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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仙侠修真 > 杀过的白月光来找我了 > 杀过的白月光来找我了 第1节
  《杀过的白月光来找我了》作者: 裁云刀
  文案
  沈如晚向来冷心冷肺。
  她曾灭家族、弑师尊、杀友人,一身骂名;后来退隐红尘,却又人人称颂。
  她都不在乎。
  她一生中只有两次温情。
  第一次,是为一个少年天才,人如寒山孤月、剑比紫电青霜,高高在上,甚至没和她说一句话,却妆点了她半生仙梦。
  第二次,是为一个落拓剑修,他倦怠又洒脱,嬉笑怒骂,世事洞明。他浪迹天涯,却时不时来寻她,静饮半杯清茶。
  第一次温情结束于十年前。
  少年天才堕魔叛门,她奉命追杀,万里奔赴,将从未出口的情愫一剑斩断。
  而第二次温情结束于现在。
  芙蓉帐暖,一晌贪欢后,落拓剑修紧紧搂住她,似笑似叹,凑在耳边,偏执般一遍遍唤她的名字,而她忽然发现,他心口狰狞的剑伤——
  是她留下的。
  -阅前指南-
  1.sc,1v1
  2.双向白月光,双向奔赴,谁都不虐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仙侠修真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如晚,曲不询 ┃ 配角: ┃ 其它:=作者专栏求收藏=
  一句话简介:【正文完】仇人(x)爱人(√)
  立意:对待感情一心一意,每份感情都应被妥善郑重地对待
  第1章 风卷莲动船(一)
  沈如晚注意到曲不询,是他在对街看了她三天。
  修为越高,对他人的注视也就越敏感,沈如晚尤甚。
  到她这样的层次,直觉从不出错。
  三天里,曲不询清晨就来,傍晚即归,独坐在对街的酒楼上临窗的桌边,面前只一银盏,安静地自斟自酌,每当他放下银盏前,便会隔窗朝她所在的小楼露台看上一眼。
  只一眼,绝不多,短暂到根本不容任何人分清这一眼究竟是为什么,即使是沈如晚也不能。
  但这不是她额外注意曲不询的理由。
  如果一个人天生美貌,她是很难不对旁人的注视和痴迷眼神习惯的,而沈如晚恰好就是其中最有理由习以为常的那种人,她对此既不如何自傲,却也不会拼命否认。
  她之所以注意曲不询,是因为每当注视他,她总会无端想起一个故人,她曾经的同门,蓬山十八阁公认的大师兄,曾经的修仙界年轻一辈第一人,长孙寒。
  然而就在十年前,长孙寒灭杀蓬山某家族满门上下后,堕魔叛逃,震骇整个修仙界,甚至引来蓬山掌教亲自过问。长孙寒在宗门的悬赏追杀下逃窜整整十四州,血溅大半个修仙界,最终伏诛。
  十年前,长孙寒是整个修仙界谈之色变的大魔头,但年轻的修士们来了又去,风云人物总是不长久的,到如今还总在午夜梦回时辗转反侧、整夜难眠地想起这个人的,恐怕也只有沈如晚了。
  当一个人只在夜深人静时,咬牙切齿地想着另一个人,那她多半爱他,又或者恨他,而对沈如晚来说,两者兼有。
  她自觉这两者中无论哪一个,她都理由充分:
  知慕少艾,喜欢上全宗门乃至全天下最皎皎不群的天才师兄,再正常不过;
  道义为先,憎恨心狠手辣、令宗门蒙羞的堕魔大恶人,更是挑不出毛病。
  然而有意思的是,无论从前还是如今,所有认识她的人中,没有任何一个猜到这件事——一个都没有。
  他们的理由当然也很充分,充分到沈如晚自己都觉得他们才是对的:
  她拜入蓬山门下整整二十年。
  前十年,她和长孙寒没有半点交集,甚至连一句话都没有说过;
  后十年,长孙寒已成冢中枯骨,而她退隐小楼,不问世事,就连昔日同门也鲜少知道她寻了一处繁华大城,过上日上三竿才起,每日只有玩乐的颓废养老生活,风云已成往事。
  但这都不算什么。
  最戏剧性的另有其事——
  十年前,当长孙寒堕魔叛门,远遁三万里、血溅十四州,无人能阻时,是沈如晚亲自奉命执剑,把昔日白月光斩落归墟,让他尸骨无存的。
  这些加在一起,无论让谁来看,都不会认为沈如晚对长孙寒有点什么超出寻常同门的情谊。就算沈如晚亲自承认,恐怕他们也只会震惊地看着她,小心翼翼地问一句,“这怎么可能呢?这不可能的!”
  这确实奇怪,也确实发生了,而更会让人不解的是,即使这一切都发生了,十年至今,沈如晚仍然时不时地想起长孙寒。
  “年少心动,总是难忘。”唯一还有联系的旧友邵元康曾经总结,“也不算什么刻骨铭心,可就是忘不掉那种情窦初开、怦然心动的感觉。”
  沈如晚想到这里,忍不住皱眉。
  她是那种愁苦来时宁愿横眉而非叹气的人,就好像这样能体味出她心头一二分不服气,还不算对谁低头认输,总要再做出些反抗。
  当麻烦来自某些特定的人时,她可以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可当这愁苦来自世事和命运,她又能去反抗谁呢?
