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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穿成年代文女配后我靠着美食发家了 > 穿成年代文女配后我靠着美食发家了 第34节
  场地上的水稻脱粒了, 铺了薄薄一层,时不时扒拉两下,将掺杂的稻草丢出去, 还要守在旁边驱赶鸟雀, 天上麻雀太多了, 趁人不注意就飞下来偷吃, 还留下一团便便。
  听到麻雀的声音就心烦意乱,不耐烦地吆喝着驱赶。
  这样起早贪黑地一通忙碌,效率还是挺高的, 稻田内的谷子收割了大半,尤其那些家里壮劳力多的或是力气大的,干得可卖力了,就等着大队长给评个什么劳模。
  天色稍微阴凉时, 唐锦拉着陆沉去卫生所,在脏污的泥水中淌过,脚上容易长肥水, 一阵阵发痒,挠得脚趾都破了, 痒和痛一样令人难受,继续忍着不如来拿点药。
  将水泡给挑破了,脚上涂了药膏。
  唐锦不让他下田去割水稻了, 稻田里杂质多,感染了怎么办, 实在闲不下来, 就在晒坝上帮忙给稻子脱粒。
  田中淤泥里有些小龙虾, 下面割稻子的人会顺手将小龙虾丢进小桶里, 剁碎了喂喂鸡鸭, 或是用大蒜煮了自己尝点肉末星子。
  唐锦用几个野桃子,就可以换到一盆小龙虾,
  爆炒小龙虾最好吃,可太费油了,唐锦剥去虾壳,换了种吃法,剔透的虾肉剁碎,花椒胡椒红薯粉调味,不停搅拌让虾肉充分入味,手掌捏出一个个肉感十足的小圆子。
  在热水中翻滚,虾肉变为淡淡的粉色,丢几片细嫩爽口的白菜心,勺子搅和一圈,火候煮个几分钟就合适了。
  虾丸比猪肉圆子更弹牙,没有剁得太细腻,还能尝到内里的颗粒感,鲜美得像在在舌尖跳舞,后味略甜,一咬就有汤汁在口中融化。
  煤球呼啦啦,埋头在饭盆里吃得头都抬不起来。
  当真正闲下来了,队上没忙着种第二季水稻红薯时,平日里只需要去锄锄草松松土挖个水渠,坐在坡顶上,听着喇叭中徐徐的广播声,傍晚再把晾晒的稻谷收起来。
  唐锦为了打发时间,弄出一个烤炉来,平时烤红薯山药,都直接丢进灶孔里拿火炭埋上,想烤个茄子肉干啥的就不行了。
  她回忆一番曾经在网络视频上看到的怎么做土式烤炉,恰好之前修整房子,砖块还剩了一些。
  她动手能力不行,但内里结构还是知道的,跟陆沉描绘了一番,总体还是简单的,陆沉用砖头垒起来,四四方方的形状,外表泥巴加河沙糊上一层,留出烟囱口,最后等待风干就行。
  家里的木耳积攒了一麻布口袋,还有许多野桃子,没有人盯着,唯一关注她的陈月清好像还在路口闲聊,唐锦打算送去卖掉,表层盖了一堆自家种的白菜,看不出什么来,谨慎起见,她跟陆沉去镇上,依旧从后面山上小路绕过去的。
