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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独宠夫郎 > 独宠夫郎 第302节
  虽然三皇子也不怎么样,但是,能看上五皇子的,脑子定然不怎么聪明。
  这些不聪明的官员,还是去找三皇子好了。
  至于七皇子,虽然已经知道七皇子不是单枪匹马了,但七皇子那么容易受伤,他也为七皇子祈祷一下吧。
  *
  作者有话要说:
  第150章 满篇琐事,黎荞被倚重 盛鸿搬去定春园
  陶竹想知道五皇子的睡眠情况如何, 他原本想的是找孟月打探,孟月知道的消息多嘛。
  但黎荞知道他悄悄为自己祈祷的事儿,因此, 每日回家之后,都会将自己所知道的关于五皇子一系的最新消息告诉他。
  天气越来越热,黎荞在屋子里放了冰盆,而且还准备了好几把蒲扇。
  此时还不到夏季最热的时候,还不至于晚上特意睡到院子里。
  洗漱之后, 两个小崽子已经睡了,他抓着把大蒲扇, 一边轻轻给两个小崽子扇着, 一边说起今日五皇子的最新情况。
  “麦收正火热进行中,麦收之后就得交夏税,五皇子身为户部主事, 今日他去找圣上禀告各省的麦收状况, 禀告完了,他竟是旧话重提, 说起了当年吕老头英勇救下太上皇的事儿。”
  “圣上这段时间早听腻了五皇子一系的求情,不等他把话说完,就抓起桌子上的奏折砸他, 沉着脸让他滚。”
  “当时五皇子眼底黑青, 眼睛里也带着红血丝, 脸色很疲惫,一看就是没休息好, 奏折砸到他身上, 他身子竟是摇晃了几下, 一副要晕倒的样子。”
  “圣上吓了一跳, 也顾不上吼他了,还让御医过来给他诊脉。你知道御医怎么说么?”
  “怎么说?”
  陶竹穿着短袖大裤衩盘腿而坐,手里还端着一小碗冰镇西瓜,他拿着小竹签扎起一块西瓜送入口中,一双水眸好奇的看着黎荞。
  “御医说他气郁化火,肝火炽盛,需要好好休息,不然身子会出大问题。”
  黎荞也没卖关子,直接就将御医的原话说了出来。
  “啊?”
  陶竹水眸睁大了几分:“他有病了啊?”
  “对。肝火旺盛很多时候是由心情积郁引起的,从这一症状可以看出,他最近的日子很不好过。”
  “这下子你满意了吧。”
  但谁知陶竹闻言,却是立马摇头:“不就是个肝火旺盛?他这才刚开始,症状也不严重,休息一下就好了。等他真的完蛋了,那我才算满意。”
  “……你这要求有点高啊!”
  黎荞有些哭笑不得。
  “因为他不配当这个五皇子,既然不配,那当然得完蛋。”
  陶竹低头,又扎了一块西瓜。
  他正努力呢。
  每天晚上睡前祈祷一次,早上起床后等黎荞去上朝后再祈祷一次,并且磕两次头。
  五皇子这个状态,甭管和他的祈祷有没有关系,他都想继续祈祷下去。
  不然他八成也会气郁化火的!
  坏人总是欺负黎荞,他却奈何不得坏人,他只能祈求老天爷了,唉!
  黎荞看陶竹一边气一边又舍不得放下冰西瓜,顿觉好笑。
  这西瓜是从菜市场买的,并不怎么甜,但在夏日的夜晚吃一小碗也挺消暑。
  自打生了两个小崽子后,陶竹就不调养身子了,爱吃什么吃什么,彻底放飞自我。
  明明洗漱好了准备睡觉了,但他却觉得洗澡洗出了一身的汗,非得再吃点冰西瓜。
  见他虽然生气但依旧吃的津津有味,黎荞笑着道:“你先别抱太大期望。圣上是一位慈父,他原本对五皇子一系已经心生厌恶,但今日五皇子一病,他又心软了。”
  “毕竟是亲生儿子,想让五皇子完蛋,还早呢。”
  虽然五皇子是纸老虎,但架不住盛鸿是慈父啊。
  而且,盛鸿对英国公都能忍几十年,更何况是亲生儿子。
  “……”
  陶竹也明白这个理儿。
  当了阿爹之后,他能理解盛鸿对五皇子的纵容。
  幸好盛鸿对黎荞也护的紧。
  但他不会放弃祈祷的,心诚则灵,只要他坚持的久,五皇子早晚都要完蛋!
