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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百合小说 > 华宵之夜 > Chap21:LaTrappe(女神峰)Part2
  远远的四小金刚和露西,正在相互处理伤口,除了黄瓜小腿划伤鳶尾蝶破相,其余叁人安然无恙。番茄得意洋洋地抚着一对大奶,对着我挤眉弄眼,她故意将手探向下阴,脸上堆砌起极度饥渴的模样,似乎在性暗示我可以对她做任何想做的事;而木樨花则炫耀似地绷紧双臂,展示着浑身刺青,并说自己死后将这身皮卖给大英博物馆,或许能值天价;至于黄瓜,则神情黯然地缩在水池边角,望着自己平坦的胸脯发呆。果然哪,与其他四人相比,她干瘪得就像个未发育完全的小女孩,湿漉的长发覆在雪白如霜的脊背上,显得楚楚可怜。
  「哟,你俩真把自己当贵妇啦,怎么了?被鸳鸯馆男人玩弄过,就显得高人一等了?与我们这群泥腿子洗同子浴感觉很掉身价么?」几个不熟的莉莉丝见我俩衣着妥帖地坐在池沿,正带着欣赏的目光,慈爱地看着眾人,有些不高兴起来,叫道:「装什么千金小姐,也就是高点瘦点,脸蛋漂亮些,脱光了还不是一样?又没人要看你俩,不下来就是嫌弃大家。」
  既然别人话都说到这个份上,看来不下场就要违逆眾意了,我只得故作羞涩地扒去皮装。
  「假设说此刻有个男人进来,当见到我们这样,会不会觉得太放荡了?」我假模假意地訕笑,背过眾人去解奶罩搭扣,问:「你们是那么恨男人,肯定会毫不犹豫将他杀了吧?」
  「小骚狐貍,你又开始幻想男人了?」威廉姆斯的脸被热气映得泛红,犹如叁月里的桃花,她撇撇嘴干笑起来,说:「谁告诉你我们痛恨男人了?那是外界的畜生们故意詆毁,将我们形容得如此不堪,倘若真有男人进门,那会是他此生难忘的最大艷遇呢。」
  「是啊,外界的传闻,你要多打几个问号,咱们干嘛要仇恨男性?不然我成家作什么?」主妇般的俩人,一个叫香橙,一个叫甜瓜,居住在克劳福德维尔乡间务农,她们在加入莉莉丝前就是一对好邻居。俩人的丈夫过去都是货车司机,经常跑长途,几年前在外有了姘头,从此不愿归家,所以她俩离婚后心灵空虚,遂在他人引荐下,前来投奔姐妹会。
  「姐姐,老子曾经拿着斧子,在酒吧劫持走一个大学男孩,咱们四人玩了他一晚上呢。」木樨花一听便立刻来了精神,指了指她那把当作摆设的利斧,猖狂大笑起来,道:「那个男孩看上去高高壮壮的,当见到明晃晃的刮刀和斧子,立即吓得跪地求饶,哭喊着别杀他,他爸妈都是做信托基金的,家里有钱得很。他不说还没事,一说咱们就生气了,从七点半干到他早上十点,那个男孩最后神智不清,上厕所都血尿啦,哈哈哈,太过癮了。」
  事后,四小金刚抢走了他所有的钱,说就拿四千块当过夜费。尝过这次甜头后,她们找上奶子最大的番茄,让她去宾馆和酒店钓鱼,叁个月里连抢带玩奸污了八名男性,以至于搞得中北部佐治亚大学男孩们居安思危,从此不敢再任意单独外出,需要结伴才敢逛夜市。
  「妈的,我身为男人时怎么就遇不上这种好事呢?」我暗自咒骂,划着水游向她们身边,问:「假设说,你们遇上了一个顏值极高,但没钱的大学男孩,又要怎么处理他?」
