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蓉泡了杯咖啡,“不过感觉好像在哪儿见过那个男的,有点面熟。”
之前在车里那会儿,棠月听见外面有人说话,但没听清,也没在意。
没想到那两人正是自己的两个同事。
想到这里,棠月偏过头,笑了起来,刚刚陆卓衍那家伙郁闷得都亲不下去了。
同事们见她笑,惊异不已,“小棠,你笑了!”
关景笑眯眯拿手捅了捅棠月的胳膊,对棠月侧身躲避毫不在意,“小棠姐平时要多笑笑,你笑起来真好看。”
罗蓉点头同意,“就是,人家都说爱笑的运气不会差,小棠这么漂亮,笑起来会交好运。”
同事们你一言我一语地夸奖,棠月心底抗拒,惯性抵触。
她从小习惯被人否定,得到过的夸奖寥寥无几,长大后面对夸奖,只会回避。
又恢复了冷静淡漠,“工作吧。”
沉浸在八卦里的同事们自然是注意不到棠月细微又快速的情绪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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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卓衍手里拎着个保温壶,迈着松松垮垮的步伐,走去办公室。
午休结束,温雨刚好要准备下午的资料,抬头看见老板悠闲散漫的样子,和他打招呼。
视线定格在他手里的保温杯上面,微微吃惊。
陆老板平时衣服黑白灰三色,办公室同样是这种路线,长耳朵的皮卡丘保温杯,无论怎么看,都不可能是会是老板的私有物。
老板不是就出去吃个午饭吗?
还是亲自去食堂打包的午餐,咋回来还带着个保温杯?
“老板,您的保温杯挺可爱。”
“哦。”陆卓衍停下脚步,坦坦荡荡地把保温杯递给温雨看,“是挺可爱。”
温雨想问他一会儿泡茶还是泡咖啡,却听他又说,“有个漂亮小姑娘送的。”
温雨:“?”
什么漂亮小姑娘?!
“追您的女孩子?”温雨瞪大双眼。
陆卓衍眼神桀骜,眼底暧昧不躲不避,光明磊落得不行。
新月宠物医院七楼第一秘书温雨小姐,疯狂脑内风暴。
一行大字闪过头顶。
——我们的冰山拽哥老板,他要下神坛,动凡心,谈恋爱了!
温雨的大脑中枢处理着这些爆炸性的消息,想跟七楼的同事们八卦,却没一个靠得住的,到时候全医院都知道老板铁树开花,老板肯定给她穿小鞋。
正在她胡思乱想之际,看见陆卓衍指骨敲了敲办公桌,“买点蜂蜜柚子茶回来备着。”
“好的,老板。”温雨连忙回答。
温雨的担心,属实多余。
每周例行公事,只去楼下几层转两回的陆老板,今天下午已经第三次出现。
员工们表情各色不一,纷纷在各大群里八卦。
「怎么回事,老板刚刚第三次从我面前经过,我是犯了什么错吗?」
「你们发现没,老板手里拿着个皮卡丘保温杯,我问他哪儿买的,准备给女儿也买一个,结果老板一本正经地说‘我打个电话问问她’,她是谁呀?」
「对对对,老板还跟我说,保温杯里泡的蜂蜜柚子茶,挺甜,救命,他怎么像是谈恋爱了?」
「不会吧!!」
「不知道呀,好奇,坐等一个回复……」
唯一掌握真相的温雨,看着医院里各大群的聊天记录,陷入了沉思,老板嘴里的“漂亮小姑娘”会是棠小姐么?
在温雨的印象里,棠月的气质是冷艳的。
如果是她。
没想到老板会喊她“漂亮的小姑娘”。
重点是小姑娘。
老板这种冷酷的男人,竟然会宠女孩子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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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午还没完,就连去许皓家接布鲁和元宝,陆卓衍手里都带着保温杯。
许皓见了,以为是他妹妹的,“你拿小桃子的杯子做什么?”