  径直先去小桥底下,里面好些个拿麻袋拿背篓的人蹲着,间或有人在买东西,一边拿钱一边窃窃私语,有熟人在就是比较方便,李老四虽然去厂里当临时工了,但他兄弟还在黑市发展,价钱没有差距太大,短短时间交易达成。
  许久没有买好吃的,来一趟黑市像做贼一样,唐锦这会也愿意花钱多买些物资,有只风干鸭子她买了,部位不怎么好的猪油买下了,毕竟猪油可遇不可求,两个月都不一定遇上有卖的,没必要挑剔。
  猪肉咸鸭蛋跟米面也丢进背篓里,即便一时半会吃不完,反正放在家里又不会消失,可以多囤一点,临走的时候还淘到了一双胶鞋。
  猪油熬出来就是香,直往外窜,外面院门紧闭,窗户也关着,现在的人鼻子灵得很,特别是肉腥味,幸亏屋子附近没有紧挨着的邻居,烟囱开口较小。
  正午家家户户都在做饭,倒显得没有那么突兀,就算有人嗅到了肉香味,也不知道是哪家的,如果有人问起,借口唐锦都想好了。
  澄亮的猪油盛进罐子里,剩下的油炸留着做饺子。
  通常都是唐锦做饭的,但陆沉说要给她做竹筒肉,唐锦就将那块瘦肉留了下来。
  “我们屋后面的竹子可以吗?”唐锦问,那么大一片小细竹子。
  陆沉拎上砍刀,说道:“后边都是慈竹,用芦毛竹烤更香,我去砍根芦毛竹回来。”
  唐锦感觉那些竹子都长差不多,具体的她也分不太清。
  陆沉很快砍了毛竹回来,剔除掉那些叶片枝丫,顺着竹节,切出一分米左右的竹筒,唐锦在旁边看着,好奇陆沉做出来是什么味道。
  陆沉感受到她的目光,回想起唐锦的厨艺,为了不要对比得太惨烈,动作仔细了些,把肉搁在案板上,切成碎丁剁成肉泥。
  胡椒粉跟姜粒,几滴酱油,随后笨拙地从罐子舀出一勺盐,可能手抖了,一下子放多了,匆忙又去把多余的盐巴捻掉。
  唐锦唇角翘了起来,虽说看上去慢吞吞,还有点笨笨的,但陆沉把袖子扎起来,灶台前,满目认真的样子挺可爱的。
  眼帘低垂,睫毛黝黑,微弯的弧度,难怪眼睛那么好看。
  陆沉将肉泥腌制好,灌进竹筒中,放在火上熏烤,竹筒开始变成虎皮的颜色,微微嗡鸣,口端裂开,冒出水汽泡泡。
  那是一种特殊的清香,熄灭火堆,滚烫的竹筒夹出来,放在旁边搁凉,手能伸过去碰的时候,把竹筒掰开,外壳成了焦黑色,内里并没有受影响,散发着胡椒香的肉馅堆在里面。
  没有肉圆那般一抿就化,竹筒肉绵软一些,竹子本身的味道烘烤出来,跟肉馅完美融合,不需要太多调料,就已经足够美味,而且一点都不会干硬,汤汁也是充分的。
  唐锦比起大拇指,“好吃。”
  陆沉笑了,还算能入口,竹筒肉也是组成他年幼记忆的一部分,每次吃到,就不由得怀念。
  伸出手擦了擦唐锦唇边的水渍,见唐锦吃得新鲜,他吃了一根就想放下的,唐锦转过头来,“你倒是再吃一个呀,你自己不动手,是不是想让我喂你?”