  「哪,这就要看他长得有多帅了,可同一个人怎可能符合咱们四个每人的审美呢?例如鳶尾蝶喜爱毛发茂盛的,木樨花喜爱小白脸,我只喜欢白人,不能有体味。如果真是千年一遇的绝品男孩,就任他随便肏嘍,反正咱们也没什么损失。」红苜蓿指了指黄瓜,说:「但这个瘪妞有什么性取向,就不知道了,她每次都是最不主动的一个,喜爱别人来搭訕。」
  如果仅仅以胸型取人,黄瓜确实是最不出彩的一个。然而,我却觉得她的平胸有股独特的魅力,尤其是在这种吊灯明晃晃的直射下,弧光打在她胸前,在乳房前凝聚起两片光斑,会让两颗幼小的奶子充满曲线感。有时候,畸形的东西,有着独特的美感。外加黄瓜脸天生一副倒霉相,让人不觉生怜。我甩掉番茄殷勤的手,来到身边挽住她的腰肢。
  「哈哈哈,没想到黄瓜还会有人惦记。」其余一些少壮派莉莉丝集体哄堂大笑,她们各自散开,几人捉对开始淫乱起来。天竺菊被木樨花拖住,被压迫在边角抱着脑袋亲吻,一时间耳边满是各种呢喃和嘴唇吸吮肉体的柔音。我正听得痴迷,忽觉胯下一凉。
  「姐姐,我来帮你舒缓。」黄瓜见最美的妞亲近于她,也想做些什么来表达谢意。她掰开我粉嫩双腿,将长舌探了出来,直刺进入蜜壶,熟练地舔舐起来。叁两下之后,我被撩拨起性子,一把将人推倒在池沿,趴倒在黄瓜身上,双手牢牢固定住她的腕子,忘情地舔起奶来。哪知,用牙咬住乳尖,我用力抽了抽,居然淌出一股黄黄的薄液来,这傻妞居然有奶!
  「这?!」这股稀薄的奶汁味道很古怪,泛酸并有些发涩,入口突然我全无防备,竟咽了下去。这个瘦小女孩看上去年纪也刚成年,怎会有奶?我松开她双臂俯下身去看,果然在大腿外侧存在瓜皮状的妊娠纹,她至少生育过一次。这样的纹路,倘若浮现在迪姐或艾莉森身上,会显得很性感。然而出现在这个意料之外的人屁股周遭,令人触目惊心。
  「已经死了,我没钱就刨坑埋在院子里了。」黄瓜舒展着双臂,摇头叹道:「一共才活了两个多月,先天营养不良,渐渐地我的性取向变了,现在我喜欢女孩,那样比较没有风险。」
  此女是个黎巴嫩移民,信奉山地基督教,她随着老妈在四岁以难民身份辗转来到美国,为维持家用,其母除了打工也拍色情片填补家用。后来年纪大了,就随便找人嫁了,但暴力与不公始终困扰着这对母女。继父们和母亲的秘密情人们个个都是禽兽,黄瓜的肚子就是他们搞大的,并可悲得不知生父是谁。
  「我想有一天变得有钱,早些从那个破家搬出去,实在不行就去当修女,但我估计,没人会收容我这样的女人。因此,在木樨花邀请下,才加入了姐妹会。」听完她的遭遇,我不由潸然泪下,她为我拂去泪珠,笑了:「姐姐,我在这里过得很幸福,这么多的朋友,在过去简直是无法想象的,他们每个都对我很好,你也一样啊。时间一久,这里成了我的新家。」
  「对不起,黄瓜,倘若我知道这些,绝不可能会碰你。」我缓缓从她身上爬起,窜下池子点起一支烟,独自沉思,喃喃自语道:「我原本只是以为你出来挣奶粉钱,没想是这样。」
  「为什么?难道你刚才是在可怜我么?妈的,我又被骗了!」她指着红苜蓿叫道:「她们几个一直在说,你特别宠爱我。渐渐地我也觉得是这么回事,但你今天狠狠煽了我的脸!那个死小孩已经掛了啊,再说他与你有什么关系呢?你既然来撩我干嘛又要放弃我?」
  远处的农妇望着眼前的一切,恶意訕笑着,见我回头打量,则翻了翻白眼,一言不发。
  「不,我只是玩过火,没考虑你的感受。我没有放弃你,但我想以一个朋友的身份,而不是光想着捞便宜。黄瓜,给我一些时间,让我们重新认识行吗?老实说,四小金刚里我最害怕你,总有一种危机感,生怕惹你生气,半夜就让你点火烧了。」
