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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灵异玄幻 > 我不是救世主[基建] > 我不是救世主[基建] 第167节
  听完他的讲述,汉克的脸色也白了,两人面面相觑了一会儿,汉克才有些茫然地说:“真的没有主吗?”他可是一直认为,他留在伯爵小姐身边,是为了接受主的考验啊。
  安东尼同样茫然地说:“我不知道……也许,也许是有的,只是不像教义里说的……”但如果不是教义里所说的那样的神,那么神还能称之为神吗?
  咕噜噜——肚子又叫了一声,安东尼望向身边的大碗,默默地端起来,用叉子卷了几根褐色的粉条送进嘴里——唔,味道还真不错,只是,这口感既不是小麦面也不是豆面吧?
  “是红薯。”汉克虽然已经吃饱了,但不知怎么的,看着安东尼吃,他下意识地又咽了一下口水,实在是这个酸酸辣辣的味道太特别了,闻着香味就让人分泌唾液,而伯爵小姐还说这个味道根本不正宗,并且说了一堆有的没的,大意就是这个味儿还不好吃。天呐,这样还嫌不好吃,那还要吃什么呢?
  “红薯……”安东尼的手不由得停顿了一下。他知道红薯,跟那个马铃薯一样都是长在土里的,都是没有被光明神祝福过的东西。之前烤马铃薯只给奴隶和平民们吃,他也没有什么可说的,总不能让人饿死。但现在,这个红薯做成的食物,是已经可以端来给他吃的了?
  安东尼倒不是狂妄自大,而是一直以来伯爵小姐给他的待遇其实是跟城堡里的骑士差不多的,所以烤马铃薯那种东西就没有端到他面前来过。但是现在——这是因为他失去神恩了吗?
  “伯爵大人和伯爵小姐都吃了。”汉克倒不知道他是这么想的,还以为安东尼只是不知道这东西怎么做出来的,“这东西还是伯爵小姐带着骑士们一起做的,都用了神恩,不然没有这么快做出来的。”
  用神恩做这种东西?连冯特伯爵也吃了?
  “安东尼大人今天没去看收获红薯吧?”汉克倒是很兴奋,自从来了长云领,他倒是不怎么在意食物有没有接受过神的祝福了,毕竟吃饱肚子最要紧呀,“红薯的产量,是小麦的十倍!伯爵小姐说,这些东西不需要好地也可以种,长云领多多的种了,不但领民能吃饱,还能卖给外头的平民,比小麦可便宜多了!”
  吃饱……安东尼低头看着碗里的粉条,半天,又苦笑了起来。让领民吃饱,现在还有多少领主会这么想呢?
  教义里说,神曾显露神迹,让饥饿的人脚下长出麦子,让湖水变成麦酒,令数千人免于饿死。神爱世人,所以要让饥饿的人吃饱,所以神官们的祈福才是最基本的能力。正因为贵族们不关心民众,所以教会才要关心。
  而如果伯爵小姐能让领民吃饱,那她所做的事,不就是教会和神应该做的事吗?
  安东尼望向窗外,长云领今年应该是丰收了吧?在没有神官祈福的情况下,能够喂饱所有的领民了吗?这真的太不可思议了。
  在这种情况之下,使用什么食物来喂饱这些肚子,似乎也就没那么重要了。
  “嗯,听说今年是不必去外头买粮食了。”汉克的消息比安东尼灵通得多,“而且前些日子还有商人到青石城来,有人也带了粮食来。”说起来,伯爵小姐今年又减了田税,那他的村子里,大家的日子肯定也比往年好过了。
  安东尼默默地把已经有些凉的粉条吃了下去:“丰收节,定在什么时候?”