  陆沉抿起嘴角,听唐锦开玩笑,已经不会不自在了,挑起一块肉,喂到唐锦嘴边,目光柔和。
  唐锦心尖上像有毛毛挠过,一口吃掉。
  光是竹筒肉,肯定不够填饱肚子的,唐锦是半饱了,陆沉饭量挺大。
  午饭她摘了两根茄子,用多余的肥肉煸炒出油脂,放入自制的香菇酱,滋啦一声,油脂瞬间变得红亮,茄汁盛进碗里,倒水煮挂面。
  挂面不是雪白,偏米色的,应该不是精纯面粉做的,熟透很快,唐锦迅速挑进碗里,稍微多煮一会,挂面就容易变得粘稠,调料都和不开,吃起来黏黏糊糊。
  热气腾腾的面条浇上茄汁,细软滑口。
  午后躺在凉席上,舒舒服服睡一觉,难得的惬意。
  睡得太沉了,眼皮都睁不开,迷迷糊糊,恍然醒来,太阳正热烈,估摸着是四点钟的样子。陆沉不在屋里了,可能翻土去了。
  唐锦泡了碗花茶,提提精神,这会没事,把屋檐下的布鞋缝补了一遍。
  她院墙边种了几株野花,菜地有限制,种花又没人管,想把院子装点得漂亮一些,遇到好看点的花,唐锦就从山上移植回来,没弄多少,不然就挺显眼了。
  此时花瓣被晒得奄奄的,唐锦浇了点水,接着清理掉菜地里的杂草,太阳落山,温度下降,夕阳在天边泼开浓艳的水墨时,把豆角稀饭熬在锅里,锅里米汤一烧开,剩下的余温会将米粒焖熟,不用守在这里放柴。
  唐锦锁上院门,去晒坝边帮着收稻谷,四散开来的稻谷拢成一堆,铲进麻布袋里,手上一边忙活,一边聊天。
  鼓鼓囊囊的麻布袋还有盛满的箩筐被担走,身边没有麻袋了,唐锦去仓库里拿,返回来时,路过赵雨桐身边。
  她隐隐听到了表哥,相看之类的字眼。
  唐锦本来没注意的,人家的闲聊,只是过了一遍耳边。
  她铲起稻谷倒进麻袋,手扒拉着,忽然皱起了眉头,脑中有什么闪过。
  表哥?
  唐锦一下子回想起来了,原书里,陈月清不就把表哥介绍给赵雨桐了吗,因为陈月清就没想让赵雨桐顺利离开这个小小的西山镇,于是让赵雨桐跟自己还单身的表哥凑成一对。
  赵雨桐信任着这个朋友,想着年龄到了,回城遥遥无期,可能要在乡下扎根了,听进去陈月清一通忽悠,觉得男方是陈月清的亲戚,肯定不会坑她,结果一结婚就掉进了狼窝里。
  婚姻过得艰难,男方生气的时候,就抓着赵雨桐家暴,赵雨桐过得浑浑噩噩,写信去跟陈月清求助,陈月清漠视了,还说的冠冕堂皇,她顾念着亲戚情分,也很为难的,让赵雨桐好好安抚她表哥。
  男方警觉起来,为了避免赵雨桐逃跑,直接赵雨桐关了起来,直到赵雨桐的姑姑寻过来,才将赵雨桐救走,本来还想报复陈月清,但那时候陈月清去外省做生意发达起来,是□□重点扶持的女企业家,根本就无可奈何。
  第56章 不欢而散
  另一边陈月清拉着赵雨桐的手臂, 正在跟赵雨桐商量,“雨桐,不如就见一面。”
  赵雨桐沉思着, 神色犹豫迟疑, 下意识想退缩, 知青点很多知青都结婚了, 她是考虑过要不要找个合适的同志处对象,她家落到这步田地,没资格回城, 唯一的出路,便是这么耗着,过一天是一天。
  之前她脸丑,那些男知青都不想跟她说话, 她也淡了心思,此刻陈月清提出给她介绍对象了,她心里却是沉重的。
  赵雨桐说不清自己的感受, 或许是并不想留在这里,还奢望能回到那座从小长大的城市。她如浮萍一般漂在这里, 西山镇再好,也不是她的家,她以后会怀念这个地方, 却从未对这里有过归属感。
  终究是有不甘心的。
  还有直觉,不知为什么, 对陈月清的话隐隐排斥。
  陈月清眸光微闪, 跳跃着不明意味, 昨天她二姨过来做客, 谈起她表哥, 让她妈帮忙介绍,陈月清才想起她这个表哥还没有成家。
  名声不好听,偷鸡摸狗不诚实,被人逮住了,加之掏不出足够的彩礼,附近有姑娘的人家都知道不靠谱,哪会看得上这个表哥,所以二姨才会跑来他们生产队询问。
  谈到合适年龄的姑娘,陈月清脑中恰好便跳出了赵雨桐的脸,这满脸疮的不就没人搭理吗,应该会答应吧。
  眼睛瞥向了赵雨桐的脸,痘疮都消了下去,以前留下的疤痕在脱落,长出新的肉来,皮肤颜色变浅,可以看到清秀的五官轮廓了。
  陈月清愈发不满,有了危机感,上辈子赵雨桐光鲜亮丽的模样浮现在眼前,看着这张逐渐完好的脸,刺痛了她的眼。
  当一个人高高在上遥不可及时,心中的感情只会是羡慕,但是当这个人处境落魄得不如自己时,就会转化成一种更尖锐的情绪。
  最深处隐秘的嫉妒陈月清没有承认,她只在心里说服自己,表哥那是年幼不懂事,如今改正错误,愿意好好过日子了,赵雨桐嫁过去也不差。
  唯有这样了,她才能彻底放心。
  “雨桐,你是不是觉得我表哥农村的,跟你不般配呀?”
