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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综合其他 > 游刃有余(np) > 31意外
  殷阎知道池恩家里条件一定很不错,还没毕业的学生,自己在学校附近寸土寸金的地方住一套平层,出行BBA代步,吃穿用度都不像是平常人家的孩子。
  只是她从来没问过。
  “你想怎么帮我呢?”手撑着脸侧,殷阎勾着嘴角似笑非笑,听他打算说什么。
  表情玩味,似有深意。
  “我……”池恩此前是见过殷阎这个表情的——在自己实习的时候,他犯了错,殷阎不会训他半句,就只是笑着,让他自己想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如果是打算直接把钱给我…这种行为算什么呢?唔?赠与吗?那么要附加什么条件呢?是随时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吗?我拿了钱,我们之间的关系会变成什么样呢?”殷阎反问,分明是还带着笑的,语气却冷了下来,
  殷阎不喜欢这样。
  她喜欢钱,却只喜欢自己的钱。
  拿人手短,最简单不过的道理。别人给的,总有一天要还回去的。
  “我只是觉得自己还没有到……要被人包养的地步,你觉得呢?”
  听出姐姐语气怏怏,池恩知道是自己越了界,低声解释,“我不是这个意思……”
  他只是想帮忙,没有什么其它图谋。
  “我知道的。”殷阎伸手揉上池恩的脑袋,算是安抚。她当然知道池恩是好意,只是这平衡好难维持,池恩冒进一步,自己能会后退百步。
  如果可以,殷阎最起码希望,自己跟池恩之间只有纯粹而简单的肉体关系,要是掺了钱,反倒脏了。
  在这种事情上,殷阎倔得没有道理。
  毕竟,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她不是没有吃过亏。
  这话题就此过去,两人不再谈及钱的事情。
  殷阎给池恩买了新耳机,当天下单,第二天就收到了。
  收到快递时池恩很是高兴,连着给她发了七八条消息。
  殷阎坐在出租后座,耳机里是BBC的博客,看见池恩收到了,回了个“摸头”的表情。
  跟K氏的常年法律顾问合同,DH这边已经盖过章了。
  K氏那边对接的法务说他们内部流程也已经提起了,预计也就这一周就能盖完。
  合同约定了从十月一日起生效,还有一个多月。
  具体怎么合作,可能两边还是要再碰一下。
  除了K氏,DH给不少企业都提供常法服务——只是K氏当然体量更大一些,但也没什么值得过分担心的。一般都是指定律师提供具体服务,按照实际服务内容计算工时。
  殷阎记得她合同里,关于工时费部分,都是按DH宣传册写的。
  高级合伙人——比如像石律这个级别的,一小时叁万到十万;而普通授薪律师,像自己或是西西,根据具体服务内容的不同,一小时是几百到几千块不等。
  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季度结算。
  说实话也确实没啥新鲜的。
  只不过是因为K氏当下市值高体量大,法律方面的需求自然更旺盛些,能源源不断给他们送钱罢了。
  啊——衣食父母。
  其后是风平浪静的一周,虽说跟K氏签约这件事还不时会被同事打探,但毕竟是对全所都有利的事情,同事们多是好奇大于其它情绪。
  周五下午,殷阎照例收拾了东西,一个人跑去看电影。
  只是实在是烂片,她没能忍得住中途便摸黑离了场——又心疼自己刚花的电影票钱。
  整整一百二十块呢!!
  从电影院出来,天已经黑了。这里离家不远,她打算溜达着回去。
  周五的晚上,殷阎心情不错,边走边哼哼。
  关了勿扰模式,刚过两分钟,手机便响了起来,是个陌生的号码。
  接起电话,殷阎心不在焉,没过脑子脱口而出——
  “家里没人,外卖或者快递放门口垫子上就行,谢谢。”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道,
  “我是梁之煜。”
  殷阎一惊,险些把手机扔出去。
  “梁、梁总好……”她有点结巴——这好像是一夜情以后两人第一次联系——除了那通骚扰电话。
  合同已经签完返回,按理来说没有什么再需要梁之煜找她的事情了——哪怕是合作有什么问题,也该是对接的业务法务沟通。
  “这么晚,打扰了。”梁之煜声音温和,听不出情绪。
  “怎么会,”殷阎对自己的客户爸爸们向来态度很好,“您有何指示?”
  “指示算不上,单纯提个醒,”梁之煜道,“换常法这个事情,董事会那边有人有点意见,近期可能会有动作。
  “我不好直接出面阻拦,所以,可能需要你那边应付一下。”
  没等殷阎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整清楚,手机提醒,一个新的电话打了进来,未等她接起便又挂断,
  【短信提醒】来自石律的消息:“紧急。小殷,请速回所里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