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您。”
  “太谢谢了!”
  那小少爷比阿光略略低一点,年纪和他差不多大,长得很俏皮:双眉长长,眼睛像杏核似的,神色间还带着股子稚气。穿着一身奶白的毛呢风衣,围着条浅棕的围巾,戴着顶圆溜溜的男装帽子,活像是小狗的孪生兄弟——如果小狗也是雄的话。
  小少爷看来还想对阿光说些什么,刚张张口,还没来得及发声,目光便转了方向,带着愤怒喊了声:
  “巩季筠!”
  阿光立刻把眉头一皱,心里就是一沉。
  “是我大意了!”
  上次,戏神仙改动了师傅的命运,把春兴班打入镜儿胡同,名声一落千丈,似乎已经达到了目的,就没有再度出现。阔别两三年,阿光早就把警惕搁下了。
  刚才这一场巧合,还没有唤起他的记忆,真的以为这一切是偶然发生呢。听得一声“巩季筠”,他忽然就全明白了。
  “戏神仙有可能是我们身边的任何人。上次是巩季筠,这次没准就是小少爷,我可不能再糊涂了!”
  这么想着,他眼神就变了。但表面上礼数还得周全,巩季筠那高跟皮鞋哒哒哒走到面前,他低下头,躬了躬身。
  小少爷当场就不干了:“你认识她?”
  巩季筠有些意外,往这边望了过来。
  阿光坦然承认:“巩大小姐是我们大东家。虽然没见过,但听说过名字,不敢无礼。”
  巩季筠名下产业多了去了,听到这个解释,也不在意:“嗯,大马路上不用这么客气。”
  她转向小少爷,嗤笑一声:“我还当是谁家的狗这么胆大,敢当街碰瓷,原来是你啊,张绍祺。”
  张绍祺虽稚弱,却也不傻:“你少在这里阴阳怪气!明明是你当街不守交通法规,横冲直撞,惊了我的狗!”
  阿光在一边,看着两人唇枪舌剑吵个没完,连那叫毛毛的小狗,也帮着主人,对巩季筠狂吠。再看看路人,竟没有被吸引,还是照常走来走去,目不斜视,似乎完全看不见这边的热闹。
  他心知戏神仙定然在这里,却不知是两人之中的哪一个。
  又瞧了会拌嘴,倒品出几分不一样的滋味,觉得挺有意思。
  “嘿,老是有人可怜我过气了,我倒觉得我是混出头了。如今有个神仙,专门演戏给我一个人看,我可不得给个面子,瞧个清楚?”
  他把手里提着的东西往上拽了拽,抱在怀里。
  那是件用皮毛做衬里的棉袍子,算是他最贵重的一件衣裳,心爱之物。可也禁不住他从少年穿到青年,渐渐有些紧巴。一开始套在棉袄外边穿,后来套在夹袍外边穿。今年他长个子实在太快,只能把这棉袍套在薄薄一层中衣外边,还觉得短了紧了不少。
  除夕守岁,他还是硬穿着这件。和师兄弟们抢红包时,一个没留神,就把衬里那层扯坏了。全春兴班围着破袍子啧啧心疼了半晌,最后你凑一点,我凑一点,用聚仙楼刚发的压岁钱随了份子赔他,让他找个铺子把衣裳修好。
  如今他心里不敢放松,越想得多,越是怀疑人生:
  “难道扯破袍子的事,也是戏神仙的安排吗?就为了让我上趟街,遇见狗,踩了绳,逼停了车,看这两个穿得好像外国人的家伙,在这里吵架?
  “……常听人说神仙日子,今儿我就搞不明白了,神仙过日子是有多无聊?为一点破事,绕这么大圈呢?”
  第79章 蓝桥会
  从巩季筠和张绍祺的吵架里, 阿光也把事情听明白了。
  原来,张绍祺的堂哥和巩季筠从小定亲,今年又按着西式的礼仪办了个订婚仪式。
  张绍祺是个留洋回来的新派子弟, 坚决反对包办婚姻,就老是冲巩季筠撒气。巩季筠莫名其妙被小叔子白眼,也一向没有好脸色。
  家中私事,能在外人面前吵得震天响, 简直不合常理。只有那戏神仙, 才喜欢这样的安排。
  阿光正寻思如何脱身, 只见张绍祺一转头,把他带上了。
  “这位兄弟!你说说看!我都听说了, 她还养着一个不三不四的戏班子!唱些靡靡之音,特别腐朽落后!”
  饶是阿光听了不少关于自己的闲话, 这种说辞也够新鲜,足以引起他的兴趣。
  戏神仙不是想要“巧”吗?那就来个“巧”的吧。
  “我就是那个不三不四的戏班子里的人。”他微微笑着,“不想张少爷这么惦记着,倒让人受宠若惊。”
  张绍祺立时就哑了火。
  巩季筠这时候才正眼看了过来:“哦?你是……”
  “回大东家的话, 杜红鹃。”
  “哦!”巩季筠抱着臂,饶有兴味地把他从上看到下, “我听说过, 聚仙楼大掌柜说你生得好, 韵味好,哪哪都好。如今一看……不过如此。”
  阿光扯扯嘴角, 表面看是笑了笑, 心里却是想撇嘴的。
  “听听, 戏神仙说话,就是不一样, 非得是有来有去的。跟我一个犯不着正眼看待的戏子,也要交代一番来龙去脉,可真承蒙她看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