  “三天之后。”汉克想了想,“伯爵小姐说,总得把粉条先做出来,到时候领民们每人都能领两斤粉条,孩子领一斤,让大家都尝尝。所以现在那些骑士们又在赶着做粉条了。”
  安东尼把空碗放进食盒,自己提了起来:“走吧,我也想去帮忙。”也许并不存在一个全知全能的主,但教会存在就是为了拯救世人,这一点,不因主的变化而变化。他的老师为了能够更好地治疗民众而接受了伯爵小姐的知识,那他也应该这么做。
  第198章 丰收之季(三)、不用去圣城,我也能治
  长云领丰收, 但晚风岭并没有。
  不但没有丰收,因为原领主拜耳子爵爆出跟魔鬼勾结的事儿,搞得小小的晚风岭人心惶惶。更糟糕的是, 听说领地被并入了长云领, 小教堂里的牧师居然立刻就带着人跑了!
  牧师跑了!这不仅是收获前的最后一次祈福没人做,还让晚风岭的人陷入了一种被抛弃的惶恐——难道他们晚风岭真的被主放弃了?拜耳子爵引来的魔鬼已经污染了晚风岭吗?
  这么惶恐不安, 连田里的作物大家都无心去照看了。还是长云领来接手的骑士老爷发号施令, 大家才勉强安定一些,下地把粮食收了回来。
  晚风岭种的不过就是平常的麦豆而已,本来产量也平平,今年又少做了一次重要的祈福,胡乱收获之后才发现,竟然只有往年的七成!
  这下子各家都是愁眉苦脸。虽然骑士老爷已经宣布既然牧师跑了, 今年就不必交十一税, 但, 但即使去掉十一税和年末给教堂的供奉,剩下的交了领主的田税之后也要饿肚子了。
  农夫皮特家里就是如此。晚风岭不少人家都跑小生意, 因为地少而人多, 家里有个人出去跑跑腿, 赚几个活钱回来,日子就能好过一些。
  可皮特不行,因为他家里离不开人。
  皮特有个儿子, 但这个儿子生了一张兔子样的嘴巴——鉴于皮特的妻子是在山脚下的草地里把孩子生出来的,皮特十分怀疑是不是魔鬼用一只兔子调换了他的儿子。
  虽然有所怀疑, 但皮特到了三十岁才有这么一个孩子, 当然是舍不得扔的。他把孩子包好了带回家, 然后拿出家里所有的麦子送去教堂换了一瓶圣水, 给孩子喝了下去。
  然后,孩子没好。皮特祈祷了整整三十天,孩子的嘴巴还是那样三瓣式的嘴巴,没有半点变化,倒是肉眼可见地白胖了一些,哭的声音也更响亮了一些。
  这是一个怪物无疑了,或者至少是一个神弃者。
  按理说,这样的孩子应该送去教堂,只有火焰才能净化他。但是皮特踌躇再三,还是没有这么做。因为耽搁了这一个月,原本红皮皱脸的小东西成了白胖的一小团,仿佛刚刚烤出来的白面包,除了那张古怪的嘴之外,眼睛和鼻子都跟皮特的妻子很像,而脸的形状则像皮特。
  总之,不管皮特怎么看,都觉得这就是他和妻子的孩子,而不可能是一只兔子。
  但是孩子的嘴又是怎么回事呢?皮特想不明白。他和妻子都是虔诚的人,从来都是尽力供奉教堂,儿子更是什么都不懂,怎么就成了神弃者呢?
  虽然想不明白,但他知道一旦成为神弃者就完蛋了,领主大人知道,也许就会把他们一家子都流放出去。所以他隐瞒了这一点,对外只说儿子容易生病,然后把儿子在家里藏了十二年。
  这十二年里,他的儿子从来没有走出过家门。他很乖,知道自己的脸不能见人,所以从来不像别的孩子一样要到外面玩耍,每天除了帮母亲做事,就是用稻草和树枝做一些小东西。后来儿子能做出精致的小纺车、小房子之类,甚至还有邻居家做小生意的挑几个拿去别的领地卖,经常也能换几个铜币回来。
  每次拿着儿子赚到的铜币,皮特就觉得疑惑:明明儿子这么聪明这么乖巧,怎么就会被神厌弃了呢?会不会是他和妻子做错了什么,才连累了儿子呢?
