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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桃李满宫堂 > 桃李满宫堂_分卷阅读_108
  凌蔚摸了摸下巴:“估计只能我出马了……不过先得找一个比较熟悉大食的人,特别是语言。”
  这忽悠,首先要让对方认为你很了解他。
  谈判,就是比谁的底牌多,谁对对方更了解。
  凌蔚的记忆力学习语言非常容易,但是现代社会……他还真没有学习阿拉伯语的机会,所以这门语言,他是不会的。
  而且就算会,现代阿拉伯语和古代阿拉伯语估计差异还是很大。
  凌蔚对于阿拉伯地区还是比较了解,毕竟现代资讯这么发达,还有地理课……但对于这个时代的阿拉伯的风俗民情,他就不甚了解了。因此他需要一个最好去过大食的人,了解一下当地的情况和语言,再去忽悠人家。
  至于大食商人,还是先晾在一边吧。最好让他们感到这件事无望之后,再接见他们。
  这些大食人肯定也是知道之后也有机会获得新粮食的种植方法的,他们大概只是想趁着这个机会,拜见一下晏朝的官员。毕竟晏朝安定了,丝绸之路以后肯定也会畅通了,大食的商人为了赚钱,肯定也会往晏朝走的。这时候能拜见一下晏朝的大官,了解一下晏朝对外国商人的政策,也是非常必要的。
  ……这时候,黎膺和太子见识到了凌蔚学习能力的恐怖。
  在这个丝绸之路上,懂外国语言,和外国人交流过的晏朝人可不少。凌蔚成功的找到了一个精通大食语言的人,和他学习日常对话。
  然后一个月之内,凌蔚已经能流利的使用大食语。
  小伙伴们都吓呆了。
  这是来自于学霸的恶意。
  凌蔚摸摸鼻子,对大家的“崇拜”怪不好意思的。
  其实一种语言能达到日常对话,也不算难。就拿英语来说,就算不像他一样过目不忘,经历一个月的培训,日常对话也是没问题的。
  虽然现在大食语的教材肯定没有以后其他语言教材那么科学易学,但是他记忆力好啊,一个月时间,还是能说的。
  然后凌蔚接见了那个在听说晏朝的大官可能会接见他之后,就一直留在甘州做生意,没离开的大食人。
  那大食人见着凌蔚的第一眼的感觉,大概和晏朝其他人第一次见到凌蔚的感觉差不多。
  用华国的谚语来说,大概就是,嘴上无毛办事不牢。这么个毛头小子,看着就不像是有威慑力的样子。
  倒是他身后那个同样年轻,但是一看就杀气腾腾,让人腿软的人看着比较恐怖。
  但是接下来,大食商人就知道,所谓第一印象,到底有多么错误。
  凌蔚不像是其他晏朝人,无论隐藏的再好都有一种发自内心的优越感,对待其他国家的人也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情绪。
  他是真的和蔼啊,是真的和善啊,那笑容都是发自内心的啊。
  但是凌蔚一开口,大食商人就差点忍不住跪了。
  那一口流利的阿拉伯话,那对阿拉伯地形气候风俗建筑了如指掌的侃侃而谈,让大食商人感觉到深深的恐怖。
  这些外国商人忽悠晏朝人,就是靠着这些人没见过没去过,靠的就是神秘感。现在神秘感被拨开了,不惶恐才有鬼。
  而且这些商人,很多都是“政治商人”,比如现在这个大食商人就是,他不由不想着,晏朝是不是已经十分了解大食了?
