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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综合其他 > 六零省城家庭娇宠独生女[年代] > 六零省城家庭娇宠独生女[年代] 第17节
  “哎呀,看来他没跟你说呢。我告诉你啊,是这样的,之前咱们附近的熟食店卖不要票的猪肉呢,还便宜,我跟你男人说让他去买,他还不愿意去呢。
  你说说,这怎么能不买呢?男人在这事上就是不靠谱,半点不为一家老小的口粮担心,白白错过了一次吃肉的好机会。
  可惜当时你去百货商店了,不然当时我当面告诉你,你再赶着去买还能买得着呢。老程没跟你说,这会儿我要不是想起来告诉你,估计你都不知道错过了一次吃肉的机会了。”马师傅媳妇一脸不赞同地说道。
  黄从云听完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要是正常的肉丈夫肯定会买的,但这是高温肉,不是饿得要死没得吃实在馋肉了,他们夫妻俩是不会买的。
  “奥,原来是这事,虽然老程没跟说这回事,但是也不算什么大事,少吃一次肉还省钱呢,以后还要养孩子,现在能省点才好呢。”
  黄从云没有说自家是因为高温肉才不买的,不然传出去了会被说成资本家做派,瞎讲究,所以她直接用省钱这个理由带过去了。
  而在马师傅媳妇耳朵里,黄从云这意思大概就是手里头没钱了,吃不起肉了,毕竟如果不是没钱,这么占便宜买肉的机会哪里会放过去呢?
  马师傅媳妇心满意足了,知道程家过得没自家好,就更舒坦了,这时她说话也不带刺了,还笑着道:“这吃一顿肉有什么?也花不了多少钱,偶尔吃一次没事,你们就是太省了。”
  黄从云只是笑着不说话,没有继续解释,多说多错。
  两人到了各家门口就分开了,黄从云进屋的时候看着炉子放在屋里靠门的地方,没有靠近床边熏着闺女,心里很满意,她笑着对丈夫说道:
  “刚刚楼下打水遇着隔壁马师傅媳妇了,回来的时候她跟我说起来之前买肉的那事,我搪塞她家里不买肉是为了省钱,下次她要是再问你什么,你就也用这个理由。
  马师傅媳妇有些掐尖,让她觉得咱们家过得没她家好,她心里得意嘴上也能消停一下。”
  程金华显然也是知道隔壁马师傅媳妇的性子的,笑着点了点头。
  黄从云坐着解开辨子梳头发,程金华出去到水池那边打凉水水回来掺热水给两人洗脚。
  程金华动作快,黄从云头发还没梳好,他就回来了。
  老式的搪瓷大铁盆里是小半盆凉水,程金华提着暖瓶往里倒了一点热水,等到盆里的水温度正好,去拿了一个小帕子用水沾湿,然后开始给闺女擦脸擦手。
  程茘月乖乖不动,让程金华细致地擦着,帕子沾了热水温温热热的,擦着很舒服。
  擦完闺女的脸和小手,程金华又把闺女的袜子脱下来,给闺女擦小脚丫,作为老父亲是很耐心了。
  这样的事程金华天天晚上都干,半点不觉得烦,照顾闺女他心里还高兴呢,好不容易得了这么一宝贝闺女,程金华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为闺女干活他心甘情愿。
  给闺女擦完脚丫子用干帕子擦干后,程金华给闺女脚上套上了干净的袜子,一切都做好了之后,才把闺女放到小床里。
  把搪瓷大铁盆里的水倒进另一个洗脚盆里,程金华自己没有洗脚,而是招呼着黄从云过来洗。
  暖水瓶热水有限,还要留着明早洗脸,而且端进端出倒也麻烦,夫妻俩冬天一向都是共用一盆水洗脚的。
  程金华大老男人过得糙,一向都是让黄从云先洗,然后他再用洗过的水洗脚的。
  黄从云一开始还有些不好意思,觉得每次都让丈夫用自己用过水洗脚不太好,但是见丈夫对这事半点不在意,也就渐渐习惯了。
  因为冬天水冷得快,黄从云也没有耽搁,拿着发卡把头发一别,就过来洗脚了。
  黄从云洗脚的时候,程金华从戒指里拿出一斤大米和一斤肉,交代道:“明天周末,我打算去老首长家看看,这两样正好当年礼送过去。”
  程金华这会儿去也是有原因的,因为再过些日子人家那边也开始忙活过年了,他觉得那时候去就打扰了。
  至于年后,人家还要接待客人,程金华自觉得自己就是后辈,也不想到时候跟那些大佬坐在一起,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干脆就在过年之前提前过去了。
  黄从云知道程金华那位老首长,当初结婚的时候,程金华就跟自己讲过跟那位老首长的渊源了。
