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PO文学 > 耽美同人 > 和竹马协议闪婚后 > 和竹马协议闪婚后 第114节
  回家后,景眠找到了那个app。
  app界面写的很详细,他和任先生需要携带结婚证和身份证,前往地点在同性婚姻局,离家有点远,另外还需要填写很多张申请材料。
  小台灯照亮了屋脚,影子被无限拉长。
  景眠坐在任先生书房的办公桌旁,拿着先生的笔,一笔一划地填写信息。
  任星晚在旁边看着他,每写完一张,就在页脚签字。
  材料填好后,被任先生将身份证连同结婚证一起,被放进了文件夹。
  第一步是申请,第二步是体检和留取样本,测试结果在三天左右,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他们距离在培育仓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宝宝,可能仅剩下小半个月。
  又如同结婚一样,他们没和任何人提及。
  而是独自的、悄悄下了决定。
  他和任先生的故事里,要闯入一个新的小生命了。
  这一晚。
  景眠头一次紧张到睡不觉。
  但在任先生提出如果睡不着可以履行义务的话后,景眠立刻表示有了困意。
  落地窗外投进微弱的光,勾勒出床铺柔软的曲褶,和淡淡的夜色交织。
  到最后,景眠竟真的困觉了。
  或许是疲倦和高度紧张席卷了神经,一旦松懈下来后,脑袋陷入枕头中,景眠睡得很沉。
  触感和视线都是黑沉的,却渐渐的,有光线透进来。
  接着,整个视野被明亮的街道包绕。
  景眠睁开眼。
  很快,被周边陌生的环境笼住视线,他缓缓睁大眼睛,瞳仁缩紧。
  ——逼仄的楼道,泛黄的楼墙表皮,屋檐下方积聚的水洞,杂乱汇聚的电线杆,以及地上被深色污水冲刷过的井盖。
  一边走过被砖头铺成的坑洼地面,景眠扬起脑袋,闻到炒菜的油香,同时,他还看到各家各户窗台挂着晒干的湿衣服,离得近一点,有一颗滴落在自己的肩膀上。
  啪嗒一声。
  景眠立刻用小手噗噜掉,感受到掌心湿润的触感,又默默用手心擦了擦裤子。
  “……”
  难受在这一刻达到了巅峰。
  他抬起头,艰难问:“妈妈,我们以后要住在这个地方了吗?”
  宋知念低下头,柔声道:“嗯。”
  她道:“看到前面那张贴牛皮癣的小广告吗?”
  景眠:“……?”
  “再往后两栋,就是我们的新家。”
  景眠望过去时,看到了妈妈所说的地方,仿佛被淹没在了一众破败的楼栋中,看不出异样分别。
  景眠愣住,喉咙滚动。
  苦涩的鼻音,轻轻“嗯”了一声。
  被拉着手,走进湿润冷潮的楼栋门,这里没有密码,外门也不需要钥匙,好像谁都可以闯进来。
  景眠进入单元楼栋后,才发现这里没有电梯。
  走到二楼,窗户都是一格格的,玻璃落了灰,不仅没有电梯,就连楼梯间的扶手掉了皮,处处斑驳。
  景眠瞳孔涌上震动。
  很快,他犹豫着停住脚步。
  景眠抿住酸涩的唇齿,小声问:“妈妈,这里为什么没人清理?”
  “外面的门也没有锁,坏人会进来。”
  景眠越说,越觉泪珠涌上了眼眶,他问:“爸爸去哪了?”
  宋知念蹲下身,指腹蹭过景眠的眼睛,轻声道:“爸爸去当英雄了。”
  景眠:“英雄?”
  “对,咱们家的经济状况,遇到了一点小小的挫折。”宋知念并没有编出什么童话故事搪塞景眠,而是将原原本本的事实告诉他:“所以现在,爸爸要出去赚钱,让妈妈和眠眠在不久的将来,过上好日子。”
  景眠一怔。
  “所以,不能住以前的家?”
