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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灵异玄幻 > 我不是救世主[基建] > 我不是救世主[基建] 第83节
  “是石灰水。”陆希转身在黑板上——其实是白板,是一块打磨光滑的白色石板,然后用黑墨水在上面写字,写完洗掉就行——写下了几行化学方程式。
  第一行是氧气燃烧成为二氧化碳;第二行是二氧化碳与石灰水反应生成碳酸钙沉淀。
  然后她回过头来,收获了一群蚊香眼。
  “碳——”海因里希第一个把字母c与那个什么碳元素联系了起来,“蜡烛是碳?”伯爵小姐刚才举例的时候,可是用木炭来表示碳的,这跟蜡烛看起来完全不一样啊。
  陆希的成就感顿时被打得粉碎,所以笨学生如汉克这样的固然让人头痛,而太好的学生也一样能让人头秃的,难道再让她解释蜡烛的主要成份是烷烃什么的吗?那还有完没完了!
  所以陆希当机立断地打断海因里希的提问:“关于元素学,你们要学的还有很多,今天只是给你们树立一个概念,不要忘记我们的重点是炼钢。”
  “对对对!”伦吉尔终于清醒过来,想起了这件大事,立刻就把什么看不懂的元素周期表和化学方程式抛在了脑后,“炼钢炼钢!”管它空气有几种成分呢,炼钢最要紧啊!
  陆希怜悯地看了一眼可怜的女骑士侍从,觉得她在这方面多半是个学渣:“当然,这些以后你们都要好好学,因为炼钢首先就是元素的变化。生铁、熟铁、钢,它们的区别在于其中含碳量的多少。”
  伦吉尔想了想,觉得这也不难——只涉及两种物质,啊不,两种元素,一种是铁,一种是碳,这不多嘛。
  “嗯,现在是不多,但其实铁矿石中不只含有铁,还可能会有其它的杂质。”陆希看着一脸庆幸的伦吉尔,无情地打破她的希望,“如果有杂质,要清除杂质,而且如果日后想要炼出更好的钢,还要考虑加入其它元素。”当然,合金钢那是以后的事儿,她现在只是吓一吓伦吉尔而已。
  果然伦吉尔两眼又开始发直,于是陆希嘿嘿一笑:“现在我们开始炼钢吧。”
  第102章 大炼钢铁(二)、所以,这就是钢了?
  关于光明大陆的钢铁事业, 陆希这些日子也了解了一下,就跟提取食盐一样,所谓炼铁, 就是用分离提取的神术, 把铁矿石熔化,然后直接把铁给分离出来, 因为温度太高, 所以一般都是设置大型的神术阵。
  当然,有些火系能力的铁匠就不需要神术阵了,可以直接上手。
  这种提取方法,全看神术的等级。等级高的,提取出的铁纯度高,即为熟铁。等级低的, 提取出来的铁里头杂质多, 就是生铁了。
  如果换成别的物质, 那当然是神术等级越高越好,比如说纯金比杂金值钱, 纯银比杂银值钱, 但无奈铁不是用来做货币的, 生铁固然太脆,可熟铁却又太软,做成刀剑跟人对砍两下就弯了, 并不比生铁更占优势。
  既然这样,谁还愿意用高等级的神术阵来提炼铁呢?成本都赚不回来好吗?大家凑合着用用生铁行了。
  什么, 你说生铁的武器砍两下就断?那不是还可以往上附神术嘛, 不是还可以加入魔晶来增强嘛。当然, 这么干成本肯定要高, 但成品神术长剑的价格也高呀,总比高价提炼出些熟铁来却卖不出价要好嘛。
  不得不说,在炼钢方面,正是太过方便的神术阻碍了技术的进步,也是很奇妙了。
  在这种情况下,倒是一些低级的铁匠可能打出质量更好的铁器,尤其是那些有火系异能的。虽然他们自己不清楚原因,但他们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其实误打误撞反而让铁的含碳量达到了要求。
  但是这些铁匠也有自己的问题,那就是他们的神术等级较低,在炼铁的时候温度不够高,因此铁中含有的硅、锰等杂质难以氧化去除,并且也不知道还需要脱硫脱磷,导致成品杂质过多,所以质量始终达不到最好。想也知道,如果真的具有高阶的火系异能,早就被贵族或教会搜罗去了,谁还打铁啊。
  因此,有了一个高级骑士掌握火候的陆希,真可算是光明大陆上头一份儿了。
  当然,首先要向学生们讲明白炼钢的过程——这也是为什么在座的人经过精挑细选的缘故,这个过程可不能流出去,否则以神术的方便,建立起大型神术阵来,炼钢将会比地球上更快捷。
  这里头唯一不太可靠的就是汉克,不过有海因里希盯着,他是休想再离开青石城一步的。
  是的,这就是汉克所以为的,他和海因里希之间友谊的真相,笑死……
  炼钢的过程要说简单其实也简单,赤铁矿即是氧化铁,用碳燃烧时产生的一氧化碳把铁还原出来,即得生铁。之后生铁再加碳,脱硫脱磷(假如有的话),将多余的硅锰等元素氧化,排出炉渣,即是钢水。
  再然后钢水冷却成钢锭,一切ok,可以开始铸造了,想做刀剑做刀剑,想做农具做农具。
  然而就讲这么个过程,就讲出了陆希一头汗。这也不能怪学生太渣,没有点化学基础,尤其是没有这方面的意识,你叫学生们怎么理解赤铁矿是氧原子和铁原子的结合?又怎么跟他们说碳原子可以拉上一个氧原子,也可以拉上两个,而带上不同的小伙伴,它们的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所以讲到最后,陆希不得不要求他们不许提问,先把这个过程记下来,以后有空再慢慢讲更多知识。
  对于这个要求,伦吉尔恨不得举双手双脚赞成。什么“原子”啊“分子”的,太难懂了,我们还是炼钢叭!