  “没有,怎么可能呢,就是挺突然的,我没做好心理准备。”赵雨桐急忙摆手。
  陈月清叹了口气,“雨桐,我俩是好朋友,我都生孩子了,你还孤零零的,我真不放心,别让合适的对象都被挑光了。”
  “我表哥比不上你有文化,但勤恳踏实,愿意对老婆好,没那么多花心眼,过日子不就要脚踏实地的吗?”
  “你那天割水稻,来月事都要下水,有个可以倚靠的人挺好的,你就见个面,看看顺眼不,不行就算了,不会勉强你的。”
  赵雨桐思虑着,陈月清这样各方面一分析,她有点动摇了,心存期盼又能怎样,现实残酷,她的坚持真的有意义吗?
  一个人在这里真的很孤单,没有亲戚,跟女知青也没有交心的友谊,辗转反侧,空落落的。
  那么结婚会不会好一点,小孩子也可爱。
  仅仅见一面,没关系吧。
  陈月清了解赵雨桐,清楚从那些方面能够击溃赵雨桐的心理。
  她微微笑了笑,打算明天就去跟小姨说。
  到岔路口分开走,心情畅快地回去,从唐屋里看去,儿子在摇篮里睡觉,林子修坐在桌前在认真看书。
  她微笑着走过去,本只是想过去碰一碰林子修,林子修却好像入迷了,并没有察觉到她的靠近。
  陈月清正要扬起一个笑容,看清了林子修桌上的景象,放着一本数学书,却将数学书后半侧立了起来,下面摆着一本文艺诗歌,陈月清再是没学历,这些课外的不可能认不出来。
  她神色立马僵硬了,而林子修有所察觉,迅速将数学书放下去,猛地转过头来,表情惊慌。
  陈月清喉咙咽了咽,尽量冷静,怕吵醒儿子,拉着林子修去屋外,愤怒地压低声音,“你就是这么看书的?”
  “我说了让你多多复习,你当耳旁风,我没逼着你出去挣工分,没逼着你带孩子,你这样对得起我吗。”
  无法抑制地慌乱,她之前竟然从未留意过,不知林子修摸鱼多久了,她还一直想着林子修提前复习赢在起点上。
  林子修很快镇定下来,半点看不出心虚的,还摆出了不耐烦的态度,“你咋咋呼呼做什么,整天就念叨看书,我看久了,眼睛不累吗,弄点课外书放松一下心情不行吗,大惊小怪。”
  “你自己试试,可不可以坐在那里从不分心,劳逸结合这个概念都不懂。”
  陈月清想着,劳逸结合也有道理,林子修喜欢念书的,如果真是吊儿郎当,前世也不可能考上大学,她太激动了吧。
  “你说真的?”
  “爱信不信。”林子修不爽地丢下一句话就进屋,这下暂时打消了陈月清的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