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PO文学 > 综合其他 > 我的婆婆是重生的[七零] > 我的婆婆是重生的[七零] 第655节
  不过做买卖哪里管那么多哦,双方很快的商量好了价格,小伙子给了钱,把这些东西塞进包里,乐颠颠的奔着火车站去了。
  王自珍:“……这年轻小伙子,果然是不会买东西啊。”
  虽然这种东西真的是很实在,但是这东西它离谱啊!
  如果有人跟她说去沪市回来给她带了礼物,她打开一看是这个,肯定也是懵逼。
  当然,这种东西很实用总是很好的,可是实用归实用,出一趟院门回去带了裤衩子真是……王自珍挠挠头,好在,这小伙子买的东西还是实在的。
  许多年后,王自珍送他家思远去大学,正好又跟这个小伙子遇见了,他是送自己弟弟上大学,正好两个孩子是一个宿舍,这小伙子倒是认出了王自珍,遇见她还格外高兴呢。
  他说:“大姐,你是不知道,我当年来四九城买的裤衩子,平均下来一条比我们那边便宜将近一毛钱了,袜子一双也便宜了三分,我的老师还有所有同学都说我特别会买东西。大家都可高兴了,从那以后我们班级的采买都是我去讲价,嘿嘿。”
  当时王自珍十分感慨,果然,这青春洋溢的运动系男孩子,思路总是跟她这样的家庭主妇不一样。
  不过现在还不是许多年后,王自珍还在感慨这裤衩子做礼物的惊奇事件。
  因为遇到大客户,她这东西一下子就不剩多少了,王自珍打算稍微再清一清就可以回家在拿一拨儿了。突然间,她在出站的人群里看到两个熟悉的身影。
  虽然十多年没见,但是王自珍还是一下子认了出来。
  这是娘家邻居家的儿子和儿媳,他们都跟王自珍一个村的,当年王自珍离开村里的时候,他们两个结婚两三年,也就比王自珍大哥两三岁,但是现在看起来足有四十好几。
  两个人都背着蛇皮编织袋,不知道来四九城做什么。
  许多年不见,乍一见到家乡的人,王自珍不是感动,反而有几分慌乱的警惕。
  不过很快的,王自珍就不担心了,因为她发现,这夫妻俩根本没有认出她,大概是因为她摆摊的关系,这两个人好奇的看了过来,不过火车站也不是只有她一个人摆摊儿,他们夫妻的视线在各个摊位好奇的看,看过了之后找了个位置蹲下来,似乎是等人。
  根本就没在她的身上停顿,目光也是看陌生人的眼神儿,根本没认出她。
  他们蹲的位置距离王自珍挺近的,但是他们却没有认出王自珍。
  王自珍抿抿嘴,又一想,明白了。
  她当初第一次离家的时候刚成年,因为长期吃不饱又满山跑找吃的,黑瘦黑瘦的,头发枯黄,人也没精神,瘦瘦小小的一个。跟个野人一样。但是现在她一头黑黝黝的头发,她现在已经剪了短发,还烫了头。
  之前在服装厂做临时工也是好几年都在屋里,人白净了不少,也长了肉。
  再加上,她那个时候年纪小,现在张开了很多,自从来到四九城,大概是吃饱了的关系,个头还长高了一些。倒是和以前有点不同了。
  不过要说完全人不一样了,那也不可能,只能说,十多年不见,人的印象已经很淡了,再加上王自珍变了,所以当做陌生人也是理所当然。
  毕竟,在他们印象里,招娣是相当于被人买走的,都跟你娘家断绝关系了,哪里能过的好呢?