  因为没有找到粘土,所以陆希还没有砖,于是她用建城堡剩下的天青石建了一个熔炼炉,就在打铁房的后半部分,限于材料,所以小得可怜,只有一人高。然后坩埚也是同样的材质,当然也同样不大,估计每次炼出的钢水大概也就有七八十磅吧。想想她见过的那些高炉,真是汗颜。
  从丹尼尔领地上运回来的矿石质量相当好,稍加捡选之后,就跟木炭一层层地交叠起来,再加入用来造渣的生石灰,然后让何塞“点火”。
  明亮的火光腾跃起来,在接触到被风箱鼓入炉中的空气之后更是白炽刺目,以至于在场的人除了海因里希之外,都不得不侧过头去,不敢直视。
  何塞也是第一次用自己的能力来做这个,不必看他也能感觉到,堆积起来的矿石正像猪油一般在渐渐融化,有些成份结成了大块的炉渣沉下去,而坩埚内出现了暗红色的铁水。
  搅拌可以加快铁水的脱碳反应,铁钎把下部沸腾的铁水和炉渣一起带起来,然后炉渣被捞进来,再加进一批造渣料。
  “应该差不多了。”陆希在旁边做记录,“何塞你要记住这个温度。”没办法,她没温度计——测量温度的神术物品当然有,但没有能测量这么高温度的,而她现在也做不出来,只能依靠何塞对自身能力的把握了。
  坩埚被何塞用坩埚钳夹出了炉子,顿时打铁房内的温度再次上升,大冷的天里在场众人居然都冒汗了。
  汉克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两步,即使不知道具体温度,他也能感觉到那一坩埚铁水——不,按伯爵小姐的话来说这就是钢水——的可怕,不仅仅是因为这东西如果浇到人身上会有可怕的后果,也是因为——假如这真的是钢,那么炼钢就真的太简单了,这真的太可怕了!
  不不,没那么简单。汉克安慰自己,没看见需要一个高级骑士来纵火吗?高级骑士又不是大白菜满地都有,哪儿有那么简单呢。而且即使是高级骑士,最多也只能操纵两三个这样的炉子吧?外头堆了那么多铁矿石呢,靠何塞自己,要多久才能炼完呢?
  与他相反,伦吉尔恨极了自己没能觉醒斗气,否则就能凑得再近点了。但是现在她只能退到安全距离之外,眼睁睁地看着何塞把钢水倾入天青石槽中。
  终于将钢水倾倒完毕之后,何塞也不禁擦了擦汗。在鼓入空气之后,火焰燃烧得让他都有点吃惊。而且这钢水——真的手一滑倾倒出来,即使他是火系异能,有斗气护身,估计也吃不住劲。
  所以,不用神术,普通人真的可以炼钢吗?
  这个问题何塞还没有问出来,金妮已经先发问了:“这就是钢了吗?”
