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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都市言情 > 朝夕心颤 > 朝夕心颤 第2节
  沈呈的背影为什么一动不动?为什么瞧起来这么僵硬?难道他对她的讨厌已经到无以复加,就连和她共坐一辆车都会心情不好的程度?听说他打工的方式很多,这次出来载乘客应该就是其中一种,如果不是要赚钱,沈呈应该连看都不想看她,更别提载她一程了吧。
  “抱歉呀,我这就下车,我打别的车吧。”她怕他更不高兴,迅速下车跑到车的后备箱,刚想把行李提出来,一只手突然摁住她的动作,“啪”一声将后备箱重新摁回去。
  他应该是从车里冲出来的,动作有些说不出的急躁,也因为这分急切,他的右臂不可避免地触碰到了她左臂。林亦书看到他瞳孔微震,僵硬着后退一步避开她的视线,可手仍旧死死摁着后备箱不让她打开。
  他声线沙哑极了。
  “不用。”
  “我送你去住的地方。”
  林亦书觉得他今天有些奇怪。
  “好吧,我会给你双倍费用的!”
  沈呈绷着脸转身,“嗯。”
  不高兴?
  难道是嫌少了?
  林亦书懊恼,早知道说三倍!
  她现在有求于他,给多少报酬都应该的。
  *
  棉台镇的公交站距离小镇主街道还有一段距离,而且道路泥泞,这样的雨天里步行不方便,所以每逢这种天气的时候就是小客车赚钱的时候。
  沈呈载着她来到小镇的“花园旅馆”,林亦书听到他熄火的声音,问:“就是这里吗?”
  沈呈轻轻看她一眼,很快撇开视线,顺手取开安全带,“嗯。”
  果然呢,他的话还是这么少。
  好在林亦书从小脾气好,也不计较他的态度,笑眯眯和他说谢谢。
  沈呈耳朵烫了烫,默了一瞬,面无表情推车门下去。
  林亦书紧随其后下车,沈呈把行李箱拿出来,花园旅馆的老板娘立刻笑呵呵迎出来,
  “阿呈带客人来了呀。”
  林亦书看向说话的两人,原来他和老板娘认识,把她带来这里住难不成想从老板娘那里拿点介绍房客的提成?
  老板娘转头看到林亦书,夸张地“哎呦”叫出来,笑得真像一朵花儿似的,不住地打量她,“好漂亮的姑娘!”
  沈呈放好行李回头,正好看到林亦书俏生生的一笑,弯弯眼睛如同缀在天上的月牙,那么明亮温柔,映得人心头温暖,却是他怎么踮着脚去够,也够不着的半寸月光。
  她是很漂亮,这份漂亮在山野青绿中更显清澈干净,只是含笑站在那里,轻声细语和老板娘说着话,偶尔路过一阵风,抚动她发梢,温柔的一荡一荡,沈呈的心也就随着那一缕发丝起起伏伏,找不到平稳的落脚点了。
  很快,老板娘帮她开好房后,沈呈把行李拎上楼,林亦书本想拒绝,可很多时候不知道怎么开口。
  沈呈压着眉眼默默做事,不说话,不笑,偶尔扫过来的眼神充满疏离,林亦书哪敢发表异议,只能踌躇着安静的跟在他身后,目睹他把行李箱放好。
  他没有多看房间内的陈设,微垂着眼站在门那里对她说:“花姐人不错,有什么需要告诉她。”
  “谢谢你,沈呈。”
  沈呈偏开头死盯着窗外被风吹得躁动不止的树。
  她用这么柔软的声音说谢谢,沈呈耳朵里一阵痒意,又或者,痒的并不是耳朵。
  沈呈的身体再次侧开,喉结僵硬滑动,发出一声沉沉的:“嗯。”
  他抬脚要走。
  “沈呈。”
  他立刻就停下了,很快的看她一眼,又挪开目光。
  “嗯。”
  林亦书没想到他这么听话,看起来挺冷的,却怎么喊都应。
  林亦书从包里掏出三倍的车费向他递过去,“这个给你。”
  窗外的风似乎瞬间停止,躁动的树恢复平静,沈呈心头的痒意消失,骤然回归死寂。
  他看着她手里捏着的几张粉色钞票,三年的同桌时光,他还是没能走得离她近一点,他们仍旧那么远,远到他的举手之劳也并不能被当做平常的帮助,仅仅只是同学之间都显得突兀。
  “呐。”
  她弯起嘴角,往前走了一步,“快收下呀。”
  沈呈垂在身侧的手指微收着往身后挪动,在她看不见的地方慢慢握紧,指尖早就变得冰凉。
  “不用。”
  沈呈转身下了楼。
  楼下的花姐正在算账,听见动静抬头,沈呈面色无常的走过来递给她一张纸。
  花姐低头一瞧,哎呦呦,写得满满当当,全是人家姑娘的喜好,细致到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
  花姐笑出声:“你忙前忙后这么久,昨天就请假,今天早早出发接她,我还以为是玉皇大帝光临呢,没想到是个漂亮得活色生香的姑娘。”
  沈呈无视她的调侃,语气平静:“麻烦你多照顾她。”
  “放心,你的女朋友,我保管上心。”
  “女朋友”这几个字在沈呈心上走过一遭,留下一排排或深或沉,艰涩的印记。
  他眉眼始终没抬,淡淡的语气,“她不是我女朋友。”
  花姐算账的手一顿,不是女朋友这么上心?
