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付出一定灵石,远在东胜神洲的商贾,便能在十日内收到家乡的来信。
此外,青鸟们还拓展了业务,与生产小报的书商、发型邸报的衙门达成良好合作,定时定点投送。
当然,此举也影响了街上小童与泼皮无赖的生意,他们间爆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直到现在,弹弓打青鸟的行为都屡见不鲜。
青鹭是高长松的专属信使,十几年前就为他提供服务,她的原型比鹰还要大,既不畏惧东海的风浪,也不担心拦路的妖魔。
她飞入乌斯藏的天空,这是青鹭顶顶熟悉的国度,她知道,高十二郎的家乡就在乌斯藏一不起眼的村落。
今天的信,不是带到高老庄的,她要去村落旁的城镇。以青鹭的眼光来看,古格实在不是个繁华的小镇,太多地方比他大、比他热闹了。
高长松委托她去金沙江旁的寺庙,将信送到和尚手里。青鹭在金沙江旁盘桓数次,才找到小小一间庙。
甭说与大相国寺比,大凡有点名声的寺庙,都比金沙寺气派,这里甚至没有山门。
青鹭却不敢轻视,她能感觉到,小小的金沙寺蕴藏着丰富的能量,佛光几乎凝成实体,金灿灿的刺伤她的眼。
她当即化作俏丽的少女,蹬蹬蹬爬上台阶。
院门口永远有小沙弥扫地,听见动静,刚抬头就见女郎明晃晃撞入眼眶。
他倒吸一口冷气,眼睛都被撞疼了,心中不停念“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青鹭才不管他,乘胜追击道:“小师傅,你认得净尘法师吗?我给他送信来了。”
“净尘师父是我们这的住持。”小沙弥憋出这句话来,“女施主稍等,我进去通报一声。”
“哎。”青鹭高兴极了,“就是说高长松高十二郎送信来了。”
小沙弥的表情立刻就变了,高长松这一姓名让他肃然起敬,惊喜与严肃两种情绪在眼中交替。
乌斯藏人的衣食住行总有一块跟高长松搭边,他的产业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
此外,他又在唐混得风生水起,给乌斯藏人争光。
小沙弥立刻判定,高十二郎出面,一定有大事,于是他丢下扫帚,急匆匆转身,只留给青鹭一个背影。
他略带喘息的话语融化在风中:“女施主且等等,我立马通报主持师父!”
都来不及找人将青鹭迎进去。
*
净尘比小沙弥淡定多了。
当他踱步至青鹭面前时,阅遍天下美色的青鸟眼前一亮。
年轻时,净尘的形象完美切合妙僧无花,十几年过去了,岁月并为在他脸上留下多少痕迹,只将他打磨得更成熟、更有味道。
青鹭差点就两眼冒红星了,好在她牢记自身职责,先将信件递给净尘。
净尘也觉这信来得蹊跷。
他了解高长松,若真发生不得了的大事,对方肯定归宁,亲自找他。
展开信,一目十行地看完,净尘胸口提着的那股气蓦地松了下来。
他甚至有闲心琢磨,为何高长松要送这样一封信,他又为什么要了解陈玄奘了。
这些光靠想是想不出来的,净尘只是玩味了一会儿,对青鹭说:“还请施主在这小住两日,待我将信写完交关于你。”
青鹭连连摆手:“不打紧,不打紧,你写上一旬都没关系。”
那样,她不仅有空休息,还有时间旅游。
净尘与她商量好后,就带着那封信,回到自己的斋舍。
诚然,他跟陈玄奘有交集,但那交集并不是很多,绝大多数的高僧,都有类似的交集。
“陈玄奘是个怎样的人?”这题超纲了!
可什么都不写,又不成。
净尘推开斋舍的门,盘腿坐在蒲团上,他用一根细绳扎紧宽大的袖口,磨墨挥笔。
他给高长松回了一封信,题目是“我眼中的陈玄奘”。
第213章
一旬后,高长松收到了净尘的命题作文。
青鹭化作人形,灵巧依旧,一会儿在高长松肩膀后探头探脑,一会儿又蹲坐在案几旁,让人幻视一只叽叽喳喳的鸟儿,围绕信封打圈。
“十二郎,你那友人可真好看啊。”
还不住感叹。
“我还第一次见到如此俊俏的和尚呢!”
光头这发型,实在挑战颜值。
高长松点头,英雄所见略同:“他年轻时更俊俏。”
说到这,高长松想起一件趣事,他认为净尘像善良版的妙僧无花,二者的经历也有相似之处。
“十年前,净尘去车迟国讲经,被那国公主一眼看中,哭着闹着要他还俗做驸马。”
“然后呢,然后呢!”青鹭兴奋极了。
高长松摇头道:“没什么然后,他要留作驸马,哪能成为金沙寺的住持?找机会逃出车迟国罢了。”
这只证明净尘的外表令人一见倾心。
他的字就像他的人,俊逸出尘。
从厚厚一沓信纸中便可看出他与陈玄奘关系匪浅,高长松想:我还真问对人了!
