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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都市言情 > 你爱上的 > #17 待在你身边,让我觉得很幸福
  庆祝完新的一年到来,紧接着便是寒假前的期末考週。对我来说,可以轻轻松松的过关没问题,因为期中我考得还不错,只要任何一科没有拿零分都会顺利allpass,不过孙世杰就没那么幸运了,他有三科在危险边缘。
  在说一句话之前,虽然会对孙叔叔孙妈妈感到抱歉,但我实在忍无可忍!
  我真的真的超级后悔认识孙世杰!
  那傢伙自己不认真念书就算了,居然把我拖下水,要我放弃和晃一的约会去教他功课,只因我的英文成绩总是考出满分。
  「拜託嘛,我的英文很危险,拜託你救救我。」只要有求于人,他都是那副可怜相。
  以前很有空的时候或许会答应,但现在情况不同,我可是很忙的!
  「没门,自己想办法!」
  「不然我们来个双人读书会好了,你看怎么样?」
  我双手插腰,语气不爽,「我看一点都不怎么样。我好不容易可以过两人世界,你可以别来插花吗?去跟可珊一起读就好了啊,叫她教你……」才说完我就后悔了,因为可珊的英文程度跟孙世杰不相上下。
  「苡橙,可爱的小橙,最好心的小橙,你也不想看我爸妈难过的样子,对吧?我知道你最好了。」他光用说的还不够,甚至使出了终极武器──扁嘴加泪汪汪的楚楚可怜样貌,逼得我过不去心软那关,无奈地投降了。
  甜甜蜜蜜的约会,竟成了双人读书会。我怎么想都觉得心有不甘,却痛恨自己多年来已习惯对孙世杰心软。
  没想到这傢伙还不给我认真读,读到一半就抱着书本开始点头。我伸出右手掌朝掌心哈了一口气,狠狠地巴了他的头颅。
  「啊!」他痛得大叫,意识到在图书馆,马上摀住嘴压低音量,「干么打我啦!」
  「老……」预备而出的「老娘」二字被我吞了回去。咳咳,虽然已经没形象可言了,不过在亲亲男友晃一面前还是得注意一下说话的措辞。「我牺牲约会来教你,你还敢给我打瞌睡?你要是不及格,看我怎么对付你!」
  孙世杰扁嘴假哭吸了一下鼻子,乖乖地抱起英文课本啃完一页又一页。
  由于孙世杰还要去打工,于是读书会就在那之前结束了,我们也才有时间可以独处。
  和他们分开以后我们去看了一场电影,之后还去了连锁冰淇淋店吃冰。
  我们两人合点一个,一坐下来我便挖了一大口,「啊,真好吃!」虽然是冬天,但完全不影响我吃冰的心情。反正夏天也有人吃热呼呼的东西嘛。
  这时我突然想起来可珊他们互相为对方吃东西的画面。
  是不是这样会更好吃啊?
  为了求证,我不管晃一自己也有拿汤匙,挖了一口冰淇淋递到他面前,他也就顺势的吃掉了。
  这时我才懂了,冰淇淋好像又变得更美味了。
  原来这并不是故意放闪,而是做这些动作时候,自身会感觉到幸福,但只限于当事者。对于旁观者来说,又或是去死去死团的团员们,可能就很闪吧。
  「你好像很喜欢吃冰?」
  「对啊,超级爱的。」然后又挖了好大一口。
  冰淇淋几乎都是我在吃,晃一都一小口、一小口的舀。
  「你多吃一点啊,不然都要被我吃完了。」
  晃一对我宠溺地笑了笑,「没关係,你喜欢就多吃点,我可以吃饼乾。」
  结果最后冰淇淋是我吃完的,他则负责吃掉饼乾。
  本来打算和晃一吃完晚餐再回家,但妈妈却打电话来坏我的好事……呃,是打来关心我,顺便跟我说今天是爸爸下厨,准备要和他挚爱的两位情人用餐,所以要我早点回家。
  后来想想,这或许是个可以把晃一介绍给爸妈的机会,不过有鑑于他连跟我朋友的饭局都要考虑这么久了,现在先暂时放过他吧,反正日子还长的很。
  在回家之前我陡然想起家里的布丁存货快不够了,所以请晃一载我去家附近的那间7-11。
  晃一也跟着进来,拿了几罐麦香奶茶后走过来我旁边,看见我扫光架上的大布丁,惊讶的问:「你要吃那么多?!」
  相较于他的惊讶,我很淡然地回:「对啊。」但我觉得这算少了,也不过才六个啊。
  「吃得完吗?」
  「可能明后天就吃完了吧。」
  「你爱吃布丁?」
  「其实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才会吃,或者是用脑过度的时候。最近一直在k书,很伤脑细胞,得补一下。」当然我没说的是:都是因为该死的孙世杰占用我的假期!老娘今天超不爽,所以要怒吃三个!