  沈呈扯了扯嘴角,竟笑了。
  花姐却觉得他还是不笑比较好,怎么有人笑起来比冷着脸的时候还不是滋味。
  “我没这福气。”他仿佛很早之前就接受这个事实,说这句话的时候带着几分对自己冷眼旁观的残忍和嘲弄。
  花姐知道他过得难,刚才那姑娘一看就是有钱人家养出来的女孩子,他普普通通,要怎么配得起?
  花姐也就没说话了。
  沈呈返回车里拿过来早就准备好的东西,是一箱棉台镇特产小吃,花姐瞄了一眼,惊讶地“哟”一声,“都是你弄来的吧。”
  棉台镇这样的小地方特产少之又少,但野果子多。沈呈把这些山野地方才有的水果碾碎后做成外形好看的甜甜圈,一个一个用可爱的包装袋装起来,品相看起来就很不错。
  可是……
  “你怎么就知道人家姑娘会吃这个?”
  “她喜欢吃甜食,又很好奇,喜欢尝试新鲜的事物,你跟她说这是特产,她会尝尝的。”
  花姐忍不住一笑,沈呈一有时间就会来这里的工厂上班,平时沉默寡言冷冷淡淡,没想到竟然会做甜甜圈。
  “为什么不告诉她这是你准备的?”
  沈呈看向箱子里的东西,这些都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东西,一如他这个人,而他现在能给得起的仅仅只是这些微不足道的东西,所以他又哪里来的勇气,资格,想要在她心里留下点痕迹。
  沈呈抬手轻轻摩挲装满甜甜圈的纸箱,花姐看不清他低垂的眼里都有怎样的情绪,但能感觉到他此刻的满足,仅仅只是为心上的女孩准备一份小惊喜,他就这样高兴。
  也真好哄。
  花姐听到他声音传来。
  很轻,有些温柔。
  “这样就好。”
  第2章
  【2】
  /如果声音有色彩,会是她名字
  来到棉台镇的第一晚并没有想象中无聊,这里虽然只是个普通小镇,但地理位置靠近江南一带,建筑多带小桥流水的婉约温柔,夜晚还有夜市,人不算多,大家都很有闲情逸致慢慢逛,慢慢瞧。
  镇上唯一的咖啡馆会在入夜后播放歌曲,与大城市的喧嚣不同,这里的一切都缓慢悠长,娓娓道来的情歌与夜市构成一副诗情画意画卷,那是林亦书不曾见过的人间烟火气。
  她收到了花姐送的特产,是味道很不错的甜甜圈,这让她对花姐倍感亲切,由衷认同沈呈说的那句话——花姐是个很不错的人。
  不过她没有再见到沈呈,也不知道他住哪里。林亦书心知他讨厌自己,不急着去他面前晃悠,退婚这事还得徐徐图之,而且花姐提过他经常会帮旅馆旁边的超市送货,想找他并不难。
  可是三天过去,林亦书已经将棉台镇逛过两遍,在卧室里完成两幅画,却依旧不见沈呈踪影,给超市送货的人也换了一个人,这都让林亦书意识到,沈呈在躲着她。
  他讨厌她,不想见她合情合理,但林亦书却不能什么都不做。
  在来棉台镇之前她向梁佑承诺过一定会把这桩婚约解除,尽管梁佑看起来并不着急,但梁家的主动提亲还是让林亦书喜不自胜。
  她喜欢梁佑这么久,只要沈呈愿意成人之美,她和梁佑就能修成正果。
  应该不会太难吧,毕竟他连见都不想见她。
  *
  第五天的时候,沈呈依旧没有出现,林亦书决定主动去找他。她向花姐打听到沈呈打工的地方,是镇上唯一的建筑工厂。
  “你为什么要去找他?”
  花姐笑眯眯看着她问话。
  这姑娘安静又柔软,这些天里总是乖乖的,偶尔出去逛街,买回来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还会分享给旅馆里人。
  她经常在楼上阳台画画,花姐看过一次,她画得真好,能把眼前的事物画得栩栩如生,和照相机差不离,却比照相机更有渲染力和意境。
  花姐不懂画,但就是觉得好看,还觉得这姑娘画画的时候满身的清澈文雅气,跟个小仙女儿似的。
  不过她和沈呈都很奇怪,明明认识却从不联系,一个成天躲着不露面,却每天都会打来电话事无巨细的询问,一个糊里糊涂,似乎除了沈呈叫什么名字,其他一概不知。
  花姐感慨着突然回过神,这沈呈该不会喜欢人家姑娘,却都没让人家姑娘知道吧?
  林亦书都还没想好要怎么回答,花姐就笑着说:“等会儿阿山就来超市送货了,他也在工厂打工,你跟着他去就能见到沈呈。”
  花姐就是超市老板娘,而阿山是超市里的员工。
  林亦书听后弯了弯眼睛:“谢谢花姐。”
  花姐喜欢看她笑,比吃了糖还叫人心里甜滋滋,别说沈呈紧张他,就是她也想多疼她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