  宋知念:“对。”
  宋知念:“爸爸破产了,以前的房子就不能住了。”
  景眠不太能理解破产的意思,但既然不能住以前的房子,证明破产是一件很不妙的事。
  于是,他道:“我想和爸爸一起去。”
  宋知念说:“不行。”
  “你太小了。”宋知念笑着道:“但在这段时间,谁也不落队,爸爸负责主外,我们负责主内。”
  “妈妈负责给你和爸爸做好吃的,你作为小男子汉,负责保护新家,不让坏人偷溜进来,给爸爸一个惊喜,好不好?”
  景眠点点头:“好。”
  超级好哄的小朋友站在一旁,等着妈妈拿钥匙开门。
  新家很小,宋知念放下行李,拉开窗帘,她撸起袖子,开始收拾落了灰的昏沉房间,铺床和抬东西,拧抹布擦地,景眠坐在一旁,手里被塞了根小冰棍。
  整理大半后,
  已然日落西山。
  景眠肚子咕噜叫了一声。
  宋知念脱下手套,洗了手,笑着揉了揉景眠的脸颊。
  “饿了吧?妈妈带你出去吃饭。”
  景眠点了点头,任由揉的说不清话。
  这里虽然是老破小,却充满着生活气息,不仅是早市,即使夕阳落幕,周边也有无数的小馆和路摊叫卖,到了下班的时间,菜市场也相当热闹。
  景眠紧跟着宋知念,他们找了家面馆,景眠还是第一次坐在塑料凳上,不太熟连地用着一次性筷子,小口小口地吃面。
  吃完晚饭,宋知念带着景眠去市场买了菜,又去隔壁买了一些日用品。
  景眠才四岁,走累了,步伐也开始变慢。
  尤其是回家的路上,妈妈遇到了街道社区的管理员大妈,停下脚步聊起来的时候。
  这种楼房没有物业,街角尽头有个社区,停水停电或是厕所堵塞时才会偶尔管理。
  景眠坐在新买的小凳子上,手里拎着一条鱼。
  鱼是死的,有股腥味,所以很快让景眠偏移了注意力。
  趁宋知念说话时,景眠慢慢站起身,被不远处推着车的大爷吸引了注意,因为他闻到烤红薯的香气。
  于是,景眠抱着鱼,小跑着跟了过去。
  跟着跟着,他忽然听到了一声玻璃破碎的声响,夹杂着女人的喊骂声,于是不禁停下脚步。
  顺着声音望过去,景眠什么也没看到,声音来源似乎位于巷子拐角的深处。
  奇怪的是,这声音不小,虽然让这边的人成功一停,但也仅是几秒。
  人们又恢复平时的模样,仿佛什么都没发生。
  景眠正发愣着,忽然听到旁边馄饨铺的老板叹了口气,道:“啧啧,又是那家。”
  “那家女人又发疯了。”
  “是啊。”
  “苦了她家的孩子,才十岁。”
  “别管了别管了,小心人家疯到你头上。”
  ……
  景眠眨了眨眼睛。
  小孩的注意力总是容易被新的事物吸引,尤其是这种未见其人只闻其声的情况。
  景眠拎着鱼,朝着那条巷角走过去,因为有点害怕,纯是靠好奇心驱使,所以等到声音的来源寂静许久,他才真正走到了转角。
  视线不受阻拦后,景眠看清了眼前的场景。
  视线堪堪顿住。
  这条巷角通着一处破旧的楼栋,离自己家并不远,女人似乎已经走了,玻璃碎片还在,混杂打湿的尘土,一片狼藉。
  靠在墙边,景眠看到了一个不认识的男孩。
  比自己高很多,令人瞩目的是,那个少年正垂眸,擦着鼻梁滴下的血,如果仔细看,眼角和唇角也带着淤青。
  似乎听到自己停住的脚步,那人抬起眼。
  “……”
  视线相碰了。
  景眠喉咙轻轻动了下,这是他短暂的人生里,第一次有了“好看”的概念。
  温柔清俊,唇红齿白,漂亮到令人惊艳的程度。
  在这种地方出现这样的人,简直格格不入。
  但同时,景眠也感受到了对方眼里的冷意。
  一直盯着陌生人看很不礼貌,景眠听妈妈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