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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雄兔眼迷离 > 雄兔眼迷离 第101节
  看了好一会才进到院里帮忙,真正能问诊的大夫只有老李头一个,且他不是样样病症都精通,又是第一日开张。难免有些手忙脚乱的。绿栀跟娘亲等三个人一会抓药一会扶人,也是忙的脚不沾地。直到中午人群渐少,才有功夫坐下来喝口水。
  赵姨揉了揉腰道:“这倒比在齐府还累些”。她说的可是句实话。在齐府,看着火还能偷个懒呢,哪像今儿,喘口气的功夫都要被人催。根叔也点头称是,道:“说辛苦,还是他李伯更辛苦些,瞧,这会还没歇下来呢。”
  老李头是还拿着好几张纸在仔细看,那些都是他那会有点拿不准的病症,全部记下来了,交代病人明儿再来,他先多翻翻医术,免得耽误了别人。石头一个半大小子也是瘫在地上大声喊累。
  唯绿栀歇不下来,这头忙完了,又跑去后院翻动晒着的草药。出来见几个人都坐着不动,又自告奋勇要去厨房做饭。
  赵姨从未见自己女儿这般开心过,有些不解。要说在齐府,女儿命好被夫人看了去,就跟在后头做些端茶倒水的活计,哪像今天,累都累死了,还笑的像朵花。
  父亲不比为娘心思那么细腻,女儿嘛,好像每天都开开心心的,从未见过什么时候不开心啊。
  绿栀盛了水米放锅里。因为开了药铺,一整天都要熬药,所以家里的炉火没熄过,道方便了家里人吃饭不用再去生火。嫌弃在一旁看着耽误事,让锅子自行煮着。她又跑到了外面跟老李头学着一些简单的药方。
  两人说着话难免提起薛凌,只是绿栀多问了几句。老李头就开始连连叹气。她不好再问下去,劝慰老李头道:“想是过几天,小姐就回来了。”
  老李头手上动作没停,他是了解那个小少爷的。怎么会回,她从未属于这里过。
  绿栀见老李头不置可否,突然有点担心,是不是,小姐不会回来了?
  驸马府,永乐公主又恢复了老样子,黄承宣大概是觉得习惯了,竟然也觉得甘之如饴。只要樱樱还在,他还看得见,摸得着。是什么样子,他都喜欢。
  霍悭心满意足的拍着鲁文安肩膀道:“安兄弟学的很快嘛”!他从鲁文安刚刚递上来的银票中抽出几张交回给鲁文安道:“来来来,这是你应该得到的,下次也不必全部交上来,爷是什么人,能不分你一分。”
  鲁文安接过那几张银票,揣回自己身上,笑的格外谄媚,道:“谢谢爷,谢谢爷。”
  见霍悭摆了摆手,鲁文安赶紧退出房门。这些事,他学起来也快的很啊。交给霍悭的银子,本来就只有一半。他不想这么搞,可是他真的不知道钱哪来。要招兵,要买粮。没这两样东西,他拿什么防胡人那些狗。但霍悭压根就他妈不管这些。
  往平城那带行商的人,有了新的传言。城里有个安鱼,比他妈谁都很,过去的银子,他至少得吃掉四层。那一带本就没啥人做生意,这么搞还有谁去啊。
  魏塱微微皱了眉,疑惑道:“苏凔?他查薛宋俩家的事儿做什么?”