  怀着这种心思,皮特越发虔诚,每年收获之后,都要尽其所能地送一些麦子去教堂,只盼着能有那么一天,神明会看在他的虔诚上,忽然让儿子的脸变成正常的。
  然而儿子的脸并没有好,倒是领地易主,牧师直接跑了。
  对着空空的教堂,皮特满心茫然——牧师都离开了,去向谁祈祷呢?而且今年的收成又少,虽然现在家里堆了不少麦子,但新领主还没有来收田税呢,等收完了税,还能剩下多少?
  最主要的是,无处祈祷,儿子的脸不就永远不会好了吗?他今年十二岁,还能在家里躲着不出门,等到他十八九岁了,还能这样吗?可是只要一出门,不就会被发现是神弃者吗?
  “要不然,咱们去圣城……”一向沉默寡言的妻子,忽然少见地发表了意见,“听说有好些神弃者去圣城忏悔,都得到了神的宽恕……”
  这个事儿皮特当然听说过。圣城可不是谁都能去的,但正因如此,能够千里迢迢走到圣城的,就更见其虔诚。唯有这样,才有可能求得神的宽恕不是吗?
  但是妻子开口之后,竟然特别的坚持。皮特这时候才发现,很少说话的妻子,对于希望求得神明宽恕这件事上,比他还更执着。毕竟这个孩子,是她十月怀胎生下来的,是她身上的血和肉。
  于是这件事就这么决定了,皮特收拾了家里所有能带上的东西——麦子是不能都带的,一来带不走多少,二来那里头大部分都是要交的田税,所以他只带了两口袋新麦,然后就是几件麻布衣服和两块黑面包,另外还有二十几枚铜币——这就是他的全部财产了,本来如果牧师没有离开,这些铜币里至少有一半会送去教堂。
  他们选在天色将明的时候离开——夜里是不敢的,怕遇上野兽;而白天出去则容易被发现儿子的脸,尽管他用一块破布把儿子下半张脸蒙住了,但这样子显然是更会引人注意的。
  不过到了陌生的地方,应该就没有会来问他们了,皮特这么想。
  他没料到,会撞上人。
  那个人皮特是认识的,他是拜耳子爵手下的小管事,往年的田税就是经他的手收上去的。
  这样的人在他们这些平民眼里就已经是了不得的人了,因为他们在称量麦子的时候手松一松或紧一紧,要交的税就会相差出好几磅去——那可是一个人好几天的口粮啊!
  虽然拜耳子爵已经不再是此地的领主了,但管事们并没有落魄,难道新领主就不需要他们来收税吗?尤其是今年这种情况,新领主到现在还没有收田税,平民们心里惶惶的时候,就更要讨好这些管事了。
  这个管事就是从别人家出来的,那家的情况跟皮特家差不多,只不过多了一个寡妇。
  正因为是这种事,所以管事才早早地离开,没想到就撞上了皮特一家。
  “挺早啊——”管事是丝毫不觉得自己这种干法有什么了不得的,虽然那家人并不想弄得人尽皆知,但被人看见他也无所谓,倒是对皮特一家出去贩卖的货物有些兴趣——是的,他以为皮特三人是早起出门的小贩,而他从这些小贩手里拿点零碎便宜已经成了习惯,所以一边说着,一边就上前来想翻皮特的背筐。
  然后他就看见了躲在父亲身后的肖恩,并且把他当成了女孩。确切点说,他以为肖恩是个漂亮女孩,出门怕被别人骚扰才蒙上了脸——主要是肖恩日常不出门,捂出的白皮肤让他误会了。
  既然觉得是个漂亮女孩,管事的手就不听自己使唤地伸出去扯肖恩脸上的布:“这怎么还捂着脸——啊!”