  那位老首长人家当初是一整个师的师长呢,后来病退下来了。不过就算病退下来了,但是人脉还是威望都在那。
  当初程金华因伤退伍回来,一时半会儿还没安排工作,必须等通知。
  但因为程金华当时是保护战友受伤之后才退伍的,之前又是连长,很有潜力,上面团长对他很重视,就算退伍了也记挂着他,特意打电报联系了老首长这位以前的上级,请老首长帮忙尽早安排工作。
  老首长本来就是当过兵的,天然对当兵的有好感,更何况程金华还是因为救人才因伤退伍的,这就对程金华这个年轻后生更欣赏了。
  很快就让人在规则范围内给程金华安排了一个最好的工作,进的就是省城钢铁第一大厂,一进厂就有师傅手把手带着教技术。
  之后程金华自己也争气,努力提升技术,进厂五年后就一步步升到了主任。
  程金华向来都是记恩的,那位团长还在军中,也见不着面,但是每年都会寄一封信过去,向团长汇报自己近况,还会寄一些家里这边做的腊肠和山货。
  而这边的老首长程金华也没有忘记,也很感激,逢年过节都会带些东西过去看望。
  黄从云道:“去年物资紧缺,咱送的东西太少了,正好现在咱们手头不缺东西了,多送一点过去吧,要不再拿些吧?”
  程金华摆摆手说道:“不了,正因为现在物资紧缺,才不能送太多。
  我要是突然拿一堆东西送过去,老首长反而还觉得不对劲呢,这些就够了,等以后有别的机会了,再多送一点过去。”
  黄从云听到这才点了点头。
  “不过我过两天也得假装去乡下一趟,做个样子,不然总是对外说这些东西是跟乡下人换的,却一次都没出去过,也平白惹人怀疑。”
  黄从云想想也是,她妈因为平时要带月月,午饭和晚饭都是在他们这吃的,对他们平常去哪里几乎都知道个大概。
  之前虽然跟她妈说这些东西都是跟乡下人换的,她妈对这个说法信了,但是要是他们十天半个月家和工厂两点一线,可是家里还能凭空冒出东西,她妈早晚会怀疑。
  而且万一哪一天再惹得外面人怀疑就更麻烦了,戒指的事必须小心再小心一些,不能忽视平常的细节。
  屋子就那么大,夫妻俩说话的时候也不会避着程荔月,毕竟她才半岁,还不会说话呢。
  而程荔月也因为这样,这些天断断续续从家里人的闲谈里了解到了关于这个年代的更多情况。
  程荔月原本就知道大概在六十年代初是有三年困难时期的,但是具体困难到什么地步,她却是没有一个准确的概念的。
  不过现在她是知道了,这可比她前世从历史书上了解到的只言片语要深刻地多了。
  她有些庆幸自己重活一世空间也跟着来了,不然她可以想象,以后的生活会有多么困难。
  比起她前世小说里看到的各种厉害的就差飞天遁地的金手指,仅仅只存放了一些物资的空间无疑是有些过于接地气太朴素了的,但是放在这个年代,就无比合适了。
  在末世的时候,她还经常会冒出一种遗憾的想法,遗憾自己为什么没能觉醒成为身体各方面都被强化的雷系火系土系元素异能者,而是成为了空间异能者,毫无自保能力,毕竟在末世这样恶劣的生存环境里,武力才是第一位。
  但是现在她却要庆幸了,万一她前世只是雷系火系那样的元素异能者,那么就算她现在重活一世还带着以前的异能又能有什么用?
  是很强大,但是能当饭吃吗?而且在和平年代,她一个点满武力的异能者,想要使出异能,难道是等着被当成外星人抓走吗?
  还是空间异能好,让她这一世的家庭可以过好小日子。
  程荔月正想着呢,就被她爸抱起来了,她立马把脑子里的想法抛到一边去,慢慢地调整了一下姿势,舒舒服服地被她爸抱着了。
  “云子,我抱着咱闺女感觉又重了一点,真好,就是还是太瘦了。”
  结束刚刚的话题,程金华洗完脚又洗完手后,熟练地抱起闺女说道。
  黄从云道:“是重了,比起上个月重了有半斤多呢,虽然还是比别家同龄孩子轻个两三斤,但也不错了,不生病比什么都好。
  而且你看咱闺女这肤色多么白皙透亮,差不多岁数的孩子可没一个比得上咱闺女的。”
  这可不是黄从云看自家孩子哪都好才夸大说的,而是事实就是如此。
  虽然程荔月体质不好,隔三差五就会生病,但是她的肤色却并不显得蜡黄,反而很是通透,比大多数健康的婴儿皮肤状态都要好呢。
  这一来是因为黄从云和程金华夫妻俩对程荔月照顾地异常精心,就算这年头物资困难,但是闺女的营养却是丁点没有落下。
  二来就是程荔月本身就可以修炼精神力,虽然并不能让她的身体强化多少,但是些微改善她身体状态还是很简单的,这也是前世在末世里,就算是最弱鸡的异能者,身体素质也会比普通人好上不少的原因了。
  所以说,虽然程荔月有些瘦弱,但是她照样是一个白白嫩嫩的小婴儿,别提多可爱了!