  这来来往往的人,在这一刻,似乎毫无交集。实际上,却如一只九连环,环环相扣,少一不得。他们迟早有一天会因为某件事汇于一处。
  要么,解。要么,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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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6章 沆瀣
  推开窗,外头是一片艳阳。已经好几天不曾歇下,薛凌终于于昨夜到达鲜卑大都。手脚并用的比划才找了个客栈住下,一直睡到现在。这一路山山水水与去年底往平城时一般无二,只是花红柳绿到底比冰天雪地到底多了几分颜色。另外,就是她没有经过平城了。
  从京中到平城昼夜行马,差不多三日余即可到达。但马跟人一样,再好的身子也经不住折腾,故而累了就得下来慢慢走着。一路到宁城时,她又歇了一晚,自然是少不得去以前的地方看看。看得多了,脑中杂念更多,干脆就绕了个道。出了梁国,在草原上又行了一日有余,才到达鲜卑的王都。
  与羯人游牧不同,鲜卑受汉人文化影响更深,其王族拓跋氏也是传承数代,选了比较安稳的地方建立大都,称王城或王都。这些资料,小时候零零散散的看过不少,这会要翻,也能翻出。因此,这次倒比上次找羯人的部落容易,起码目标明确,一路前往即可。
  昨晚天黑不觉得,现在看来,街上吩嚷,人流比之京城也并不逊色多少。间或还有几个汉人行走其中。薛凌对鲜卑还算熟悉,知道那叫行胡商。梁人古来有之。莫说梁胡族别不同,就是梁国境内一城之隔,所产之物也是大相径庭。你看我的更好,我却觉得你手里稀奇。自然有人两地来回倒腾,赚取不菲的银钱。
  虽然国与国之间没有大宗生意来往,但这种寥寥数人的来往,官府却一直不禁止。薛弋寒在时,薛凌也经常看见有三五人的商队驮着些梁国特有的小玩意往鲜卑去。只是,那时候双方已经很多年不打仗了,现在西北之痛才四年不到,鲜卑王都居然也是汉人不少,着实让她有点惊讶。
  看了一会,薛凌收回目光,对着屋里铜镜换衣服。来时,她换了男装,为的是骑行方便,当然还有一点赌气的成分,存心想看看,能否有人认出她是薛弋寒之子。跑了这几日,心里头终是又放下了一些。而且,来鲜卑是为了尽快见到拓跋铣。自然是越引人注目越好。这个王都大街上,应该再不会有什么比一个独行的汉人女子更引人注目了。
  在齐府生活了小半年,别的没学到,发髻倒是挽的熟练。首饰胭脂也随身带了些,将就着糊脸上,铜镜里人影瞬间变了模样。薛凌手指触上去,突然想道:这铜镜,怕也是梁国贩卖来的。
  胡人五部中,她最熟悉的应该就是鲜卑了。按梁人史书上说的,胡人很久以前差不多是五分天下,谁也不惧谁。但不知为何,自她出生起,胡人就是鲜卑一家独大,又正对着平城,是日常重点防护对象,薛弋寒念叨的自然更多些。不过,不管是鲜卑还是羯族,胡人的工艺实在差梁太远,铜镜这么精细的小玩意,草原上是长不出来的。
  换好衣服下楼,果然大多数目光都集中了过来。她生的秀气,这两年养的皮肤白净,再加上身量又矮一大截,明显是个汉人。王城里汉人也见的多,但正如薛凌所想,一个独行的汉人女子还是太过引人注目了。
  事情虽然急,却要慢慢办,今天能在大街上把鲜卑王宫的事情摸熟点她就很知足,再等天黑了看看能不能偷溜进去看看。虽然对王都还算有据可依,但史书上似乎并没写到有哪个梁人曾去过鲜卑人的王宫里头。
  薛凌对周遭目光浑然不惧,袖子平意已是十分安全,更莫说她还带着轻鸿。只要不是鲜卑的军队直接围过来,就是高出两个头的羯人,她也自信能砍的和自己一般齐。
  不料薛凌刚走下楼,路口就冲过来个十岁左右的鲜卑小孩子抱着她腿不放。幸好手收的快,但她被吓的不轻,冷了脸没说话。鲜卑与汉人语言不同,这么个小孩子更是没什么好说的。
  小孩子却笑的灿烂,见薛凌不说话,字正腔圆的喊:“姐姐,姐姐,你可要买个人帮你传话,我很便宜的。”
  原来王都时常有汉人过来做点买卖,有些会自己带着个懂两地语言的人做中间翻译,却也有付不起钱的小商人,只要给的银子是真的,其他也不拘泥说了啥。就有本地的人钻起了这里面的门道,千方百计学了汉人生意,专做那些商人的传话人,赚些小钱。小儿精明,一见薛凌汉人,身旁又没个人跟着,立马贴了上来。
  薛凌对买这个词不是很理解,在梁国,买了就是一辈子的事儿,她可没啥打算带个胡人回去。
  小孩子还在祈求:“姐姐,我只要二十文钱一天,很便宜的”。在王都,这个价钱其实已经不便宜了,不过是看薛凌像是第一次来,诓她的罢了。
  但这个钱对薛凌来说,实在不是什么事儿。且听小孩子说是按天算,才明白大概两地文化不同。说白了,只是给自己打工而已。这就很合人心意了,虽别人讲述过的话不能全信,但出了拓跋铣,其他人说什么实在没什么重要的,带着个能传话的,起码吃饭方便很多。
  薛凌蹲下身子,和小孩齐平道:“你什么汉人话都会说?”