  「好吧,我接受你的道歉,」她这才松开蹙紧的眉关,游上前来,在我耳边低语,道:「我想看到实际行动,而不是口头轻飘飘的话,我喜欢你,你必须上我,不然我就要生气了。」
  起初我认为莉莉丝们或许都是极端女权主义者,生性就是痛恶男子,所以喜爱羞辱他人。早期的女权发起人,就与她们的形式较像,也犯下过血淋淋的案子,然而一通闲聊下来,却发现并非如此。当前泡在池子里的娘们,几乎都是近一年来加入的新徒眾,惩戒恶人那种事几乎从未碰过,所以不论大小莉莉丝们都不极端,相反常仗着人多,在酒吧公开调戏良家子弟。至于早期的那些人基本都离开了。虽然贼婆娘不再去绑人,但打家劫舍的事全都干过。
  好比说现在,她们就在抱怨这阵子花钱如流水,要去哪里搞些钱花花。艾莉森提议去抢沃伦郡的药店,因为那里的店家窝藏着许多毒品;桃花则说现在是非常时期,为保险起见可以考虑开几场新马赛,从赌博中赢取暴利;木樨花等人认为,靠近弗吉尼亚边陲的镇上有人正在搞公路赛车,可以去砸他们场子夺走赏金。总而言之,莉莉丝们的目标,大多是持强去搅扰一些上不了台面的阴暗领域,快速抢劫然后窜走,而失主吃了亏也无法去报案。
  我挽着黄瓜的腰肢,将她不合时宜地幻想成迪姐,闭目养神,耳畔环绕着眾女的话语。一瞬间我明白了过来,究竟是什么吸引着女孩们加入这个邪教,那就是去中心化,没有高高在上的首领,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想到什么就畅所欲言,如果被人认同就会当成计划,分担各自义务。这就是全部人都叫莉莉丝的缘故,她们既是个人又是群体。同吃同住不计较谁出钱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如果是座山头,就是大碗吃酒肉大秤分金银,犹如水泊梁山那般。
  如果你不留恋都市的喧哗,也无妻儿老小要顾及,倘若反感现实的繁琐窝囊,真想放飞自我,将俗世一切都拋诸脑后,那么上山当强盗会是最快乐爽利的选择。
  莉莉丝们正是这么一群竭力逃避社会的可怜女人,她们无比忠诚姐妹会,倒不是怀着固执的邪教观念,而是聚在一起不被人欺凌。像番茄这种在校生,可能过去是个遭人霸凌的可怜虫;像木樨花这种冲动的疯子,也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桃花、艾莉森以及主妇等人,则是因为自己,或家庭或疾病或寄托,一旦脱离了莉莉丝,她们什么都不是,只是待宰羔羊。
  想从内部瓦解姐妹会,几乎是不可能的,人在这个环境内待得越久,就越容易被同化。贼婆娘们逐渐猖獗,声名在外,将吸引更多人跑来加入,随着华宵之夜逐渐临近,我心头巨石也越压得人越发喘不上气来。就在胡思乱想之际,某人忽然发问,我方才辩出,她们间并不彼此熟悉,于是眾人开始计算现在究竟有多少成员,新近跑来的陌生面孔清点一圈,说除了负伤的四个,在场叁十人并不是全部,听枣核说还有五个没露过面的家伙,今天没来道场。
  我不仅惊觉,如果血祭仪式需要用人叁十叁名,添上死掉的一个,被掳走的一个和大长老,数字恰巧对得上。而现在据那个叫牡丹的说,等于多出了五个来,那样的话,她们的人力资源早就备足,根本不需要用到我、天竺菊和蓝花楹叁人,这又是怎么考量呢?
