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识。”杨毓忻眼皮子不抬,一面慢条斯理地吸收着玉简里面的内容,一面分神回道:“就是看他不顺眼。”
他确实不认识那个小少年,也瞧不出他有什么问题。可他一看到他,无关相貌气质,他心底油然涌起的便是几乎满溢的杀意。要不是不想给林徽末留下动辄杀人心性暴戾的一面,方才在坊市他就要动手了。
林徽末一呆,“看他不顺眼?”
林徽末是万万没有想到他会得到这么一个任性的答案,不过转念一想,阿忻平时确实挺任性的。
“很奇怪?”杨毓忻有心让林徽末多了解自己几分,此刻也停下阅读玉简的动作,抬眸看向林徽末,认真地道:“我是人,自然也有着自己的喜恶。”
“比如你,阿末,从第一眼开始,我对你就不讨厌。”
林徽末嘴角一抽,下意识想起三年前自己无意中路过那条小巷,酒香四溢飘出高墙,他没能忍住诱-惑,爬了阿忻墙头的初见。应该说,幸亏当初阿忻对他的观感是不讨厌吗?
这段时间没少从柔姨那里听来阿忻少年三两事的林徽末,不知第几次感慨自己的运气着实不错。不然,以着阿忻从小到大的性子,初见时若是心生恶感,恐怕他坟头的草都得三尺高了吧。
林徽末又想叹气了。以着杨毓忻那等眼睛不揉沙子的性格,若是知晓身为他友人的自己却对他生出不该有的情感,阿忻揍他一顿还好,若是从此割袍断义两不相干,林徽末的心都在抽搐。
情人虽然没有什么希望,但兄弟挚友这一层关系也不错。
比起日后再不相见,现在的日子虽然有些磨人,但在日后回想起来,未尝不是一段美好的记忆。
他可算是第一个“睡”了阿忻的人呢。
林徽末苦中作乐,谁料下一刻他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很是漫不经心地道:“而现在,我很喜欢你。”
林徽末:“!!!”
林徽末怔怔地看向杨毓忻,见他人又阖上了凤眸,玉简贴在额头处,仿佛如一个炮仗扔进他的心底,差点就将他炸懵了的话根本就不是他说的一样。
一阵静默后,林徽末抬手掏了掏耳朵,日有所思的后果越来越严重了,现在他醒着也开始做梦了。
却不知凤眸阖上,看似认真阅读玉简内容的杨毓忻正以着神识小心地窥伺着林徽末,在“看”到林徽末掏耳朵的动作后,杨毓忻:“………………”
心塞!
*
灵器级别的飞舟,飞起来自是又快又稳,还带着御风的屏障,离开船舱站在甲板上,眺望云海起伏,日破云霞,倒是不错的景色。
林徽末看了一回就没什么兴趣,林徽真倒是兴致勃勃,谁叫他之前被人带着御剑的时候光恐高晕剑了,这会儿站在飞舟上,他一点也没有晕眩的感觉,自是十分兴奋。
只是,每日的风景都是这浩渺云海,看多了,林徽真也没什么兴趣了。
如此,就过了五日。
第六日清晨,飞舟抵达了天华山脚下的留仙郡。
一行人走下飞舟,看着笼罩在熹微晨光中的小小郡县。
留仙郡并不大,遥遥看着,比起秣陵城还要小上许多,但房屋建筑却是鳞次栉比,没瞧见几家民居,反而一家家客栈连成了排,单是他们走过的这一条街上就有至少十家客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