  自然,痛过恨过之后,所有的不服气也只能体现在这轻轻的一皱眉了。
  沈如晚走到窗边。
  临街的屋舍总是吵嚷,小楼林立,视野也不算开阔,其实不是幽居归隐的好地方,但举目朱楼画阁,繁华热闹,别有一番人间烟火气。
  沈如晚生在长陵沈家,长在蓬山第九阁,多的是仙气、灵气,唯独就差这么点烟火人间气。住在这里对她的修行或许没什么增益,但每日晨起,听见外头熙熙攘攘的小贩叫卖声,她才真切地感觉自己活着,在这十丈软红里终归有了一点牵绊。
  其实本来也该是这样,她想,修仙修仙,不过多些神通手段,延绵几十年寿元。
  神通再高高不过天,不得长生,不得逍遥,又算什么仙?何苦远居仙山,隔绝尘世,视凡人为尘埃蝼蚁。
  况且,神通易学,贪欲凡心却是一点也不少。
  她想到这里,轻轻冷笑了一下,却不愿意再想下去,又把心思收回来,看向楼下,酒楼掌柜老实巴交的女婿慢悠悠驾着牛车,满载美酒回来了,那酒坛子一个堆一个叠得高高的,看着就叫人担心。
  对街,酒楼之上,银盏见底,落定桌案,曲不询蓦然抬头,隔着幽窗长街、朱楼画阁、人间烟火,他只管看她。
  沈如晚心跳不自觉漏了一拍,搭在窗台上的手也微微收紧了,抬眸,却仍是冷冷的。
  雕窗画阁,朱颜姝色,神若霜雪。
  他看她,目光如电,似有剑气奔临。
  她也分毫不让,幽冷岿然。
  彼此目光触碰,有警惕有打量有揣摩,唯独谁也没有一点意外,不像是对视,倒像是交锋。
  沈如晚确定从未见过他,细看这眉眼也半点不似长孙寒,可不知为什么,心里总也一颤,像是谁伸手,轻轻拨了那么一下,再也安分不下来。
  恰似故人来。
  忽地,楼下一声闷响,像是什么沉重的东西互相碰撞,随后便是不约而同的大呼小叫,猛地盖过一街喧嚣。
  沈如晚顿了一下,率先挪开目光,垂眸一望,原来是牛车和对面的驴车擦撞,牛车上高高叠在一起的酒坛晃晃悠悠,最上面的两坛猛地一歪,连坛带酒摔了出来。
  就知道这么摆要出事。
  她微挽宽袖,指尖微动,拨一道灵气过去,稍稍护一护,至少别让坛子碎了,不然对面掌柜得心疼死。
  然而她指尖灵气尚未拨出,楼下又是一阵惊呼,一抬眼,对窗里,曲不询也已不再看她,搁了杯,单手在窗台撑了一下,竟就这么从窗里一跃而下。
  衣袂微动,落地无声,连微微晃一下也没有,闲闲伸手,左右一捞,那两坛酒便一左一右被他提在手里,只顶上红纸微湿一角而已。
  就算不曾展露灵气,也已经是凡人眼中的武学高手了。
  惊愕过后,一片喝彩。
  还有些好热闹的最爱起哄,挤在人群里大呼“大侠好身手”,此起彼伏,闹成一团。
  他也不尴尬,就闲闲地站在那里,自如得很,甚至还勾了勾唇,无所谓地笑了一下,“过奖,过奖。”
  其实做了好事被喝彩两句再正常不过,沈如晚也不觉得做好事反倒要谦卑连连。
  可不知怎么的,她垂眸看他在人群里意定神闲地站着,轻轻哼了一声,“骚包。”
  其实她声音很轻很轻,只有一点声息在唇边拂了一下而已,别说是街上喧嚷的人群了,就算此时她屋里还有另一个人,只怕也听不见。
  然而话音方落,就见曲不询蓦然抬头,直直朝她望来。
  背后说人,沈如晚这回底气倒没方才那么足了,只冷淡地瞥了他一眼便避开,神情也淡淡的,向后退开一步,一伸手,雕花窗“啪”地合拢了。
  徒留他站在街心,凝望那扇已经关拢,半点缝隙也不留的雕窗。神色难辨。
  作者有话说:
  一些辅助阅读的提示:
  1.低魔世界观,不是升级流
  2.慢热,比较长
  第2章 风卷莲动船(二)
  第二次见曲不询,纯粹是一场意外。
  见他,只是正事里捎带的巧合,沈如晚也没想到。
  *
  一个人想在红尘俗世里过日子,就离不开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修仙者过惯了各人自扫门前雪的日子,乍入红尘,难免要被街坊邻里过度热情的好奇心吓退,任凭修士怎么绞尽脑汁也想不通,他自己的事,和一群陌生人有什么关系?
  沈如晚在俗世里待了十年,仍不太习惯,但已经经验丰富,通晓许多规避麻烦的小技巧。
  比方说:有一份在周围人眼里说得过去的正经营生,能省下很多没必要的麻烦,至于这份营生到底能不能挣钱、挣到的钱能不能养活自己,那外人便不太追究了。
  因此,在周围街坊邻居眼里,沈如晚所住的这座两层高的小楼,还有个更合适的称呼——沈氏花坊。
  “沈姐姐,过些日子就是谷雨了,不知你可有什么安排吗?”
  清明过后,春和景明,临邬城也一日热闹过一日,每天都有许许多多来自远近城镇的人涌入,连带着沈如晚的小楼也多了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