  小孩子道:“那是自然,我爹以前是跟汉人做生意的,我从小就学,什么都会。”
  几个字说的连贯,腔调也模仿的很到位,就是断句有点坑巴。因年岁较小,听着道不算怪异,反而有几分逗人乐的感觉。薛凌亦有点想笑,她来之前特意换了些碎银子,拿出一块来在小孩子眼前晃了一晃道:“好啊,我买你了,你就一直跟着我,直到我走。”
  小孩子看着那块银子,吞了吞口水。他听阿爹说过有些富商很是大方,随手就是一大块白银,可自己从没遇到过。他还小,自然不知道,这三四年来,一个汉人若不是走投无路了谁往鲜卑跑,自然是一文钱都看重的要命,哪还有多的给别人。
  薛凌看他半天不拿,便塞到手里,道:“总得给我说个名字吧,不然我叫你什么好。”
  “吉祥,我叫吉祥。这是汉人的名字,爹说你们汉人喜欢”。吉祥不可自信的把那块银子放嘴里咬了咬,然后才小心翼翼放进兜里。这一小块,没准能买头羊呢。
  薛凌失笑,慢慢起了身。吉祥说的没错,汉人还真是喜欢吉祥这个词。
  有了个能开口的,行动就方便了很多。此地虽然跟平城有段距离,但差距反而比京城和平城之间的小。吃食风俗也相近。薛凌好久没回过平城,再吃到这些草原味浓的东西难免心生欢喜。
  想是给了钱,吉祥也开心的很,一路叽叽喳喳没停过。最令薛凌满意的是,这地儿竟然不禁止骑马,只要速度慢些,不伤人即可。薛凌乐得快些,大手笔直接买了两匹,想着回去时不要了丢给吉祥也行。两人一整天吃喝玩乐,将王都几条主街转了个便。自然,也找到了王宫的位置所在。但薛凌看了一下守卫,还是挺严密的,比起魏塱那狗的皇宫也差不多。自己要硬闯,还真是有点难,关键是看着地儿也很大,就算自己进去了未必就能找到拓跋铣。
  再回客栈的时候,脸上焦虑就多了些。吉祥在旁边看着,小心翼翼的问:“姐姐是不是嫌我今天不怎么好?”
  薛凌看了他两眼,道:“不是,只是我在想事情。”
  吉祥马上又换了笑脸道:“那可太好,明天我就来此处等姐姐吗?”
  薛凌凝了凝神,明天,明天她还真是不知道去哪。只是随口应道:“嗯,你明儿还来这就行了。”
  “谢谢姐姐,谢谢姐姐”。吉祥临走又掏出两个铜板给店掌柜,一溜烟跑了。
  薛凌在上头看的分明,怪不得她一出门就被吉祥抱住腿,合着店掌柜两头吃好,见着有汉人来就通知这些会汉话的人。所以天底下的人都差不多啊,管他是胡是汉,还不都是为点利。
  昨夜入睡的早,今儿又是睡到午间才起,因此回了房也还没什么睡意。薛凌想算计下明儿去哪,才发现房里也没个笔墨啥的,只能沾着水在桌子上比划。一个普通梁人,说要见皇帝,似乎有点异想天开了。何况此刻是人生地不熟的鲜卑,这件事确实犯难,理了好久都理不出头绪。但薛凌算过,她至多能在鲜卑呆十天。加上来去路上耽搁,这就快一月了。一月足够发生很多事,不知道京中能变成什么样子。不管十日之后,此事成与不成,她都要启程回梁,不能说是时间充足。
  今天,就算是整整的一天过去了。进度仅仅是找到了去往王宫的路而已,难免她有些焦躁。
  吉祥第二天早早就蹲在了客栈门口,但薛凌都走到他身边了,他还没认出来。薛凌站了片刻,忍不住拿脚轻踹了一下。吉祥下意识说了句鲜卑语。
  薛凌虽听不懂是啥,但看他表情就知不是什么好话,并未恼怒,却拿手指戳了一下吉祥脑袋道:“说什么呢?”
  鲜卑人身上各种珠串多,吉祥猛地一下站起来,哗啦声一片,睁大眼睛盯着薛凌看了好一会,挠挠头道:“姐姐?”
