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早点发现,给多少钱他都不会接的。
“况且,做这种事不会有好结果。”
在拍期间不被发现,不意味着上映后不会被发现。
上映期间不被发现,不意味着一年、两年后不会被发现。
如果被爆出负面,不仅制作方要吃官司,名声一落千丈,宋天佑作为主创演员之一,也要跟着丢脸。
“也许我世俗了一些,但我确实看重自己的名誉。”宋天佑认为,做演员的,名誉和演技一样重要。
李天震郑重看着宋天佑,“这不是世俗,我觉得你做的很对。”
他越来越欣赏这个年轻人,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而且眼光长远,可以在当下就考虑到事情发展到最后会导致的结果。
同时,李天震也明白过来问题出在哪里。
宋天佑一定是发觉到这点就不像接拍了,可合约已经签下,他不能反悔。
除非能想办法找出合约中的漏洞,否则很难脱身。
于是他要忙于拍摄,空闲时间全在和律师打交道。
律师带来的消息不是很好,那份合约很严谨,查不出什么毛病。
那么就只剩下一个选择,找出这部电影里‘被借鉴’的对象,几家公司联名发起上诉。
直接把这家四处搜罗别人创意的影视公司告倒。
如此一来电影就拍不成了,合约自然也就解除了。
所以这些天宋天佑都在和自己的律师团一起往来奔波,联系那些利益收到侵犯的公司,他已经连续一周每天只睡3、4个小时了。
性格颇糟的经纪人和美女助理当然也没闲着,他们在跑黑市,收集合作方的负面消息。
是电影拍摄先杀青,还是合作方先倒闭?
这是场持久战,宋天佑和他的人都在与时间赛跑。
李天震听了这件事忽然有点佩服宋天佑,他觉得这个年轻人骨子很正,又很有社会责任感。
一个当红艺人应该具有社会责任感,因为他们正引领着一种潮流,而很多人会跟随其后。
如果他们站在正面,正面的能量也会随之扩散。
这是很美好的事。
李天震喜欢这种美好。
接下来宋天佑也和李天震解释了,那晚电话也是和律师通话太久打到没电自动关机了,第二天挂掉电话是因为他在片场,他工作时间从来不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