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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都市言情 > 为了聂先生的恩宠 > 为了聂先生的恩宠_分卷阅读_172
  晚会之后的酒会就是纯粹的庆祝和招待,媒体虽然也在受邀范围内,但手里的摄影机和照相机都放下了,酒宴的场面不再对公众公开。
  聂铮这个幕后BOSS和几位大股东坐在一个相对显眼的位置,身边自然热闹。但跟人谈笑风生时,他分了点神,目光不露骨地追着童延。
  童延一直忙着跟人招呼,穿梭在资历深浅不一的同行之间,似乎如鱼得水。跟人碰了一下杯,他再望过去的时候,童延刚走到影后凌珑面前。
  童延笑容恰到好处,跟影后匆匆一个礼节性的拥抱,放在女星身后的手是虚扶着的。聂铮发现,虽然论咖位,童延现在仍只能算个三线,但风采放在巨星面前也丝毫不逊色。
  不管境遇如何,童延终究是在他看不见的地方长大了。
  孩子长大就有新的烦心事,这天,到场庆贺的,还有许多跟云星合作过的明星。
  童延看到裴羿走到他面前时,有点意外,但没多少不耐,毕竟,他今天是东道,人家是客人。他笑着招呼,“裴羿老师。”权当裴羿没对他表白过,也权当他那一膝盖没顶上去过。
  但裴羿很显然不领情,凑他近了些,“这些日子你去哪了?一个月没听见你的消息了,也联系不上你。”
  这就不太好了,怎么就讲不明白呢?童延脚挪了半步,略微跟裴羿拉开距离,报了个地名,然后微微笑地说:“我对喜欢两个字,有了新的理解。”
  关注他的人,自然知道他和聂铮的过往,应该也知道聂铮去了哪儿,他这就是只差明说自己已经有主,而从来没入过局的裴羿也再没入局的希望。
  裴羿神色一滞,随后苦笑道:“原来我是晚了一步。”
  童延根本不想留余地,“不是早晚的问题。”
  隔着小半个宴会厅,聂铮终于发现,有个男人看他家孩子的眼神太痴迷。痴迷到什么程度,直到童延转身走远,这人还盯着背影看。而酒会上,对童延露出爱慕眼神的,这还不是唯一。
  是的,他家孩子漂亮。童延今年二十三,相较十八岁时,艳冶也是男人那种英气勃发的艳冶,浑身上下的荷尔蒙气息几乎掩不住,男女通杀式的诱人。
  聂铮可以站起来宣示主权,可他没有,无论如何,童延的正常社交他不能干涉。
  但这一晚,他们格外激烈。
  面对面,童延坐在聂铮身上,被男人箍在怀里。他一次一次被抛到巨浪之巅,那高处的风光几乎让人心脏受不住,他叫喊着讨饶,但很快,又被禁锢着抛送到更让人心跳失速的更高处。
  接连着做了三次,聂铮才放过他。童延躺下休息时,骨头都快散了。
  他只觉得男人今天势头不对,想到酒会上,在男人身边打晃的花草品相似乎都不错,开了个玩笑:“你别是被哪朵野花挑起了兴致,把力气撒到我身上了。”
  小醋精,见不得稍微有点姿色的男女出现在聂铮身边一米以内。聂铮心里有些微妙的快活,于是也开了个玩笑,“野花这种植物,出现在你周围的几率似乎更大。”
  童延像是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乐颠颠地翻身,“你醋了?”
  胳膊搭上男人胸膛时很是无力,他哑着嗓子笑了声,“还野花呐,我连家花都快伺候不起了。”
  聂铮注视他片刻,“你是在向我求欢?”
  童延一怔,这话真没毛病,被榨干的男人,自然生不出外心。他急忙张嘴,“我……”
  但也只说出一个字,后面的话全都被男人浊重的气息封死在唇间。聂铮强势地再次覆上他的身体,“满足你。”
  他们在S城待三天,次日就是最后一天。聂铮得出去见一个朋友,童延则去了郑昭华那。
  郑昭华给了他一本册子,童延接过来一看,是电影剧本,封面上有两个大字,归途。
  这部戏他是听说过的,严导执导,摄影师正是他昨天接待过的华韵。《归途》的拍摄计划在庆典上就公开了,这部戏据说筹备已久,演员还没定。他跟那两位一起走了趟红毯,外边有人传这戏有他的份,居然不是传说,这饼真归他了?
  郑昭华说:“回去好好看,这片子光写剧本就用了一年,不过你也别紧张,等你身体好了再开拍。”
  童延顿时咂摸出点别的意思,“档期随我?不是,别是特意给我留的吧?”
  郑昭华说:“你看看剧本就知道了,量身定制,加油!”
  从一年多以前就开始准备,是谁授意自然不用说,童延愣了,“怎么没人告诉我?”
  郑昭华很苦恼,“你问我干嘛?问你家里那位去啊。”
  童延浑浑噩噩接了个饼,浑浑噩噩回家,没想到聂铮比他回得更早。
  他到家时,聂铮正在院子里伺弄花草,对着一片红艳艳的野花,特别精心。
  男人就活像是回来一趟不容易,临走都得安抚安抚这些小东西似的,旁边其他种类的花草,聂铮本人可没管,偏宠得十分坦然。
  童延顿时忘了自己要问的话,心里有些泛酸,半真半假地笑着说:“你才喜欢野花吧,其他的都没见你这么经心,就这几株野的百合你特别偏爱,这花要是能成精,我都得往边上站了吧。”
  在这儿养就算了,那边海岛上还养着一大片。
  “野生的百合?”聂铮微怔,“你会认?”
  童延得意地说:“当然。”就不提是柳依姐姐告诉他的。
  聂铮:“……”这是他的对兰啊。
  2011年春末,这些对兰无端落在他的院子里,花苞那脆弱又艳丽的红色,直让他想到几乎同时出现的某个人。
  他一向不喜欢太艳丽的东西,至少当时他是这么以为的,但不知是揣着什么样的心思,他还是把这些对兰养下来了。
  起初,他真没投注多少心神关注,对兰该是养在盆里的,可那一株对兰植在石蒜地被从中,竟然像野草一样的疯涨,生命力不合常理地顽强。
  竟然,能蔓延到他目光所在的每一处。竟然能让他聊以慰藉,那天各一方的三年。
  野生百合,你说是就是吧,此前种种,不值一提。
  聂铮起身,拍去手上的泥土,微笑着说:“百合不好吗?百年好合。”
  童延倒也没醋精到跟花较真的程度,立刻就高兴了,“这倒是个好彩头。”
  花团锦簇啊,对着这一院子的花团锦簇,童延心情十分明媚,他就是这样一个俗人,喜欢明艳绚丽的盛景。
  放到眼下,就好像寓意他们之间的炽热,永远鼎盛,永不衰竭。
  可生命终有衰竭才符合自然规律。
  这一晚,他们再次回到那个热带国度,刚一到岛上,聂铮的电话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