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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我有绝色美人光环[快穿] > 我有绝色美人光环[快穿] 第133节
  可对自己这个亲生女儿,他却从来不闻不问,一直无视她,不关心她是否吃饱,不关心她的婚事,不关心她是不是要去当后妈。
  而且即便自己同意去当后妈,愿意捡起三妹不要的对象,对方却也看不上她。
  苏二丫原本以为自己可以一直保持无视,但此刻,苏墨墨那里被无数人关怀,坐在她对面的自己却冷冷清清。
  椅子下面仿佛长了针一般,她只想快速逃离。
  这时,苏墨墨开口了:“婶子,我是真的不想当后妈,条件再好又怎样,我才18岁,我不想有一个十来岁的孩子。”
  马婶急了,三百块钱的彩礼,那自己这喜钱都能有十来块,乡下人家一年都赚不到十块钱!她怎么可能眼睁睁地看着钱飞走!
  因此,马婶好说歹说,嘴皮子都磨烂了,就是想要说服苏墨墨。
  “墨丫头啊,你看看你也18岁了,再不结婚就成老姑娘了啊,你说咱乡下人,去哪里找个好对象呢?那李家小子的父母都是职工,你要过去了,全家三个职工,还缺你的饭吃吗!”
  “再说了,墨丫头啊,我知道你心气高,但是你看看你弟弟他们啊,都说你是十里八乡最贤惠的姑娘,从小照顾弟弟。长姐如母,你看看你两个弟弟,再娶不到媳妇可怎么办啊!他们可没你这个条件啊!你要是嫁到县城,不也能拉拔拉拔家里吗?”
  马婶没找错方向,原主确实将家人、两个弟弟放在很重要的位置,若是原主在这里,怕是早就同意了,哪里还需要费这些口舌。
  可惜现在的是苏墨墨,她看了看身边,大志小志听见可以带肉给他们吃,口水都快馋出来了,也都渴望地看着她。
  苏墨墨才没有原主那种当妈的心态,她调整了一下表情,激昂道:“新时代下,我们只要勤奋,拥有双手,就可以打拼出幸福的明天!”
  “大志小志也都长大了,有一句话叫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与其将饭送到他们嘴边,不如教会他们怎么种地!比起成家,他们更需要的是成人!”
  “只有经历过磨难与困苦,大志小志才能锻炼出坚强的意志和顽强的体魄,这样才能更好地建设新祖国!”
  一连串话下来,马婶都懵了。
  不是,这不是在相亲吗?怎么又开始建设新祖国?
  但仔细想想,苏墨墨说的也对啊!
  苏奶奶骄傲地看着苏墨墨,觉得乖孙女也太有文化了,说的话也很有道理。
  连苏爷爷都赞赏地看着苏墨墨,觉得这个孙女现在开朗了不少,也是真切地为这个家庭考虑的,确实,比起吃姐姐的,对于大志小志来说,还是成为顶梁柱最重要。
  老两口一辈子都算是光明磊落的人,自然也看不上那些吸血的行为。
  但苏大伯和杨兰可就不同了。
  他们不想自己儿子/侄子吃苦啊,既然苏墨墨可以帮忙,那为什么不帮!有了这钱,大志小志可以少奋斗多少年啊!
  可惜他们声音太小,反抗无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马婶被请出去,连白菜都没吃到。
  马婶站在门外,抹了一把脸,暗骂这苏家油盐不进没眼力见,一边思考如何向李俊生交代。
  你说说,这都什么事啊,明明李俊生有钱,苏家丫头有颜,在过去这样的男女可都是她手里的抢手货啊!结果倒好,吃力不讨好了!
  但马婶还偏偏不敢得罪苏墨墨,毕竟她长得这么俏,又有学历,除了李俊生,被县城里其他人家瞧上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马婶灰溜溜地走了,但她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媒人,出来上工的大河大队队员看见后,不禁开始嘀咕起来。
  “你说这马婶子又给谁相看了?咱大队有人家要说亲了吗?”  “你不知道?苏家那个闺女好像前段时间一直在说亲。”
  “苏家?是不是读了高中的那个?”