  王自珍照常卖东西,丝毫不以为意,既然人家都没认出来她,自然是无所谓了。其实就算是认出来,只要她不承认也一样是没问题的。
  毕竟她连名字都改掉了。
  没一会儿的功夫,就看一个女同志匆匆过来,直奔着这两位,叫:“哥,嫂子。”
  “呼!你总算是来了,吓死我们了,生怕跟你错过了。”
  王自珍对这个女同志没什么大印象,毕竟她离开家的时候也才刚成年,她垂着头照常卖东西,却竖起了耳朵。就听三个人寒暄了几句,倒是出人意料,听到了他们提到她娘家。
  这还是邻居大哥提出来的,他念叨说:“我知道小妹你最好,知道想着哥哥我们。隔壁家的招娣说是也嫁到四九城了,十来年都没回过家,更是没有来往,大婶子一提到她就要骂她是个白眼狼,白吃了家里的米粮。”
  工人装女同志翻白眼说:“得了吧,他家是什么嫁女儿?那是卖女儿,还指望人家回家不成?再说她就算是嫁人也未必是嫁到是四九城的城里,她那种条件,城里人怎么可能娶她?保不齐是嫁到周边的农村了。这嫁给一个二婚的,娘家又跟卖闺女一样,她自己想回家婆家也未必会同意吧。咱家我是个工人,又给他们家生了大孙子,那才有话语权。”
  “对对对,小妹你最厉害了。”
  女同志:“你知道就好,你回家也跟爸妈说少跟那家子来往,我是顶顶看不上他们家。”
  邻居大哥赶紧说:“我知道的,咱们两家没有太多来往的,他家现在脾气还大了呢,这生了儿子就是不一样,就是比以前更凶了。你看他们家以前老实巴交的,那是因为没有儿子,现在人家有了儿子,可真是不一样了。腰杆子直的很,整天跟个老爷子似的,动不动就他儿子,像是只有他家会生儿子一样他,十来岁的孩子一点也不懂事儿。惯的不成样子,还来咱们家院子里拔菜呢,气死咱妈了。”
  “我上次回家听妈说过了,所以我说别理会他们家。”
  “我晓得,我这也是来到四九城才想到当年招娣是嫁到四九城的,这说起来她是嫁的最远的,不管嫁的好不好,总归是不会被娘家拖累,他家几个姐妹一起养着父母还养着弟弟,一副将来就靠弟弟的样子,村里人看了都笑话呢。他们家把孩子惯的不成器,小小年纪就胡作非为的,之前还欺负你侄子呢,我烦死他了,这种熊孩子将来还有什么指望。一个个都是糊涂的,嫁了人还没有底线的帮扶娘家。他家这两口子竟然就指望着女儿,也不上工了,人家谁家的老人五十多就不干了?更不要说他家还有个十来岁的儿子呢,没有老爷子的命倒是想要享老爷子的福。”
  “这种人离远点。”
  “晓得。”
  “走吧。”
  “妹妹这边真热闹啊……”
  王自珍这个时候也卖的差不多了,眼看几个人说着闲话离开,她倒是有几分别样的感触,这怎么也想不到,竟然偶然遇见了旧邻居,更是知道了娘家的情况。
  王自珍有几分恍惚,不过很快的,她坚定下来。
  她早就不是王招娣了,既然走了,就一定不会再回去了,别人怎么样是别人的事儿,她得过自己的生活,她的人生是绝对不会被弟弟两个字束缚住的。
  她自己还有三个孩子呢,她不可能为了一个弟弟,耽误了自家的孩子。
  她想到从小到大的事情,她记得那个时候姐妹们挤在一起睡觉,大家都很希望有一个弟弟。因为有了一个弟弟,爸妈就不用在生孩子了,他们家人少就少一个人分饭吃了。
  而且啊,她们以后嫁人也有一个兄弟“撑腰”了。
  当时王自珍只顾着饿的扁扁的肚子,没有想那么多。但是她想,几个姐妹还真是从小到大都一样,他们小时候希望有一个弟弟,现在有一个弟弟果然是付出一切。
  只有她,像是一个异类。
  不过王自珍耸耸肩,大踏步往家走去。
  她不是异类,她才是正常人。
  她没有那么多的人生阅历,但是她相信院里的几个大妈都不会说错,他们给她讲过很多道理,她都听懂了。有的人天生父母兄妹缘分比较浅,那也没有关系,她好好的过好自己的日子,比什么都强。
  她提着包包回家,她现在每天晚上还要跟着大儿子一起学习呢。
  以前她虽然也知道学习重要,但是总觉得自己一个家庭主妇也用不到,所以也懒得学,有那个功夫干点别的还能为家里换点钱呢。但是自从做生意她才知道,这不识字不会算术真的不行。
  倒不是说她以前一点也不会,再蠢的人都不可能不会算钱。
  但是这学一学还真是用得到。
  书到用时方恨少啊。
  她很快的坐着公交车回家,今天卖的快,她回家的也早,下了公交车也不着急回家,在街口买了点小菜,现在日子好了,很多乡下的赶车进城卖菜,倒是也新鲜,她买了一把韭菜,打算回家做韭菜盒子,又想了想正好也给干妈还有姜芦姐松一点,索性又买了两把。
  “自珍。”
  王自珍一回头就看到明美,她惊讶的笑着说:“你今天下班挺早的啊。”
  明美:“是啊,最近事情少。你买什么呢?”