陆卓衍赏了他一个看白痴专用眼神,也不说话,神秘兮兮的。
给许皓看得莫名其妙,以为混球又在不定期抽疯。
每回到许皓家里来,许皓姥姥都会塞给陆卓衍各种好吃的,恨不得把家里冰箱搬空,给陆卓衍做上一桌满汉全席。
陆卓衍过去可是一点儿不客气,又吃又拿,毫不手软。
但是今天难得有些扭捏,“姥姥,糖醋排骨可以甜一点。”
“阿衍不是喜欢咸一点的糖醋排骨么?”姥姥不解。
“换换口味。”陆卓衍只说。
姥姥不疑有他,又往锅里添了半勺糖。
等到喷香的糖醋排骨出锅,姥姥照例单独给他装一个保温食盒,让他带回家吃。
剩下的让他在家里吃,但今天陆卓衍说家里有事,要回家吃饭。
许皓偷了块排骨放进嘴里,被姥姥拿筷子敲了手,哼哼唧唧,“姥姥,轻点,他也偷吃了,你光打我。”
“阿衍吃了吗?我怎么没看见呢。”姥姥盖好食盒,把几个盒子装到保温袋里,“你回你舅舅家肯定吃不饱,到时候晚上当宵夜吃吧。”
陆卓衍正在气许皓,闻言,仔细谢过姥姥,带着猫和狗驱车离开。
月牙糖小区的停车位堪忧,但凡晚一点回家,周围车位一个不剩,只能把车停到桐城理工。
陆卓衍其实挺喜欢桐理的氛围,林医生的研究生是在这里念的,和棠月是校友。
他曾经也来过桐理。
走到家楼下,陆卓衍习惯性地抬起头数到15楼,指尖微微发麻。
——灯亮着。
棠月在等他回家。
即便只有他一厢情愿的相信,她是在等他。
第41章 不讲理
陆卓衍拖家带口满载而归, 腾不出手开门,“布鲁,敲门, 跟姐姐说我们回家了。”
话音刚落,布鲁汪汪两声,爪子还没开始刨门, 大门从里面打开。
棠月穿着件灰粉撞色珊瑚绒小怪兽家居服,怕冷似的,把家居服帽子戴在头上, 小怪兽闪电形状的耳朵立在头顶,狭长的眼睛分外明亮。
平时冷冷又酷酷的女人。
忽然变得酷中带甜, 冷中带软。
很不可思议。
情圣许皓常说恋爱会让男男女女变得温柔,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棠月这会儿的变化, 是他的功劳吧?
心思百转千回, 下一秒就被打回原形。
她手里捧着碗logo张扬的“老坛酸菜”泡面,细细白白的手指, 捏着个白色小叉子, 泡面卷三圈,放在嘴边吹了吹热乎气, 拨冗问了句, “回来了。”
敷衍的说完, 张嘴把那勺泡面吃进嘴里,右脸鼓鼓囊囊, 然后转身回屋了。
陆卓衍:“……”
她竟然不等他吃饭。
她竟然吃泡面。
还是说……
她在埋怨他回来晚了,没人给她做饭吃?
大概是见身后的人没进屋, 棠月捧着泡面,咬着叉子,“怎么了?”
陆卓衍睇她一眼,语气吊儿郎当,“棠月,你吃独食。”
棠月本想快点进屋,把泡面几口吃完,不给他吐槽的机会。
因为他小时候最讨厌的食物排行榜里面,泡面仅次于胡萝卜,他连闻到泡面味儿,都得抓她出来叨叨几句,恶劣地说她以后尸体不会腐化,百年后就是具完美的干尸。
虽然她怼回去,说他没常识,还说,“死都死了,谁在乎。”
可是老被他说吃泡面的事情,棠月心有余悸。
就像是巴甫洛夫的狗,主人摇摇铃铛,狗就过来了。
他们是,陆卓衍提到她吃泡面的问题,她就背脊一凉,又要被叨叨了。
白天的时候,陆卓衍和她说过,他要晚归,她又懒得点外卖,下班时才顺走了两盒薛羽的泡面,简单凑合着一顿晚饭。
可是,听陆卓衍的语气,他好像不排斥泡面了?
是错觉吗?
说她吃独食,难道是在暗示她,也给他泡一份?
男人心,海底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