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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独宠夫郎 > 独宠夫郎 第111节
  平城这边,九成九的百姓都是农人。
  农人靠天吃饭,能富到哪里?
  总之,这就是一个普普通通毫无特色让他连土特产都寻不出的小县城。
  真的,平城这边没有任何特产。
  这边有的任何东西,隔壁县都有。
  因此,前两年过年他给亲朋好友送的年礼,全都是从府城采购的。
  平城本地的实在是拿不出手。
  当平城这种县城的知县,想整出一番让圣上眼前一亮的政绩,那真是比登天都难。
  这三年来,他想秃了头,也没想出什么好法子。
  政绩不突出,那就无法升迁。
  他自身也没什么背景,他是寒门出身,前朝时他家也阔过,是个不大不小的世家,但经历了战乱,等盛朝建立,他家彻底没落了。
  没政绩,没人脉,为避免走出圣上的视线,他原本想着,今年狠狠心,动用祖产去和吏部的官员拉拉关系,明年好选一个能让他施展拳脚的县。
  但现在嘛。
  平平无奇普普通通的平城,终于有拿得出手的土特产了!
  靠着一个粉条,就可以让平城的百姓比从前富裕一倍甚至是更多。
  这就是他的政绩!
  在翰林院待了两年,他大概能摸清楚圣上的心思:民富国安。
  百姓富不富,这是考核官员的一条隐形标准。
  所以,他还是得动用祖产了。
  因为按照大盛的规定,知县是三年一调任,他想继续留在平城,那必须得托关系。
  只要能留下,花费些祖产算什么,靠着粉条,他能让圣上眼前一亮。
  必须要支持三柳村的粉条大业!
  江知县下了命令,很快全县城上百个村子的村长都来到了县衙。
  当然,离的远的村子,即便是坐着牛车也要走上一天一夜的,来的就比较慢。
  但这无所谓。
  这不影响江知县先对来得早的村长宣布三柳村收购淀粉一事。
  一年两次的赋税,都是衙役亲自去各个村子收的,所以,这些村子的村长和江知县的联系挺密切。
  现在江知县宣布了粉条一事,这些村长意外之后就是惊喜。
  粉条在县城火爆了一个多月,很多村长都知道粉条,现在三柳村要买淀粉,这是好事哇。
  他们村子的红薯也能变成银子了!
  甚至有个别村长拉着庄丰收的袖子,一脸心疼的问庄丰收咋不早下这个决定。
  因为现在都腊月了,距离过年没几天了,家家户户种的红薯也消耗不少了。
  这多可惜啊。
  但也没人真的埋怨庄丰收,这是互惠互利的事情。
  虽然种红薯的人家已经消耗了不少红薯,但这些人家里还留有一些红薯。因为按照平城这边的习俗,过年会炸红薯丸子。
  过年需要用到红薯,那此时家家户户自然有红薯。
  庄丰收把红薯淀粉的做法教给这些村长,这些村长便回了各自的村子,教村人做淀粉。
  当然了,庄丰收也特意强调了,淀粉必须干净,凡是有杂质的,三柳村不收。
  到时候白忙活一场,那可别怪他。
  江知县也同意这个条件,粉条是要成为平城的特产的,代表的是平城的脸面,也是他的脸面。
  他不想丢脸。
  江知县发了话,众位村长不敢不重视。
  回到村子之后,向村民传授淀粉做法时,着重强调卫生问题。
  这可是县太爷发了话的!
  县太爷对普通村人的威慑力,那就好比老天一般,毕竟绝大多数村民这辈子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县城,在他们活动的这片区域里,江知县掌握着他们的赋税徭役等生杀大权。
  这的确是他们的天。
  现在天发了话,他们不敢不听。
  于是,整个平城凡是种了红薯的农人,在这个本该是冬闲时期的腊月,突然就无比忙碌了起来。
  六斤红薯出一斤淀粉,三柳村以十五文一斤的价格收淀粉,若是能做一百斤淀粉,那就能卖一千五百文。
  若是做两百斤淀粉,那就能卖三千文。
  这是一笔不小的钱,足以让他们过一个富足的年。
  所以,必须得甩开膀子加油干!
