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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重回七十年代后我爸成了我二叔 > 重回七十年代后我爸成了我二叔 第7节
  “你大哥不是快了吗?”
  沈良轩记得,李志红的大哥今年就会娶亲的。
  “快什么啊,”李志红叹了口气,声音更低了,“你是不知道,我们两家没谈拢,之前说了的彩礼是一百二十块钱加其它东西,可现在反口要我们拿两百块!”
  “我也不怕你笑话,”李志红一脸愁,“咱们家三兄弟呢,家里存款就九十块,因为紧着大哥成家,还有三十块都是向七大姑八大姨借的,可现在又多出八十块来,我爹妈昨晚气哭了,大哥连夜过去说两人的事就算了。”
  沈良轩一愣,不对啊,李志红大哥明明婚事很顺利的。
  转眼一想,他都能重来,那很多事自然发展不一样。
  “那边同意了?”
  李志红翻了个白眼,“人家恨不得我们不答应呢,等着吧,说不定下个月,那边嫁的就是比我们家富不少的人。”
  说完,他又叹了口气,“我辛辛苦苦才攒一块钱,你说谁家姑娘愿意嫁给一个身上只有一块钱的汉子?”
  “没事儿,”沈良轩喉间一哽,使劲儿拍了拍李志红的肩膀,“我一定让你娶上媳妇,好好过一辈子。”
  这话怪怪的。
  李志红眯起眼,“你是不是在占我便宜啊?”
  这种话,父母才说得多一些。
  “胡说,”沈良轩一脸正经,“我是在激励你加油!”
  “屁!我看你皮痒了!”
  李志红脱下鞋子就往沈良轩身上招呼,沈良轩撒腿就跑,“你怎么还学你妈拿鞋子抽人啊!”
  旁人回头一看,也都笑出声。
  李志红红着脸穿上鞋,指着跑了一段距离的沈良轩大声道,“我看你是病好了!来,是男人就来打一架!”
  “李志红,你是不是要和沈良轩比谁的鞋子大啊?”
  有年龄相仿的青年在一旁大笑道。
  “胡说! 明明是比谁的鞋子更耐打!”
  “闭嘴吧你们!”
  李志红直接脱下鞋子,冲着那两人搭话的人打过去。
  几个青年肆意跑动着,阳光下,他们的笑声让不少人嘴角上扬。
  沈从石远远地看着像猴子一样灵活的沈良轩后,也跟着一笑。
  第7章
  重回七十年代
  沈从石人高马大的,即便人到四十,可这身板在众多人之中,瞧着也显眼,沈良轩余光扫过,顿时认出他来。
  他给李志红打了个手势,还想揍他的李志红一瞧见手势方向的人后,立马穿上鞋子,和那几个青年亲亲热热地继续往前走。
  他从小就怕沈家三叔。
  “三叔。”
  沈良轩小跑到沈从石身旁,他身高虽然和沈从石差不了几分,可论身体的结实度那就是被灭k的份。
  他像个营养不良的瘦猴子,沈从石像个作战的将军。
  瞧着向来怕自己的侄儿,主动过来给自己打招呼。
  沈从石的心软了几分,不过面上却带着不满,“男儿就该身强体壮,瞧瞧你这身板,我一拳头下去,你都爬不起来,没事儿多养养。”
  “是,”沈良轩露出一口白牙,感受着沈从石别扭的关心,“三叔,你这是去哪儿上工?”
  沈从石身上拿的工具,就和他们不一样,一看就不是去村西。
  “村里又要来知青了,原本的知青所只有两间房能住人,队长让我们几个把剩下那间重整一下,你去忙吧。”
  沈从石见时候也不早了,他们还得上山砍木料,所以便赶着沈良轩快走,沈良轩听话地和他告别,接着去追李志红他们了。
  “你侄儿还挺亲近你的。”
  脸上有一道疤痕的黑脸男人,在一旁瞧了他们一阵,在沈良轩走后,疤痕男人略有些羡慕道。
  “那是,”沈从石一脸得意,“这可是我亲侄儿,和我大哥、大嫂一样,都是实诚人。”
  “我那两个哥哥的孩子就不爱搭理我,”疤痕男人抬手摸了摸自己脸上的疤痕,“都怕我。”
  他叫黄三儿,因为在家排行老三,后来因为摔破了相,人又黑壮,所以就被人叫黄老疤。
  他的老婆因为生孩子一尸两命,自那以后,他也不愿意娶了,村里人没人愿意和沈从石有过多的交集,可黄老疤却十分喜欢他的性子。
  一来二往的,两个独来独往的大老粗,就经常在一起干活。
  “那是你本来就凶巴巴的,”沈从石略骄傲地摸了摸自己棱角分明的脸,“我年轻的时候,怎么也算是咱们生产队里的俊男。”
  “滚!’