随即一字一句看过去。
命题作文“我眼中的陈玄奘”被他写得声情并茂。
“十二郎亲启:
一年不见,远在长安城的你还好吗?修行是否有进益?又有什么新的发明创造?
托你的福,这些年乌斯藏发展得飞快,甚至有人慕名前往高老庄,就为瞻仰你的居所。
镇上的人生活也越来越富庶,就连街上的闲汉都变少了,他们多被父母妻子撵去酿酒坊做工。
这一切变化都是你带来的啊!”
寒暄一长串后插入正题。
“我对陈玄奘的了解并不多,只能将我知道的写给你听,若有不对的,还请海涵。”
净尘写信的格式很规整,他先写陈玄奘的生平。
“玄奘法师的生平说来也有些离奇,他本是丞相小姐与状元陈光蕊之子,陈郎被奸人所害后,丞相小姐忍辱负重,生下他。
为保玄奘法师的性命,其母将他放在一块木板上,顺河流而下,如此才不会被害。
玄奘法师是个有佛缘的,木板流过金山寺门前时,长老听见了婴儿的啼哭声,于是将他抱走,玄奘法师儿时就是在金山寺长大的。”
如果说到这,都是高长松听说过的,后面就有些超乎他的认知了。
“金山寺的位置很不好,位于绵延起伏的山间,那里别说是商道了,连人都没有几个,为支撑生活,玄奘法师从小就入山林砍柴、采药。
长老看他细瘦的胳膊被割出一道道血痕,心中不忍,便将捶筋打骨的功夫传给他,玄奘法师天生就有大毅力,练功的辛苦连成年人都受不住,谁知他不怕苦不怕累,十年如一日地在寺院后练习。”
高长松:“……”
不知为何,他心中浮现出一副画面。
古寺后有一片被夯实的土地,一口深井钻通东北角的土地,十岁不到的小和尚趁打水的功夫,在边上坐俯卧撑。
他甚至只用一根手指撑,汗水从额头、每一块肌肉上缓缓滑落。
高长松:“……”
不存在的记忆增加了。
他猛然摇头,将那充满魔性的画面晃出脑外。
然而,下一段叙述硬生生将高长松的想象具现化了。
“如是三年,玄奘法师只身入山林,教化了危害山下百姓的大虫。”
高长松:“……”
净尘细细描述他是怎样“教化”大虫的。
“山峦中无成精的妖怪,大虫凭其体魄,捕杀走兽,养得膘肥体壮,一回,他无意间吃了砍柴的樵夫,从此改吃人族,连续吃了三四个人。”
“玄奘法师听说了,带一把八十斤的禅杖进山。”
高长松:他才多大啊,就能举起八十斤的禅杖!
力能扛鼎,就是这么回事吧。
“大虫人吃多了,嘴也被养刁了,看见细皮嫩肉的小和尚,哪有不馋的。”
“它都不屑于掩藏,从草丛里慢条斯理走出来,还吼一嗓子,寻常它这般,都能把人吓得两股战战,跌坐在地上。”
“玄奘法师完全不同,他站在猛虎前,面有不崩于泰山之色,猛虎见他如此,心生恼怒,咆哮一声猛然发力,张开血盆大口,恨不得将其一口吞下。”
“说时迟那时快,玄奘法师脚下一蹬,如利箭般射出去,比大虫还要灵巧,禅杖被他舞得虎虎生威,重逾千斤。”
“第一杖,打虎脊骨,禅杖落,猛虎哀嚎,玄奘法师听他此声,面色不改,反问猛虎‘你可知疼了,需知百姓身体被锐齿撕裂,比你疼千百倍’。”
净尘的描述很有画面感,高长松在脑中复盘画面,暗自摇头,又不是虎妖,哪里听得懂人话?对他碎碎念,不仅没用,看着还有些鬼畜。
“猛虎不听法师言,又因疼痛,狂性大发,玄奘法师叹息一声,禅杖连连下,第二杖打断脊椎骨,第三杖打碎头,虎皮不损而七窍流血,很快便没了声息。”
真是物理超度啊!
“自此金山上下一片太平。”
高长松看到这,忍不住问青鹭:“你说他,怎么描述得绘声绘色,好像亲眼看到似的。”
青鹭压根没看信,听高长松此言,脑袋上浮现出一问号。
啥,你在说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