  薛凌懒得管他,前头走着道:“跟我走。”
  吉祥紧走几步跟上来,惶恐的问:“姐姐,你怎么成了这样。马,咱的马还在客栈后头”。他以为薛凌又要像昨日一样四处乱逛,有马更方便些。鲜卑是马上打下来的天下。莫说男孩子,就是小女生也是少有不会骑马的。他看着小,实际上,草原上的野马都训过了。
  薛凌摆了摆手道:“今儿不骑马了”。她已经找到了好去处,只是得先寻个地儿吃点东西,最好是有汉人开的茶楼酒肆就好了。昨日吃的油腻,今天胃口都不怎么好。
  吉祥还在小声念叨:“姐姐怎么穿上男人的衣服了”。鲜卑不比汉人注重名节礼仪,从未有过女儿不能抛头露面一说。自然没有什么女扮男装一事,因为不需要。吉祥从未看过如此行径,难免觉得十分怪异,跟在薛凌后头都觉得臊得慌。
  薛凌没工夫管小孩子在想什么,转了一圈也没看到自己想找的地头,只能转身问吉祥,道:“有没汉人开的吃饭的地方”?她知吉祥的汉语虽说的比较顺,但对一些特殊的名词却不太理解。故而说的直白,免得吉祥听不懂。
  吉祥歪着脑袋想了会,拉着薛凌绕了好些时候才找到地儿。说是汉人开的都有点抬举,原只有老板娘是汉人,看着有些年岁,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嫁过来的。见了薛凌,倒是十分欢喜。说好久没见这么俊俏的后生来此地了,端了好些本是自家吃的东西出来。薛凌没多吃,反倒是吉祥贪新鲜吃了好些。
  昨夜想事情久久不能入睡,今早也是贪眠多了一会,现下吃完饭,都快到正午时分。薛凌看着吉祥,面又难色,总觉的不太好问小孩子此处青楼在哪,偏昨儿又没顾上留意这个。
  她昨晚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思索了很久。如果在梁,要想见到皇帝,一蹴而就不太现实,倒不如先结交个达官贵人。可如果没路子,高门侯府的,也不会接待一个来路不明的人。最好的方法嘛,还是去认识几个败家子才好。这事儿就好办多了,赌坊茶肆青楼,里面的几乎一抓一个准。但她想了想,好像赌坊和茶肆里头的门道自己都不太熟悉。唯有青楼,以前经常去扛苏远蘅,再清楚不过了。
  天下雄性一个模子,便是那端正清雅的齐世言,还抱着雪色滚了滚。想来这胡人也八九不离十,应该有个青楼什么的,当下就决定天亮了去青楼看看,逮着个富贵王爷之类的讹一把。这种人比较好骗,何况自己也不缺银子。
  眼看薛凌坐那长吁短叹了好几声还不说话,吉祥主动问:“姐姐可是还想去什么地方?”
  薛凌心一横道:“你知不知道哪天街上有青楼?要大点的。”
  没想到吉祥压根不明白青楼啥意思,薛凌那会还想着吉祥听不懂太汉人化的词语呢,这事儿一尴尬就忘了。不过现在更尴尬,先结了账。又拉着吉祥行到个无人的角落。
  薛凌尽量婉转道:“就是,可以买女人的地方。”
  吉祥似乎还是不解其意,忽闪着眼睛问:“买哪种女人?”
