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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耽美同人 > 薄荷糖 > 21 见面。
  週二下午,许岳彬在结束系上的课程后,一如既往地参加篮球队内的训练。
  距离全国大专院校篮球盃的比赛越来越近,为了不让选手们受伤,又能保持基本的手感,每项训练都以基本功为主,并不算繁琐。
  许岳彬打的是中锋位,正在与队友练习防守阻攻,练到一半,大一的候补球员走到他面前说:「阿彬学长,教练喊你过去。」
  「哦。」许岳彬停止了防守动作,先向队友示意,随后把球拋给学弟,朝教练那走去。
  他们的教练叫张信哲,年纪不大,差不多三十几岁,曾经打过国内的篮球职业联赛,但成绩不好,打了两到三年便选择退役,转任教练。没想到他当了教练后,无论带领哪支队伍,都有很好的成绩。
  前年转任t大,接手篮球校队,从中破格提拔当时只是大一新生,被安置在板凳的许岳彬,担任先发中锋位──这举动,让原本的中锋选手非常不满,认为是许岳彬抢走他的位子,除了表面上的挑衅,私底下也是冷嘲热讽不断。
  可不管是张信哲,还是许岳彬,都没有正面地回应。直到年底大专盃预赛,在队内遭受排挤的许岳彬,竟以自干和疯狂抢篮板的方式,独自斩获了三十分并赢得比赛,一战成名,让所有质疑他能力的人,全部都闭嘴。
  之后的每场比赛,队友们为了取得胜利,不得不将球传给他进攻。原先的排挤计画,瞬间被瓦解,而t大篮球队也顺利地躋身至十六强。
  这是他们过去从未有的好成绩,足以让队内的每个人欣喜若狂。可惜,无论许岳彬再怎么能打,到了抢八强的比赛,终究在腹背受敌的情况下落败。
  隔年,一些老学长被张信哲替换在板凳,改让新的选手上场衝锋。在许岳彬的领军下,再次刷新他们的成绩,打到了四强循环赛。循环赛的成绩定格在一胜两败,列为第三名。
  值得关注的是,许岳彬在这三场比赛,场场得分超过二十。其中的一败,更是单场得分最多的选手,狂砍三十七分。输是输了,却也赢得了满场掌声。
  「教练,你找我?」
  「是,我找你。」张信哲指向一旁的教练办公室,「我们进去讲吧。」
  光凭张信哲这举动,许岳彬就知道他到底想讲什么了。
  果不其然,张信哲一进办公室,劈头就骂:「我真搞不懂你在想什么,之前一直跟你说,以你的实力,去挑战中国和澳洲的职业篮球联赛绰绰有馀,怎么就听不懂呢?上礼拜晋德花了两个小时跟你谈,你一个字都没听进去,不要就是不要,是在跟我耍什么脾气啊?」
  「没跟你耍脾气。」由于张信哲跟他们的年龄相仿,在相处上,也没那么多规矩,讲话方面随意很多,「就是不想去,想在台湾打打联赛,混口饭吃。再不行,跟你一样转教练也好。」
  「你的天赋跟我说要混口饭吃?开什么玩笑!根本是暴殄天物!你难道不知道至今有多少球队相中你吗?其中不乏有cba的上游球队,指名要你过去当他们的中锋。」
  「教练,我真的不想去cba,也不想去澳洲。」
  张信哲真是气到肺都要炸了,「你就算是发疯,也不该拿你的未来开玩笑!到底有什么原因,让你选择不出国,非要待在这浪费光阴?」
  许岳彬看他这么生气,反而是觉得好笑,「别气了,你再气也改变不了我的决定。我就是喜欢拿我的未来,赌赌看能不能成功。若到最后,真的是浪费光阴也无妨,至少我尝试过了,将来不会后悔。」
  「我在跟你说什么,你在跟我说什么?」张信哲显然是发现他跟许岳彬处于鸡同鸭讲的状态。
  「我说,不久的全国赛我会好好打,也会好好做,我觉得对的事。」
  许岳彬觉得,自己是一个很无趣的人。
  循规蹈矩地生活,日復一日地执行别人制订好的计画,一步一步地往前,再一步一步地超越。不是他没有自己的想法,是他不认为那些决定有多么重要,值得花时间去抉择。既然不想花时间,那就服从别人的决定。所以他向来表现得又乖又听话,毫无攻击力。
  唯一的意外,是周旭。
  周旭成为了他的未知数,成为他愿意奋不顾身、毫无理智去争取的目标。就算失去了一些舞台,失去了他原有的璀璨未来,他依然无所畏惧。
  只要能够得到周旭,那他就是大获全胜。
  晚上七点,许岳彬结束训练,从t大室内体育馆走出来,迈向不远处的公车亭。
  等公车的时候,他拿出手机传了好几条讯息给周旭:「今天宵夜小旭哥想吃什么?天气越来越冷了,吃薑母鸭或羊肉炉好不好?我回家的路上顺便买现成的。」
  周旭没有立即回覆。这很正常,毕竟周旭的工作很忙,喝水都不一定有时间了,怎么可能会滑手机?
