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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综合其他 > 我在小说搞救赎[快穿] > 我在小说搞救赎[快穿] 第60节
  “听闻您那出了事,从城外就驱车赶来了,连子弹都还没来得及取出来。怕被您发现,只是草草地止了血,换了身衣服。”
  这番话一出,齐璨哪里还能怨他,鼻尖泛着酸,小心地拿帕子擦掉他额头上不断冒出来的冷汗。
  陆明笙这人,哪里是原书里说的天生性格情感淡漠,分明是遇着被自己纳入保护圈的人后,连命都能交出去。明明自己身上还带着伤,却非要逞能抱自己下楼进车,就是怕受了惊的自己还没缓过来。
  到了陆家公馆,请来的几位西洋医生,匆匆跑过来,拿来担架把陆明笙给抬了进去,脚踝在牢里轻崴了下的齐璨被杜若参搀扶着,进了陆明笙的房间。
  齐璨看着他胸口往下的子弹口,还有那沾满血红的右肩,手里被陆明笙冷汗浸湿的帕子被她绞作乱糟糟的一团。
  染成暗红的弹头被医生手中的镊子取出,扔到了铜盘里,发出清脆一声响,将望着陆明笙苍白面容出神的齐璨惊醒,再一回神才发现陆明笙房中已经没了人,伤口都被包扎好了。
  人在虚弱的时候,唇瓣的颜色也是极其浅淡的,更何况陆明笙的唇色本就是偏浅的。
  齐璨拿干净的锦帕沾了温热的茶水,细细的湿润着他的唇。
  还缠着白布条受伤的右手陡然被轻轻握住,力道十分的轻。
  “宁儿。”陆明笙握着她的手,借着力坐起身来靠在了床柱上,目光落在她那擦伤泛红的指节上,柔声说道“对不起。”
  温柔矜贵的陆家大少爷道歉实在是件稀奇事,若是像往常一样,齐璨指定得好好地取笑闹他一番。
  可如今的情况和氛围,齐璨的喉咙就好像被一团沾了水的棉花堵住了一般,哽咽得生疼。
  人在受了委屈的时候,最不能经受这种温柔如同春风般的询问和歉意,因为那泛酸的泪意会止不住地刺激人的眼眶,齐璨如今就是这个状况。
  观察力极其敏锐的陆明笙看到了她旗袍上摇摇欲坠的盘扣,眯了眯眼睛,纯黑墨色的眸子被杀意裹挟住“这段时间就呆在公馆里好不好?”
  眼眶含泪的齐璨抬头,正要拒绝,却被陡然凑上来的陆明笙堵住了话。
  微凉的舌尖卷去了她眼尾的泪珠,在口中弥漫开一阵咸和苦涩,陆明笙不由得轻皱了眉头,目露嫌弃,显然是不喜欢这种滋味“往后不许哭,难吃死了。”
  本来还有泪意的齐璨“.......”
  不愧是你,破坏气氛小能手陆明笙。
  齐璨那股泪意瞬间被陆明笙这句话毁的一干二净了。
  明明被他那嫌弃的神情逗得想笑,但一想到这家伙这么不怕死,又让齐璨觉得心酸。
  看把人哄开心了的陆明笙轻哼了一声,捏了她那滑嫩的脸蛋一把,神情渐渐严肃起来,声音也沉下来“无论如何,有些事我今日都得和你说清楚了。日后那功德谱牺牲的名单,只能写上我陆明笙的名字,而绝不是孙姝宁三个字,你明白吗?”
  “你喜欢写文章,我便能够让你安全地写,但我更想要你好好活着。最近平城要乱起来了,陆公馆都是我的人,你待在这,杜爷会把每日的报纸送来的,听话好吗?”