  “对,就是那个!这不是县里没招工嘛,苏家丫头读了那么多年书也没用,她都一大把年纪了,除了嫁人还能干啥?”
  “啧啧,那你知道她和哪家人相看不?毕竟这闺女我记得挺乖巧的,学历也高,配的人应该不差。”
  “那肯定不差啊!不然你以为马婶干嘛天天来?”
  另一个婶子凑了过来,神神秘秘道:“我倒是知道苏家相看的谁。”
  见其他人都看向她,婶子满足后便道:“是县城的一户人家!”
  众人倒抽一口冷气,随即有人酸溜溜道:
  “厉害啊,这是要成为城里人了?啧啧,看来读书还是有用的嘛。”
  说话的人是于家婶子,她也有个闺女,上个月才相看了人家,不过对方也就是隔壁大队的,条件一般,于婶很有些看不上。
  不过她闺女没读过书,自家条件也就这样,只能凑合了,连彩礼都才十来块钱,于婶听见苏家找了县城里的,也就难免嫉妒了。
  说话的婶子撇了撇嘴,“你们以为城里人那么好找?我告诉你们,这人是带着三个孩子的鳏夫!那苏家丫头啊,是嫁过去做后妈的!”
  众人再次倒抽一口冷气。
  “后妈?那苏老太能愿意?”
  “啧啧,杨兰这当妈的也不劝劝,就看着自己闺女去当后妈?”
  “你我都知道,这后妈可不好当啊!隔壁大队有个女人就是当了后妈,没多久成了寡妇却不改嫁,独自将几个孩子拉扯大,结果倒好,现在一大把年纪了,没人养!她那孩子啊,各个都是白眼狼!”
  说到后妈这个话题,大家话就多了起来。
  可惜没聊多久,就得上工了,大家这才依依不舍地结束话题,只是“苏家丫头要嫁到城里当后妈”这个消息还是长了翅膀一样在整个大队传播。
  上午上工的时候,队员们都还在聊这件事,毕竟队里没什么娱乐,这种相看姑娘的事,还是挺有意思的,最重要的是,这可是当后妈和嫁到城里啊,这个话题谁不感兴趣。
  恰好,婶子们干活的那块地就在知青们旁边,因此很快,来上工的知青们也都知道了。
  ……
  江皓安静地锄着地,这个活比较累,拿的是10分的满工分,除了他以外,知青点其他人都选择了些撒种子、除草等轻松活。
  时间久了,知青们也都知道江皓家庭条件不太好,虽然来自首都,但天天都卖力干活挣口粮。
  陈娇红见过曾经的江皓,那时他是天之骄子,家世好、成绩好,总是穿着干净的白衬衣,神色淡淡,自然而然便区别于众人。
  但现在,这朵高岭之花却落到了地上,那曾经握着精致钢笔的手,牢牢地抓着锄头,手上沾染了泥巴,不复曾经的模样。
  陈娇红不免有些心疼,毕竟从情窦初开起她便喜欢上了江皓,只是他对所有人都是冷冷淡淡地,她根本找不到机会接近。
  后来江家出事,陈娇红恳求家里人帮帮江家,可惜家人考虑到大局,并没有出手,也是因此,陈娇红和家里闹了好久的别扭。
  后来知道江皓下乡了,陈娇红知道,自己再不出手就晚了,因此她绝食了两天两夜后,陈家人总算松口,同意她去下乡。
  只是素来宠爱她的二哥却勾起了唇角,模样玩世不恭,淡淡道:“妹妹,那江皓可不是什么好人。你在乡下哭了,可别来找家里人。”
  陈娇红知道二哥也就是说说气话,下乡前,数他塞的钱最多。
  陈家人骨子里都是有些偏执的,陈娇红喜欢什么便一定要拿到,因此她还是果断来了乡下。
  虽然和江皓依旧没什么进展,但起码距离他近了,只是最近冒出来一个陆心柔,陈娇红不免分了些心思。
  今天陈娇红特意穿上一件漂亮的蓝色小袄,搭配黑色皮鞋,整整齐齐地梳了头发,还给自己涂了点雪花霜后,来到地里找江皓。
  远远地看见江皓那挺拔的身姿,陈娇红眼睛一亮,就想开口喊他,好好沟通一下感情。
  谁知这时,江皓手中的锄头突然滑了一下,便砸到了他的腿上。
  “啊!”陈娇红受到惊吓,猛地叫了起来。
  被她的声音吸引,所有人都看了过去,然后便看见了被锄头砸到,躬下身子的江皓。
  大家吓了一跳,连忙过去查看,好在锄头歪了一下,锋利的一面朝外,江皓只是被砸了一下并未出血。
  但砸到了脆弱的脚踝,江皓也需要养好几天了。
  有和江皓熟悉的知青便开始抱怨:“阿皓,你刚才在想什么,干活的时候分神,这多危险啊!”
