你两成。”
  等李瑾走了,小阿福还在念叨,“动动嘴皮子,就分走两成,少爷你被他坑死得了!”
  顾子玉敲了敲他的脑袋,训斥道:“越来越没大没小了,晚上回府,交给我两张大字,不写完不许睡觉!不合作,难不成让他去清风馆?再这么下去归云阁都要关门了,真能赚钱的话,给他两成还有八成呢,这你就不懂了吧?”
  小阿福快要哭了,呜呜他要睡觉!
  这天中午,归云阁门口并排站了十个小男孩,小男孩年龄都不大,虎头虎脑的,声音十分洪亮,一起念着,“来一来看一看啦,归云阁高金从金临城请了个神秘大厨,今日就要推出新菜肴啦,凡走进此店,无须消费就可以尝一块东坡肉,先到先得啦。”
  归云阁原本的名气并不比清风馆低,因为两家结了仇,大厨被拐跑了才落到这个境地,随着小乞儿的吆喝,听到的人越来越多,抱着尝一尝的心思,大家都停下了脚步,总归是免费的,万一难吃也没有损失不是。
  李瑾总共也就做了十盘,顾子玉吃了一盘还剩九盘,每盘有八块,一共七十二块,顾子玉请了个人维持秩序,按李瑾交代的只让前七十二个人进来。
  提前排队的见其他人想进都进不来,都忍不住沾沾自喜,盼了半天,总算吃了嘴里,香滑可口,色香味俱全,一个个都恨不得吞掉舌头!吃到的都忍不住拍手叫好,纷纷表示这辈子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
  出了店,大家还在念叨个不停。
  一传十十传百,东坡肉就这么火了起来,还有人特意花钱从排队的那儿买位置!
  有些吃货,吃完一块后,赖在店里赶都赶不走。
  “一会儿再过来?不行!小爷就在这儿候着。”
  “你们赶紧做去,做不出来,小爷今天就不走了。”
  镇上不少有钱人家的少爷,都来了,其中一位跟顾子玉认识,不满地抱怨着,“子玉兄,你也忒不够意思,这么好吃的东西竟然藏到现在,赶紧让大厨做!多少银子小爷都愿意买!”
  店里挤满了人,好不热闹。顾子玉让阿福回家请了好几个小厮来帮忙,仍旧忙翻了天。
  李瑾跟长明一起吃过饭,过来看了看情况。
  这时又有十盘出锅了,为了提前吃到,店里的少爷们出价一个比一个高,顾子玉又按李瑾教的弄了个价高者提前得之,单这十盘就赚了三十两银子。
  李家老太爷听说孙子为了一盘肉出价五两银子,气的吹胡子瞪眼,“这个小兔崽子一天不花钱就浑身痒痒,什么肉这么贵?李家再有家底也抵不住他这么败,什么?还给我买了一盘?花了十两银子?”
  李老太爷哼了哼,嘴角却忍不住翘了起来,“总算还有点孝心,端来给我尝尝。”尝了一口他直呼美味,“快,吩咐下去,让小兔崽子多买几盘回来,买不到就甭回来啦!”
  看到李瑾走了进来,顾子玉连忙将他拉到了二楼的雅间,“李兄快进来,你猜猜赚了多少?”小阿福像个小尾巴,跟在顾子玉身后,比他们少爷还开心。
  不等李瑾猜,小阿福就激动地说了出来,“你肯定猜不到,才十盘就赚了三十两。”
  虽然顾家家底颇厚,酒楼以前也曾赚过不少,但是也没有单靠一样菜,不过一会儿功夫就能赚几十两银子的,小阿福高兴坏了,顾子玉勾了勾唇,对李瑾的称呼都变成了李兄。
  李瑾笑了笑,“二少也别太高兴,这是第一天推出,很多人没吃过愿意出个高价,等时间久了,自然也就不值钱了。”
  第9章 某某现身啦!
  “这比我预期的已经好了不知道多少倍,李兄小小年纪,就有这一番本领,顾某着实钦佩。”他转身对阿福交代了一句,“去拿坛好酒过来,就拿那坛三十年的桃花酿,再吩咐厨子做点菜,我跟李兄喝一杯,祝合作愉快。”
  大夏朝民风开放,小哥儿出来做生意的虽然不多,却也不在少数,顾子玉现在对李瑾佩服不已,完全将他放在了对等的位置。
  李瑾拱了下手,“二少的心意我领了,酒就不必了,我来镇上还有其他事,得赶在天黑前回去,下次有时间,一定陪二少喝一杯。”
  顾子玉遗憾不已,“行吧,那就下次,就这么说定了。”
  现在李瑾在他眼底就像一个会行走的摇钱树,他还真怕李瑾转身去了清风馆,因此他姿态摆的极低,还将刚赚的银子全拿了出来。
  “这是刚赚的三十两,李兄收下吧,讨个吉利,既然定了二八分,以后就每十日结一次账,如果没问题,今天我们就签个契约书。”
  李瑾正缺钱,也没客气,直接将银子揣到了怀里,大致拟了个契约,两人就署了名按了手印。
  从归云阁出来后,李瑾先去街上买了一个竹篓,打算用它装东西,家里缺的东西太多,李瑾看到什么都觉得需要买。
  每次吃饭因为碗不够,一家人总分成两批吃,碗必须多买几个,不然来了客人都没法招待,油盐酱油醋也没多少,尤其是油,因为没多少,他阿姐总舍不得用,必须多打点才行。
  几乎每走几步就得停下来,买买买,最后又各买了两身衣服,扯了几匹布。
  路过书画店时同样添添添,砚台要了一个,毛笔买了一支大的,两支小的,加几块墨锭,还买了一大摞毛边纸,几刀宣纸。
  走了走了又给两个小家伙买了不少糖果和糕点,割了一大块肉。卖肉的老伯是个实在人,将剩下的大骨头都送给了李瑾,以至于到最后,李瑾的竹篓装的满满的,几乎背不动。
  他一个长相出众的小哥儿,一个人独来独往,又买了这么多东西,没一会儿就被镇上的无赖盯上了。
  这些无赖整日无所事事,就喜欢欺负落单的小哥儿和小媳妇,劫点色再劫点财,最美不过。街上人多,不好下手,他们不远不近地跟在了李瑾身后,打算跟上一段距离,没人了再动手。
  殊不知一个人将他们的小心思尽收眼底。
  “老大他朝客栈走去了。”
  “等等看。”
  李瑾来客栈是为了找长明,见他背了这么多东西,长明一双眼睛满是诧异,他张了张嘴,想问什么,终究还是没有问。
  李瑾笑着解释了一句,“家里短的东西太多,就多买了一些。”
  长明闷着嗓子说了一句,“我背吧。”
  李瑾感激一笑,“没事,我自己来就行,等背不动了再麻烦你。”
  长明嘴笨,只好点头,他跟老板说了一声,两人就一起离开了。
  “老大,还有个汉子,还要跟吗?”
  李瑾虽然长的好看,一身衣服却十分粗糙,脚上的草鞋也破的快露出了脚背,一看就是个穷小子,长的漂亮出身又低,这就像白白从天上掉下来个大馅饼,不咬一口简直天理难容,头目越看越觉得心中痒痒的。
  “跟!一个文弱的小子,有什么好怕的!”
  出了小镇,他们需要向右拐一下,前面是一条长长的土路,再往前是陈家村的旱地,刚拐了弯,五个汉子跟了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