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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独宠夫郎 > 独宠夫郎 第109节
  平城的知县姓江,四十余岁,气质儒雅,黎荞和陶竹到县衙时,他正在县衙的后院厢房里摆弄蒜苗。
  听了老衙役的通报,他让黎荞和陶竹来厢房里见他。
  “学生黎荞,拜见知县大人。”
  黎荞和陶竹进了厢房,瞧见江知县,跪下行礼。
  虽然很不想跪,但这个时代的规矩如此,黎荞并不想特立独行。
  “起来吧。”
  江知县从蒜苗跟前离开,他摆了摆手,示意黎荞和陶竹起身。
  等黎荞和陶竹站了起来,他视线在黎荞身上转了一圈,然后又在陶竹身上转了一圈,这才双臂环在身前,慢悠悠的开了口:“黎荞,三里镇三柳村的黎荞,对吧?”
  “回大人的话,学生正是三里镇三柳村的黎荞。”
  黎荞低着头回答,声音清亮。
  “嗯。”江知县来回踱步,继续慢悠悠的问:“听说你之前不学无术,最近才开始认真读书。都读了什么书?”
  “回大人的话,学生最近只读了四书。”
  提起过往,黎荞并无惭愧之色,声音依旧清亮。
  “那本官不难为你,不考你墨义和帖经,你就说一说你红薯作坊的事儿。听说你让利给村民?”
  “是。”
  虽然心里惊诧,但黎荞面上丝毫不慌张,他没有思考,直接将红薯作坊的来由和现状讲了一下。
  包括他为何让利给村人:
  村人对他们夫夫多有照拂,他想回报乡亲。
  江知县听完他这一长串的话,脸上闪过满意:“圣上曾言,感恩是一个人最大的美德,你虽读书不成,但好在有感恩之心。”
  “况且,你也切实让周边村子的村人挣到银子了,圣上曾言,民富则国安,你能让三里镇的村人富裕,了不得。”
  黎荞:“……”
  这是在夸他。
  但必须要自谦,他正想要开口,但谁知下一瞬,江知县又开口了。
  “眼瞅着要过年了,本官需要办些土仪赠送亲友,在平城待了三年,平城终于有拿得出手的土特产了。”
  “粉条和那个蛋黄肉松馅的青团,你亲自做一些,要快,别耽误了年礼。”
  “?”
  感情这才是重点?
  特意在城门口拦住他,是想让他做点能拿得出手的东西?
  亏他以为有什么大事呢!
  旁边的陶竹也有些愣,竟是这事儿?
  江知县将黎荞的无语和陶竹的呆滞瞧在眼里,他轻声咳了一声,一脸严肃的道:“你这生意越铺越大,小心入了商籍,圣上曾言,商人重利无德,你将来要读书,千万不能入了商籍。”
  “你们回去寻合适的挂靠之人,过些日子来县衙办理此事。”
  黎荞:“……”
  他差点儿把这事给忘了!
  不过,这知县大人讲话怎么总是引用圣上小作文里的话?
  *
  作者有话要说:
  咳,这算是红薯的后续……
  这个时空的红薯亩产量是我瞎编的,宝子们别较真哦。
  第63章 全县做红薯淀粉 江知县的跟脚
  因为院试的策论题目是从圣上的小作文中出, 所以黎荞自是将圣上所写的每一篇小作文都烂熟于心了。
  眼下江知县引用里面的话,他一下子就听出来了。
  但他不能将这点疑惑表现出来,他只能恭敬的应是, 表示很快就能办理好挂靠之事,更会亲自做一些粉条和蛋黄肉馅的青团。
  江知县对他的回答很满意,然后便打发他们夫夫离去,并且再次强调要快,别耽误了年礼。
  从县衙出来之后, 陶竹依旧有些懵懵的,他下意识的看着黎荞, 此时黎荞便是他的主心骨。
  他一个小小的乡下夫郎, 搁之前哪里想过单独见县太爷这种大事,刚才他紧张得大脑里什么都没有,只能用眼角的余光去打量黎荞, 黎荞干什么他就干什么。
  现在出了县衙, 他这才跟找到魂儿一般,长长呼了口气。
  刚才他差点儿连呼吸都忘了!
  “吓坏了吧?”
  黎荞看陶竹抬手轻轻拍心口, 忙伸出手拉住了他另外一手:“莫怕,县太爷和蔼可亲,很接地气, 刚才的房间里竟是种着不少蒜苗, 而且长势挺好。”
  “蒜苗?”