  这一声尖叫,打破了晚风岭清晨的安宁,也打破了皮特一家想悄悄离开的愿望。
  太阳升高的时候,皮特一家三口都被绑在了晚风岭镇子入口处的小广场上。
  “看见没有,这就是潜藏在咱们晚风岭的魔鬼啊!”管事口沫横飞,指手划脚,“就说咱们晚风岭这些年收成不好,连子爵大人都被魔鬼诱惑了,这魔鬼就藏在咱们中间啊!多危险,多可怕!幸好今天被我遇上了,不然魔鬼逃跑了,还不知道要去害多少人!”
  皮特在人群里找到了自己的邻居:“沃夫,你知道我们从来没有害过人,我们不是魔鬼!”
  沃夫脸上露出了为难的神色,小声说:“皮特是个好人——”
  但他的话还没说完,管事就冲着他啐了一口:“他家藏着魔鬼,你是邻居难道不知道吗?你知情不报,还没追究你的罪过呢!”
  沃夫不敢说话了,对着皮特投去复杂的眼神,退进了人群里。
  “去个人禀报骑士大人!”管事意气风发,自觉这下立了大功,“我抓住了一个魔鬼,请骑士大人来主持净化仪式。”
  所谓净化仪式,就是火刑。皮特一阵绝望,最后的求生欲望让他大声喊起来:“我们不是魔鬼,我们没有害过任何人!我们只想去圣城,求神治好肖恩的病。”
  “别听他们胡说!”管事亢奋地挥着手,“魔鬼都说自己没干坏事!”他正愁没办法讨好新领主呢,这下可好了,抓到一个魔鬼,这不就立大功了吗?
  “都让开!”人群后面忽然传来了响亮的声音,把管事的声音都压了下去,人群向两边退开,皮特绝望地抬头看去,只见一辆华丽的马车停在镇子入口处,一个英俊的男仆从马车车辕上跳下来,恭敬地拉开车门,扶下了一个衣着华丽的少女。
  “伯,伯爵大人!”管事第一个反应过来,冲上去行礼,“晚风岭城堡管事马拉向您问候,忠心为您效劳。”
  这位就是女伯爵,他们的新领主?皮特心里稍微浮起一丝希望——女领主会不会心软一些,对他们有那么一丝怜悯?
  然而马拉抢在所有人前面,大声说:“伯爵大人,这里有一家魔鬼,您千万不要靠近,它们会伤害到您的!”
  “是吗?”女伯爵的语气听起来漫不经心,“又是魔鬼?你们晚风岭有这么多魔鬼的吗?让我看看,到底是不是魔鬼。”
  “当然是魔鬼!”马拉信心十足,“您看那个小子的嘴,不是魔鬼谁会长成这样子!”
  皮特拼命抬起头:“我儿子不是魔鬼,我们没有害过任何人!”
  “你闭嘴!”马拉捡起一块干柴扔向皮特,“你这个魔鬼,还要狡辩!”
  但是这块干柴在半路就落了下来,女伯爵身边那个英俊男仆只是抬了抬手,干柴就像被什么人拽着似的,落到了地上。
  这一手引起了镇民们一片惊呼抽气的声音,马拉也瞪大了眼睛。女伯爵瞥了他一眼:“你们镇子上之前不是有教堂和牧师吗?那怎么会有魔鬼?”
  “呃——”马拉愣了一下,“那个,魔鬼很狡猾……”
  “那就是说,牧师和教堂其实根本没什么用了?”女伯爵问道,“牧师在的时候魔鬼没做什么害人的事,牧师走了他们反而要离开,有这样的魔鬼吗?”
  一句话问住了马拉,一些镇民也情不自禁地点起头来,沃夫尤其激动地点头,还小声地说:“皮特没有害过人……”
  马拉瞪了沃夫一眼,刚想说话,陆希就把目光转向他:“你叫马拉?我听说你经常在收税的时候有意多收农夫的粮食?”