  当旁人忙活着做淀粉做粉条时,黎荞家的生活一如既往。
  庄文回村之后,每隔一日便会来黎荞家找黎荞探讨学问。
  他将四书五经三史三传背得滚瓜烂熟,于是他便时常充当夫子,抽查黎荞最基本的背诵情况。
  也会考一考墨义。
  黎荞虽然买了四书五经的注释书,但注释这个东西,一个人有一个人的理解,所以有不同版本的注释书。
  更绝的是,注释书也有专门的注释书。
  这简直跟套娃一般。
  因此,并不是说拿着注释书对照着四书五经死记硬背就可以了,还得找夫子、同窗咨询,看如今主流采用的是哪个版本的注释。
  庄文苦读三十年,在这一块自然能暂时充当黎荞的夫子,为黎荞传道授业解惑。
  但庄文也有不擅长的地方。
  他身为地地道道的古人,去的最远的地方便是府城,他对台风、龙卷风、海啸、地震这些自然灾害,只有笼统的了解。
  询问私塾的夫子和同窗,夫子和同窗与他一样,面对这古古怪怪的题目头皮发麻。
  黎荞懂这些。
  但黎荞现在只能装不懂。
  之前做点心他可以说是从杂书上看来的,但这么多自然灾害,用杂书肯定糊弄不过去。
  所以,他只能发挥精湛的演技,做出苦思和犯愁的模样,与庄文一起皱眉。
  这日,腊月二十六,去割肉。
  下午庄文来时,黎荞正待在厨房里炖肉。
  他活了两辈子,这是第一次和家人一起过新年,因此自打祭灶之后,他每日读书的时间就少了许多。
  书可以等年后再读。
  但年前热热闹闹的准备工作,他必须和陶竹一起做。
  黎荞炖肉加了不少大料,庄文刚进院门就闻到了浓郁的香味,他忍不住深吸两口气,香死了!
  他今天一定吃了炖肉再回家。
  黎荞透过厨房的窗户,瞧见庄文来了,便放下了手中的筷子。
  咳,他刚才正夹着一根油条,非得要和陶竹一起吃。
  当然,一起吃指的是他和陶竹各咬着油条的一端。
  陶竹脸颊上染着淡淡的红,视线一转,也看到了庄文,便推他出去:“文哥来了,别闹了。”
  “行,那晚上时咱们去淋浴间闹。”黎荞笑眯眯的点头。
  陶竹闻言,双颊的红晕更重,但眼瞅着庄文要进厨房了,他便没接黎荞的话,而是转身拿了两个盘子,分别装了今天刚做好的糯米藕和炸藕合。
  “文哥,今天有人送来了一板车莲藕,黎荞按照书上写的做法做了这两道吃食,你尝一尝。”
  陶竹把盘子递给黎荞,让黎荞带着庄文去后院书房。
  黎荞应下,临走前还用口型说了淋浴间三个字。
  陶竹读懂他的口型,直接“啪”的一声将厨房门给关上了,大白天的,羞不羞。
  但关上门之后,想到淋浴间的奇妙,他脸上的热气怎么都下不去。
  这新房子最妙的设计,便是淋浴间了,只感受过一次,那这辈子都忘不了。
  “你这小日子不错,有人送吃的,你也能整出好吃的。”
  庄文没看到黎荞和陶竹的眉来眼去,他瞧着盘子里只看外表就很诱人的吃食,忍不住笑着开口。
  “这是镇子那边的牛家庄送来的,牛家庄今年种了不少红薯,卖了钱,今天便派了人随着郑叔一起过来送藕了。待会儿你回去时带回去几斤,我家吃不完。”
  黎荞解释。
  “行。”庄文没和黎荞客气。
  现在给黎荞送年货的人太多了,除了外村的,还有本村的。
  三柳村的人靠着红薯作坊,在这个冬天着实挣了不少银子,自从红薯作坊不做淀粉只专心做粉条之后,一日最多竟是能做一千五百斤的粉条。
  这么多粉条,完全不用担心销路。
  除了平城的人想买,商贩也想买。
  在这种情况下,村人自是想感谢黎荞。
  虽然黎荞明确说了他不收乡亲们的东西,但从前的不收和现在的不收不是一回事,因为现在要过年了。
  大过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