  陶竹坚持祈祷,黎荞也只能装作不知道,天气越来越热,麦收之后,盛鸿在宫里待不住了。
  皇宫里没有什么树木,特别是太极殿,更是只有花盆,因此每到夏日,太极殿都很闷热。
  这种闷热其实是可以忍受的,因为这个世界山青水绿,据黎荞估摸,最高温度也就是三十七八度吧。
  一般情况也就是三十五度左右。
  但盛鸿自打病了一场,就变得特别惜命,御医叮嘱他不能受热也不能受寒,于是,在得了一次风热感冒之后,他立马麻溜的搬出皇宫,住到了盛京城外盛钧的定春园。
  定春园在盛京西北,距离盛京四十多里地,建在盛京青泉山下。
  青泉山不高,也不大,但上面有不少泉眼,从泉眼中涌出的清澈泉水化为小溪,再加上绿荫遍布,当真是避暑的好去处。
  前朝皇帝在这里修了行宫,大盛建立后,盛钧在前朝行宫的基础上修了定春园。
  定春园修好之后,若盛钧在京城,每年夏日都会过来避暑。
  后来盛鸿登基,盛鸿不爱出门游玩,只喜欢待在宫里看折子好获取各种新鲜事,而前些年盛钧又满大盛的溜达,因此,定春园在前几年备受冷落。
  盛钧上次出游回京,一直没再出远门,特别是去年盛鸿病了一场之后,更是安安稳稳的在盛京待着。
  盛钧不爱住在没多少绿植的皇宫,一入夏就搬到了定春园。
  现在盛鸿也搬了过去,于是,黎荞的办公地点便变成了定春园。
  定春园距离盛京四十多里,骑着马的话,若是跑的快一些,只需要花费半个小时就能赶到。
  这个通勤时间,倒是比之前短一点儿。
  而且,肆意骑马的自由和畅快,也是乘坐马车时绝对体验不到的。
  只是,这么一来,陶竹就不能去接他下班了。
  除此之外,陶竹也担忧他半路上会遇见危险。
  他在宫里时陶竹都担心他有危险,现在他日日都要出盛京,走没多少行人的官道,陶竹就更担心他了。
  这日,他骑着马回来,脑门上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身上的长袍也被汗水给浸湿了一部分。
  骑马虽然畅快,但他下班时太阳还挂在头顶,再加上入城之后不能纵马狂奔,他又不能打伞遮阳。
  因此,最近每日回来,他身上都沾着汗珠。
  陶竹赶紧让他先冲个澡,修暖房时他特意修了一个小小的淋浴间,这淋浴间不如三柳村家里的那个宽敞,但一样好使。
  等他从淋浴间出来,陶竹端来了一个青瓷小盆,盆里放着的是刚做的西瓜冰沙。
  “唉,孟月和文哥不用出城奔波,我现在倒是羡慕他们了。”
  将小盆放到石榴树下的木桌上,陶竹叹气道。
  庄文孟月官职低,而且所负责的也不是什么大事,所以,日日往定春园跑的辛苦,这两人不用体会。
  黎荞在木桌旁坐下,笑眯眯的道:“骑马挺舒服的,等天气凉爽了,我教你骑马。”
  陶竹闻言,知道黎荞是在转移话题,因为这个话题有些敏感,黎荞是在给圣上办事,哪能抱怨辛苦不辛苦。
  他便点头道:“好。”
  “对了,今天文嫂过来,说周芸怀孕了。”他想起此事,立马道。
  “嗯?这是喜事!”黎荞重重强调喜事两字。
  周芸终于怀上了,仔细算算,周芸与庄泉竟是努力了十年才怀上。
  这必须是喜事!
  “文嫂可高兴了,但是,这一胎来的不易,大夫说周芸得静养,她一静养,家里能干活的女眷就只剩下文嫂了。”
  “文嫂准备给三柳村那边写信,看谁能过来帮忙。”
  “现在写信?有些晚了吧,等庄家人过来了,那周芸怕是都把孩子生下来了。还不如买个丫鬟或者是婆子呢。”
  黎荞不由道。
  “现在买丫鬟婆子也晚了,买回来肯定得培训,万一毛手毛脚,那反而是添乱了。我想把黎雨借过去,让黎雨给她帮忙。等庄家来人了,再回来。”
  黎雨今年十五岁,年纪虽小,但干活麻溜,厨艺也好,是个很不错的小丫头。
  “好,你安排吧。”
  黎荞没意见,他说着夸了一句:“还是竹哥儿细心,我就想不到这一层。”
  “你整天忙的都是大事,一时间没想到很正常。”
  陶竹说着又道:“要不咱们再买几个人?”
  去年为水灾捐了银子之后,陶竹想赚钱的心情比较急迫,于是就为鸭货铺子添了八个人,分别叫瑞雪兆丰年、五谷丰登——因为有黎谷这个二叔在,所以便没用这个谷字。
  但是,随着家里摊子越铺越大,陶竹还是觉得人手不够用。
  “买,你先派人给人牙子传个话,等我下次休沐,咱们就再挑几个。”
  黎荞一边拿着勺子大口大口的吃冰沙,一边让陶竹安排。
  吃过冰沙,身上的热气彻底下去了,黎荞陪着两个小崽子和黎小睿玩了没一会儿便到了晚饭时间。
  天气热,所以郑浅浅几个人也没准备油腻的,大人们的是凉皮,凉面,凉菜。
  两个小崽子和黎小睿吃的则是精心准备的儿童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