  黄老疤呸了一声。
  和李志红干活除了耳朵,其余地方都不觉得累。
  他就是个话痨子。
  不过好些年没听对方唠叨的沈良轩,这回倒是不嫌他唠叨了。
  “我想过了,我大哥不娶妻,我就不着急,大哥对我们好,我可得紧着他。”
  李志红握着拳头,红着眼道。
  弯腰干活儿的沈良轩,“嗯。”
  “我弟弟比我还小两岁,他也说不着急,这回咱们被人摆了一道,我都记着呢,以后谁好谁不好,谁能说得准是吧?”
  李志红抱着杂草扔在一旁,问道。
  “是。”
  沈良轩擦了擦脸上的汗水。
  “不行还是把草帽戴上,”李志红回过身见他出汗有些厉害,于是拿起旁边的草帽递过去。
  “算了,干着活戴这个,越戴越热。”
  有些重。
  沈良轩摆手。
  李志红见此往旁边一站,“你到我这边来。”
  他那地儿过去一点就有一山崖,崖上有不少树木,这树荫下来正好有一块地是避着日头的。
  “行。”
  沈良轩和他换了位置,正准备干活儿,就听见有人阴阳怪气地在侧边说了一句,“哟,瞧瞧人家,和自己亲叔叔干了一架后这么快就来上工了。”
  “你说什么呢!”
  李志红把锄头一扔,指着对方骂道。
  “我说你了吗?”
  牙齿有些龅的青年拄着锄头,冲李志红翻了个白眼。
  这人也是沈家的,但也不是血亲,他叫沈自健,是沈家自字辈的,排行在良字辈下面,按照辈分,沈自健得叫沈良轩一声叔叔。
  沈良轩向来和沈从山家走得近,说得不好听,就是瞧着沈从山家的日子不错,喜欢抱人家大腿,打小就是沈良国和沈良军屁股后面的小跟班。
  “以前”没少跟着沈良国和沈良军欺负沈良轩。
  “你就差指名道姓了!”
  李志红怒道。
  周围干活的人多多少少往这边瞧了。
  “那也没真的指名道姓。”
  沈自健轻嗤道。
  就在李志红想冲过去揍他两拳时,沈良轩一把拽住他的手臂,低声道,“他就是想激怒你,别上当。”
  接着看了满脸挑衅的沈自健一眼,声音略高道,“诸位,你们要是干活干得好好的,一条疯狗忽然冲过来对着你们狂吠,你们会幼稚到和它对着叫吗?”
  “那咋能呢!”
  吴三婶儿家的大儿子吴旺家立马接了一句,“那不就和疯狗成了一路货色了吗?”
  这话惹得众人哈哈大笑,他们意味深长的视线掠过脸色铁青的沈自健。
  “也是,”李志红顿时得意起来,瞟了怒气冲冲的沈自健一眼,“我们是人嘛,怎么会和畜生一般见识呢!”
  这畜生二字咬得极重。
  “你、你们!”
  沈自健气得浑身发抖,他抬起手指着二人,脸上的肉都气得直哆嗦。
  “干什么?我们说狗呢!”
  李志红给了他一个白眼后,学着对方刚才那嗤笑的样子拿起锄头继续干活儿。
  “等着吧你们!”
  沈自健个头小,平日里都是在沈良国兄弟身后叫骂居多,现在沈良国兄弟又不在这,他就是叫骂都不敢太过分,毕竟沈良轩是和自己亲叔叔干过架的。
  而李志红更是出了名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就是随便给他一拳,沈自健也有的吃。
  当李志红余光瞥见对方,灰溜溜地去了离他们稍远的地方干活儿后,他低笑道,“还是你厉害,三两句就把他脸都气黑了!”
  “我啊,”沈良轩一边干着活儿,一边道,“经过沈从山那事儿算是明白了,这人再讲道理,遇见那些泼皮赖狗,再多的道理都不及人家随口的脏话,胡捏的栽赃。”
  “以后他们不惹我就算了,要是再和以前一样,我也能让他们吃不了兜着走!”
  闻言,李志红双眼亮晶晶地看着他,“好兄弟,以后哥们就跟着你混了!”