  所以许岳彬虽是问周旭,实际上,他已做好薑母鸭和羊肉炉都买的决定。
  今天的周旭是午诊和晚诊,晚诊要看到九点,回到家又九点半了……光想,许岳彬就对周旭感到心疼。
  他有无数次想劝周旭离开那间破烂的诊所,却又觉得,以他的身分没什么资格对周旭的职涯规划指手画脚,哪怕两个人的关係在之后產生了变化,他也不想做出影响周旭自身决定的行为。
  不过,别人不疼,他加倍地疼,加倍地对周旭好。
  「怎么办,我两个都想吃!可是我还有二十三个病患要看(大哭)!」
  许岳彬下了公车,在家附近买好羊肉炉时,收到了周旭的回覆。
  「没关係,我两个都买给你吃。」许岳彬的嘴角微微上扬,单手敲打键盘,回传:「小旭哥你快去忙吧,宵夜的事交给我。」
  周旭秒读这两则讯息,却没做出任何回应,大概又跑去看诊。许岳彬把手机放回口袋,徒步走至下个街口的薑母鸭店,外带了一份,再折返回公寓。
  他和管理员打招呼,确认没有要收取的包裹后,搭乘电梯上楼。
  然后,他在家门口外,遇见了一个人──贺新尧。
  仔细算下来,许岳彬见过贺新尧三次。
  第一次见,是十几年前。他到表姊家帮忙将採收的酪梨套袋,再出货给订购的客人。贺新尧骑着脚踏车来找表姊,问表姊要不要跟他一起去找周旭玩。表姊是想去找周旭的,碍于家里正处于农忙,出去玩肯定会被打,只好忍痛拒绝。
  许岳彬会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他也想去找周旭。周旭是他见过,长得最好看的人。跟他这种乡下的土小孩不一样,是纯洁的,是无暇的,宛如天使一般。
  可他太平凡了,年纪也太小了,纵使内心多么渴望靠近,果断迈出的步伐,依旧无法缩短他们的距离。所以他很嫉妒贺新尧,嫉妒这人能和周旭称兄道弟,恣意地去找他的白月光,还不需要想出任何藉口。
  第二次见,是在五年前的夏天。贺新尧带着新交的女朋友,跟周旭和表姊回到故乡探望亲友。到了晚上,他们举办一场烤肉大会,好多乡里的年轻人都跑过去参加。许岳彬有辅导课不能马上去,等到了时候,烤肉会已经散得七七八八。他在混乱的人群中,找到已有些微醉意的周旭。
  周旭的眼神透露出心碎,面色更是忧伤。顺着周旭的眼神,许岳彬转过头,见到贺新尧正勾着某个女孩调情。当下,早已知道「情」为何物的许岳彬,得到了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坏消息是,他失恋了。他发现自己喜欢的人,有了喜欢的对象。
  好消息是,他喜欢的对象也失恋了。纵使不容易,至少他在不远的将来,还有争取的机会。
  第三次见……是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