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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神子他非要嫁给我 > 第5章
  “不过另一个塔木族的族长是世代继承的,老族长死后会把位置传给最小的儿子。”
  塔木族是男丁当家,比起夫妻关系不算稳定,女人和男人都可以做多选的决定,风流彻底的丽龙族,塔木族的家庭关系结构更倾向于现代人能够理解的模式。
  但在三十年前,也还有些没被淘汰的陋习,比如部落中身强体壮、勤劳能干的男人可以娶几房位置平等的妻子,只要他有能力为妻子提供好的生活,叫她们在族中衣食无忧,抬得起头,那便可以。
  包括娶男人,就用拳头说话,谁揍过谁,谁便是家中的妻,日后可以享清福,不用干活。
  不过现在这些事情肯定是不成,如今这两个部落的人要结婚,无论从前什么习俗,都要下山领结婚证,一夫一妻才行。
  吉木口中的部落习俗简直就像是说故事似的,林双和赵徐之听的一个比一个入迷,手上的相机都不举着了,显然把正事忘到了脑后。
  走在他们最前面的路峥对这些事情兴趣缺缺,举着铁锹收集样地土壤标本,准备带回实验室。
  在拨开表层茂盛的杂草和脏污的土壤时,路峥看到了某种动物脚印烙在湿润泥土上,圆弧状的蹄钉形状,沟壑很深,是马。
  “这里还有人骑马?”路峥一路上都保持着一个没意思的老学究的沉默,无趣至极,这下他一说话,剩下三个人自发围了过来。
  吉木瞧了瞧,点头答:“是马蹄印呢,塔木族有骑马打猎的习惯,只是他们的马一般都养在斯托湖的河谷附近,很珍惜,所以除了旱季干燥的时候,极少骑进树林来。”
  气候湿热的林子,并不适合马生活。
  普尔萨清晨骑着他的小马大摇大摆地闯进了丽龙族的地盘,轻车熟路往木屋群的深处驱马而行,速度很快,这匹矮马极擅长在路况并不平整的村子和草地里穿梭。
  在自家院子里做活儿的阿姆们只要瞅见那飘逸地扬上天的马尾巴,听到那哒哒的马蹄声,就知道这又是塔木族族长家那不着调的二儿子来了。
  抵达丽龙主的木楼,普尔萨屈指抵在下唇,呼哨声响彻云霄,胯.下的马儿随他的动作扬了扬蹄子,似乎很不满这一路上踩过的湿漉漉的泥水。
  它还是喜欢在绵软的草地上行走。
  普尔萨翻身下马,拍着马头安抚:“好马好马,乖一些,回去给你喂胡萝卜。”
  站在大日头下面,汗水从他饱满的额上冒出,亮晶晶的,给那麦色的皮肤镀上一层润亮,后脑绑紧的巴掌大小揪揪中垂落两股长长的辫子,佩戴五色绳和各色宝石落在胸前,珠光宝气,充斥民族风情的衣袍色彩浓烈,像是相思鸟的羽毛。
  望着毫无动静的木楼窗子,那意气飞扬的眉眼皱了皱,普尔萨取出腰间用木头削制的弹弓,瞄准檐下的铃铛,发射——
  被吵闹到不耐烦的顿沙总算推门出来,皱眉探身往下望,“你怎么又来了?”
  “我来见你们的丽龙主,”普尔萨笑出一口白牙,翻身下马,利索地爬上木楼,“再过几天就该他出这阁楼了,可有中意的人选?”
  “你当丽龙主的出阁是什么,什么叫中意的人选?这种事提前选岂不是弄虚作假了?”顿沙对这不懂他们部落内涵的外人大为光火。
  “好吧,你们不弄虚作假。”普尔萨从腰间抽出一个漂亮的蝴蝶结发饰,塑料的,上面还粘着毛团,一看就是从城镇上买回来的,“喏,我那弟弟要我带给你妹妹的。”
  顿沙看着那漂亮的发夹,他不想要,毕竟这礼物的主人是塔木族的,但又知道这一定是顿娜喜欢样子,而他现在也没办法去到城镇给妹妹买回来。
  “我弟弟说,这是感谢顿娜上学期给他辅导数学题的谢礼,下学期还要拜托她。亚玎太笨了,顿娜真的很聪明。”
  顿沙闻言扬起下巴,劈手夺过,“那当然。”
  普尔萨顺利绕过他,进了背阳又有望天树遮阴,因而总有些暗沉沉的木屋,收起不着调的样子,向正中央的斑斓神像鞠躬行了个半礼。
  这是阴面神像,画上的阿图卢更具风韵而不是神武高大,所以对他来说,不需要行大礼。
  直起腰扭头一瞧,比那画多了几分风姿的神还漂亮的丽龙主正站在门边,静静看他。
  丽龙主一身绛紫色的袍子,腰间用黑色的流苏做系带,除此之外身上素的再没任何装点。
  他眼神几分无奈:“普尔萨,你来的好早。”
  塔木族有名的闲人普尔萨扬起笑脸,嘚瑟的活像一只红嘴相思鸟,他勾勾自己小辫的发梢,金石碰撞,“怎么,我还来不得?”
  普尔萨挤进丽龙主的小房间,屋内靠墙塞地满当当,高高摞的书本和小桌上竖着长长天线接收信号播放某地晨间新闻的收音机,角落一台电视机正在落灰,有小半个月没打开了,“还没人来给你修电视?”
  “还没。”丽龙主坐回床榻边,从小桌上拎起壶,给普尔萨倒了杯香气扑鼻的茶。
  “那就叫顿沙打电话去催。”
  “他们说这个款式接收信号的仪器已经太老了,没有修的必要,如果我要换新的,还可以来一来——”丽龙主没说后面的话,但普尔萨却懂他说不出口的窘迫。
  太久没离开过绿林的丽龙主不知道一台电视机的信号接收器要多少钱,但这是他为数不多的电器,应当不便宜,所以他不好意思向阿祖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