  薛凌更进一步道:“可以,买来睡觉的那种女人。”
  吉祥这才恍然大悟道:“这个可是有好多地方卖的。不过姐姐买这个做什么,你是来买回来拿去汉人那卖的吗”?他忽然小有伤心。原鲜卑的奴隶制远比梁还要更残酷些。吉祥根本就没明白薛凌要找的是青楼,还以为她问的是奴隶。
  薛凌又比划了半天才明白俩人说的根本不在一条线上,十分气馁。懒得再遮遮掩掩,没好气道:“我想找个地方看女人,跳舞脱衣服那种,带我去王都最好的地儿”。京中是有胡人艳姬,翠羽楼从不放过这种新鲜事。汉人女子大多是琴棋书画,胡人女子却是以妖娆身子吸引客人居多,薛凌没少跟着苏远蘅一起看。
  吉祥被她这一吼,吓的一路都不敢说话。王都自然是有这种地方的。但他虽然经事早,也还没那什么,更加没可能出现在这等花销不菲的场合。听薛凌这么一描述,少有的起了害羞心思,默默领着薛凌走。
  薛凌到了门口,掏出一块银子,打发了吉祥。呆会事多,她实在没时间管个小孩子。天色还早,里头不怎么热闹,主事的见了薛凌并不太过惊讶,想是此地也经常有汉人来图个新鲜。一见薛凌给出的银票数额,还极殷勤的的问要不要找个汉人女子先过来陪着。
  薛凌自是拒绝了,也没多问。汉人的地方有胡姬,胡人的地头有几个汉人女子也属于很正常的事儿,奇货可居嘛,没准价钱更贵点。要了间上房,自顾到里头歇着。这种颠鸾倒凤地儿,就是晚上才人生鼎沸。大白天在底下看着也没什么意思。
  亏得点心还精致,她躺房里听着外头吹拉弹唱倒也算自在。这般磨磨蹭蹭到了晚间才下楼,要了个大堂的好位置坐着。此处都用不上吉祥,多的是人会汉话,连那些胡人舞姬都会两句。薛凌长的细皮嫩肉,撒银子又爽快,倒是极讨姑娘喜欢。可惜她对这些不上心,只希望尽快出现个比较适合下手的败家子,她实在赶时间的很。
  好在这种人十分好认,看谁一来周遭立马安静的,一逮一个准。果然不大一会,就来好几个。不过薛凌还坐着未动,既然有的挑,那总是要挑个最好的。也不知道鲜卑人对这种事情忌不忌讳,反正在梁国,前呼后拥的虽有点权势,但最好讹的,还是那种一个人来,老嫲嫲又尊重的不得了的人。
  台子上歌舞也有意思,原在鲜卑的地,那些胡姬也是有卖艺的,不过用是薛凌说不上来的乐器罢了,她看着觉得乐呵。
  看着夜色渐深,估摸着今晚是不会有更好的目标出现了。薛凌起了身,伸手招来小厮,道:“给我找个汉人女子来”。转手扔了个银锭子在地上,有十两之数。
  小厮连忙趴地上捡起来,道:“少爷,您稍等呢”。这一口话比吉祥顺溜多了。
  片刻功夫,小厮就拉着四五个姑娘站到了面前,薛凌随手指了一个,小厮高喊:“珍珠儿留下。”
  薛凌瞧了几眼,带着人走到房里,也不多寒暄,掏出一张百两的银票道:“你们这最有名的胡人姑娘叫什么名字。”
  珍珠儿接过银票,软了腰肢过来要搂薛凌,却被薛凌一把推开道:“我是找人的。”
  “奴家不就是公子要找的人吗”?珍珠儿娇弱的扶着床沿。她难得几次遇上汉客,还是个这么俊俏的,出手又大方。没准,能把自己买了回去。流落青楼已经不是什么好事,何况是异国他乡的青楼。人总是有点凄惨往事的。
  可惜薛凌从未想过行侠仗义,更加没工夫管一个卖身的女子有什么难言之隐,她能大方撒钱已经很给面子了。又掏出一张银票道:“我只问你最后一次,要是你不说,我就让小厮换个人来。反正这银子总有人爱。”
  珍珠儿看她说的认真立马就变了脸色,把银票抢到手里道:“最漂亮的胡女大多都是胡人点了牌的,就算你有钱,怕也没机会,大家都是汉人,总能说两句体己话。”
  薛凌捏了一下手腕,面无表情的将脚搭就近的椅子上,道:“我没什么体己话,你要是下一句说的不是名字,一个铜板也拿不走。”
  “叫锦缎,这是汉名,胡人怎么叫,我也不知道”。珍珠儿在身上上下摸索,但她穿的都是薄纱,也没什么地方放银票。只能紧紧的捏在手上,唯恐薛凌拿回去。
  “锦缎,你可知道她今晚在哪?”
  “大概是被一个尔朱的胡人占着,他常来。”
  “多大年岁。”
  “看着二十出头吧。”
  薛凌又掏出一张银票,道:“你出去帮我瞧瞧,他来没来,若是来了,可以占着锦缎,在哪间房,只要信息属实,回来我再给你一张。”
  “哎,你等着”。珍珠儿喜滋滋的接了银票就走,这个活儿就太好看了,几个姐妹之间随口问问就知道来没来。那位尔朱少爷,也算是比较讨喜的客人了。年轻,模样周正,给钱大方。
  薛凌索性将脚放到床上,鞋子都没脱,翘了个二郎腿躺着等。反正她今晚又不会宿在此处,就当躺草皮子上了。若珍珠儿带回的消息不尽人意,反正她也有几个备用目标,并不发愁逮不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