  我挣脱黄瓜窒息般的热吻,将舌头抽走,从水中跳将起来,独自走到池子中央。
  「嗐,我忽然想起件事来,」一个念头打脑海中划过,我故作大惊小怪地猛拍大腿,望着斜对面的香橙,问:「还记得咱俩在马上说起的事么?我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吗?」
  「废话,大家都是莉莉丝,想说什么都行,用不着征集大家看法。」那个算人数的笑道。
  「怎么,你又想到什么了?」主妇等见识过我的神跡,皆深以为然,不由跟着紧张起来。
  「咱俩谈黄瓜时,你不是说道场底下被关着一个什么人,所以绝不可去报警,还要立即处理掉死者,以免被条子们风闻明天上门搜查。我想起的正是此事!」说着,我点起一支烟,在女人堆里踱着方步,故作危言耸听,道:「姐妹们啊,莫非咱们是让人耍了?圃鹀的纠察队到此,擒拿我俩当然是要务,那么有没有另一种可能?她们或许在外听到什么风声,真正到此的目的,是想要劫走关着的家伙,而恰巧遇见留守者,彼此间廝杀起来了呢?」
  「有道理,我怎么就没想到呢?」主妇一拍脑门,接过我的话岔分析起来,说:「她们真要来抓咱们的姐妹,理应知道女神峰现在没人,大家都在其他地方躲着。如果按照正常逻辑,应该在附近镇子先住下,然后顺藤摸瓜找到山庄,可叁只圃鹀第一站偏偏选了道场,显然是另有图谋。都洗得差不多了,快快起身,我知道地道该怎么走,都随我来!」
  提议虽是我的无心快语,但却获得一大半娘们的竭力赞同。为什么呢?因为泡澡的女流,都是略有耳闻实际从未下过,对于这块未知之地,均怀着强烈的好奇心。所有人里知道该怎么走的,只有叁人,钦点人数的那位,桃花以及主妇。而这叁人里,只有主妇去送过饭菜。
  这班婆娘抓起湿漉漉的衣物胡乱一套,喧哗着回到道场。在那里,站着浑身糊满血污的蓝花楹及陌生四人,她们找来一只大桶,将死者衣裤剥除分尸,随后灌入盐酸化为血汤,倾倒进树林里的红土下,已做完了毁尸灭跡。望着五人兇残的目光,我浑身打了个哆嗦,倘若莫名其妙被人杀了,我大抵也会落到这个下场。当她们听说要去找地道,却显得性意阑珊,说自己太累了,也想像我们那样好好泡个澡,眾人爱干嘛就干嘛,她们不想知道。
  见这个添堵的人离去,我长吁一口气,忙牵着天竺菊的腕子,快步走向人堆,去听主妇在说些什么。我们即将要去的地方,被大长老称作泛渣之井,面积与道场一样大,却被分割成无数石穴,活像是个迷宫。既然大家都想一睹为快,那就须遵守纪律,莫要私自脱队。
  「底下关着谁?」破相的鳶尾蝶正在发问:「罪孽深重的人么?咱们可不可以打他?」
  「是一个与你们差不多岁数的女孩,她是登渡的跳子,非但不能打骂,还得好生伺候。因为这个小妞十分刚烈,只要受到些许刺激就会想方设法自杀,她已经干过几次了。」主妇背着手,在人前来回踱步,叫道:「希望人还在原地,你等见到她,要保持态度恭敬。」
  随后她说出的话,着实令我掩嘴偷笑。据说这个被关押之人,格调相当高,要睡席梦思床,喜爱吃牛肉干和火鸡腿,还要听音乐,不满足她就寻死寻活。之前两次自杀未遂,就是因为超市关门打烊,没买来漫画书和她的零食,照料这个家伙,不仅劳神费劲,还耗资巨大。天竺菊也是笑得前仰后倒,表示现在可以确信,这么刁鉆的人,非杏子莫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