  不过也还好大食和晏朝不算近,基本上没什么冲突,所以他倒是松了一口气。
  因为凌蔚太“了解”大食,大食商人也熄了胡编乱造的心思,被凌蔚忽悠的很快就把他曾经走过地方的情况说了出来。
  这个大食商人确实走过许多地方,不只是欧罗巴,甚至乘船去过英伦岛,甚至去过北非。
  凌蔚靠着自己那点地理知识,不但忽悠得大食商人确信凌蔚确实去过这些地方,连旁听的黎膺和太子都更加确信了凌蔚归国之前那颠沛流离的生活,倒是为凌蔚那略微玄幻的身世又增加了些可靠性。
  等太子回宫后跟黎隶那么一说,皇帝陛下也终于彻底放心了。
  凌蔚那么妖孽,确实是走的地方太多了。而那华国和侵略华国的虎狼之国也确实对晏朝没有威胁。因为不止凌蔚不知道怎么去,连走过那么多地方的商人,也不知道还有这么个地方。
  果然是大海的另一边,新的大陆上吧。
  感谢这时候的航海条件还不能让他们找到新大陆,即使找到新大陆,凌蔚也可以胡编这不是他所在的地方。因为现在没有卫星啊,不能拍到地球的全景啊,所以地球这么大,谁知道凌蔚所说的地方在哪?
  凌蔚终于了解到这个世界的全貌。
  本来以晏朝之前的历史,凌蔚认为这时间线估计是在唐宋时期。本来以为华国的历史发展历程不一样,但是外国的估计是一样的,还能猜猜时间,没想到外国的历史和自己曾经学习的,也不大一样。
  虽说大致上还是处于欧洲黑暗中世纪,但欧洲的航海家们,已经开始出海毛线并且客串海盗了。
  凌蔚听着真是吓了一跳。也还好晏朝的船只技术不怎么样,欧洲的航海技术也不比晏朝好,所以他们也只是在欧洲边上转悠,估计就算到了晏朝,也没能力兴风作浪。
  不过,是不是该跟皇帝陛下吹吹风,让咱晏朝也赶快发展航海技术,在欧洲的冒险者们来到晏朝的海域之前,先跑到他们海上转悠一圈,彰显一下晏朝的国威,好震慑一下那群说是毛线,实际上是强盗的人。
  名正言顺的打探到了海外的消息,并且为自己曾经撒下的弥天大谎做了补充之后,凌蔚又要了欧洲详细的地图——虽然还是很简陋,但是轮廓上大致是对的,能和凌蔚记忆中的地图相对比。
  除此之外,凌蔚也要了他手中没有的粮食的种子和种植方法——只有胡萝卜,他不怎么爱吃的胡萝卜。
  好吧,胡萝卜也是很有营养的,过年的时候,用胡萝卜炖排骨也是非常香的。家乡俗话怎么说来着?“胡萝卜,抿抿甜,看着看着要过年。”现在种下去,不知道过年的时候能不能吃上呢。
  不过凌蔚还是觉得此番交易他费了这么大功夫(主要是语言学习),才掏到这么点东西,实在是不划算。
  什么?大食商人要用宝石来换?
  不不不,咱们不贪污不受贿,要来点有用的东西。
  然后在凌蔚连番“折磨”之下,他终于掏到了好东西——羊毛加工以及呢绒、绒线等的纺织方法,还购得了一批欧洲的绵羊。
  什么品种不知道,但是一摸那绵羊身上的毛皮,就知道比晏朝本地的绵羊的毛品质要好。
  “这就是瑾堂说过的,不用剥皮,每年剪毛,就能做衣服穿?”黎膺还记得凌蔚的话,本以为那是华国才有的技术,凌蔚不记得,晏朝估计也就得不到了,没想到那什么欧罗巴也有这种技术,让黎膺对那遥远的据说很落后的国度产生了好奇。
  “我曾经见过大食商人卖的地毯,就那么小一块,要换一千贯钱。”胡晨也不由唏嘘,“本以为是从晏朝没有的作物织出来的布,没想到是羊的毛?原来只是羊的毛也能做衣服?”
  凌蔚又撸了一把绵羊软软的背部,毛衣啊毛衣,这可比披着动物皮舒服多了。那什么皮衣裘衣,果然只是用来装逼炫富的,穿在身上,还不如羊毛衫来的舒服呢。
  “只是用羊毛的话,可比毛皮便宜的多。”黎膺也有了些笑意,“瑾堂之前所说的白叠子已经做成了布和棉衣,开始发给将士,比麻布保暖性好了太多。如果羊毛可以纺织的话,军屯中也可以在种植之余放养这种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