  陆明笙平日里都是带笑的温润模样,不得不说这样面无表情肃然的样子,还是令人有些害怕的。
  齐璨撇了撇嘴“知道了,但谁要你牺牲了?你要是死了,我就把你坟给掘了。”
  嘴上不饶人的话,把陆明笙也是一噎,然后无奈地笑着应下了。
  目光透过窗户,看向了那高耸入云的钟楼,晦暗不明。
  平城的统帅,是时候换一个了。
  陆公馆周围都是安静的很,但离这远些,就能听到此起彼伏的炮弹声和子弹没入身体的闷响。
  几个躲在沟壕里的驻兵刚想起身,瞬间被子弹贯穿身体,一队由军统领着准备撤退的士兵正以汽车为掩体,准备逃离。
  没想到两厅重机m34骤然扫射过来,汽车瞬间被那重炮火力压制给打穿,眼见上峰局座都被扫中了,倒在血泊里奄奄一息,被领着的警卫兵拔腿就想跑,火药味的子弹头在他们露头的一瞬间,就将几人扫成了一堆残骸。
  刘家的小别院里,换上了一袭白绸衫和黑裤的陆明笙,指尖捻着佛珠,踏过门槛,慢悠悠地走到了刘长如面前。
  黑袍黑帽的陆家人指向了刘长如的妻儿,陆明笙抬手示意“给他们十五银元,让他们走罢。”
  “明白了,少爷。”为首的领队从怀中摸出银元,递到了那瑟瑟发抖的妇人手中,面无表情的脸上在看到那含着泪不敢哭出声的小女孩时,想要扯出个笑容,却反而把这女孩吓得哇哇大哭。
  领队瞬间收敛了笑容,把两人推出了刘家。
  陆明笙转头,笑眯眯地看向了两个膝盖中弹,在地上艰难爬动的刘长如,好整以暇地蹲下身,欣赏他脸上惊恐的表情。
  “刘长官,好久不见啊。”
  面上一片血污的刘长如闻声,抬头去看,正对上陆明笙那不带分毫温度的笑容,心下寒凉却对自己的处境了然了。
  直到此刻,他才清晰意识到张参谋那天那席话的含义。
  陆明笙这人面若冠玉,嘴里叹着慈悲,腕间带着佛珠,手上干的却尽是屠戮浴血之事。
  黑黢黢的子弹膛口对上了刘长如的眉心。
  陆明笙收起了浅淡温柔的笑意,薄唇轻抿,淡淡道“刘长官,下辈子可得仔细着些,尤其是这双手啊。”
  砰!
  血雾炸裂开来,陆明笙微微侧身躲开,不想惹上这等脏污。
  手上拿了一方素白帕子,缓慢地擦过枪口。
  而在陆公馆里百无聊赖的齐璨听着那外头不绝于耳,隐隐约约的炮弹声,再结合一下这些日子不见踪影的陆明笙,怎么可能还不明白这家伙干嘛去了。
  这些日子送进来的报纸,即使经过陆明笙的筛选,也能隐约窥见发生了什么。
  毕竟前天《文报》的头条新闻,就是马主编回到了报社。
  齐璨把手里的钢笔盖好帽子,放进了笔筒里。
  卷发随意梳了个辫子,落在肩头,齐璨靠坐在红木栏杆上,一身杏色的旗袍凭栏遥望,时不时扔两颗鱼食到池塘里。
  池塘上的清风穿过荷叶而动,拂动少女盘扣边别着的玉穗流苏,擦过发辫。
  前几天,天天早出晚归的陆明笙这家伙看她实在无聊,居然能忍着醋味请来月楼的柳恨雪,给自己唱一出游园惊梦。
  估计是看了她圈出来的旧报纸内容,去年吴家的七姨太太被逼疯了。
  那七姨太是花汇厅本来比原身还要富有盛名的歌女,但被那吴老爷瞧上后,像金丝雀一样被养在了吴家公馆。
  报上的照片就是一位容颜姣好的女子眼神空洞地坐在凳子上,左手指尖的绣花针还刺在绣好的绸布牡丹花上,但那无力的手腕就像她本人一样毫无生气,而右手抓起了一把剪刀,正要划破那布匹,毁掉自己精心绣好的绣品,以发泄自己的癫狂情绪。
  听了一出游园惊梦,陆明笙见她笑了。
  堂堂一位民国少爷居然自己办成了个旦角,在晚间戏台子上唱着游园惊梦的婉转曲调。
  素白梨花面,纤纤翠柳腰。
  两弯水袖收放自如,倒真有宛若游龙翩若惊鸿的意味了,身段风姿都是一绝。
  可见这陆明笙怕她闷闷不乐,真是下了苦功夫了,明明白天还得忙着夺权处理战事,晚上还去柳恨雪那琢磨唱戏。
  台上的俊俏旦角,一身庄重打扮,扇面打开遮去容颜三分,眸光似水地望着台下出神的女郎。
  本就身段优雅的陆明笙唱起游园惊梦来,余音绕梁,韵味十足。
  喂好了鲤鱼的齐璨坐到了阁楼的窗前,看向街上青春洋溢的女学生,胳膊撑在窗台上,笑着哼出了《晚风》这首成名曲子来。
  若是陆明笙管着这平城,想来那些文人一定能写出更加震撼人心的文章来,激起青年人学生们的血性。
  换了身干净衣裳回来的陆明笙进了公馆,就听到杜若参说孙小姐一个人坐在阁楼上不知道在看些什么。
  吓得陆明笙一撩长袍,就急匆匆地走上楼梯爬上了阁楼。
  走到阁楼木门前时,耳畔听到了那柔柔的哼唱曲子的声音,陆明笙的心下顿时安定下来,打开了木门,脚步极其轻缓地到了齐璨身后。
  清冽的气息裹住了齐璨,齐璨握上了那只圈住自己的手,骨节分明,带着刚用井水洗过的凉意“你回来啦?”