  陶竹有些惊讶。
  刚才他只顾着紧张了, 眼睛一直盯着脚尖,根本没注意到屋子里的摆设。
  “对, 就是蒜苗, 能亲自种蒜苗, 再结合大人平日里的行事, 足以证明大人是一个体恤百姓的好官。所以别怕。”
  黎荞说着一手牵着牛车,一手拉着陶竹的手,慢慢的往城门口走。
  这时一股小风吹来,直直的扑在脸上,也顺着袖子往衣服里钻,陶竹冻得浑身抖了一下。
  发僵的大脑,这下子终于恢复正常了。
  “把手套戴起来,别冻着了。”察觉到黎荞的手有些凉,他主动放开黎荞的手,催黎荞戴上手套。
  “你好啦?”黎荞盯着他的脸,仔细观察他的脸色。
  “好了好了,我就是有些懵。”
  陶竹说着去拿手套。
  手套放在牛车上,在望月楼吃饭吃的浑身暖烘烘的,所以出来时他们俩就没戴手套。
  可现在距离午饭有一个时辰了,吃出来的那点热乎劲早没了,再不戴手套,那怕是真的要冻着了。
  他一边把手套递给黎荞一边道:“一开始是有些怕,但现在想一想,和你在一起,不管发生什么我都能承受。”
  只要和这个人在一起,怎么样都好,他不怕。
  “这样想就对了,只要咱俩在一起,那什么坎都能迈过去。”
  黎荞接过手套,戴上,然后让陶竹上牛车:“咱们去找文哥,先不回村。”
  “找文哥?”
  “对,他住在县城,消息比我灵通,我想找他打探一下县太爷的事儿。”
  他对这位县太爷了解的太少,庄文知道的肯定比他多。
  于是,黎荞牵着牛车,拐去了庄文在县城的小院子。
  到小院子时,庄园竟然也在。
  庄园是来接他爹娘和弟弟回家的。
  进入了腊月,距离私塾放假没几日了,再加上庄文觉得与其在县城苦读,不如回村找黎荞探讨,于是就干脆收拾东西提前回家过年。
  庄文看见黎荞,意外又高兴。
  但现在不是说话的时候,再不回村就得赶夜路了,冬日天黑的早。
  于是,黎荞和陶竹帮着抬行李,很快收拾完毕,两辆牛车顶着小寒风朝三柳村而去。
  刚出了县城,天空就飘起了小雪花,庄文裹紧了身上的狐皮披风,手里捧着一个小手炉,他从自家的牛车上下来,然后上了黎荞家的牛车。
  “老弟,你刚才找哥哥是何事?”
  庄文坐在黎荞和陶竹身后,整个人都缩在披风里,只露出一双眼睛看着黎荞。
  他上了年纪,身子比不上小年轻,不抗冻。
  “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刚才……”黎荞把县太爷找他的事简单说了。
  他一派轻描淡写,但庄文听得却是差点儿原地蹦起来,手里的小手炉也吓的直接扔了:“这还不是大事啊?”
  旁边牛车上的几人也投来惊诧的视线。
  县太爷诶!
  “额……”黎荞顺手把掉到一旁的手炉捡起来:“文哥说的对,这是大事!”
  庄文接过手炉,但他的心思已经不在保暖上了,他凑近黎荞,有些紧张的确认:“知县大人没考你学问,只问了红薯作坊的事儿?”
  “是。他是想置办点土特产送亲友。”
  “那这也是好事哇!”
  庄文拍了下大腿,神色激动:“咱们的知县大人,是盛平元年的二甲进士,以他的成绩,原是不能直接做翰林院的官儿的,但他策论写的好,圣上便破格让他入了翰林院。”
  “在翰林院待了两年,便外放来了平城,成为咱平城的知县。”
  按照大盛的规矩,除了一甲的状元、榜眼、探花可以直接入翰林院外,余下的二甲、三甲进士想进入翰林院当官,那得先在翰林院当一段时间的庶吉士继续深造学习。
  庶吉士只是一种身份,并不是正式官职,但也拿朝廷俸禄,只有通过了庶吉士的考试,那才能担任翰林院的正式官职。
  江知县因为策论文章写的颇得圣意,所以圣上让他直接入了翰林院,先是当了从七品的检讨,主修古史。
  两年后外放,成了正七品的知县,真真切切掌握一县大权。
  当然,对于很多人来说,从七品的京官要比正七品的地方官吃香,特别还是翰林院的从七品,那可是大盛官员的储备库。
  但对于读了三十年书连秀才都考不上的庄文而言,正七品的县太爷已经是了不得的大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