  自己把闺女养的这么好,黄从云和程金华夫妻俩别提多自豪了,闺女也是怎么看都怎么可爱。
  作者有话说:
  晚安~
  么么~
  顺便推一推专栏预收《穿成年代文男主的炮灰前妻》
  黄琇穿进了一本书里,成了书中男主的前妻,那个作天作地的炮灰女配。
  炮灰女配作为男主的妻子,作天作地,整一个娇小姐的样,也不下地干活,还要男主伺候她,给她洗衣做饭干家务。
  就算后来有了孩子,也整天只想着自己,要全家人都顺着自己。
  这个时候,幡然悔悟的女主重生了,凭借着她的蕙质兰心,成功让男主的母亲后悔当初这门亲事选了炮灰女配。
  而因为炮灰女配的出轨,男主终于受不了了,提出了离婚。
  女主在双方父母的撮合下,和离婚后的男主结婚了,靠着她的勤劳能干和善解人意,彻底收服男主一家,连炮灰女配的孩子都更喜欢这个后妈。
  而黄琇穿了过来,她和男主刚刚结婚。你以为她会变得和女主一样,善解人意做一个好媳妇然后伺候一大家子?
  做梦!黄琇只会比原身这个炮灰女配更加作天作地!
  1、女主作精,不懂奉献,自私自利,就是要男主伺候自己,吃不得半点亏,牙尖嘴利,遇事绝对怼回去,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提前排雷了,不喜勿入
  2、男主自愿对女主好,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3、别问为什么女主作天作地男主还喜欢她,问就是女主值得!
  4、男主不喜欢重生女主,文中会解释,虽然穿书,但是书中自成世界,并不会全部按照穿书已知的剧情发展
  第20章 置办年货
  第二天,程金华一大早就出发了,毕竟路有些远,去太晚就赶着人家中午的饭点了,到时候按照老首长的性子,肯定是要让他留下吃饭的,程金华不愿意给人家添麻烦,所以这才去的早一点。
  而黄从云则是抱着闺女去了黄姥姥那边,她准备和大姐一起出去置办点年货,不然等到年根根了再去,到时候人挤人的,还不知道能不能买到东西呢。
  黄从云去的时候,还没到呢就被出来遛弯正好到了路口的黄姥爷看见了。
  黄姥爷可稀罕程荔月这个外孙女了,毕竟程荔月长得是真的好看,就跟那年画上的小仙童似的。
  “来,我给你抱会儿,你这一路也累了。”黄姥爷对着闺女说道。
  “不用了,也不累,就剩几步路了,再走个十分钟就到家了,我自己抱着就成。”
  黄姥爷眼一瞪,对着闺女道:“就让我这姥爷抱抱,平常都是你妈抱的,好不容易这回你妈不在这了,你让我这个当姥爷的抱抱好好过把瘾。”
  平常在黄姥姥面前,黄姥爷是不会抱外孙女的,以前外孙子虎子还在襁褓里的时候,他也不抱,毕竟在黄姥爷眼里,哄孩子这种事怎么能他一大男人来?太没面子了。
  但是耐不住外孙女这小模样太招人疼了,真跟那仙童似的,黄姥爷他打包票,这么多年还没见过一出生这么大的孩子,长得有他家外孙女俊的。
  而且还有黄姥姥每天从黄从云那边回来之后,一直在黄姥爷耳边念叨外孙女有多乖,次数多了,黄姥爷心怪痒痒的,也想抱抱外孙女。
  但是每次闺女带着外孙女过来的时候,大多数都会被黄姥姥先抱过去,黄姥爷也不好意思提给我抱一会,就一直没有找到抱外孙女的机会。
  而这次巧了,正好在路上遇到了,他可得好好抱一次。
  黄从云听着黄姥爷的话也笑了,她爸就是好面子,他要是真的在妈面前提想要抱抱外孙女,她妈难道还是笑他不成?
  不过这是亲爸,不能笑,黄从云忍着笑把怀里包的严严实实的闺女递了过去,让她爸抱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