  陆明笙的目光看向了那街上梳着两条油光发亮的黑发辫子,上穿苏蓝色盘扣衣衫,下着藏青色棉布裙的女学生们,笑道“宁儿想上学了?明天就可以出去了,我赶明儿送你去学校。”
  齐璨被他给逗笑了,拍了他手背一下,嫌弃道“哪有我这么大的姑娘去上私塾学校的。”
  谁知道下午,陆明笙就给她买了一套女学生的衣裙,亲手给她换上后,还拿来了头油,说是要给她梳头发扎辫子。
  齐璨乖乖地坐在凳子上,任由陆明笙手忙脚乱地给自己梳了两个不对称的发辫。
  习惯了别人伺候的陆明笙大少爷,此刻兴起要给人梳头,但他哪有经验,结果还是齐璨引着他的手,磨蹭了半天才梳好头发。
  装扮好的齐璨站起来,在陆明笙新买的西洋镜前转了个圈,明眸微亮,脸上也是素净纯粹,没有涂在花汇厅时的脂粉,看起来乖巧可人。
  齐璨眉眼弯弯地冲陆明笙笑着说:“我娘要是还活着,看到我这身打扮,肯定得把我当成哪个学校的女学生,指不定得多开心呢!”
  陆明笙想到了之前杜若参调查的消息,五岁母亲病逝,被吸烟的父亲卖了,敛去眸中的思绪,轻笑道“我看着高兴就不行吗?”
  心情颇好的齐璨一跃,像只树袋熊一样勾住了陆明笙“肯定行呀。”
  “不过,你这些日子忙的怎么样了?”从欣喜的心情中出来的齐璨站定,忍不住摸了下他受过伤的肩头。
  陆明笙按住她的手“明日起,平城的统领就该姓陆了。”
  “噗。”齐璨笑出了声,取笑他叫道“陆长官好!”
  陆明笙拥她入怀,这段时间的疲惫仿佛都被她的笑声给驱散了。
  第65章 佛面杀心贵少爷17
  ◎什么叫制服啊◎
  次日晨间, 在驻兵军团里换好衣服的陆明笙穿过公馆的回廊,正要去书房取文件时,一眼便看到园子里的青草地上, 穿了一袭黑色小洋装的女郎,席地坐在那儿,手指上停驻着之前他怕呆在陆公馆无聊,特地给她买的红嘴翠鸟。
  因为是坐在草地上, 她连黑色的小皮鞋都不乐意穿, 洁白的小腿从设计精致的蕾丝花边裙摆下伸出来,陆明笙的目光落在她那泛着粉意的膝盖。
  侧过来的脚踝在晨日阳光的照耀下, 白得有些剔透晶莹, 弯弯的如同月牙的指甲圆润。
  那双与战火仿佛毫无干系的清亮的眼眸,正专心地注视着手上乖巧的翠鸟,拿鸟食逗它。
  女郎的柳腰被小洋裙的蝴蝶结束起, 半张沐浴在阳光中的脸庞,洁净美丽,整个人正如她手中小巧秀致的鸟,停驻在人的手中, 与这动荡飘摇的战火硝烟格格不入。
  陆明笙忽而将手中的佛珠攥的很紧, 略硬的质感有点硌手,但他似乎没有在意。
  如同羽扇般的睫毛轻掩,若是可以,他情愿这雀儿一辈子养在这公馆中,不必去沾染乱世的不安与危险, 去经历炮火的残酷洗礼。
  但是陆明笙清楚地明白, 他怎么可能关得住她, 更不愿意将那些对敌人的残忍手段用在她身上, 她合该翱翔在平和的年代里,不能成为笼中剪了羽翅的鸟雀。
  心神渐定,陆明笙敛去眸中的所有思绪,黑皮的军筒靴碾过回廊中的叶子,发出些许微弱的脆响,挺拔的身影渐渐远去,消失在回廊尽头。
  “孙小姐,陆少爷回来了。”负责看顾齐璨安危的杜若参,早在少爷的车停到公馆门口时就得了消息,想到最近少爷的忙碌和疲惫,他不由得上前多嘴了一句。
  想来若是少爷看到孙小姐,心情都会好上不少。
  齐璨站起来,穿好小皮鞋,把手中的翠鸟放上了枝头“是吗?我现在就去看看他。”
  乌黑锃亮的皮鞋敲击过石头阶梯,发出了清脆的响声,可想而知鞋子的主人此刻心情有多么轻快。
  齐璨推开书房的木门,一眼就看见陆明笙双腿交迭,坐在红木桌前,一手细细品饮着清茶,另一手正握着最新传来的电报仔细翻阅。
  多了重身份的陆明笙今日换上了一套深黑色的军服,那鎏金的铜制纽扣崭新锃亮,直溜的领口被扣子扣到了最上方,将他微突的喉结都遮盖住了,墨黑的领口衬得他那线条流畅的下颌肌肤白皙,因为读电报,脸上佩了一节半框金丝边的眼镜,十足的温润儒雅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