  这样的事马拉当然没少干,要不然为什么总有人想讨好他呢?为的还不就是让他称重的时候手松一松,能够多给他们留几磅麦子吗?而马拉自己觉得这很正常,当管事的,没有点儿权力还算管事吗?
  但是现在是女伯爵在问,马拉的汗一下子就出来了:“我,我,这些人种的粮食不好,还总想着少交,我只是为了领主大人——”
  “是嘛?”女伯爵似笑非笑地打断他,“但是听说如果有人给你好处,你就少收他们的税,这可是在偷盗领主的财产啊。”
  马拉直接就跪到地上去了。还没等他说话,女伯爵身边的那个英俊男仆就摆了摆手,当即上来一位穿着半身甲的骑士,跟拎小鸡似的把马拉给拖走了。
  小广场上静得落针可闻,那些贿赂过马拉,希图给自己多留一口粮食的人家都把心提到了嗓子眼儿。但是女伯爵并没接着追问这件事,反而是对着皮特三人摆了摆手:“把他们放下来。”
  皮特昏头胀脑地从柴堆上走下来,第一反应就是扑到女伯爵面前的地上去:“大人,我的儿子真的不是魔鬼!我们离开,只是因为牧师走了,没有人再替我们将忏悔和祈祷传达给主。我们只是想去圣城,求主拯救我的儿子,他从来没有做过坏事,为什么会被神厌弃呢……”
  他语无伦次,虽然感觉到自己可能不用死,但还不敢完全相信。
  陆希看着这一家三口。女人一言不发,只是死死拉着自己儿子的手,想把他挡在自己后面。于是她向那个十二三岁的瘦弱男孩招招手:“过来让我看看。”
  广场上的镇民有人发出细微的抽气声,他们眼睁睁看着那个面貌像兔子般的男孩走到女伯爵面前,女伯爵甚至伸手碰了碰他裂开的上嘴唇!天呀,这,这可是魔鬼——不,只是可能是魔鬼……但不管怎么样,长成这样子多吓人呀,女伯爵不害怕的吗?
  陆希当然没什么可怕的,唇腭裂而已,又不是没见过。而且这个孩子的情况不是很严重,属于不完全性腭裂,牙槽基本是完整和正常的,只有单侧唇裂较深,看着骇人,其实大部分是软组织缺损,骨组织看起来就还好。
  “这个孩子,并不是什么魔鬼。”陆希摸了摸满脸惶恐的男孩的头,又拉起他的手,“他长成这个样子,是因为母亲在怀孕的时候没有足够的营养,也就是说,母亲没有吃饱喝足,所以孩子也就没有长好。”太复杂的这些镇民也听不懂。
  小广场上起了一阵骚动,有人小声说:“大家都吃这些啊……”可也不是人人都生下这样的孩子。
  “母亲没有养好,对孩子的影响有很多方面。”陆希对付这种质疑现在是手到擒来,“有些胎儿根本没有足月就流产了;有些虽然生下来,但很小的时候就死了;有些长大了,但瘦弱,而且很笨;也有像这孩子,会有一些外貌上的缺损,比如说腿短一截,或者天生不会说话。这些情况,你们应该听说过的吧?”
  这下众人面面相觑了。都是穷人,谁家没有死过孩子啊,生五六个,能养活一半就是好的,牧师只说那是主喜爱他们的孩子,所以早早把他们召唤去了光明之山,难道竟然不是的吗?
  他们不太想相信女伯爵的话。对他们来说,尤其是对十月怀胎的母亲来说,相信自己的孩子是被召唤去了光明之山,是得到了神明的偏爱,对她们来说自然是更容易接受的。
  但是那些流产的胎儿,又往往会被归咎于母亲没有好好地保护自己的肚子,归咎于她们没有讨得神明的欢心,让神明允许她们生下婴儿。那么按照女伯爵的说法,流产也不是她们的过错了。
  一时间,女人们陷入了矛盾之中。男人们没有这么多感触,不免都议论起来,有人壮着胆子发问:“可是如果主不厌弃他,为什么圣水不能治好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