  金妮可不是那些普通的贵族小姐,身边没有人陪着便不能出门,每年也只有社交季的时候才能活泛一些。她自离开彩虹领之后,走过不少地方,为了研究炼金术,她自然也看过铁匠们如何炼铁炼钢打造武器。
  在她的印象中,那些地方大同小异,都是炉子里通红的炭燃出蓝色火焰,从炉子里取出的铁块也赤红如火。有些铁匠向铁块上洒下银星石粉,有些则会向炉子里投入不同的魔晶,有些则用铁锤一次次地敲打,最后在成品上镌刻神术阵,才能变成既坚硬又柔韧的钢刀、钢剑、钢甲。
  当然,有些技术不佳的铁匠,或者未能控制好加入的魔晶,或者未能处理好银星石粉,出来的东西质量不佳,甚至无法承载神术阵的能量,便成了废品。
  也有特别出色的武器大师,能将高级魔晶镶嵌或化用,铸造出附着各种神术的长剑——比如说丹尼尔的那把“霜白”,便镌刻了冰系神术阵;而约翰的剑则是被赋予了家族的力量,这是因为他的血脉能力与家族玫瑰相近。
  但是不管怎样,一把合格的长剑都不是那么容易就能铸造出来的,哪里像现在他们眼前的这块成品,只是烧了烧,搅一搅,再倒出来冷却就行了?唯一算得上困难的,只是何塞这样的高级骑士不好找罢了。
  金妮这么一说,伦吉尔也从兴奋之中回过神来,跟着点头——这看起来真的太简单了吧?
  陆希知道他们会有很多疑问,所以也不废话,等钢水冷却成钢锭之后,就直接让伦吉尔上手。
  伦吉尔夹起这块钢锭放到打铁的铁砧上,钢锭跟铁砧相碰的声音顿时就让她精神一振——这清澈的鸣音,绝对不是那些普通的生铁块能发出来的!
  打铁炉熊熊燃烧起来,叮叮当当的声音不绝于耳,钢锭就在这叮当声中变成了一把匕首,看起来寒光闪闪,确实不像普通货色。
  伦吉尔一手操起这把犹有温热的匕首,另一手拎起她自己用的普通长剑,狠狠来了个对砍。
  只听当地一声,伦吉尔瞪着自己的左手——她用的那把由王都某大炼金工坊出品的镌刻了初级硬化神术阵的长剑,剑刃上被砍出了一个大豁口,如果再来这么几下,这把剑肯定就断掉了。再看右手,那把匕首还是那么寒光闪闪的模样,看起来并没有什么明显损坏的痕迹。
  “材料应该还可以再改进。”伦吉尔听见伯爵小姐在旁边这么说,“而且我们还可以调整淬火的方法,以及铸造的时候,其实各个部分可以用不同的材料,毕竟一把刀或剑,各个部位的要求也不一样……”
  后面的话伦吉尔已经听不见了,她只听见伯爵小姐说“还可以再改进”。
  还可以再改进!怎么改进?可以改进到什么程度?
  这个问题在十天之后得到了答案。
  伦吉尔站在打铁房后面的空地上,这里支起了几根十字形的木桩,上头挂着一副副盔甲,其中一副是玫瑰城堡的初级骑士们穿的,一副则是她刚刚打造出来的。
  骑士们穿的是锁子甲,做工细致,阳光下闪闪发亮。当然,也很沉,如果是没有觉醒斗气的人,穿上之后只会觉得活动困难,比如说她自己就是这样。
  锁子甲上当然是附着神术的,同样,也是王都炼金工坊出品。这当然不是顶好的,但一般领地里的骑士们差不多也就是这样的装备了,即使是王都的炼金工坊,附着神术的武器和盔甲也不是敞开供应的。
  当然,特别出色的骑士有资格穿更好的,但那还要取决于他自己的腰包是否充足,与他效力的领主是否大方。
  答案是,大部分领主都不是很大方,能像冯特伯爵这样,给所有的初级骑士都配备这种盔甲的,可说是凤毛麟角。
  但是现在这副锁子甲已经被砍出了深深的痕迹,只用一刀。虽然没能完全斩开,但到这种程度,盔甲上镌刻的神术阵已经废了,锁子甲的防御力立刻大幅下降,伦吉尔都不必后退,双手抡起刀再次砍下,只听一声脆响,盔甲断为两截,下半段稀里哗啦地从木桩上掉了下来,在伦吉尔脚下堆成一堆。
  刀嘛,当然也是打铁房——现在改叫炼钢室了——的新出品,是伦吉尔亲手打造出来的。根据伯爵小姐的意思,这把刀的刃口使用了含碳量较高,硬度较大的钢来制造,而刀背则选用了含碳量低,更为柔韧的熟铁。
  伯爵小姐说,刀刃是用来砍杀的,要够硬才够锋利;而刀背起到的主要是支撑作用,要保证在受到冲击时不会折断,因此要韧。虽然是同一件武器,但因为有不同的要求,所以理当使用不同的材料。
  伦吉尔之前当然是用剑的,剑才是骑士的武器,刀——强盗才喜欢呢。
  所以开始的时候,伯爵小姐说要铸刀,伦吉尔是拒绝的,但是之后她就“真香”了,这刀挥斩起来的时候,真是痛快啊!