  结完帐走出店外,因为离家不远,我打算在这和晃一道别,但他很绅士的提议要送我回家。想想今天月色满好的,因此我跟他建议不如散步回去。
  他很体贴地接过我手中装布丁的提袋,我对他笑了笑,十指紧扣住了那隻空下来的手。衬着路灯以及月色的微光,我们的影子被拉得好长,原来这样的画面,也同是种幸福。
  「对了,我差点忘记告诉你。」
  我甜甜地问,「什么事?」
  「期末考完了以后,我的高中学长姊约我一起去垦丁玩。他们也知道我交了女朋友,所以想问问你愿不愿意一起加入,因为他们都是双双对对,如果你觉得尷尬的话可以不用答应没关係,不要勉强。」
  这还是晃一第一次邀约我认识他的朋友群,「虽然有可能会尷尬,可是我想参加,可以吗?」
  「你愿意当然好啊。那就等我确定好时间再通知你囉。」
  「ok。」
  我从来没有这么希望7-11的距离可以离家远一点,路程实在太短了,我还没享受够散步的甜蜜,真不想放手……
  晃一安全地送我到家门口,分别前他在我的额头印下了一吻,「掰掰。」
  「等一下,我送你回去牵车。」
  他听了噗嗤一笑,「你在搞笑吗?」
  「就……捨不得看你孤独的背影嘛。」这时手机铃声却跑来搅局。呃,不能不接,这可是母亲大人的来电。
  我接起来不给妈妈发言的机会,「我在家门口了。」
  「到了还不快进来?」妈妈说完就掛电话了。
  「好啦,快点进去吧,不要让阿姨跟叔叔等太久,我再打电话给你,掰掰。」
  我也不知哪里来的衝动,使我踮起了脚尖,亲吻了他的唇畔,「路上小心,掰。」不过应该不算亲,因为我太紧张了,只有轻轻点了他的嘴唇一下。
  根本小儿科程度的亲吻……
  从包包翻出钥匙准备打开铁门,我却感觉到有一抹黑影站在我背后,就在我转身要看来者何人,我的唇不偏不倚,被一股暖暖的温度覆盖住了。
  这和往常的亲吻截然不同!那并不是蜻蜓点水般的程度,而是让我差点快站不住脚的深吻!
  我被吻到呼吸不过来,手掌微微施力地推他胸膛,直到他离开,我便大口大口汲取氧气,短暂的缺氧让我瘫软在他怀中,甚至也感觉到了脸颊不停地发热,和跳动速率过快的心脏。
  「这才是接吻,笨蛋。」
  我的手紧握成拳,娇嗔地打他,「你很烦耶,突然就……」回想起刚刚的画面,我害羞得什么话也吐不出来。
  他还很坏的明知故问,「就怎样?舌吻吗?」
  我觉得我的脸要热到爆炸了。「啊啊啊,你干么说出来啦。」
  「好啦不闹你了。晚安了,苡橙。」这次是真的挥手说再见了。
  我一直以来都不晓得,幸福胀满整个胸口是这种感觉,就算只是一个轻轻的小碰触,也能感受得到。
  #多了一个人一起分享生活,好像不管做什么,即使两个人都不说话,仅是陪伴在彼此身边,却也觉得幸福得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