  她瞅了一眼,说:“我也买点,想吃韭菜盒子了。”
  王自珍笑着说:“好巧,我今天也是吃这个的。”
  她看着明美的模样儿,说:“一看你的状态就知道你的新工作很顺利。”
  明美失笑:“我这么热情洋溢,那肯定是顺利的啊。”
  她虽然换了工作,但是并没有什么换环境的不适应,刚调过去第一节 课明美给他们展示了一下实力,大家就对她很客气了。你看,这种地方最是适合她了。
  这种地方最是讲究能力,明美认真表现一下,就轻轻松松。
  其实她自己是觉得自己更适合什刹海体校这种地方,可是有时候这运气总是很难说。她最后就是进入了公安大学。其实相比于以前,她倒是更喜欢现在的工作。
  她也后悔怎么没早点换个工作呢。
  以前的时候呀,她上班除了做一些细杂的事情,还想就是跟办公室里的人聊着家长里短,正事儿真心没有多少。感觉每天就是混日子。但是现在倒是有点不一样了。
  虽然现在课程也不是很多,但是这个环境让她觉得很充实,有时候赶上有专业大课,请了高手来给学生讲课,明美这个做老师的还过去蹭课呢。
  相比于以前,她觉得自己现在做的工作更有意义,她好好教学生,大家学的多了,可能在将来工作中用得上。毕竟,她的学生将来可都要进入公安系统。
  他们是有可能面对歹徒的,多一点技能,可能就在关键时刻躲过致命一击。更是有可能抓住坏人。所以明美想到这些就教的格外认真,也觉得现在的工作很有意义,每天精力充沛的。
  明美买完韭菜给了钱,两个人一起往回走。
  明美:“你今天卖的也挺快的。”
  王自珍得意的笑:“那是,我很能干的。”
  这话说完她自己都楞了一下,其实以前她真是不会说这样的话。
  她还没出嫁的时候,家里人说话都是——“你是女孩子,只要有个弟弟才是倚靠。”
  “女孩子是不用读书的,女孩子脑子笨,学不会。”
  “你看看你这也干不好,那也干不好,将来怎么嫁人?烧火做饭、洗衣砍柴、缝补打扫,这些活儿你不干,难道还指望男人干?你都得干的麻利啊。”
  “你吃这么多,废物一个,也只有我们当家长的不嫌弃你,你去外面看看,谁不说你跟猪一样能吃。”
  “你什么都不行……”
  大概是今天看到了老邻居的关系,她不断的想起当年父母的话。
  明美看王自珍神色有异,问:“怎么了?”
  王自珍:“我今天遇见……”
  她倒是也不瞒着明美,要说王自珍最羡慕谁,那就是明美了。不是因为她生活的好,而是她这个人看起来什么事儿都不做主,但是格外的清明。
  而且啊,普通人能随便去公安大学做老师吗?
  作为邻居她都知道的,市局都挖过她好多次了。
  所以王自珍一直明美是很聪明的,不是那种外露的,而是娇憨的聪明。
  她絮絮叨叨说着娘家的事情,感叹:“我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想起以前我爸妈数落我的那些话,虽然我不想相信,但是突然就响了起来,心情不太好。”
  明美听她诉说着这些,握住了她的手,认真说:“我觉得,你现在还能记得很清楚是因为你一直都介意这些。所以稍微有一点事儿都会让你记起来。也因为意难平,你才心里堵得慌。可是你其实不用在意他们的啊。不管是爸妈真的生出来儿子,还是你的姐妹真的变成了扶弟魔,我觉得我婆婆这个词儿用的很精准了,这些都不是你造成的。你自己能够摆脱那些已经很难了,而且,你是想要摆脱的,他们不想,所以你不用替你家的姐妹担心,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你们的诉求不一样。至于说他们说你的话,你想啊,他们一辈子都没有出过村里,他们的见识也就是一亩三分地,既然这样,他们说的就对吗?我倒是觉得未必,他们的眼界都不如你,那他们说的道理你又何必放在心里?他们浅薄的见识根本就教导不了你,所以你根本不用把他们的话放在心上。你要相信自己,你自己更知道是对谁错,不是的吗?”
  王自珍笑了出来,说:“你说的好有道理。”
  她挽住了明美的手,说:“我以前都不知道你这么会讲道理,但是,我知道的,你说的很对。”
  明美:“别想他们啦,不要让不重要的人消耗自己的情绪,多不值得啊!你应该把精力用在更关心你的人身上,大强哥还有思远他们几个才重要呢。你要是不高兴,他们也要难过了。他们很关心你的呀。”
  “那倒是呢。”
  她深吸一口气,大声说:“管他鬼的弟弟,跟我一点也关系也没有!”
  “那就是了!”
  明美从来都坚信,人只要自己能够坚定下来,那就比什么都强。而现在王自珍虽然有点难受,但是相信她很快就能缓过来。因为她的性格就是很坚韧。
  两个人很快的回复平常,王自珍的情绪也好了起来,说:“走,我帮你烙韭菜盒子。”
  明美:“啊!这就太好了!”
  她干这些事儿完全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