  冯特伯爵也在。对他而言,一剑斩断一副这样的盔甲并不难,但他很清楚伦吉尔不过是个普通人,即使受过训练,但未觉醒神恩,也不过就是比普通人力气大一些而已。这样的伦吉尔,能用两刀斩开一副低级神术盔甲,足以证明这把刀的高质量——假如这刀握在他手里,又会怎么样?
  “如果是这样的盔甲,只要力气足够,斩断三层也不成问题吧。”陆希回答,“但如果是更高级别的盔甲,那还需要试验,毕竟我还不知道更高级的盔甲防御力如何。”
  她不知道,但伦吉尔知道啊:“如果是约翰大人穿的那种,我想仍旧能够斩得开!”约翰穿的可是附着中级神术的盔甲了——再高级的神术因为力量太强,已经很难附着成功,主要是盔甲本身无法承受这种力量。
  但是如果是她手里的这种刀,伦吉尔觉得一定能够承载更高级别的神术!
  陆希没吭声。她觉得钢刀钢剑最大的优势其实是拉高下限的,也就是把普通人和低级骑士的能力提高,毕竟他们才是基础。至于说附魔什么的,必须看清长云领的现状——他们没人能给武器附魔啊!
  冯特伯爵把刀在手里掂了掂,用手指试了试刃口,目光又转向了木桩上的另一副盔甲,这副盔甲跟锁子甲完全不同,像是几块板子拼起来的,在阳光下明晃晃地闪着光,倒是比锁子甲还要亮眼。
  “这是板甲——”伦吉尔向领主大人介绍自己的作品,“很结实,也很轻!”
  是的,这身板甲包括头盔、护面、上半身护甲、下半身战裙,还有护腕,比起全副的锁子甲来,至少轻上三成!
  想想看,轻上三成的盔甲,穿在觉醒了斗气的骑士身上,简直就等于没有重量了。至于说质量?这可是用她手里的刀一样的材料打造出来的!
  冯特伯爵一言不发地拔出自己的剑,向面前的盔甲劈了上去。
  他的剑叫做“血红荆棘”,剑身上布满了荆棘枝般的阴影,这些阴影可以顺着伤口侵入敌人体内,直接吸收其生命力。这是冯特家族的家传之宝,与他们的“阴影”血脉简直是天生一对,相得益彰。
  不过这把剑砍在板甲上,当地一声竟然没砍透。
  当然冯特伯爵只用了一半的力气,但以他大骑士的能力,一半的力气再加上这把神术长剑,竟然都没有砍透面前的盔甲,那么可以想像,穿着这件盔甲的骑士,对上高级骑士也能硬扛几下了。
  能硬扛高级骑士攻击的盔甲不少,但眼前这件是没有附着任何神术的,而且是一个甚至没有觉醒神恩的女骑士侍从打造出来的,这个意义,细思极恐。
  “我听说,是用了赤羽的火焰?”所以说,还是需要神恩?
  “只是暂时的。”陆希耸耸肩,“如果我能找到合适的燃料。”有煤就行啊!然而她并不会探矿……
  冯特伯爵的瞳孔收缩了一下:“可以不用赤羽出手?”那就真的没有任何神术参与了。
  陆希笑了:“我早说过的,炼金术可以不需要神恩。”
  冯特伯爵凝视她片刻,把手中的刀扔回给了伦吉尔:“你说的那个‘煤’,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第103章 大炼钢铁(三)、这个弹簧真是太棒了
  斯佩西是个行商。
  其实在他祖父那一辈儿, 他们家的情况还不错,家里养着两辆马车,能够依附着大商人出外行走, 购进一地的特产, 再去另一地销售,赚取中间的差价。两辆马车的货物比起大商人的商队来无足轻重, 但却能保证他们一家有房子住, 吃得上饭,交得起税,甚至还能让孩子学一学识字。
  可是到了他父亲这里,情况却急转直下。领主大人的一位朋友来他的领地做客,在进城门的时候看见了他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从外地迁来的,而且她的头发是黑色的, 眼睛也是近似黑色的深褐色。
  这种颜色表明她有迷失之地的血统, 如果不是她肌肤是牛奶样的白, 可能会被划入堕落血统之中。
  这种样子本来在领地是不受欢迎的,但他的母亲生得很美, 家里也小有财产斯佩西的父亲对她一见钟情, 一定要跟她结婚, 斯佩西的祖父拗不过他,也就答应了。
  婚后的生活十分幸福,很快就生下了斯佩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