  陈娇红凑了过来,也不在意裙摆沾上泥土了,也跟着附和:“干活这么危险,江皓,要不我给你钱,你别干活了!”
  江皓坐在地上,垂下眸子,对所有人的话仿若未闻,他的脑海里不断回忆着刚才听见的话。
  “你知道不,那苏家丫头,读过高中的那个,好像是苏墨墨吧,她在相看人家啦!对方还是县城的呢,只是可惜,是个带着三个孩子的鳏夫,啧啧,这后妈怎么可能好当呢,也不知道苏家怎么想的…”
  苏墨墨?那个光一样明亮,身体柔弱,会羞涩地垂下头的苏墨墨吗?
  江皓看着自己的掌心,即便此刻沾染了土,但他还是记得,昨天触碰到的肌肤有多温暖。
  那么温暖的一个女孩……就要嫁人了吗?
  第73章
  江皓知道,对于一个农村的普通女孩来说,结婚确实是条出路。
  留在农村,便只能顿顿吃粗粮窝窝头,还要扛着锄头下地,但城里户口每个月都有饭票,顿顿吃细粮,还有机会成为工人。
  虽然现在没有前几年那么困难,但都是从苦日子里走过来的人,谁能不懂?
  就说江皓自己,自幼养尊处优,除了学习外没操心过其他事,后来遭遇变故猝不及防地长大,下乡后他才亲眼看见另一个世界。
  起初,他的手上也磨出了大大的水泡,咬着牙坚持了下来。
  江皓承认,农村确实很苦。苏墨墨从小在这里长大,想去外面的世界看看也很正常,到了婚嫁年龄,嫁人就更正常了。
  但一想到对方带着三个孩子,又年长她许多,江皓便忍不住为苏墨墨担忧。
  后妈没有那么好当。
  江皓家里势大,类似这种再娶、二婚的情况,他见的多了去了,外人只当她们嫁了个好人家,内里的苦涩自己才懂。
  而且一个不好,便会被人说“虐待没妈的孩子”,毕竟从古至今,“后妈”这个词在人们的印象中便是灰色的。
  当然,若清楚地知道会面临什么,却仍旧选择成为后妈,那么江皓也不会多说什么。
  可是想起那个柔弱的女孩,他便有些不忍。
  经过昨天,江皓认为他们已经算是朋友了,身为朋友,那么他便有义务提醒她。告诉这个18岁,从未去过更大世界的女孩,后妈究竟会面临什么。
  想清楚后,江皓的心也就定了下来。
  也是因此,他并没有深究,为何听到消息的那一刻,自己会心神动摇到松开锄头砸伤脚。
  陈娇红见江皓脚受伤,瞬间觉得这是个嘘寒问暖的好机会,可惜即便她不在意男女之别,队上的人都在看着,她也没法去搀扶江皓。
  江皓想到自己的目的,便借口脚伤,顺水推舟地和队长请了假。
  陈娇红脸色一喜,她素来是请人帮忙下地的,毕竟她有首都大医院开的身体先天不足的证明,其他人也没法说她资本家小姐作派。
  陈娇红日常就是不干活,围着江皓转,因此,见江皓离开,她便急急忙忙地追了上去。
  看着身前那抹高大的身影,陈娇红剁了剁脚,最终还是跑上前问道:
  “江皓,要不要我帮你?”
  江皓目视前方,一瘸一拐地朝前走,冷声道:“不用。”
  陈娇红目露痴迷,她就喜欢江皓的高冷,越是得不到的她越喜欢,当然,这一点也是陈家人的通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